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3章 闺女不嫁,我养一辈子

作品:《退婚后扛个瘫子回家竟是军官大佬

    上官耀宗等的就是这一天。


    终于。


    来了。


    没想到老太太瞬间就看出来了?


    他还以为要等好久…


    老太太再不让位,他就让这老家伙身败名裂。


    应该会吓到了吧?


    所有人全都被摔碎的东西吸引了过去。


    上官耀宗坐到母亲身边。


    压低嗓子:“妈,您岁数大了,是时候该歇歇了,不如家族那边的业务还是交给我管理吧,这份协议,您签署一下。”


    上官翠云满眼惊恐,花白的头发丝在轻颤。


    她没想到。


    竟然被亲儿子摆了一道?


    上官耀宗比划了个嘘的动作。


    并用极低的声音耳语:“母亲,您那不幸患上脑瘫的孙子,可时时刻刻看着您呢。”


    老太太乖乖签署协议。


    没办法。


    耀宗知道的太多了。


    之后的几日。


    老太太住进了当地的寺院。


    吃斋念佛。


    说是要给逝去的祖先,亡灵,超度灵魂。


    只有上官耀宗知道。


    老太太是在赎罪,她这一生的罪孽,太深重了。


    市局刑侦办公室。


    江若初盯着那玻璃制品看了好久。


    里面除了一双眼球。


    还有一朵梅花。


    跟姐姐捡的那个孩子衣服上的梅花,一模一样。


    频繁出现,绝对不简单。


    一定有什么联系。


    她咬着大拇指。


    那双眼球基本确定,不是人的,但很像。


    至于为何会在这玻璃制品里出现,并且把上官翠云吓的够呛,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恭喜江队,马上又要升职了。”尤浩然听到小道消息前来祝贺。


    江若初嘴角微扬:“尤哥消息挺灵通啊,连我都没听说呢。”


    “你现在可出名了,年纪轻轻连连破获大案要案,像你这样的人才,肯定是要提拔的。”


    “提拔不提拔的,我倒是不在乎,我就希望社会多一些安宁,案子能少一点,咱们也能轻松一点。”


    每天高强度的工作,很累。


    好在是热爱的职业。


    她心甘情愿奉献。


    “百姓安居乐业,一直都是我们伟大的目标,希望有一天把全世界所有罪犯都抓尽了,再也没有人违法犯罪。”


    江若初笑着起身:“尤哥,那就祝咱们早日“失业”。”


    没有人违法犯罪,自然也就不需要公安了。


    当然了。


    这是理想状态。


    可事实证明,经过几千年,违法犯罪的人依然存在。


    总是有那不安分的人想搞事情。


    …


    那天的饭局闹的不欢而散。


    裴九凤因为生意上的事比较忙,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了。


    上官清儿没有跟着一起走。


    她说要留下来陪母亲祭祖,然后再一起回。


    乔淑芳带着两个孙孙回京了。


    跟裴九凤是一趟火车。


    金秋九月。


    天气逐渐不再闷热。


    江若初上班前,把年年岁岁送进了海市第一机关幼儿园。


    秦骁跟着一起。


    “乖乖听话,妈妈要是忙,爸爸会来接你们,除了我俩,不许跟任何人走,听见了吗?”


    两个小家伙乖乖点头。


    岁岁想了想又问:“妈,傅叔叔来接我们,也不能跟他走吗?”


    江若初蹲下来给女儿整理小袜子:“你傅叔叔正热恋呢,哪有空接你们?”


    “啊?我傅叔叔怎么又谈恋爱了啊,他就不能等我长大了嘛!”


    秦骁眉头一挑:“闺女,可不行啊,差辈儿了,快跟哥哥进去吧,晚上爸爸来接你们。”


    他亲了口闺女的小肉脸蛋。


    年年岁岁手拉手走进幼儿园。


    江若初一看秦骁脸囧成那个样子,就想笑。


    “怎么了?想到闺女出嫁,你受不了了?”


    “闺女不嫁,我养一辈子。”秦骁不敢想女儿出嫁的场面。


    他这颗心脏受不了。


    “你做梦吧,还想养一辈子,到了初中高中就得被小伙子惦记上,时间很快的,转眼孩子们就大了。”


    江若初望着两个孩子的小背影。


    站在原地感慨。


    回忆起第一次见到他俩时的画面,嘴角忍不住上扬。


    秦骁一听到小伙子仨字,拳头都握紧了。


    谁敢惦记他闺女,他就一拳头招呼上去。


    江若初用手指戳了戳某人的硬拳头。


    “行了行了,你要敢打闺女喜欢的男人,她非得跟你拼命不可,孩子们早晚有一天会离开咱俩,独立去生活。


    你不还有我嘛,好好巴结巴结我,等你老了,我喂你吃点好的,不然天天给你喝粥。”


    秦骁一下就被逗笑了。


    江若初嘴角弯弯的看着他,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好看的笑了。


    “走吧,该上班了,晚上你回来吗?”江若初问道。


    “回来。”


    两个人刚准备分别。


    江若初又回头:“诶,秦骁,你说咱闺女要真的爱上一个比她大二十多岁的男人,你会怎样?”


    她刚把秦骁哄好了。


    又捅了一刀子。


    秦骁那张脸,瞬间黑成一片。


    “不是傅宴就行…”


    说起傅宴,江若初又想到:“对了,小姑说让我帮她看看房子,她想租一个。”


    “不是在咱家住的好好的?为何要搬出去?”


    “她说她要结婚了。”


    “啊?”秦骁一脸懵。


    “对啊,跟傅宴,他俩简直神速。”


    用后世的话说。


    就是闪婚。


    上官清儿不想去小岛上住,也想住在海市。


    便想着,租一个。


    不是她没钱买,是她不能买,这个年代买房是有很多限制的。


    遇不到合适的,就很难买到。


    江若初算幸运的。


    在最短的时间买到了心仪的房子。


    上班的路上。


    她又看到红红姐妹俩在卖海鲜酱。


    路过的时候,打了声招呼。


    小草立马放下手中的活计。


    “若初,晚上有空吗?想请你们一家来家里吃饭,我们新搬的楼房你还没去过呢。”


    小草脸上洋溢着暖暖的笑。


    “好嘞,小草姐,晚上我们全家准时到。”


    快到单位门口时。


    江若初在拐角处撞到了沈梦瑶。


    “梦瑶,你干啥去?慌里慌张的?”


    她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女人,穿着明显比之前朴素了许多。


    脸色煞白,脸颊消瘦。


    眼底没了之前的光。


    “若…若…若初啊,好巧,又遇见了,我还有事,我先走了啊。”


    沈梦瑶垂眸,挎着一个篮子,上面用布盖着。


    准备离开。


    “等一下,你篮子里装的什么?去哪里?你慌什么啊?有人在后面追你啊?”


    “没没没,我去寺院上香的,这是有时辰的,去晚了就会耽误了吉时,改天跟你聊,我先走了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