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天之后,张于辰对岑今总是板着一张臭脸,对她就是四个字形容:“爱搭不理。”


    最过分是有一次英语早读,老班要求带高二下学期的英语书来。


    岑今当然——忘记了。


    想必周路易也自然不记得。谁叫人家英语好呢。


    听说周路易的父母之前在国外交流过几年,那段时间生下的周路易。一直到小学,周路易才随家人回国。说英语是他的母语一点不过分。


    至少英语单科每次稳居年级第一。甩第二名八九分的那种。


    因此,即使周路易,英语课上睡大觉,数学成绩也不太好导致综合成绩只能排在年级前100,可以说偏科偏到大西洋彼岸去了,也架不住英语老师老班对他格外宠爱。


    谁能不爱一个纯正美音,次次英语全年级第一给她张脸的学生呢?何况,这个学生还恰好长得这么好看。


    但岑今就是那个常常被甩八九分的第二名,实在爱不起来。


    更何况,在英语这门课上,岑今对周路易有一种王不见王的竞争意识。


    实在没人选了


    ——岑今只能好说歹说向张于辰借书,准备把课文背下来就还他。


    本来背个课文,也用不了多少时间。结果千算万算没算到,忘记带书的人太多了。


    老班大怒:“没带书的人都给我站起来!”


    岑今不想站,累。


    转过头用眼神示意张于辰:你站吧。


    张于辰看到的却是岑今圆溜溜的大眼睛,里面是不想被罚站的狡黠,还有一点对他的哀求,湿漉漉的,让他心痒,忍不住想逗逗她。


    于是故意板着个脸,说道:“还给我!”


    岑今满脸不可置信。


    果然!


    校园偶像剧都是骗人的!


    偶像剧里,女主角要是没带书或者犯了什么错。这男主不得立刻英雄救美人,舍生取义地替她扛下来?


    毕竟是那些年一些追过的女孩啊!


    不然怎么耿耿于怀那么多年!


    怎么到她这就是“还给我”这种现实主义文学?


    果然,即使是遇到穿越、重生这种莫名其妙的事,岑今也不该期待张于辰能成为她人生的男主角。


    无他,只这厮实在太狗了!


    输人不输阵,岑今很有骨气地没有纠缠,用力地合上了英语书,用力的将英语书“还”给张于辰。


    ——如果她的指尖没有因为挽留这本书而泛白的话,勉强可以称得上有骨气。


    正在岑今心如死灰地准备站起来,张于辰小人得志的嘴角高高上扬,准备大发慈悲地将手中的英语书甩过去,再帅气地替岑今站起来。


    到时候,她的眼睛会瞪得更圆吧?想到这里,张于辰突然有点期待岑今看见自己替她顶锅的表情。


    可惜,张于辰尚未实施他的宏伟计划,岑今的书桌上已经飞过来一本边角有些磨损的英语书,封面写着:高二(下)。


    扉页赫然三个大字:周路易。


    岑今往书飞过来的方向看去,此刻正是朝阳初起的时候,阳光斜斜洒在周路易的侧脸,印着他褐色的瞳孔,洒过他微翘的睫毛,穿过他挺拔的鼻梁,让他整个人都泛着暖洋洋的光,一如那天晚上在酒吧门口。


    如神降临。


    岑今不得不承认,此时的周路易,身上透出迷人的光。


    连她都看呆了。


    周路易眼角瞥见岑今的表情,嘴角微微上扬。又想到她没带书,第一时间找的是张于辰而不是自己,硬生生地把嘴角压低。


    他正准备帅气地站起来,屁股甚至已经微微离开凳子,就听见“刺——”地一声,张于辰抢先一步闹出大动静,又把岑今的目光给拉了回去,并且还用他那本崭新的英语书,盖住了他的。


    周路易双手不自觉地握紧又松开,放松下来,斜斜地靠在墙上,又恢复那副公子哥儿的模样。


    好像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和他无关,他会给岑今递书,也不过是一时兴起。


    反正岑今……也没在看他了。


    岑今没注意周路易这边的变化,只觉得张于辰这人好像是有那个大病:


    一会儿要收回书的人是他,一会儿要替她罚站的人也是他。


    一会儿生气,一会儿高兴的。


    男人心,海底针。


    岑今简直看不透。


    ——那就不看了。


    那天张于辰罚站后,岑今也懒得和他多说,连句谢谢也欠缺,便抛开不想再提。


    虽然他之后又臭了好几天的脸,岑今也不理会。


    惯的他!!


    何况明天就是周末,岑今和她高中的好朋友们在十年后几乎是天各一方。这还不得好好玩玩?


