6. 公墓
作品:《狼狈》 玺园地段位于宁城南郊,当年作为江景别墅区名噪一时,现在荒废掉了,依然有公交直达一站叫玺悦华府。
这班车至今还在开着,因为从玺悦华府站往东700米,就是宁城的小羊湖公墓。
他在搜索地址时,率先跳出的界面居然是小羊湖公墓的宣传页,巧合的存在似乎是为了一遍又一遍向他证明唯心主义论,他越不想想起什么,冥冥中越有线索让他去看见什么。
东区十一排,那是他亲手放下的骨灰盒,何慧洁长眠的地方。
越接近郊外空气越潮,他放弃了公交,叫了个的士,估计是这一路过来的人都是去公墓的,司机也蔫蔫的,没有和他交流搭话的意思。
一路从市中开过去,眼见着人越来越少,李言升莫名又想到了那个充斥了桃粉色的诡异房间,像是某种东西的腹腔,桃粉色是让他作呕的人体组织,窗帘后暗蓝色的水则是浸泡尸体的福尔马林。
他突然很想给自己一巴掌,因为半个小时前,他叫车时在手机上输入的目的地是“小羊湖公墓”而不是“玺园”。
“小伙子,这天气我载你去买把伞吧,我听天气预报说羊湖那块儿下午大概率要下雨,你别去了淋在哪儿。”
司机见惯了这条路上的乘客,见他垂着眉眼,心情郁闷的样子,终于忍不住热情的本性,出声提醒,“不是我说,公墓里头的小卖部卖的伞价格是外头的三倍,赚这亏心钱也不知道管理方怎么想的,管公墓也不知道给自己积点阴德。”
李言升轻笑一声,他目无焦距地看着车窗外越来越稀少的高楼大厦,有气无力地回答道,“有钱不赚是傻子,死人在他们眼里也是商品的一种。”
“可不是吗。”司机见他愿意开口,稍稍轻松,“现在小羊湖的一个风水宝坑都要价三十万了,这年头,死都死不起。”
李言升不置可否,突然觉得何慧洁去的早也是好事,至少当年的他可以以一个一穷二白的大学生身份,心安理得地让社区好心人替他打理一切。
如果何慧洁活到现在......
不可能的,她的身体早就毁了,酗酒抽烟的恶习在这个女人身上完美结合,只要见到她那张纸糊一样的面孔,就知道她不可能活得太久,高考前他甚至看到那个女人倒在卫生间里干呕,白瓷砖的地板上血迹丝丝缕缕,像是剪不断的蔓延不断的红烟。
是她自己选择了死亡。
神思回笼,他听司机的话在郊区的便利店买了把伞,车停在小羊湖公墓入口的时候,天空果然依照预告一样下起了迷迷朦朦的小雨。
李言升余光看见这里的停车场稀稀拉拉停了四五辆车,估摸着都是来扫墓的,不是节日只能是忌日,又或者跟他一样是游子归乡的例行公事,他谢过司机,转身去了公墓下的花店。
这个点祭拜的并不多,只有一个老头看着店面,见生意上门也不太高兴,肿眼泡耷拉着,苦着一副没睡醒的尊容对李言升点点头,“要点啥?”
李言升站在那些黄白培育菊之间,皱了皱眉头,他听到自己问老头,“有没有红玫瑰?”
老头像是没听清,又或者是觉得他被外头的雨淋傻了,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半晌没能开口。
跑到公墓买白玫瑰的都少有,这人张口居然要买红的。
“抱歉。”像神经病的顾客开口了,“应该没有吧。”
老头摇摇头道,“红的没有,白的倒有一点,要吗?”
