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 章

作品:《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

    欢迎进入前情回顾环节, 补订可以解锁新章节哦!  “你唱得挺准,拍子也对,但是轻松的歌被咬得太实, 就失了味道。在舞台上演唱, 即使唱得不轻松, 也要让观众觉得你游刃有余。”


    狄思科似懂非懂地点头。


    “我年纪大了,欣赏不来那些流行歌,但是港台歌星的演出我也是看过的。”满头银发的气派老太太十分时髦地说,“他们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够open, 有些男歌星也能扭腰摆胯,舞步灵活。”


    说到这里, 老太太略带嫌弃地咧咧嘴, 又继续道:“咱们团里有邓小姐和陈先生的演出录像带,你去音像室借出来看看吧, 既然是商业演出, 还是要向他们靠拢的。”


    狄思科闻言大喜, 他虽然已经背会了二十几首流行歌, 却从没看过歌星的演出现场。


    何况“港台”和“录像带”对此时的任何一个年轻人来说,都是极具诱惑力的。


    于是, 他拿着老师的借阅证,每天花费十几个小时, 泡在那间昏暗的音像室里,研究时下最红歌星的表演方式。


    十几盘录像带在松下彩电的20吋荧光屏上循环播放了数遍,狄思科不得不承认, 这些歌星的表演确实很open,台风好,有笑容, 而且重视与观众的互动。


    就在他模仿着电视里的舞步,即将进行不知第几次循环播放时,杜金金突然跑来音像室通知他,闫丽君将在今晚正式登台。


    同样是新人的狄二狗,被要求去现场观摩学习。


    演出地点在西城的红太阳歌舞厅,时间也是最黄金的八点场。


    此时七点场的交谊舞刚刚散场,音响里还在重复播放着《彩云追月》。


    狄思科跟随于童和杜金金,等在舞台的东侧入口。


    没过多久,身后那扇写有“顾客止步”的木门便被人推开,闫丽君穿着一条酒红色的皮质短裙,袅袅婷婷地走了出来。


    音乐戛然而止,衬得台下的掌声异常热烈。


    然而,待到闫丽君在舞台的橙色灯光里站定,看清她真容的观众们却是一片哗然。


    “怎么换人了?莎莎呢?”


    “八点钟应该是莎莎的场次吧?”


    “这人谁啊,画成这副鬼样子也敢上台唱歌!”


    闫丽君的本职是售票员,是在大1路公交车上给乘客唱歌时,被于童挖掘的。


    她的优势在嗓音,不在外形。


    于童说了,只要她开口唱歌,一定能征服观众。


    她没理会那群叫嚣的男客,转身将自己要唱的歌名报给乐队。


    可是,前奏刚刚响起,台下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起哄。


    “哥们儿就是冲着莎莎才来红太阳的,赶紧让莎莎出来,不带拿糖的啊!”


    “下去!下去!换莎莎来!”


    “赶紧下去吧!这是莎莎的场子,不是谁都能唱的!”


    狄思科全然没料到,歌手连一句歌词都没唱,竟然也有可能被轰下台!


    心下正为闫丽君捏把汗,余光里却瞟见有个不明物体被人从观众席抛出,划出一道危险弧线,直直冲向他们所在的舞台东侧。


    电光石火间,狄思科本能地张开手臂,将手心挡在于童面前,险险接住一罐冰凉的青岛啤酒。


    只隔了一息,另一罐啤酒也砸在了于童脚边。


    紧接着便有个吊儿郎当的声音从台下响起:“对不住啊,劲儿使大了,扔错人了。”


    于童心有余悸地抓住狄二狗的手臂,寻找伤处。


    再三确认他没被砸伤后,掂起地上的那罐啤酒,望向第一排正中间的两桌客人,拧眉问:“刚谁扔的?”


    两桌青年里居然有好几个人同时挥手,行止间都透着一股目中无人的大大咧咧劲儿。


    这伙人奇装异服,发型凌乱,单从外表来看,绝对是青年中最让人心怵的那一撮。


    不过,于童好似并没察觉到对方的不好惹。


    撸了撸并不存在的袖子,确定不会伤及无辜后,随手一抛,就让那罐啤酒原路返回了。


    “还你们了啊!以后练好了准头再出来现眼!”


