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螳螂与挂签
作品:《书说江湖半尺寒》 修桦实在是有些挺不住了。
首先就是她的肚子——之前还没怎么在意,没想到怀孕期间竟然会如此的难受。
首先就是口味上的改变,不知道为啥,许多以前不喜欢吃的东西现在都特别的馋。尤其是最近几天,像是酸橙、辣椒这类平时基本上不碰的东西,现在差不多都是成箱成箱的往修府里面搬。
厨师将干辣椒炸成红油,不管炒什么菜都必须放一勺;平时吃的零食也大多变成了辣口的,就连桌上的茶,也换成了酸橙泡的水。
这些都还好,除了让修府的后厨总是弥漫着足以让人掉眼泪的酸辣味之外,也没有多大的影响。主要就是吐,吃完就吐,只要肚子里有点儿东西,基本上存不下多久就都得倒出来。
楚霜、楚璃姐妹俩虽然没生过,但她们经常帮人接生,对孕妇的事了解很多。她们安慰修桦这些都是正常情况,等挺过这段时间进入了稳定期就不会难受了。
修桦相信她们姐妹的话,抛开关系不论,她们俩在青丘国的口碑很好,尤其是在女性病人,对她们的评价一直都很高,是一对医术值得让人放心的郎中。
所以她每天都在忍,可不知为何,随着时间的推移,改变的并不只有她的饮食和日常习惯,还有她的脾气。
尤其是最近,修桦感觉自己越是忍耐,心中的那丝烦躁就越是难以平息。终于,在某一天,她爆发了。
“哎哎!桦姐!桦姐咱有话好好说!”
罗巅正享受着难得地个人时光,人间三月气候宜人,太阳既温暖、又不似夏天般灼热,空气也弥漫着梨花与桃花的香味,修府中同时种植着这两种树,一红一白的花朵随着微风摆动,就着点心和花酒,罗巅眯着眼睛坐在院中的小凉亭下,陶醉在这美景、美食与美酒之中。
然后这难得的宁静就被小院外的嘈杂声打乱了。
“哟,这不是修夫人么,今天什么风把您给……”罗巅本想和对方打个招呼,毕竟自己算是在人家的屋檐下避难,对人客气点儿是应该的。
直到他看到了修桦手中的【凤髓】。
【镇国侯】的笑容一下子凝固在了脸上,看着脸色阴沉得马上就要狂风暴雨一般的修桦,罗巅吞了口口水,硬生生又扯出了一个笑容来:“……吹来了?”
“那天和荆藤王聊天,听她说,你是【幽冥鬼使】黄泉?”
“……正是在下。”罗巅舔了舔嘴唇,从这个接近狂暴的女人的身上传来的灼热愤怒,将他烤得有些口干舌燥。
“功夫不错?”
“不敢不敢……”
“陪我玩玩。”修桦将【凤髓】放在了一边坐在了他的对面,伸手本来想拿酒,想了想之后,还是拿起了一块点心塞进了嘴里。
“这……”罗巅看了看修桦,又看了看跟在身后跑得气喘吁吁的楚霜楚璃姐妹俩,“这恐怕不好吧……”
“要么跟我打一场,要么从我家出去,选一个。”修桦只是脾气变得有些暴躁,不代表她变傻了,“或者……我去通知一下太后千岁,你正在我这里住。嘶——不如直接告诉红衣姐和牡丹?”
看着修桦为难的表情,罗巅的嘴角抽抽了一下。
尽管已经金盆洗手改邪归正,过上了正常平静的生活,可这个女人曾经也是【饕餮】的一员,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有时候,罗巅觉得温清海能成为【饕餮】,修桦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说到底,温清海刚刚传出【饕餮】凶名的时候也只是十六岁,当时也只是在九阴国的几个县镇之间流传。但当修桦冒充了班小玉,和温清海一起行走江湖之后,【饕餮】的大名就传遍了江湖。
当时的修桦已经二十三岁,若是对【饕餮】之中谁占着主导地位这件事有待商榷的话,罗巅更倾向于修桦。
在罗巅的心中,修桦这个女人,似乎并不似表面上看上去这样简单。
无论是从智慧、手段、处事原则等各个方面来说,她都要远超温清海一大截,这些品质能让她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精英,可还不止这些,罗巅甚至怀疑,就连在武功上,也许温清海也远不如她。
但不知为什么,这样一个将相之才,却甘愿守在那座穷哈哈的小村子里,和一个从外面捡回来的、比她小七岁的孤儿穷小子成亲,一过就是这么多年。
这不合理,十分不合理。
“……行吧,不过打过之后,我有些事想找你谈谈。”罗巅没有提输赢,就算自己的武功是【四杰】中最差的一个,但好歹也是和【剑圣】他们齐名的人,以胜负作为条件实在是有些欺负人了。
“只要我痛快了,你问什么都行。”
“等我一小会儿。”
说完,罗巅回了房间,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身劲装,手腕上还绑了两件奇异的兵器。
“小霜,带着小璃先出去吧。”见罗巅连看家的兵器都拿了出来,修桦的眼睛一下子充满了光彩。
“可是……”“放心吧,【镇国侯】大人手下有分寸,对吧,王爷?”修桦将【凤髓】提在手中,舞了一个剑花之后,将剑尖正对着罗巅。
“当然,只是陪修夫人活动一下而已,我会小心点儿的,毕竟修夫人她还有着身孕不是?”
