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快

作品:《夫君来自末世

    黎青执一开始写朱前的自传的时候身体还没恢复, 写字也不熟练,因此字写得非常丑,还非常大。


    但他那时抱着练字的想法,每个字都尽量写得端正。


    所以这自传一开始的那些字虽然宛如幼童所写, 但字很大, 笔画也清楚, 很适合初学者照着学。


    金小叶拿着毛笔,跟着描画上面的字,努力把这些字记在心里。


    “小叶,你学写字啊?”王姐好奇地瞅了一眼。


    “嗯!”金小叶道:“做生意肯定得认字,我要从现在就学起来!”


    王姐敬佩地看了金小叶一眼, 学写字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更不要金小叶已经这么大年纪了……


    怪不得人家能做生意, 她做不了呢!


    王姐更愿意一边做针线,一边跟人聊天。


    她们这样做惯了针线的人,除非是需要全神贯注地绣花, 不然都是可以拿着针线活畅快聊天的。


    只是她聊了没多久,练了一页纸,静了静心的金小叶就拉着她买布料去了——他们又有新生意要做了!


    也是巧了,金小叶去买布料的时候,瞧见了正在给码头上做工的男人兜售金小叶那边那两个帮着糊鞋底的老太太用碎布做的鞋子。


    金小叶请这两个老太太到王姐家做活,给的钱很少, 做一双鞋也就给四文钱,但这两个老太太挺愿意来的。


    她们平日里也没什么事情做,现在多少能挣点,多好啊!


    金小叶有时候还会给她们分吃的。


    鞋子既然做了出来,那肯定是要卖的, 因为这鞋普普通通,金小叶也就没有拿去成衣店寄卖,而是给了金小树,让金小树帮着卖。


    “这鞋可是家里老人仔仔细细做的,用的都是好布料,能穿很久……”金小树给那些干苦力的人推销鞋子。


    在码头上做活很辛苦,那些偶尔来打零工的也就罢了,常年在这边干活的,多是家里没地的,还没老婆孩子。


    既如此,自然也就没人给他们做鞋,他们平日里穿的鞋子,都是买的。


    金小树拿来的鞋子确实不错,很快就售卖一空。


    “小树!”金小叶喊了一声。


    “姐!”金小树摇船过去,“姐你们要去哪里?”


    “我要去买布料,小树你帮我搬个货。”


    “好。”金小树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


    金小树昨晚上没睡好,今天有点没精神,不过他到底是年轻小伙子,这几个月跟着金小叶干活吃得又很好,搬起布料来比金小叶和王姐快多了。


    金小叶已经有经验了,很快买好布料往回走,又让金小树帮她把布料搬到王姐家。


    金小树动作僵住。


    昨天方锦娘一个眼神都没给他之后,他心里就七上八下的,今天早上都不敢去给方锦娘送东西。


    他今天,甚至都不想赚钱了,觉得不管干什么都没劲,特别想去看看方锦娘。


    现在他去王姐那边的话,一定会见着的吧?


    金小树想来想去,还是打算去见见。


    反正方锦娘不喜欢他,他破罐子破摔了!


    船停在王姐家附近之后,金小树就开始帮着搬布料。


    王姐抱了一匹布跟在金小树身后,到她家的时候,忍不住道:“小树,你力气真大。”金小树这会儿,扛了四匹布还健步如飞。


    “嗯。”金小树粗粗地应了一声。


    方锦娘知道金小叶有个弟弟,听到王姐的话,又看到个人影,就抬头看向对方,朝着对方笑了笑。


    金小树只觉得一阵酥麻从尾椎骨直冲天灵盖。


    方锦娘朝他笑了,还笑得那么好看!


    昨天还不理他,今天怎么就又朝他笑了?


    因为他一次扛了四匹布?


    金小树觉得整个人有点飘,他快步来到船上,试图一次扛六匹补。


    扛是能扛动的,但他的手抓不住六匹布,金小树只能扛四匹,然后动作快得简直要跑起来。


    等等,稳重点,不能跑!


