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作品:《素手洗冤录

    沈隆的沉默,让沈与最后一丝希望都破灭了。


    啪!


    李瑭一拍惊堂木。


    “本官在此宣布,沈与、沈梁氏,谋害亲女,证据确凿,在此定案。来人哪!暂时将二人收押,明日进一步审问。退堂!”


    县尉第一个跳了出来,带着衙役将二人分别制住。


    两人被套上了镣铐,一前一后被押了下去。


    沈与走的时候,还不忘向他爹求助。


    “爹你一定要救我啊!叫大哥想办法救我!”


    他的声音渐渐远去,再也听不到了。


    沈隆一家人个个面色难看,谁也想不到,此事会以这样的结局落幕。


    沈隆更是气恼无比,心中骂了无数遍蠢货。


    若是来之前就跟他通气,何至于此?


    这夫妻俩简直蠢得不能再蠢了!


    他恨恨一甩袖,也不管沈琇的尸体,带着其余人离开县衙。


    沈清云看着他们身影消失,心中猜测着他们可能去找人帮忙了。


    可沈与夫妻二人所犯的罪,根本没有转圜的余地。


    想要翻案?


    根本不可能!


    她正思索间,却见李瑭从案后走了下来。


    他先吩咐仵作将沈琇的尸体带下去妥善安置,又拉起了依旧哭得止不住的丫鬟,朝楚伯齐一摆手,最后才走到沈清云面前。


    “沈姑娘可有着一颗七巧玲珑心啊!着实让李某佩服之至。”


    沈清云眨了眨眼。


    “大人谬赞了,我也是第一次帮别人破案,哎,还是有些忙乱,先前光顾着跟他们互怼了。”


    沈清云回想自己进来后的表现,复盘了一下,太过逞口舌之快,没及时抓到要点,还有点抢了县令的风头。


    这要是碰上个心眼小的人,恐怕以后会给自己小鞋穿呢!


    沈清云小心地瞄了李瑭几眼。


    这位李大人,不知道心眼小不小?


    从京城那种地方出来的,心胸应该挺宽广的吧?


    想了想,沈清云觉得还是得向李瑭拍几句马屁。


    毕竟,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嘛!


    “李大人才是英明神武,并未被沈隆等人的言语扰乱心神,一眼就瞧出了关键。有您做我们的父母官,实乃吴县百姓之幸啊!”


    李瑭被她的话逗的,忍不住笑出声来。


    沈清云第一次看到这位李大人如此放松开怀的笑,愣了一瞬。


    这位大人一直板着个脸,不管对谁都是如此。


    大概是为了保持为官者的威严。


    没想到笑起来还……挺爽朗的。


    二十出头的年纪,这般相貌,放在现代,绝对称得上是小鲜肉一枚。


    沈清云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了“芝兰玉树”四个字。


    她急忙甩了甩头,朝李瑭一拱手。


    “既然案子结了,那民女就不久留了,免得耽误大人办差。白玉,我们回吧!”


    李瑭并未阻拦,但提醒了一句。


    “明日记得带你这婢女过来,她既是楚伯齐的证人,那就需要她在证词上签字画押。”


    沈清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这才带着白玉和文竹离开了县衙。


    站在县衙外,冷风一吹,沈清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直到这时候她才猛然发现,自己后背微微发汗。


    在公堂上激辩不停,她自己都没发现自己的紧张。


    前后两世加起来,她都没遇到过这种事,不得不说,这种感觉还挺新奇的。


    到现在她的心跳得还是很快呢!


    这让沈清云颇有些兴奋。


    “云娘,我骑马,你带文竹坐车回吧!”


    白玉的声音,打断了沈清云的沉思。


    她回过神来,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后可怜巴巴的小丫鬟。


    “你先跟我回家吧!长房那边,估计容不下你了。对了,你在长房,签的是死契还是活契?”


    死契,那就是奴籍,这卖身契可不好要回来。


    活契,那就好办多了。


    文竹捏着自己的衣角:“奴婢签的是活契,我家兄弟姐妹多,小时候家乡大旱,爹娘养不活我们,就把我们几个卖了。当时说好卖十年,十年后回来接我回家。”


    说到这里,她有些怅然。


    “这都八年了……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


    沈清云拍了拍她的肩,拉着她走到马车旁。


    “上车吧!”


    小丫鬟乖巧地爬上了马车,却没有立刻进车厢,而是掀起帘子,先让沈清云进去。


    自己则坐在了车厢外头。


    随着车夫一声吆喝,马车缓缓驶动,朝着沈家村而去。


    回到家时,已经是午后了。


    匆匆吃了点东西,累极了的沈清云,很快回了房间歇下了。


    七房宁静祥和,长房却吵翻了天。


    为了救不救沈与夫妻的事,原本同心协力的长房,已有了分崩之势。


    沈与夫妻俩只生了一儿一女,沈琇已经死了,夫妻俩又在牢里,如今家里只剩一个十三岁的儿子。


    沈兴虽然不在,但他妻子在啊!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儿子、长子媳妇,以及十岁的小女儿,这家子上下口径统一,那就是,决不能救沈与!


    沈兴妻子苏氏言辞凿凿。


    “老二两口子犯的是杀人的重罪!运气好,可能判个刺配,留个半条命;运气不好的话,可能就是砍头了,说不定还会连累家里。爹,不是我狠心,只是不能因为老二一家,而毁了我们长房啊!”


    “就是就是,我爹好不容易才搭上苏州知府,难道要为了二叔一家,而断了前程吗?”


    沈庆彰也跟着说道。


    “你、你们!”


    沈与的儿子沈庆彬气哭了,可他年纪小又不善言辞,根本说不过他们。


    “好了,都住嘴吧!”


    沈隆敲了敲桌面,发话了,却没说救不救,只让他们各自回屋休息。


    虽说知道二儿子犯的是大事,可毕竟是他儿子,沈隆想着能救还是救一把。


    先前在县里他们去了县学找沈兴,却被告知沈兴去了苏州府,并不在吴县。沈隆留了封信,托人转交,这才带人回家。


    他焦灼地等了小半天,等到天快黑了,依然没等来大儿子的回信。


    反倒是等来了七房的人。


    一脸凶煞的护院,说是奉命来买丫鬟文竹的身契。


    沈隆差点鼻子都气歪了,指着护院怒骂。


    护院脸皮厚,浑不在意。


    最后是苏氏拿了文竹的身契出来,但却要了十倍的卖身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