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比较

作品:《金枝掩玉

    但沈青眠看见了。


    她站在三步之外,手指在袖子里攥紧了。


    沈昭看了很久。


    久到那盏茶的热气散了,久到窗外的晨光从青白色变成了暖黄色。


    他的目光从第一张移到第十张,又从第十张移回第一张,来回看了两遍。


    然后他放下茶盏,说了一句话。


    “不好看。”


    两个字,不轻不重,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溅起的水花不大,但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荡得沈青眠的手指又紧了几分。


    “大少爷——”


    旁边的嬷嬷想说什么。


    “我说的是实话。”


    沈昭打断了她,语气平淡,像是在评判一幅不值钱的画。


    “横不平,竖不直,结构松散,笔力全无。练了三天,就这个成果?”


    沈青眠没有说话。


    她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下巴微微收着,目光落在那些字上,没有辩解,没有求饶,甚至没有委屈。


    沉默比任何辩解都让沈昭不舒服。


    他端起茶盏又放下,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以前二妹妹写的字,比这个好看多了。”


    这句话从他嘴里滑出来,像一条蛇,滑得他自己都没来得及拦住。


    说完他就后悔了。


    沈青眠还是没有说话。


    她的目光从字帖上移到沈昭脸上,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很淡,淡得像白开水,但沈昭觉得那一眼里有什么东西,像一根刺,扎在他最不想被碰的地方。


    他清了清嗓子,想找补两句,但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发现——


    他说的是实话。


    沈樱姝的字确实比沈青眠的好看。


    不只是好看,是好太多。


    他记得沈樱姝五岁开始练字,每天十张大字,风雨无阻。


    她的字帖被先生评为“笔力遒劲,不似闺阁手笔”。


    八岁的时候写的楷书已经能拿出去当字帖卖了。


    十岁的时候开始练行书,十二岁的时候练小楷,十四岁的时候写了一幅《洛神赋》的长卷,被侯爷拿去送给了同僚,那同僚以为是前朝哪个名家的真迹。


    这些记忆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挡都挡不住。


    更让沈昭烦躁的是——


    他脑海里浮现的不是沈樱姝的字,而是沈樱姝这个人。


    她坐在书桌前练字的样子。


    腰背挺得笔直,手腕悬空,一笔一划,认认真真。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她的手指上,落在她低垂的眉眼上。


    她的睫毛很长,写字的时候会微微颤动,像蝴蝶扇翅膀。


    那时候她才七岁。


    七岁的沈樱姝,乖乖地坐在房间里练字,没有人逼她,没有人看她,她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写了一张又一张。


    写完以后把字帖叠好,放在桌角,第二天拿去给先生批改。


    沈昭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记得这些。


    他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个“妹妹”。


    从来不在意她学了什么,做了什么,写了什么。


    在他的认知里,妹妹就是妹妹,是将来要嫁出去的东西,不值得花心思。


    可是为什么他记得她写字的样子?


    为什么他记得她七岁时坐在书桌前的背影?


    为什么他记得她手指上磨出来的茧?


    为什么他记得她把字帖叠好放在桌角时,嘴角那一丝极淡的,几乎看不出来的笑?


    沈昭端起茶盏,喝了一口。


    茶已经凉了。


    凉茶的味道很苦,苦得他皱了一下眉头。


    “那个……”


    他放下茶盏,站起来,走到书架前,装作在找什么东西。


    “我记得你二姐姐——沈樱姝,她以前练字的时候留了不少字帖。


    应该还在那个房间里,你去找找,拿来用。”


    沈青眠看着他。


    沈昭没有回头。


    他站在书架前,手指在一排排书脊上划过去,像是在找一本很重要的书。


    但他的手指是乱的,从经部划到史部,又从史部划到子部,根本没有目的地。


    “字帖这种东西,照着练比自己瞎摸索强。”


    他说,声音有些不自然,像是在解释什么。


    “她的字写得好,底子在那里,你照着临,事半功倍。”