    金小树帮着把布放在王姐家,就见方锦娘又朝着他笑了笑。


    方锦娘眼睛看不清人,就总被人说没礼貌……她走在大街上不会朝着来往的每个人笑,但平日里在家里什么的,有人来了都会笑一笑,算作打招呼。


    金小树激动不已,搬完布料看到王姐家门口有些柴火没劈,他还顺手拿起斧子,帮忙劈柴。


    他虽然年纪小,但这几个月又高了一些,还壮了一个,在庙前村,他个子算高的了,力气也不小!


    他已经是个男人了!


    金小叶看到金小树劈柴没拦着,王姐的两个儿子都还小,又长在城里不习惯干活,平日里劈个柴对王姐来说很费事。


    以前金小叶带了东西来县城卖给她的时候,就会顺手帮她劈个柴什么的,最近她也会劈,现在让金小树去干,省了她的事儿。


    王姐却是有点不好意思,对金小叶道:“哎,小树怎么还劈起柴火来了?这多不好意思……”


    “没事,”金小叶笑笑,又对金小树道,“小树,等下你拿着桶,去巷尾拎几桶水来!”崇城县到处是河,王姐家的房子就挨着河。


    平日里大家会在河边洗衣服洗菜,但吃水的话,还是吃的井水。


    不过不是家家户户都有井的,大家一般是去城里公共的井里拎水喝。


    “嗯!”金小树应了一声,拿着桶拎水去了。


    “小叶,你弟弟真勤快!”王姐越看金小树越喜欢。


    她之前还觉得金小树是个乡下人,自己女儿若是嫁给金小树会吃苦,但现在看看……


    金小树多勤快啊,要是她女儿嫁给了金小树,家里的很多活儿就有人帮着干了。


    而且金家多少是有点地的,金小树还会撑船会卖货……算了,再等等看吧。


    “他打小就勤快。”金小叶笑道。


    在庙前村,懒惰的人都是被疼着宠着让着的,她爹娘对他们挺好,但金家不是她爹娘当家,她和金小树自然也就没有金柳树金枣树那样的待遇。


    方锦娘闻言忍不住道:“金掌柜,你弟弟真好。”她弟弟在家都是不干活的,她娘一心要她弟弟好好读书考上秀才,从不让他弟弟干一点活。


    打水回来的金小树:“!!!”方锦娘夸他了!


    王姐家的体力活也就只有劈柴挑水,金小树把活儿干完之后,也就没活儿做了,只能依依不舍地离开。


    但他立刻就去买了一包糖炒栗子,打算明天给方锦娘吃。


    虽然不知道昨天是怎么回事,但方锦娘显然不讨厌他!


    金小叶这天回家的时候,就见金小树一边划船,一边唱歌:“花花衣裳长长辫,水乡的姑娘好容颜……”


    “停停停,你唱什么呢。”金小叶喊停,这歌是男人唱给喜欢的女人听的!


    金小树突然意识到船上只有他和金小叶,肯定不能唱这歌啊,但他其实没听过几首歌:“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背上背了个胖娃娃……”


    金小叶:“……”她弟弟脑子被敲坏了!这是小媳妇回娘家唱的!


    “你喜欢的那个姑娘,跟你和好了?”金小叶问。


    金小树连连点头。


    怪不得……金小叶道:“你就算要唱歌,也唱点正常的行吗?”


    “姐,我就会这个啊,娘以前就唱这个哄我睡觉。”金小树委屈。


    “算了,你唱吧。”金小叶说完,直接进了船舱。


    没了金小叶在面前,金小树就继续唱起“花花衣裳长长辫”来,他觉得这说的,就是方锦娘。


    另一边,方锦娘回到家,就把五钱银子给了的娘。


    方母看到五钱银子脸色缓和了一些,但又道:“这也太少了!很多人都挣了一两多。”


    方锦娘道:“娘,我眼睛不好,做活慢。”


    “那她们还有别的活儿要干,不能一做一整天呢!”方母道。


    “我在那儿吃饭,也是要钱的。”方锦娘道。


    “那你为什么要在那里吃饭?少吃一顿又不会饿死。”