    “我X!”一群小青年骂骂咧咧地各自躲闪。


    杜金金见状紧张得攥紧拳头。


    那边有七八个大男人,而这边只有小狄一个。


    真要是起了冲突,吃亏的还是己方。


    她偷偷拉了拉于童的手臂,劝对方见好就收。


    又未雨绸缪地悄声问狄二狗:“小狄,一会儿要是打起来怎么办?”


    狄思科笃定道:“打不起来。”


    帮二哥擦屁股的次数多了,他一眼就能看出这帮人的成色。


    这就是一群倒爷。


    如今争雄竞勇的是他们,曾经落榜待业的也是他们。


    让他们在胡同里茬架斗狠有可能,但是在歌舞厅里砸场子嘛,八成没戏。


    “再说,打就打呗,本来就是他们先找碴的。”狄思科将自己手里那罐啤酒也递给于童,无所谓道,“歌舞厅这地界儿,水浅王八多,遍地是大哥。你们天天在这些场所进出,不会连这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吧?”


    杜金金咽了下唾沫说:“那,那一会儿可就靠你了啊!”


    “嗯,您看我眼色!”狄思科一脸高深莫测道,“到时候咱把他们叮咣五六一顿爆cei,今儿非得搁这几个!”


    第二罐啤酒不出意外地被于童以同样的方式还了回去,再次引来青年们的咒爹骂娘声。


    因着这里的混乱,观众们暂时停止了起哄,所有人似乎都在等待两方矛盾一触即发。


    当然,所有人里并不包括狄思科。


    他眼尖地发现那罐啤酒已经被人稳稳接住了。


    趁着对面尚未来得及反应,狄思科“啪啪啪”鼓了几下掌。


    双手比作喇叭状,高声吆喝:


    “好球!”


    杜金金一时忘了他那通叮咣五六的豪言壮语,在他的眼神暗示下,赶紧配合着喊了一声:“漂亮!”


    歌舞厅里的男服务员们都是提前培训过的,显然也对这种场面应付自如,配合默契。


    该鼓掌的鼓掌,该吹口哨的吹口哨。


    “盖啦!”


    “带劲嘿!”


    “牛逼!”


    成功营造出天下太平,全场狂欢的假象。


    社会青年们:“……”


    被这嘻嘻哈哈的场面弄得不上不下。


    想挑事吧,不够火候。息事宁人呢,又有点下不来台。


    在他们犹豫不决时,于童向僵在台上的闫丽君比个撤退的手势。


    直接将人带去了后台休息室。


    歌舞厅经理紧跟着跑进来,抹着汗恳求:“于队长,您看外面还有那么多客人等着,您可不能让我开天窗呀!”


    于童憋着一肚子气没处撒,不由冷笑道:“那些客人是等我们的吗?那不是等陈莎莎的吗?喝倒彩的情况我不是没见过,但是对演员使用暴力的却是头回见。老徐,咱们合作也有一年了,你这么摆我一道,不厚道了吧?”


    “哎哟,您可冤枉我了!”徐经理义愤填膺地说,“外面那些人都是陈莎莎的穴头找来拆台的!他一个月跟我提价三次,我实在没辙了,才想着先冷冷陈莎莎,换个人来唱。哪想到那小子玩儿得这么黑!”


    于童并不想听那些狗屁倒灶的纠葛。


    “那您打算怎么解决今天的事?丽君是我手里最好的苗子,以后还要参加歌唱比赛。您要是早点跟我交个底,我就安排更有经验的演员过来了!今天丽君第一次登台,就差点被人轰下去,要是留下心理阴影了,我们的损失找谁赔?”


    闫丽君想说,她没那么脆弱。


    但是被于队长眼神警告后,又及时闭嘴了。


    徐经理搓着手讪笑。


    这姓于的小妞儿可不是什么善茬,若是让她抓住机会,非得从他身上扒下一层皮来。


    他心里琢磨着,要不今天就算了,没人唱就不唱,让乐队伴奏,改跳交谊舞也行。


    狄思科旁听了半天,这时插话说:“于队,要是闫丽君不唱了,我去通知刘哥他们把乐器收了吧?”