    沈青眠还是没说话。


    沈昭终于受不了这个沉默了。


    他转过身,对上沈青眠的目光。


    那双眼睛很黑,很亮,像两颗刚洗过的葡萄,里面没有质问,没有嘲讽,只有一种安静的,了然的注视。


    那种注视让沈昭更不舒服了。


    “去吧。”


    他说,语气有些硬。


    “别耽误时间。”


    “是,大哥。”


    沈青眠行了礼,转身走了出去。


    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口,脚步声在回廊里渐远。


    沈昭站在书架前,手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手指按在一本《论语》上,指节发白。


    他低头看了看那本《论语》,忽然想起来——


    这是沈樱姝小时候用的那本。


    书页发黄了,边角卷起来了,书脊上的线松了,但每一页都干干净净,没有折痕,没有污渍,字里行间密密麻麻地写着批注,蝇头小楷,工工整整。


    他把这本书抽出来,翻到第一页。


    扉页上写着一行字:“沈樱姝谨读。”


    沈昭盯着那个“沈樱姝”,看了很久。


    这个字写得很漂亮。


    撇捺舒展,结构匀称,笔锋收得干净利落。


    七岁的孩子能写出这样的字,说明她真的用了心。


    他忽然想起一个画面——


    那年冬天,沈樱姝坐在书房里练字,手冻得通红,笔都快握不住了。崔氏说“天太冷了,别写了”,她说“还有三张就写完了”。


    崔氏没有再管她。


    沈昭路过书房,从门缝里看见她——


    小小的一个人,缩在椅子上,手指红得像胡萝卜,但握笔的姿势一丝不苟。


    她写完一个字,停下来,看看,不满意,揉掉,重新写。


    写完又看,又不满意,又揉掉,又重写。


    一张字帖,她写了七遍。


    第七遍写完,她终于满意了,把字帖放在桌角,搓了搓冻僵的手,呵了一口气,笑了。


    那个笑容很淡,淡得像冬天里最后一抹阳光,不暖,但亮。


    沈昭把《论语》放回书架上。


    他的手在发抖。


    不是因为冷,是因为一种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那种情绪像一根绳子,勒在他胸口,不紧不慢地收紧,让他喘不上气。


    他不喜欢这种感觉。


    他不喜欢想起沈樱姝。


    他不喜欢承认沈樱姝的字比沈青眠的好看。


    他不喜欢承认沈樱姝什么都比沈青眠好。


    他不喜欢承认——


    那个被他当作“假货”,被扫地出门的妹妹,其实比这个家里所有人都强。


    因为如果承认了这一点,那他就是那个有眼无珠的人。


    沈昭走到书案前,坐下来,端起那盏凉透的茶,一饮而尽。


    苦。


    真苦。


    沈青眠走进沈樱姝以前住的房间。


    门开着,里面空空荡荡。


    床板上什么都没有,衣柜大敞着,妆台上积了一层薄薄的灰。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出空气中漂浮的细小尘埃。


    她在书桌前停下来。


    书桌还在,抽屉还关着。


    她拉开第一个抽屉,里面是空的。


    第二个抽屉,也是空的。


    第三个抽屉,她拉了一下,卡住了,用了点力才拉开。


    里面有一叠纸。


    最上面的一张已经泛黄了,边角卷起来,上面压着一块小石头——


    大概是用来当镇纸的。


    沈青眠把那块石头拿开,拿起那叠纸。


    是字帖。


    小楷。


    写的是《千字文》。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一笔一划,工工整整。


    横平竖直,结构严谨,笔力遒劲。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个小小的士兵,站得笔直,精神抖擞。


    沈青眠一张一张地翻过去。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


    字迹从第一张到最后一张,几乎没有变化。


    一样的工整,一样的认真,一样的——


    完美。


    她翻到最后一张,看到右下角有一行小字:


    “丙申年腊月,沈樱姝习字,第七遍。”


    第七遍。


    沈青眠的手指在那行小字上轻轻摸了一下。


    墨迹已经干了很久了,纸面光滑,指尖触上去,什么都感觉不到。


    但她觉得她摸到了什么——


    摸到了那个冬天,摸到了那间书房,摸到了那双冻得通红的手,摸到了那个写了七遍才满意的倔强。


    她把字帖抱在怀里,走出房间。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


    空荡荡的房间,积灰的妆台,光秃秃的床板。


    她忽然想,沈樱姝离开这个房间的时候,有没有回头?