    方锦娘一阵心凉。


    少吃一顿确实不会饿死,但她在家里就喝点清汤粥,一天两顿就吃点这个,她肯定会饿死,也做不动活。


    这也就算了,方母又道:“对了锦娘,娘给你说了一门亲事,开租船行的王老爷想娶你做妾,他愿意出六十两银子……”


    “娘!”方锦娘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她虽然不太出门,但最近在王姐那边干活,听说了不少事情。


    租船行的王老爷,她就是听过的,这人住的离王姐家不远,甚至还跟王姐娘家有点亲戚关系,王姐也就知道他不少事情。


    在县城,纳妾的有钱人有不少。


    有些纳了妾,对妾还算不错,比如李秀才,他那两个妾都是农村人,家里挺穷的,她们嫁给李秀才之后虽说日子过得并不富贵,还有很多活儿要干,但至少能顿顿吃肉不饿肚子,还有新衣服穿,甚至就连她们的孩子,也被教养得不错,她们其实挺乐意的。


    但也有些男人,娶个妾回来之后,对人家一点不好,就当个下人。


    等岁数大了,还会把人赶出去。


    这个王老爷就是后者,他妻子的脾气还不太好,因为怕小妾生了孩子抢家产,王老爷带回家的妾要是怀了孩子,她都会给灌药。


    几年前,王老爷一个妾就因为吃堕胎药死了。


    那个妾跟黎青执一样,是家乡遭了灾逃来崇城县的,她爹娘把她卖给王老爷之后就离开崇城县了,她在这边无亲无故,死了之后一点浪花都没激起来。


    她要是嫁给王老爷,兴许也是这么个下场!


    她死了,她娘兴许会闹一闹,但等王老给点钱,也就不管她了吧?


    而且……王老爷已经快五十了,那是个老头子。


    她娘竟然要把她卖给这么一个人当妾?


    方锦娘只觉得浑身发冷。


    方母道:“王老爷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他不嫌弃你眼睛不好,愿意花大价钱娶你……”


    要是方锦娘还能赚很多钱,方母是舍不得把她嫁出去的。


    但方锦娘现在挣不了几个钱,眼睛还越来越不好了!


    哪天方锦娘要是完全瞎了,谁还愿意娶她?那可就砸手里了!


    方母其实早就有把方锦娘嫁出去的想法了,只是之前她拒绝了很多人,现在都没人来说亲了,偶尔有,也顶多愿意给十两银子的彩礼。


    那她肯定是不愿意的!


    要让她主动去给方锦娘找婆家,她也不愿意,她可是秀才娘子,哪有主动去给女儿找婆家的?


    也是巧了,最近方锦娘去王姐那边做活,来来回回的时候被王老爷瞧上了!


    王老爷起初只愿意花五十两银子娶方锦娘,她让媒人来回说了几次,才加到六十两。


    “我不嫁。”方锦娘道。


    “我都跟王老爷说好了,这次,你不嫁也得嫁!”方母道。


    方锦娘咬紧牙关,但上下牙齿却还不停地打战,她缓了缓才道:“你不是很在乎名声吗?把我嫁给别人做妾,你不怕别人说你卖女儿?”


    方母道:“你都这么大年纪了,我给你找了户好人家,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方锦娘这天晚上,都不知道是怎么回房间,怎么睡下的。


    方母并没有把她关起来,大概是觉得她跑不掉。


    她确实跑不掉,她又能去哪里?


    第二天早上,方锦娘照常出门。


    “你去哪里?”方母问。


    “我去做工。”方锦娘道。


    城里住得特别挤,谁家有点事情,左邻右舍都会知道,方母为着儿子的名声考虑,是不愿意跟方锦娘大吵大闹的:“吃了东西再去吧,娘给你煮了鸡蛋,锦娘,其实给王老爷当妾也没什么不好的,你以后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你爹没了之后,我们家多难啊,你就体谅一下娘……”


    方锦娘道:“我不饿,就不吃了。”


    说完,方锦娘就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