听到这些,楚霜、楚璃姐妹俩才对视一眼,说道:“那好吧……不能超过半炷香的时间!”
“行。”修桦满口答应了下来。
等到姐妹俩离开,罗巅调整着手臂上的兵器,解开了上面的锁扣动了动手指,两支细长的刀刃立刻弹了起来。
这便是他当年的成名兵器,【螳螂刀】。
每个人对兵器都有自己的理解,同样是剑,有的人喜欢长一点的,有的人喜欢短一点的,有的人喜欢重一点的,有的人喜欢轻一点的。根据喜好的不同,每个人所使用的兵器也都不尽相同。
这两把【螳螂刀】的灵感来自于小时候和姐姐玩的斗蛐蛐儿,蜃龙宫很大,花草树木很多,闲暇的时候,他经常和罗烟俩人去草丛中逮蛐蛐儿玩。偶然有一次,姐弟俩突发奇想,将两只螳螂放在了斗蛐蛐儿的罐子里。
厮杀着的螳螂那两对凶猛的镰刀对年幼的罗巅影响很大,当时他就在想,如果人能挥舞如此巨大的兵器,是不是也能像螳螂一样勇武呢?
可惜,这个想法罗巅并没有实现,因为以一个人的身体和力量,拿起如此沉重巨大的兵器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以他的力量很难做得到。
——这一点反而是姐姐罗烟先做到了。从小罗烟的体力就异于常人,别说是他,就连父皇有时候都拿姐姐没什么办法。
当然,姐姐并没有接受他的提议,去拿像螳螂的前臂一样巨大沉重的兵器,只是选择了普通的剑盾。剑可攻盾可守,攻守兼备的同时再加上她恐怖的体力,足以让她在任何情况下所向披靡。
至于为何不使用罗巅的提议,除了那种兵器的平衡性极差、灵活性极差之外,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丑。
太丑了,丑得让罗烟连提都不好意思提——说得好听点那是螳螂镰刀,说得不好听点,离远看还以为当时蜃楼国的堂堂皇长女举着两个擀面的棒槌出门了。
无论是身为皇室还是身为一个人,罗烟都丢不起这个脸。
无奈之下,罗巅只能自己尝试使用。最初制作出的螳螂镰刀几乎是立刻就被放弃了。那两把刀长五尺,刃宽七寸,厚八分,刀刃前钩,刃有锯齿,每把螳螂镰刀重达七十余斤。别说两把,罗巅连一把都挥不动。
姐姐罗烟倒是玩得有模有样,可惜因为太丑,罗烟只玩了一次就再也不碰了。
不得已,他只能先从重量上往下减,好在当时宫中的铁匠都比较闲,这些家伙虽然都有些本事,但实际上进了宫之后,也就干一些修修水壶补补铁锅一类的事,或者偶尔给牌匾一类的东西换个钩子。当罗巅带着设计图找到这些闲得发慌的铁匠们的时候,这些家伙立刻就来了精神。
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神兵利器,也不知道【镇国侯】大人那这玩意儿到底要干嘛——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找到打发时间的东西了。
这么大的玩意儿,做起来肯定很费功夫。
就这样,改了做,做了改,不知道重做多少次都不符合罗巅的要求,懊恼的小王爷摸着下巴回到了当时和姐姐斗蛐蛐儿的地方,忽然,他看到了一只螳螂趴在了长长的草叶上,草叶随着微风慢慢摆动,螳螂的身体也在跟着上下移动。借着这种摆动,它正慢慢地接近着不远处的一只飞蛾。
下一刻,罗巅的眼睛亮了起来,因为他刚刚发现,螳螂的武器不止有那对凶猛的镰刀。
还有它闪电一般的速度与极致灵活的反应力,以及对猎物了如指掌的判断力。
人是脆弱的,无论是五尺的大刀还是五寸的匕首,都能轻易置人于死地。想通了这几点的罗巅再次跑回了自己的落汐楼——彼时的落汐楼,还只有他和几位侍从——将自己关在屋子里三天之后,罗巅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带着新的设计图再次找到了那些铁匠们。
这次他要做的,是和之前的思路完全不同的东西。
既然力量不是自己的强项,那他也许可以换一条路试一试。
最终,螳螂镰刀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刀刃变得细长,那些锯齿也被去掉——失去了重量和坚固巨大的外表,细小的锯齿只会成为累赘。
新出炉的螳螂镰刀被罗巅装在了手臂上,除了一对锋利的主刃部分之外,还有两对联动的支架,支架上连着机关,末端套在了双手的手指上。随着手指的动作,螳螂镰刀可以自由伸缩。
能够灵活伸缩调整的长度、轻便的体积带来的速度,再加上锋利的刀刃对要害部位的威胁——从那以后,罗巅便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兵器。
“你确定用那个东西和我打?”修桦看着那两支细长的【螳螂镰刀】,实在是不知道这玩意儿到底是怎么用的。
格挡?根本不可能,别说是自己手中的【凤髓】,随便一把兵器都能打断它;进攻?除非一击命中要害,不然这点刀刃对人体造成的损伤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你先请吧。”罗巅确定了自己的兵器一点问题都没有之后,朝修桦发出了邀请,“我喜欢被动一点。”
“哼,恭敬不如从命。”修桦笑了起来,这么长时间,她总算是能好好发泄一下心中的烦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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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白沙国的人变成这个样子,来源是海里的鱼?”