    徐经理这才记起,乐队也是于童带来的,慌忙摆手说:“九点半还有一场演出呢,乐队可不能撤。”


    这回轮到于童唇角带笑不吭声了。


    徐经理没办法,只好跟她讨价还价,最终闫丽君的出场费从每场十块,涨到了每场十五,演出场次也从每周三次,增加到了五次。


    “外面那些男的都是二五眼,你不用理他们。”于童理顺闫丽君的刘海,鼓励道,“一会儿上台轻松唱,以你的水平,随便唱两句也能撑住场子!”


    闫丽君尴尬地揉揉鼻子,拎起自己断了跟的高跟鞋晃了晃,“童姐,我头一回穿高跟鞋,刚才把脚崴了。”


    “还能走吗?”


    闫丽君迟疑着将逐渐红肿的脚踝亮给他们看。


    徐经理:“……”


    感觉被骗了。


    留意到徐经理的表情,于童停顿片刻,便云淡风轻地说:“我手头的好歌手多得是,丽君唱不了,还有别人呢!小狄,一会儿先由你上场顶个班,没问题吧?”


    被点到名的小狄,心里压根儿没谱。


    但是对上徐经理怀疑的目光时,却硬着头皮说:“要是被哄下了台,我分文不取!”


    徐经理倒也没挑剔,催促着他尽快上台,就去前面安抚客人了。


    于童则留下来给狄二狗打气,“声乐课的白老师说你最近进步很大,我原本就打算让你下周去音乐茶座演出的。这次就当上去练胆儿了,只要能完整唱完全场,演出费公司不抽成,全归你个人!”


    感受到了金钱带来的蓬勃力量,狄思科点点头,任由杜金金手脚麻利地为他换装。


    面料垂坠的黑色港衫上覆着碎钻似的亮片,黑衣黑裤黑皮鞋,再加上斜梳背头,让他看起来像个颇有姿色的浪荡子。


    不过,狄思科暂时没精力关心自己的打扮,一边按照声乐老师的办法快速开嗓,一边琢磨着接下来的曲目安排。


    临出门前,他回头跟杜金金耳语交代了几句,得到她的点头保证后,才挥挥手大步走出了休息室。


    *


    作为顶替莎莎的歌手,还是个男的,狄思科出场时,得到的倒彩和嘘声简直是排山倒海的。


    有些人甚至哐哐地拍起了桌子。


    “下去下去”的喊声不绝于耳。


    他强自镇定地跟乐队报了歌名和调号,然后顶着一片起哄和唱衰声走到了舞台中央。


    台上灯光璀璨,台下一片昏暗。


    狄思科将那些叫嚣最厉害的男客,想象成浅水里的小王八,在心里反复提醒自己保持微笑后,捋顺麦克风的电线,开口说:“看来今天的很多来宾都是莎莎小姐的老朋友了!”


    前排那几桌闹得最欢的,听他提起莎莎,起哄声有变小的趋势。


    “莎莎小姐被事情绊住了,很遗憾不能及时到场,今晚将由我临时代班。”狄思科抢在嘘声再次爆发之前,继续问,“大家最喜欢听莎莎唱的哪首歌?可以说歌名让我参考一下。”


    如今的歌手很少跟观众互动,像这种上来就聊天的,更是寥寥。


    有些观众便开始热心报歌名了。


    无非就是《北国之春》,《往事只能回味》之类的,专业文艺团体常用曲目。


    狄思科心里有了数,便露出一口能拍牙膏广告的小白牙,笑容可掬地问:“莎莎为大家唱过《莫妮卡》吗?”


    “好像没有吧?”


    “我看今天在座的朋友中,有不少女士,要不咱们先唱一首《莫妮卡》吧?”狄思科笑着提议,“喜欢跳舞的女士们可以一起来舞池里蹦恰恰了。”


    有个爽朗女声立马在台下响应,压过那些还在捣乱的男人,喝道:“靓仔,你即管唱,唔好理佢哋讲乜嘢!”[1]


    狄思科寻声望过去,第二排的一张圆桌前围坐着三位打扮入时的女士,声援他的人就在其中。


    他礼貌颔首,莞尔回道:“唔该晒,跟住落嚟呢首《Monica》送俾你哋,希望你哋钟意!”[2]


    乐队的伴奏适时响起,台下偶尔还有几个起哄的,也被狄思科无视了。


    他对外表现得松弛适意,只有自己知道,听到前奏鼓点时的心跳,是何等密集。


    行云流水般的旋律从吉他手的指间溢出,他再次提醒自己要松弛、open、有笑容,便举起了麦克风。


    这首歌节拍强劲,又有动感,那三位讲广东话的女士率先踩着节拍,滑进了舞池。


    坐在舞台下的杜金金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律动了起来。


    “这歌选的真不错!”她用手肘拐了下于童说,“没想到小狄还挺放得开,这歌连老黄都不敢这么唱!”


