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二十三吨软饭

作品:《黑化龙傲天怒吃一吨软饭

    时间过得很快。


    一晃就七年过去了。


    这七年里,骨弑简直怀疑人生。


    对于厉岐的话,其实骨弑一开始也没有很放在心里,就听着玩玩儿而已。


    道理很简单——小孩子哪儿有不爱动弹、哪儿有不爱乱跑的?


    特别是对于骨弑这种人来讲,那就更是卷中卷了,理解不了咸鱼的一点想法。


    少年哪个没有意气,哪个不想直上青云的?


    要是可能,哪个修仙者不想成为天下第一呢?


    骨弑觉得,要是自己用顶级法宝、顶级奇遇来诱惑他,厉岐绝对很快就能上钩,然后乖乖送死!


    但是他没想到,厉岐说的居然是真话,他是真的摆子啊。


    甚至,厉岐混吃等死的境界远远地超过了骨弑的心里预期!


    这小子实在是太懒了,能不出门就不出门,这也就算了。


    关键是他能坐着就绝对不会站着,能躺着就绝对不会坐着。


    除了必要的修炼之外,他平常简直偷懒偷到没边了。


    天下第一懒人何尝不是一种天下第一?!


    骨弑曾经有一个威震天下的尊号——骨天帝,现在他深深地觉得,厉岐也能有一个绰号了——懒天帝!


    而且特别气人的是,这小子天资非常好,哪怕不刻意修炼,就算是只躺着,修为都能蹭蹭地涨。


    不仅是修为,各种法术也是一点就通,就跟上辈子学过,这辈子没来得及忘记似的。


    相比起来,伏弈玄虽然天资也很好,但远远没有达到躺着也能够涨修为的地步。


    除了天资,伏弈玄更多的是努力,这就让人觉得很合理,内心很平衡。


    看来,天才与天才之间,亦是有差距的。


    骨弑就越想越气了。


    每天伏弈玄起早贪黑,需要修习剑术处理公务。


    厉岐因为睡得早,所以也会跟着一起早起,和伏弈玄一起修炼。


    但是等到伏弈玄开始处理公务了,厉岐就在旁边摸鱼。


    他是这么跟骨弑说的:“虽然我做不到帮什么忙,但是我也不添乱呀!”


    骨弑的魂体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他最先修复的就是眼睛。


    听到厉岐这句话,骨弑简直要把白眼翻上天了:“你这条懒虫!!!为师真是羞于收了你为徒!!!”


    甚至厉岐最后到了变本加厉的地步,连路都懒得走了。


    伏弈玄还非常溺爱,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辆轮椅,厉岐这条懒虫天天就坐在轮椅上溜达蠕动,简直懒到没边了。


    骨弑原以为自己收的徒弟,可以是一条幼龙。


    潜龙在渊,现龙在田,飞龙在天。


    他很有天赋,将来是会大有作为的,自己要是并不知道他是曼陀血脉,夺舍他之后,也会一飞冲天。


    但是骨弑没想到,其实自己收的这个懒徒弟不是幼龙,是一条天天坐在轮椅上蠕动的蛆啊!


    他这么懒,今后还能化蛆成蝶不成?


    骨弑现在非常之怀疑,要是哪天厉岐被五步蛇咬一口,连五步蛇都毒不死他!


    厉岐身上的真的是曼陀血脉吗?!


    怎会如此啊!


    骨弑非常不能接受。


    哥哥在起早贪黑地练习,弟弟却在起早贪黑地浑水摸鱼。


    虽然这跟骨弑没有一丁点关系,但是他看了心里就非常不平衡!


    这种人简直太气人了!伏弈玄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然而骨弑等了这么久,发现伏弈玄都没有要夺取地藏戒的行动。


    而且,他不仅没有这种想法,还对厉岐每天摸鱼的行为非常宽容。


    骨弑的内心冒出了一个阴暗的想法:有个故事叫伤仲永,他不是想要把厉岐养废吧?


    结果经过骨弑的观察,他愤怒地发现伏弈玄的这种行为,其实并不是想要捧杀养废厉岐,他是真的溺爱啊!


    骨弑更生气了。


    骨弑简直绝望了。


    骨弑在心里愤怒地吼着:“这也太不公平了吧,你就不会生气的吗!”


    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因此,经过伏弈玄的溺爱和厉岐的主动摆烂,任凭骨弑怎么催促,这么多年来厉岐也只出过四次门探险。


    虽然险象环生,但是有天吟城城主在身边,以及自身实力的加持,这些风险都不算什么了,而且每次都收获颇丰。


    厉岐不仅没死,没重伤,实力还更强了,更被伏弈玄心疼了,搞得现在骨弑都有点自闭了。


    这边,骨弑在地藏戒里独自郁闷着,他又呕出了好几口炁,看来得好久才能恢复过来了。


    视角再转到另一边。


    一间华贵的屋子里,熏香袅袅地蒸腾着。


    镜子前,正有两个人并排站着,紫袍男人比另一个白衣男人高了大半头。


    此时已是深夜,二人参加完鹿秦城的宴会,回来都已是微醺,空气中浮动着醉人的气息。


    那个紫袍男人微微低下头,方便另一个白衣男人给他解开衣领。


    两个人靠得很近。


    这二人均是身着华服,衣裳放量很大,衣袂飘飘的,看着就非常的贵气。


    再加上两人长相一个俊朗帅气,另一个精致冷峻,站在一起简直帅到天崩地裂。


    但是这个时候,厉岐根本就顾不上养不养眼了,他多少有点煎熬的。


    离得太近了,挚友的呼吸都喷在了自己的喉结上,熏得他浑身热热的。


    他自己都不用摸,就能感觉耳朵已经红了。


    有点小尴尬。


    厉岐努力屏住呼吸,高高仰着头,他尽力忍住自己想要咽口水的冲动。


    总感觉自己这时候咽口水怪怪的,伏弈玄肯定会注意到的。


    可能是喝了酒,厉岐的大脑一团乱麻,只能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他扯了扯衣领,吐槽道:“哥哥,这衣服好看是好看,可是也太难解开了。”