温清海、樊玲和韩彩墨三人离开青丘国两天后,他们来到了白沙国中部偏北的地方。
【曼兑】这种神木的位置是在北方,就在白沙国的皇宫珊瑚宫的附近。那里的地势有些偏高,想要过去需要翻过几座山才行。
虽然这个国家的大部分都是海岸线,但皇城所在的位置却是在北方的群山之中。这群山峦并不高,而且地势很平坦,适合人们居住。有一些不喜欢海边潮湿空气的人,就会选择住在这里。
一行人的目标就是群山的最深处。对于这条路线,温清海并没有什么异议。因为他要去的地方便是珊瑚宫,要偷的东西也在那里,可以说是顺路了。
走了两天边走边打听殷晴的下落,在这个过程中,温清海发现果然就像韩彩墨这个算命先生说的那样,白沙国的异状很大概率就是由海里的鱼引起的。
据她所说,白沙国原本不是这个样子,人们还是很正常的,但从十几年前开始,海中突然生长出了一种藻类,这种藻类就连最老的渔夫都没见过。从那之后,人们再吃海里的鱼,就会变成这副麻木不仁的样子。不仅如此,越靠近海边,变成这种样子的人就越多,甚至有许多人因此而死。
韩彩墨曾经和这边的衙门说过这件事,但没人把她的话当真——白沙国世世代代吃了多少年海里捕捞上来的鱼都没什么事,凭什么要相信她一个外人?
无论她怎么解释,衙门就是听不进去,到最后甚至将她赶了出来。不得已,韩彩墨只能离开这个国家,去隔壁的青丘国谋取生路。
“当时但凡有一个人能听我说的话,也不至于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面对温清海的问题,韩彩墨也只能是一声叹息。
“昏官儿。”樊玲喝了口酒,咬了口馒头——最近几天他们吃的都是这些,听了韩彩墨的话之后,谁也不敢再碰鱼了。
“其实……也不算昏官儿,”温清海知道这其中的缘由,其实真相挺让人无奈的,“白沙国主要的食物和货物就是鱼类等海产品,许多人都指望海里的东西吃饭呢。禁了鱼,也许就会有不少人会因此饿死。”
“知道,”韩彩墨没有避开这个问题,“其实解决办法也不一定非得是把鱼给禁了,大家好好想想的话还是会有好主意的嘛,谁想到那个县官儿一意孤行,最终让这种鱼在白沙国流通得越来越多,终于变成了现在这样。”
“一天天的都不够你们俩操心的。”樊玲听得直皱眉头,这些拐弯抹角的事她平时连想都不会想。喝光了酒碗中的酒水,她看了看酒馆的门外,用拇指朝外面指了指,“这不是还有正常一点儿的地方么。”
外面的人群并不似之前看到的那样如同行尸走肉,而是充满活力,就像其他国家的人一样,没有收到任何鱼的影响。
这里是白沙国以北的【甜薯镇】,因为处于山地附近,离海滩比较远,又没多少人喜欢吃鱼,所以难得地保持着正常状态。至于镇子的名字来源则非常直接——这里盛产甜薯。
“可不是么,这边正常人可多了。”温清海有气无力地回应了一声,“正常人多,但正经人可不多。”
说完,他将手伸向了身后,再拿回来的时候,手中抓着一个手腕。
被抓着手腕的人疼得直叫,在那只手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小荷包。
那是温清海的钱袋。
这已经是今天这一上午抓到的第三个贼了。
“你这荷包……品味挺不错的。”看着温清海的荷包,樊玲的嘴角轻轻勾了勾,举起酒碗朝他敬了敬。
“还不是我那不着调的内人……”一提到这件事,少年就是一声叹息,在他出门的时候,修桦不止一次提议让他换上女装出门,还提醒他有些时候,女人办事要比男人办事吃香许多。
尽管温清海已经表达了许多次自己不想穿女装的意思,但修桦还是偷偷地将他的许多随身物品都给换成了女人用的。
——甚至还贴心地在他的包袱中塞了一条绣着大红荷花的肚兜。
对此,温清海也只能表示很无奈,算了,估计是怀着孩子让她的脑袋变得有些奇怪了吧。
