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牛奶燕麦粥
作品:《过期糖生效法则》 麻/醉/药醒来之后,在连四周味道都是白色消毒水的医院环境里,厉栀有种变成什么苦情片女主角的既视感。
身边趴着文学之,她从小到大最好的“损友”。
原本在厉栀的字典里,“最好的朋友”等一系列定义的归属者名为“陈招娣”才对,她们从小一起长大,连进哪个学校、选择什么专业、哪个宿舍……都“超级同步”,奈何在社团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陈招娣既不喜欢文学之,也不喜欢厉栀总是“为文学之”写东西。以至于,每次文学之和厉栀去社团,她宁愿和潜水专业户的室友夏鹃一起上自习,也不愿意三个人一起相处。
渐渐地,文学之在厉栀心里对于好朋友的排序挤到了第一的位置。
厉栀先醒来,本来不想叫醒文学之。奈何她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看了看文学之给她买来的早餐、收拾的行李箱,扭头就被文学之精神奕奕瞪大的双眼吓得一激灵。
“厉栀栀,你醒了!”文学之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诡异而兴奋。
厉栀还没晃过神来,又听见她说:“在找谁,你妈咪吗?!”
厉栀缓缓地看她,“……什?”
文学之也神秘莫测地笑,“你的妈咪啊!”
厉栀一个头两个大,之之这样话里有话,摆明了是空穴来风。
全麻手术之后不久她就痛到迷糊了,难道是那个时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得了,也不用厉栀猜测,文学之已经憋不住到捶床了,眼角都是笑出来的泪水,“哈哈哈哈哈!你昨天!一直抱着安德哭着叫妈咪啊哈哈哈哈哈……”
厉栀:“……”
昨天手术之前,都是安德在照顾她。
到了医院门口,都是被安德从车上抱下来的。
但是,他们之间默契地一句话都没有说。
拍X光片的时候,厉栀再次惊悚地发现,紧急涂上的药没能拯救她。
她的右脚有平时的两个大,脚踝附近那一圈,肿得撩不起来她的小脚裤了。
裤子从裤脚剪开,医生检查之后还真的说轻微骨裂,要马上进行手术。
被送上手术台之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是安德。
恐惧感密密麻麻地从周围爬过来,厉栀咽了咽口水。
手指握成拳,手心湿漉漉的一片。
医生说不会疼,就开始给她打麻.醉.药。
手术灯分明没有对着她的眼睛,可就是明晃晃的,让她心慌和恐惧,像是惊悚片里的情节。
好像下一秒就会有人脸冒出来。
医生说不要紧张,可是她一点也没有办法放开拳头,呼吸紊乱得不行。
开门声,脚步声。
脑袋刚转向进来的那个人的方向,就被他用手遮住了眼睛:“不要怕。”
熟悉的浅浅的香气,远远比不上消毒水的厚重,却在那一刻成为了她捕捉的唯一的味道。
他的声音,他的柔软手心……
遮住了眼睛,没有光,什么都见不到。
脑海里却不断浮现出他的样子,浮现出和他有关的一切。
从崴脚到上手术台,一切快得让她来不及反应,可是这一切的灾难,有人陪她一起熬。
呼吸可以渐渐平稳下来。
手术结束见到的第一个人也是安德……吧。
虽然不是情侣,也不是多好的关系,但是他竟然是那唯一一个陪在身边跟她一起度过灾难的人。
明明是安德的样子,现在也能回忆起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就觉得……是妈妈。
“抱……”不知怎的,就张开了双臂。
可是妈妈看起来,好惊讶,为什么?
她不喜欢她了吗?
厉栀委屈到想哭,手术后的痛意顷刻冲破她忍耐的堤坝,席卷全身。泪水汹涌,视线里的安德已经融化成一片光影,她什么也见不到了,“对不起……妈妈!”
“对不起,妈妈,妈妈……”退化成了幼年期的孩童。
眼睛很难受,她用胳膊挡了起来,看不见任何东西,只知道熟悉的香味和体温听话地靠近了。
厉栀抓住了他的手,肆无忌惮地哭起来。
妈妈过来了。
她已经痛得想要打滚了,可是,因为伤的是脚,已经被吊起来的脚,滚也滚不了。
安德好像倾身下来了,这次,他拉过她的胳膊,让她抱住了他的脖子。
很温暖的感觉。
厉栀痛得不想思考,紧紧地抱着他,不管妈妈的外套是不是白色的,会不会被眼泪弄脏。
他的手轻轻在她背上拍着,很舒缓的节奏。
然后,厉栀听到了安德的歌声。
他的嗓音不够雄浑,一点也不适合唱民歌。他唱的歌一点也不浪漫,她也听不懂。但是她莫名有一根弦在说——妈妈在唱《喀秋莎》,妈妈是想告诉她,要像喀秋莎一样坚强吗……呜呜呜,还是好痛,妈妈!
厉栀收集着记忆里的片段,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如果她每叫安德一次妈妈就能用脚趾头抠出三室两厅,那么经过昨天一个晚上,恐怕全球70亿人口都将无家可归。
打死厉栀也想不到,上次发酒疯居然不是极限,她还能对安德做出这种事,欲哭无泪,“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都别拦着她,她要找块豆腐撞墙去!