    歌舞团歌队的演员通常比较专注歌喉和手部动作,像他这样注重步伐,抖肩摆胯,连跳带唱的歌舞表演非常少见。


    发现走进舞池里人越来越多,于童若有所思道:“听说他把咱们团里收录的所有港台歌星录像带都看了一遍,他这个台风虽然还不成熟,不过确实很港式。”


    而且在第二次唱到“thanks,thanks,thanks,thanks Monica”的时候,台下居然有女观众响应他的手势,跟着一起合唱了……[3]


    望着这幅场景,于童的眼里染上些笑意,自言自语似的咕哝:“这小狗子还挺活泼的。”


    若是观众能继续保持这种热情,今晚这场演出就基本算是圆满了。


    不过,不知狄二狗出于什么考量,一首节奏轻快的迪斯科舞曲结束后,紧接着的两首都是慢歌。


    根据她以往的经验,成熟的歌手通常不会把曲风热烈的劲歌当成开场曲,否则观众的热情逐渐降温,演员多半会在冷场中灰溜溜下台,场面不好看。


    狄思科唱完第三首歌以后,台下虽不至于冷场,但也不怎么热络。


    有的客人甚至已经穷极无聊到,用餐巾纸折起了纸飞机……


    台上的狄思科将这些看在眼里,呼吸稍稍喘匀后,抬手在麦克风上轻敲了两下。


    “最后一首歌的选择权留给大家了。”他提高声音宣布,“下面进入今天的点唱环节!”


    已经开始海喝海聊的观众们顿时重燃兴致。


    “点歌多少钱呀?”有人问。


    有熟悉行情的就跟其他人分享了,十块一首。


    “什么歌都能唱吗?”


    “当然。”狄思科颔首。


    随即,一些或陌生或熟悉的歌名被叫响,十块钱似乎根本微不足道,客人们出人意料地踊跃。


    于童觑着狄二狗那副自信从容的闲适模样,一时也有些哭笑不得。


    要不是知道他的歌单上只有二十首歌,她真的就信了……


    台下热闹了好半晌,感觉体力稍稍恢复的狄思科笑着说:“今晚的女士很多,而且特别热情,本着女士优先的原则,咱们从女同志中挑选一位吧。”


    于童站在舞台边,一脸兴味地看着他表演,然后冷不丁地问身旁的杜金金。


    “他上台前是不是跟你交代了什么?告诉你最后一首歌的歌名了?”


    杜金金嘿嘿乐。


    于童啧啧称奇,那小子还挺贼的,竟然学会找托儿了。


    “他要唱什么歌?”


    “刚刚那个广东款姐已经点过了,”杜金金用眼神示意她看向第二排的一位短发女郎,“小狄准备了《明天会更好》,不过那款姐声音有点小,被人盖了过去……”


    话落,便听见小狄再次对着台下鼓动,“咱们挑一位声音最响亮的女士!”


    而后,那位款姐果然就用更大的声音点了一首《明天会更好》。


    杜金金长舒一口气,给小狄比个大拇指。


    观众的情绪到位了,他的体力也恢复的差不多了,完美!


    然而,她这口气刚舒到一半,便瞥见了身边人款款举起的右手。


    那闪烁的双眸里盛着的,是她所熟悉的跃跃欲试。


    杜金金陡然一激灵,直觉于大队长又在憋什么馊主意。


    她上次露出这种表情时,还是去看爆炸头男高音的演出。


    老黄那天喝得微醺,也像小狄似的,大言不惭地让观众随便点歌。


    然后于队长就点了一首《天涯歌女》,导致场面相当惨不忍睹,承包了大家一个月的笑点。


    这可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没过两秒,于童果然用比广东富婆更大的,能让全场听清的音量喊道:“我爱你,唔唔唔……”


    后面的话,被杜金金眼疾手快地捂住了。


    “童姐,虽然小狄找我当托儿这事有点那什么,但他毕竟是临危受命,又是第一次登台,你可不能拆台啊!”