“滚蛋,别让我再看到你……哎你等会儿?!昨天上午的是不是就是你?!我不是警告过你一次了么!”温清海刚想赶他走,忽然发现这个贼有些眼熟,好像和昨天试图偷过自己一次的人很像。
事实证明他猜对了。对方听到这句话之后,一溜烟跑得连影子都看不到。那速度,兔子都是他孙子。
看着绝尘而去的小贼,温清海也不打算继续追究。来这里两天了,这种事发生了不下十次。虽然想从他这里偷东西基本上不可能,但次数多了也是让人感到十分烦躁——就好像自己是只肥羊一样,是个贼就想从自己身上薅一点儿什么下去。
这根本就没把他【饕餮】放在眼中。
“没想到……你竟然会放他们走。”看着温清海又放了一个小贼,韩彩墨拄着下巴,歪着头看着这个少年,眼中充斥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不然呢?我还得挨个弄死他们?”少年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自己确实杀过很多人,也没什么立场来反驳别人的指责。可他毕竟不是杀人狂,平时能不杀人尽量不杀,除非威胁到了自己的生命。
再加上现在他的妻子怀了孩子,从得知这件事的那时起,他就不打算再轻易和人动手了。
他不想将来被自己的孩子看到,有人指着自己的鼻子,骂自己是个杀人狂还要自己偿命的场景。
那对教育不好。
“昨天给你算那一卦,卦上说你是个灾星,不管走到哪里,路上都会铺满鲜血与灰尘。而且你这个人的凶戾之气很重,报复心强,小心眼儿,鼠目寸光……”
“哎哎哎停!”温清海越听越不对劲,赶紧抬手阻止她继续说下去,转头看了看四周的食客朝他投来的或嘲笑或警戒的目光,少年瞪了韩彩墨一眼:“不是,大姐啊,兄弟我哪儿得罪你了, 啊?你的行李是我替你背的吧?这一路的开销是我掏的钱吧?把你那头看起来就有智慧缺陷的破驴卖了,换成了一匹能拉着带着车棚的马车的马儿的也是我吧?”
“兄弟我不是跟你说什么恩将仇报的事,只是觉得,你现在吃我的用我的,至少嘴上给兄弟留条活路呗?你要是想骂,行,回了客栈让你骂个痛快,我脸皮厚,不怕这个,但你在这里这样说我,万一遇到几个挑事儿的家伙,耽误的可是大伙儿的行程……”
温清海不是话痨,他只是心中憋了一股气很久了。
从来都是他从别人那里“拿”钱,可这一路上,花钱的人却都是他。
这让他心里有些平衡不下来。
“不是,话说我什么时候找你算卦了?前天抽签的人是她不是我。”温清海指了指樊玲,说了半天才想起来自己根本就没找她算过卦。
“算过。”韩彩墨拿起了茶碗,轻轻晃着里面的清茶。她和温清海一样没有喝酒。
温清海是戒的酒,她则是从来都没沾过酒。
“啥时候算的?”
“你不是把挂签的签筒撞掉地上了么,从里面掉出来了一根签。”
“……这也算啊。”温清海愣了愣,想想看好像确实有这么回事。
“这个世界上没有偶然,所有发生的事都有它的价值。你碰掉了妾身的签筒,就算你抽过签了,上面显示的卦象,就是你的命势。”
“我的命势就是小心眼儿?”温清海说完,樊玲一口酒喷了出来,紧接着拍桌子大笑了起来。
“……算是吧。”韩彩墨也不禁莞尔。
“啊行行行,你们说的都对。”温清海将一粒碎银子放在了桌上,一边嘟囔着一边走向了楼梯,“你们慢慢吃,我上楼睡觉了,唉,还是家好,一出门就得受这个闲气。”
看着少年的背影,韩彩墨的嘴角慢慢地放了下来。她抖了抖袖子,一支签从里面掉了出来。
这支签,就是温清海抽过的那支。
看着手中的竹签,韩彩墨打了个哆嗦,说实话,这根签上,她只看到了一样东西。
那便是这少年的人头。
死不瞑目的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