文学之看厉栀笑得都抽抽了,抓住厉栀肩膀,拼命晃起来,“厉栀栀,你怎么了?你别吓我!”
厉栀掰开她的手,躲进被子里。
文学之反应过来,说:“你想起来啦?哈哈哈哈!”
见被子里没动静,她收敛了笑容,好声好气地劝道:“行了行了,别不好意思了,不就是管帅哥叫妈妈吗?往好的方面想,可能人家听不懂中文,光以为你想占他便宜呢!我还要先回学校一下,你自己赶紧起来把牛奶燕麦粥吃了哈。”
厉栀:“……”之之是懂安慰人的。
被子外面安静下来,厉栀刚想出去,又听到开门和脚步声。
文学之把什么东西放了下来,说:“差点忘了这个,下次你俩别做这种事了,我昨天都急死了!”
厉栀对她说的东西好奇不已,但还是等到她走了才出被子,往柜子上一看——是她的手机。
文学之昨天拿着手机赶来市医院,再找到厉栀病房的时候,就看到了两人相拥的一幕。
厉栀搂着安德的脖子,安德一边拍着她,一边唱着什么歌。
看起来很温柔。
安德唱的应该是催眠曲,不然厉栀怎么就闭上眼睛了?
可是,有这么壮烈的“催眠曲”吗?
倚在门口等了很久,才见安德扶着厉栀,让厉栀睡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走进去打扰他们。
在门口看了很久,而在她靠在门口的时间里,安德就一直坐在床边看着厉栀,除了掖被子没有任何出格的举动。
如果他把手机拿出来玩的话,她完全可以理解,把陪床当作身为朋友的照顾。可是他都没有玩手机,只是忖着下巴看着厉栀。
他的眼神……是她一直渴望从宋时京那里重新看到的那一种。
这个俄罗斯男生,跟她想象中不太一样。
不过她这次要多观察一下,不能让厉栀遇到第二个“瓦夏”,毕竟安德是瓦夏的弟弟。
走过去:“谢谢你送厉栀栀来医院,现在有我就可以了。”
安德侧过头来,对她比了一个“嘘”的手势。接着,好像整个世界都因为他的动作而丢失了声响。
这个手势自然到让她觉得,厉栀栀和他是老夫老妻了,她是个局外人。
天!
一起守了厉栀一个晚上。
她睡在隔壁病床,而安德就那样呆坐着,也没有回去。
第二天,他还有力气开车送她去帮厉栀办请假手续,虽说最近两天是周末,之后还有一段时间要住院呢。
去宿舍帮厉栀收拾衣服的时候,安德也耐心地等在大门口。
“这样不好。”
“什么不好?”
大概是心急吧,收好东西之后安德先她几步下了楼。她隔着几层台阶看着他,“你,喜欢厉栀栀没错吧?”
安德没说是不是,眨了眨眼睛。
文学之替厉栀感到不安。
他实在是对厉栀栀太上心了。
她都没有为了厉栀栀一晚不睡,他就那么傻乎乎地坐了一晚上。
这是一个陈招娣口中轻浮、花心、到处玩玩的“留学生”会做的事情吗?她承认那样的人真的很多,瓦夏可能就是一个,但是安德里克好像真的不一样。
可是原本厉栀也说了安德可能讨厌她,她看不懂安德如今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安德挑了挑眉毛,似乎在等着她的下文。
“我要怎么确定,你不是第二个瓦夏?”
好像是听到滑稽的笑话,安德弯了眼睛,理所当然地说:“我,不是瓦夏2号。”
也是,他不像瓦夏那么“熟练”,土味情话张嘴就来。
她差点忘了,他可是一个笨拙到,被厉栀栀抱怨走到哪里都甩不掉的“牛皮糖”的人。
“瓦夏2号”?他显然不像。
还有“之之2号”的典故,他倒是记到现在了?
文学之听到这个回答也想笑,“你为什么在意厉栀栀?”
“我不是瓦夏2号。”
这孩子,是没听清她的话吗?“我问的是……”
“我不是瓦夏,我,不要女朋友。”
——他不是瓦夏,他不需要女朋友?他喜欢男生吗?!
厉栀栀曾经说他喜欢瓦夏的玩笑话,难道是真的吗?那他对厉栀栀好是为了什么,愧疚吗?!
安德一手还提着包,另一只手抓了抓头发,脸上竟然浮现了可疑的赧色。
因为他的眼角是那种微翘的形状,稍微一眨眼都能给人放电的感觉。
很妖孽的长相。所以这样的害羞的表情出现在他的脸上,真的很违和。
“我要的是,栀栀兔开心。”
诶?这话什么意思?厉栀可不是男孩子啊。
慢着,他的意思该不会是——他不是瓦夏,所以,不需要一直交女朋友。瓦夏喜欢不喜欢厉栀不重要,只是身边少不了女孩子,碰巧厉栀出现了。
而他不像瓦夏那样需要女朋友,只是想要让厉栀开心。
——只是想要厉栀开心。这不就是喜欢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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