    阳华中学因为是航空航天研究院的子弟学校,说白了,就是家属学校。


    这群研究员们平常很忙,没有时间照顾自己的孩子。所以阳华中学全部采取寄宿制,一个月让学生回家一次。


    其余周末也在学校,但有一天可以出去玩,仅限白天,晚上还是得归寝。


    所以周末的这宝贵的一天,有很多同学会结伴出游。


    上辈子岑今的这一天基本全部用在追着张于辰跑。


    她会收集很多新开的小餐馆,缠着他约他一起吃饭一起玩。


    但她约他三次,他能答应一次就算了不得了。


    大多数情况下,张于辰是拒绝的。


    理由也很多:和周路易约好了打球、和周路易约好了吃饭、和周路易约好了……


    所以岑今最讨厌周路易了,干嘛要来霸占她的张于辰!


    但她想起后来问张于辰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喜欢他的。


    他的回答就是“你总是约我吃饭。一个女生总是约一个男生一起吃饭,也不难猜了。”


    她才知道自己有多明显。


    自己自以为是的暗恋又有多可笑。


    他,原来一直知道自己喜欢他。


    但他从不挑破,从不说明,从不拒绝。


    任由她在他身边,放纵她把这一点喜欢,浇灌成参天大树。


    想到这,岑今不由冷哼一声:


    呵,渣男!


    现在这宝贵的一天,她得用在真正值得的事情上才行。


    蒋晴晴是岑今高中时最投缘的朋友,也是她的高中室友之一。


    但后来,岑今到海市求学,蒋晴晴选择留在阳市本地的一所大学。俩人就此天各一方。


    只不过平常岑今和蒋晴晴仍有联系,放寒暑假也会相约一起出去玩。算是岑今在十年前,除去她的父母,最熟悉的人之一。


    只因她俩实在投缘——都喜欢吃,也经常凑在一起发掘一些小饭馆,不亦乐乎。


    想到明天和晴晴约好一起去市中心的小巷子里品尝一家据说开了几十年的老火锅,岑今把被子一拉,充满期待地睡了。


    甚至在睡之前,咽了口唾沫……


    火锅,我来啦!!


    男生寝室这边,周路易刚刚打完篮球,又冲了个澡,提着盆子准备去洗衣服。隐隐约约听见岑今的名字,下意识寻找声音的来源,发现宿舍走廊尽头有个人影,看身形似乎是胡小胖。


    原本悠闲的步伐加快,几乎是快走到胡小胖的背后。


    “说什么呢?”


    胡天正好打完电话,毫无准备,背后就慢悠悠地传来低沉的声音,又恰好是晚上,当即大叫了一声,吓得半死。


    好不容易把自己的小心脏抚顺,镇静下来,一些国粹就要脱口而出。


    转过头偏偏发现是周路易,又硬生生地把骂人的话从嘴边给吞下去了。


    没办法,男生之间也隐隐约约有比较的。


    周路易长得帅,成绩好,英语更是出色,招女孩儿喜欢,父亲在研究院说一句身处高位也不为过,母亲倒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不过只凭前面几条,足以在阳华中学这群子弟兵当中拔尖了。


    男生们也都服他。


    毕竟他个子高,篮球也打得好。经常带着7班的男生勇夺阳华篮球赛的桂冠。


    胡天本想打个哈哈过去,谁料周路易直接切入主题:“我听见岑今的名字了。你在和她打电话?”


    胡天也没办法,如实说:“不是岑今,是她室友蒋晴晴。她和岑今明天要去吃火锅,两个人有点没意思,就问我去不去。”


    听到这,周路易打量了一下胡天,眉目间似有疑惑。


    就差没明着问:为什么是你?


    好在胡天自顾自地解释说:“岑今、蒋晴晴和我都喜欢美食,平常有什么好吃的店,我们也都会约着一起去吃。”


    原来如此。


    自己是不是什么时候也该表现一些个人爱好了?比如火锅?周路易不自觉地想。


    灵机一动,周路易“体贴”地问:“三个人吃火锅,是不是也挺没意思的?”


    问完目光炯炯地盯着胡天。


    胡天几乎是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但又有点奇怪。岑今和周路易不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冤家吗?


    周路易真是那个意思吗?


    想了想,胡天还是试探性地问了一句:“那你,要不要加入?”


    “可以。”


    胡天的话音刚落,周路易就答应了。又仔仔细细地问清楚时间、地点后,满意地离开。


    胡天甚至觉得,周路易走的方向隐隐约约有口哨声传来。


    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回到寝室,还琢磨不透呢。


    但胡天有种感觉,这事儿,他得告诉张于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