    杜金金心想,为了完成小狄的请托,她也算拼了。


    可是,她俩的这番操作,却让歌舞厅里默然一息,紧接着就是此起彼伏的口哨声和叫好声。


    大庭广众公然示爱,这姐们儿可太飒了!


    舞台上的狄思科被这一声“我爱你”吓得险些摔了麦克风。


    电流从尾椎骨直通天灵盖儿,不可置信地望向于童。


    这姐姐莫不是疯了?


    于童当然没疯。


    她拍掉杜金金那只多事的手,刻意忽略周围的戏谑视线,清了清嗓子说:“狄道格,我要点一首《我爱你,塞北的雪》!”


    狄思科:“……”


    谁是狄道格?


    按照近些年老北京结婚的普遍排场,岑深迎亲的时候,要带上帮他迎亲的大嫂,以及一位父母、公婆、子女俱全的全和人儿。


    新娘那边也提前说好了,会有一位送亲姑妈陪在身边。


    此外,这次婚礼属于中西结合式,还比别的新人多出一对伴郎伴娘。


    所以别人结婚时,只用一辆小轿车迎亲的成例,放在这里就不适用了。


    新郎提前跟单位借了一辆公车,又在出租车公司租了辆小轿车。


    然而,就在昨晚,岑深跟出租车师傅电话确认时却得知,出租车早就被他家老太太偷偷退掉了!


    “到时候你跟雪茹坐婚车,其他人坐后面的大客车!”


    “妈!送亲姑妈是来婆家挑眼的,要全程跟在雪茹身边。既然送亲姑妈坐了婚车,能不让我大嫂上车吗?全和人儿和伴娘也是被请来帮忙的,还能区别对待人家?”


    新郎被亲妈气得直跺脚。


    “你埋怨我也没用,小轿子已经租不到了。还是按我说的办吧!”


    狄思科一瞧这架势,更不敢让岑大娘知道他是日租伴郎的事了。


    生怕这老太太把他也退了。


    为了让自己配得上这五十块日薪,他赶紧写下一串电话号码塞给眉头紧皱的新郎。


    “岑哥,我认识一个司机师傅,一般上午休息下午出车。平时在建国饭店和长城饭店给外宾包车,服务是国际水平的,就是要价太高。您要是实在没辙,可以找他试试。”


    岑深哪还顾得上价格高低,接过号码就出了门。


    *


    迎亲的地点在城东的一栋四层家属楼里。


    许是新郎官的运气否极泰来了,敲开老丈人家的大门后,除了被老泰山训诫敲打了一番,竟也没受什么刁难。


    很顺利便来到了新媳妇的闺房前。


    新娘郑雪茹是歌舞团的中提琴演奏员,在团里有个好人缘,所以今天有不少同事前来送亲。


    小客厅里围满了歌舞团的大姑娘小媳妇。


    见到新郎,大家都挺吃惊,显然没想到外面的人这么不顶用,几个来回就把人放了进来。


    此时就有个三十来岁的女同志带头吆喝:“既然‘文的’难不住新郎官,那就直接来‘武的’!只要你能做完五十个俯卧撑,我们这些娘家人亲自送你入洞房!”


    岑深被这辛辣发言惹得面红耳赤,下意识向伴郎求助。


    狄思科还是大胖小子的时候,经常充当压床童子,应对婚礼上的刁难,比他可有经验多了。


    乐呵呵地回敬:“这大热天儿,做完五十个俯卧撑,就算您直接把我哥送到喜床上也没用了呀!少做点吧,二十个就行吧?”


    小客厅里响起一阵哄笑。


    不过,不待大家讨价还价,新娘的房门突然被打开一条缝,有个穿红色套裙的姑娘扭身钻了出来。


    “新娘子发话了,别让新郎一身臭汗出席婚礼,差不多就……”


    她在人群里环视着,目光掠过狄思科时,脸上有不容忽视的错愕,待看清他的胸花,又笑吟吟地转了口风:“我看伴郎的体格不错,要不就让伴郎替新郎官做五十个吧?”