李言升道,“要的,替我包一下吧。”
他一瞬间回归正常,带着标准的社交微笑。
老头突然有些发怵,他能感受到那人黑漆漆的瞳孔正透过微湿的睫毛盯着自己,皮肤在昏暗的光下格外发白。
明明是一个挺帅气的小伙子,却愣是让他想到了那些山野精怪。
老头扎了几朵白玫瑰用锡纸包了递过去没再敢看他的眼睛,“66元。”
李言升没再说话,只朝他点点头,然后扫码付款,带着那束花重新没入淅淅沥沥的雨幕,留下了有些怔松的老板。
空气里有潮湿的青草和泥泞味,小羊湖是政府项目,所以绿化做的很好,比起九年前多了不少灌木,连上山的石阶也打磨平整。
他沿着阶梯一路走到十一层,找了几座墓碑,才在倒数第五个找到了他的母亲。
何慧洁的照片嵌在里面,那是她生前最喜欢的一张照片,年轻时用二十块钱在老照相馆拍的,玲珑的身躯裹着当年流行的红色吊带裙,明艳动人,眼角眉梢都透着风情。
十岁的时候,他抓着三毛钱在旧公寓附近买雪糕,老板露出一口黄牙打趣道你和你妈长得真像,比女娃娃都漂亮。
他并不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单纯觉得是好话,于是屁颠颠回家告诉了何慧洁,女人原本懒散地坐在席子上纳凉,还在问他作业写完了没,闻言却神色骤变,连作业都抛诸脑后,扬手甩了他一巴掌。
没吃完的半根雪糕落在席子上,污迹明明是乳白色的,却和何慧洁的红指甲一样刺眼。
他不解也很惶惑,但往后数年,再没说过类似的话。
眼前的墓不算脏,应该是定期有工作人员打扫过,但是比起别人家门口满满当当的贡品香烛,她又显得有些寒酸,只有一个果盘和一小束白菊,应当也是公墓的工作人员好心摆放的。
可惜那个女人最喜欢玫瑰。
李言升半蹲下来,把束刚买的白玫瑰放在了墓前的石台上。
他不知道要跟何慧洁说什么,甚至不愿意喊她一声妈,毕竟生前俩人也没有多少话说,印象中她没什么本事,总是周旋在各种男人之间,过着时而富足时而潦倒的日子。
年轻的他觉得日子苦些也可以过,只要自己考上大学找到好工作,再给何慧洁养老报答养育之恩。
在此之前他一直抱着这样的想法,直到他发现了自己年少时困惑的事件的本貌,也是在那一天何慧洁看他的眼神变得疯狂和偏执,于是十七岁的自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
后来的他仿佛只剩下一个想法,一定要离宁城远一点,离这里的疯子们远一点。
然而当某一天他从噩梦惊醒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在疯人院浸泡太久,也已经是个疯子了。
“疯子。”他撑着伞低声呢喃,像在骂何慧洁,也像在骂他自己。
蹲久了的双腿有些发麻,他撑着膝盖想站起来,却在撕扯到肌肉时疼的厉害,而此时身侧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那是皮鞋踩在大理石上的声音,不疾不徐,一道黑色的人影在他身侧缓缓站定。
李言升估摸着是自己挡住了别人扫墓的路,眼下因为自己酸胀的双腿不免有些尴尬,只得低声道,“不好意思。”
就在他忍着痛感迅速起身的时候,黑伞偏向一边,阴云密布的天空下是仿佛流动着灰色杂志的光,他猝不及防撞进了一双浓黑的瞳孔。
只是一瞬间,李言升觉得浑身血液倒流,连同汗毛都在这个无声的对视中根根竖起。
——他早有预感这次回到宁城会和程溪山打照面,却没想到在这样的环境下。
恐惧,惊诧,怀疑,甚至还有诡异的暧昧......情绪织成一张密闭的网把他牢牢锁在其中,连同他之前做好的心理准备和沉着冷静都隔绝在外,炸得粉碎。
“好巧。”程溪山单手撑着伞,察觉到他的踉跄,伸手准备扶一把,却在看见那张脸上根本来不及收回的表情时,默默地将手放了回去。
就像面对久别重逢的同学,他惯性掩盖情绪,微笑道,“李记,别来无恙。”
对于程溪山而言,查到他的履历和行踪不过是一件小事,尤其是他坦然说出这个称呼,反而像是当头一棒让他飞速的冷静下来。
虚伪的成年人之间往往需要粉饰太平,他伸出手,齿缝在阴雨天微微发冷,“程总好。”
程溪山的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开,落在了墓碑上,雨势并没有很大,一点点地将深色的大理石打湿。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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