    大概没有。


    一个写了七遍才满意的字帖都不会带走的人,大概也不会为这个房间回头。


    沈青眠抱着字帖,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把字帖放在书桌上,铺开第一张,仔细地看。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她蘸了墨,提起笔,照着写了一遍。


    写完一看,和沈樱姝的字放在一起,一个是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


    沈青眠看着这两张字帖,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她把沈樱姝的字帖收好,放在枕头底下——


    和那幅画放在一起。


    她重新铺了一张纸,继续练。


    一笔一划,认认真真。


    她知道她写不出沈樱姝那样的字。


    但至少,她可以写出自己的。


    还有沈樱姝的名字。


    顾家——


    沈樱姝坐在灶房里,把那半斤红糖又分了一次。


    她留了二两,剩下三两用油纸包好,收进了柜子里。


    红糖是好东西,不能一下子吃完。


    万一哪天需要用糖待客,或者顾砚辞病了需要冲糖水喝,手里有糖,心里不慌。


    这是她在侯府学到的——


    手里有余粮,心里才不慌。


    她把灶台擦干净,把碗筷摆好,正准备去院子里看看那棵枣树有没有发芽的迹象,院门被人敲响了。


    “三少夫人,夫人请您去一趟正堂。”


    来的是周氏身边的丫鬟,名字叫锦书。


    穿一件水绿色的比甲,头上戴着银簪子,说话的时候下巴微抬,目光从沈樱姝脸上扫过去,落在她身后那间破旧的厢房上,眼角微微抽了一下。


    “夫人有请。”


    锦书又说了一遍,语气里带着一种“你快点别磨蹭”的不耐烦。


    “好。”


    沈樱姝擦了擦手,把围裙解下来,叠好,放在灶台上。


    “我这就去。”


    锦书看了她一眼,转身走了,步子很快,像是怕跟这个地方沾上什么关系。


    沈樱姝跟在后面,走过那条夹道,经过那个荒废的花园,绕过那座假山,来到正堂。


    周氏坐在罗汉床上,手里端着一盏茶,旁边站着一个管事嬷嬷,桌上放着一张帖子。


    “来了?”


    周氏看了她一眼。


    “沈家来人传话了。


    三天后,沈家办回门宴,让你回去。”


    沈樱姝的脚步顿了一下。


    回门宴。


    出嫁女儿三天回门,这是规矩。


    但她以为沈家不会办这个回门宴——


    毕竟,她不是真千金,沈家没必要为一个“假货”费这个心思。


    “沈家大少爷亲自吩咐的。”


    周氏的语气有些微妙,像是在琢磨什么。


    “说是怕外面人说闲话,让新妇回门一趟,该走的礼数还是要走。”


    怕外面人说闲话。


    沈樱姝在心里把这六个字嚼了一遍。


    不是因为想她,不是因为念她,不是因为觉得亏欠她。


    是因为怕外面人说沈家刻薄,是因为怕影响沈昭的仕途,是因为“该走的礼数还是要走”。


    和那两匹布,一套茶具一样。


    不是因为值得,是因为“传出去不好听”。


    “是。”


    沈樱姝行了礼。


    “儿媳知道了。”


    周氏看了她一眼,似乎想从她脸上找出点什么——


    委屈?愤怒?不甘?


    但沈樱姝的脸上什么都没有。


    低眉顺眼,温温柔柔,像一朵被风吹低了头的花,风过了,又直起来。


    “行了,你去吧。三天后顾家会派车送你过去。”


    周氏摆了摆手。


    “别给家里丢人。”


    “是。”


    沈樱姝退出正堂,走回院子。


    推开门,屋里还是空荡荡的。


    顾砚辞还没回来。


    他每天早上都要去给周氏请安,然后被安排在前院的某个角落里抄抄写写——


    大概是周氏觉得让他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做,省得碍眼。


    沈樱姝坐在书桌前,铺开一张纸,提笔蘸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