    “对对对,让伴郎来!”马上有人附和。


    “伴郎可不能只做五十个!”


    “就凭这身板儿,最起码得背着伴娘做五十个才行吧?”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狄思科:“……”


    看清于童正脸那一刻,他整个人都是木的。


    第二次!


    不到一个礼拜,前二十年完全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个人,居然又碰面了!


    而且书里根本没有这个情节!


    这已经不是“缘分”二字能够轻易解释的,他甚至产生了一种无处可逃的宿命感……


    见他傻站着,娘家人催促:“伴郎到底同不同意呀?”


    狄思科回过神,得人钱财与人消灾,得先帮岑深把眼前的婚礼应付过去,“看女同志的意思吧,我都行。”


    于童当然不答应啦!


    她在歌舞团大小也是个芝麻官,在场的这些小姑娘里,有一半是她的下属。


    当着这么多同事的面,她还是有点偶像包袱在身上的。


    只好故作高冷地对狄二狗说:“我穿裙子不方便,你随便做五十个吧。”


    狄思科生怕这群姑奶奶又兴出什么怪来,不敢讨价还价,主动往地上一趴,便开始呼哧呼哧地上下起伏。


    于童抱臂在一旁细细观察。


    从两条大长腿,到若隐若现的背部线条,再到持续发力的劲瘦手臂。


    说实话,那晚从歌舞厅离开后,她一直忙于工作和表姐婚礼,酒醒后就把狄二狗忘到脑后了。


    可是今天再次见面,光天化日之下,看清了许多之前忽略的细节,她又生出了点包装对方的心思。


    这种外形条件,即便只当个模特,也是有饭吃的。


    她在这边胡思乱想着,地上的狄思科已经迅速完成了五十个俯卧撑。


    并在围观群众的叫好声中,一把将新郎推进了房门。


    鞭炮在门口噼噼啪啪炸响,新郎终于拥着新娘坐上了贴有金色喜字的婚车。


    迎亲大嫂、送亲姑妈、全和人儿,也依次挤了上去。


    唯有年轻的伴郎伴娘被留在了马路边。


    于童望向身后的大客车,一手牵着一个压床童子,对狄思科招呼道:“走吧,狄二……”


    说到一半她便卡了壳。


    狄二狗这个名字真的有毒,每次喊出口都让她觉得自己很没礼貌……


    “走吧,小狄。咱俩坐后面那辆。”


    狄思科也想坐后面那辆大客车,但是——


    “岑哥怕怠慢了您,另外租了一辆出租车,马上就到了。”


    于童惊讶地指指自己,问:“特意为我租的?”


    “嗯。”


    “想办法联系一下司机,别让他来了!”于童轻蹙眉头,“我跟大家一起过去,没必要破费。”


    狄思科用下巴点了点距离他们最近的十字路口,“恐怕不行,师傅已经到了。”


    不远处,一辆贴着红双喜,扎着红气球的皇冠轿车缓缓向前方驶来。


    瞧那车的档次和装扮,貌似比刚走的婚车还气派!


    车子在他们身边停稳,司机师傅摇下车窗,冲着白衣黑裤和一袭红裙的两人喊道:


    “对不住二位,刚给引擎盖儿贴喜字费了点功夫。不过,时间还来得及!先给您二位道个喜!祝二位早生贵子,百年好合!”


    伴郎和伴娘:“::::::”


    给我们道的哪门子喜?


    于童好笑道:“师傅,您这眼光可真行!我这一身儿挺好看吧?”


    “可不嘛。您是这个!”司机师傅竖起大拇指。


    “呵呵,前面那辆婚车刚走,新娘子比我还好看呢!”唇畔勾出些笑意,于童拉开车门,推着两个小男孩上车。


    狄思科手捧两盆喜饽饽,艰难地弯腰,将整张脸怼进车窗里,“陈叔,您什么眼神啊?我要是办喜事,肯定得提前跟您打招呼呀!”


    他往前挺了挺胸膛,将胸花上印有“伴郎”字样的燕尾签展示出来。


    然而,他这个挺胸动作,让原本就因俯卧撑而有些松动的胸花,直接落到了地上。


    于童瞄一眼他被占满的双手,弯腰拾起胸花问:“要帮忙吗?”


    狄思科没矫情,道声“有劳”,挺胸站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