    他这么一扯,让衣服勾得更紧了。


    伏弈玄看他这么急,以为厉岐不舒服,于是凑得更近了想要快些解开:“阿岐乖,不要动,马上就好了。”


    挚友凑近之后,他那张完美无瑕的脸就在厉岐面前放大了。


    伏弈玄平日里都是一副冷淡的神情,可是现在他的眼神却很用力很认真。


    挚友的眼睛毛茸茸的,厉岐看了,心里莫名有点受不了。


    伏弈玄还在认真解扣子,金丝钩锁绞在了衣领上,而且他没怎么接触过这么细致的活,有点麻烦,估计还需要一些时间。


    厉岐没办法了,只能把目光继续转向镜子,转移一下注意力。


    他开始偷偷对比自己和挚友的身高。


    自己是长得比较慢的,所以自从他来到天吟城之后,前六年里,挚友一直都是比自己高的。


    但是等到第七年的时候,就好像一夜之间春风吹过,大地嫩黄一片,厉岐的身高也一夜之间突飞猛涨了。


    然后又因为他经常坐着,不怎么动弹,最先发现这件事的人居然还是挚友。


    伏弈玄微微仰起头看着厉岐:“阿岐,你现在好像都比我高了?”


    总之,现在厉岐看了又看镜子里面的两人,满意的不得了。


    现在自己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矮矮的小孩子了,甚至能一整个圈住挚友了。


    嘻嘻。


    这七年过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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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已经十八岁了,居然在天吟城里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连厉岐自己都觉得很恍然。


    看来好日子过得总是飞快的,厉岐甚至一点都没有意识到时间的流逝,就像是一眨眼,这几年就过去了。


    现在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体再次长大后,每次照镜子的时候,厉岐都忍不住在心里自恋地夸一句,我可真是又高又帅啊!


    而且,这种帅气和上辈子的帅气还大不相同。


    虽然五官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上辈子过了太多的苦日子,年纪轻轻就满脸沧桑的。


    有时候一照镜子,厉岐都能被自己吓一跳——镜子里那个眉间有深深痕迹的人,原来是我吗?


    总之,虽然上辈子的厉岐一直在做好人好事,但是由于一直被人坑,外表看起来非常的苦大仇深,很压抑。


    但是这辈子就不同了。


    大大的不同。


    首先就是皱眉的纹路不见了,他现在整个人的气质,看起来和苦大仇深沾不上一点的边儿。


    其次,他的皮肤和上辈子相比,简直细腻白皙了不止一丁点儿,一看就是常年待在灵气充足的地方修炼的,特别像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小少爷。


    而且吧,由于上辈子他过得很惨,生活拮据,所以不仅皮肤粗糙,甚至面颊还有点凹陷。


    少年老成,年纪轻轻就有一把年纪了,是一个苦大仇深的倒霉帅小伙。


    但是这辈子就很不一样了,由于天天在天吟城混吃等死、混水摸鱼,厉岐的伙食简直不要太好!休息也非常之充足!


    甚至哪怕他的身高蹿得这么快、身型拔高得这么猛,脸颊的婴儿肥也还没有来得及消下去!


    照照镜子,全身上下,厉岐就对自己的脸颊肉有点不满意。


    在他看来,其实上辈子那样,皮肤糙糙的,更有男人味儿,更帅!


    当然,现在这种富贵闲人的样子也挺不错的。


    厉岐懒洋洋地想着,上辈子擎苍书院还有人叫我“小白脸”呢,真是少见多怪,我现在才是真正的小白脸!


    伏弈玄终于解开了这件难搞的衣服,他看看面前的厉岐,就更是满意了。


    把一个小豆丁养到这么大,甚至比自己还高了大半个头,简直满满的成就感啊!


    这七年来,伏弈玄也逐渐摸清了弟弟的性格,就是低调。


    平时不仅不喜欢出门,也不喜欢穿特别耀眼夺目的衣服,一袭青衫足矣。


    特别好养活,简直太省心了呀!


    哪怕自己喜欢富贵衣裳,但伏弈玄还是很尊重厉岐的喜好的,不会强求他。


    平日里不打扮就不打扮呗,他长得这么可爱,就算披个麻袋伏弈玄都怎么看怎么顺眼。


    但是特殊的日子,就由不得厉岐了。


    今天是厉岐成为鹿秦城城主的日子,二人已经参加完了交接仪式,刚刚那场晚宴过后,现在他就是鹿秦城城主了。


    厉岐上辈子走南闯北,吃过许多的苦,经历过许多的事,有过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头衔。


    但这回还是他第一次当上城主,因此其实心里还是挺感兴趣的,也是很重视的。


    再加上还能讨挚友欢心,简直是一举两得的美事,他当然为此好好打扮了一番。


    但是吧,就是因为很久不打扮了,而且再加上他又不喜欢用仆人,厉岐不太熟悉衣服,结果脱的时候勾到了扯不下来了,很是狼狈。


    他又不想把这么帅气的衣服弄坏,也不想在别人面前丢脸,只能喊挚友来帮忙了,现在两个人手忙脚乱的,一点都没有天吟城城主和鹿秦城城主的样子。


    知道的是两个人在脱衣服,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是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