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兼职写稿

作品:《守活寡?带崽离婚首长夜夜哄我生三胎

    齐放感到疑惑、困顿,却并不讨厌和这样的妻子相处。


    到现在,齐放已经彻底离不开她了,他是真心想和叶芷柔携手过完这一辈子的。


    如果她愿意的话。


    “我娘的事情,我会去解决,一年之后,我们不要离婚好不好?”


    “……”


    “我知道这件事情可能会让你很为难,但,无论是小虎还是圆圆,我相信,他们都希望拥有一个完整的家,一对彼此恩爱的父母,这也是我希望的,我完全不敢想象,离开你之后我能不能把这些问题处理好,芷柔,留下吧。”


    “之前你从我娘那里受到的委屈,我迟早会为你讨回公道,包括我,这些年如果不是我一直忙于事业,疏于应付家里的事情,也不至于让你这么左右为难,我向你保证,我都会改的!所以不要离婚,可以么?”


    结婚五年,叶芷柔何时看到齐放这么低三下四过?


    说一点都不惊讶,那是不可能的,但更多的是替原主委屈。


    你现在后悔了,早干嘛去了。


    原主苦苦等了你五年,都没等到你的回心转意,现在回头,会不会有一点太晚了?


    原主已经不在了,你的这番话应该说给原主听,而不是我。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我只是一个外来者。


    “齐放,你是个好人。”


    叶芷柔在听到这些话后,心情也很复杂,闻言她许久都没有开口。


    “可,我和你的人生注定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你的心里只有你的前途,而我也有我未完成的事业。你知道的,我当初之所以留下,全都是因为肚子里的这个孩子。”


    齐放怎么不知道,他就是因为太知道了,所以才在这种时候特意强调小虎和圆圆,希望叶芷柔能心软一点,多想想两个孩子的以后。


    “我知道的,通过这几个月的相处,我发现你是一个顶有主意的人,你擅长的东西很多,是绝不甘心停留在家属院这小小一片天地的,可那又怎样呢?现在的我,眼里不仅仅有前途,更有家人和你,我愿意陪着你四处去闯,我更愿意成为为你遮风避雨的后盾。”


    “芷柔,我想,我是爱你的。”


    叶芷柔因为齐放说的这声“爱”,内心受到了极大的触动。


    爱么?


    他居然说爱自己。


    齐放这样一个沉默寡言,宁肯光荣赴死也绝不肯与恶势力虚以委蛇的男人,居然说爱自己。


    叶芷柔不可置信。


    “你、你再让我想想。”


    叶芷柔还没想好怎么去面对这份感情,她觉得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了。


    谁曾想,齐放听到这话却笑了。


    “好,我等你,我会一直等着你,直到你决定改变心意的那天。”


    “我要是迟迟不肯改变心意呢?”


    “那我就守着你一辈子,哪怕到最后,我们真的离婚,我也守你一辈子。”


    “随便你吧。”


    叶芷柔不想再听下去了,她觉得自己的脸正在经历一场发烧,脑子乱得像浆糊,随便找了个理由便先行一步离开了。


    “娘——”


    “舅妈——”


    叶芷柔到家的时候,正碰上小虎举着他受伤的手臂,上下活动。


    叶芷柔从后黄嫂家里把两小只接了回来。


    久违了的自由的感觉,令小虎一时玩心大发,拿着瓶子晃来晃去,生怕叶芷柔不知道他手臂上的伤口已经恢复了,一番操作过后,还专门跑到叶芷柔的面前,做出举哑铃的动作。


    “行了行了,舅妈知道你的胳膊好了,你再这么折腾下去,要是再进一次医院,舅妈可真要动手收拾你了。”


    小虎闻言一吓,立马把手放在膝盖上面,乖乖坐好,眼睛水汪汪的直盯着叶芷柔看。


    仿佛在说,舅妈,我很乖的。


    叶芷柔见状笑出了声。


    “傻小子。”


    叶芷柔伸手揉了揉小虎的头。


    “玩儿去吧,一会儿吃饭叫你。”


    “舅妈,那我走咯。”


    小虎怕叶芷柔生气,跳下椅子之后,更是一步三回头的慢吞吞的往门口方向移。


    叶芷柔忍不住了,主动出声呵斥了几句。


    “要走路就大大方方的走,不要一步三回头,男孩子就更要昂首挺胸,知道了吗?”


    回应叶芷柔的是小虎嗖的一下离开的背影。


    叶芷柔只听小虎传来远远一声。


    “知道了。”


    叶芷柔失笑,看着满桌子的东西还没收拾,不由得摇了摇头。


    齐放在母子三人吃完晚饭后,都还没有回来。


    叶芷柔眼看时间不早了,收拾完碗筷,回到卧房。


    她拿出上次去供销社买的稿纸和笔。


    这几天经过严密的构思,叶芷柔已经确定好,她笔下的第一个故事该写什么了。


    这是一个关于知青下乡的故事。


    嗯,不得不说,这样的选题很符合现在的时代背景,任谁都挑不出错的那种。


    叶芷柔稍微构思了一下里面的人物关系便开始写了。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一家年久失修的维修店,主角的大哥“肖红”正给客人修皮鞋,突然一个小奶娃从胡同的尽头走了出来,外面下着雨,天色稍晚,道路的能见度很低。


    来往的路人都急匆匆的骑着二八大杠,身形狼狈的赶回家。


    随着雨越下越大,离维修店最近的一堵围墙,轰的一声在电闪雷鸣中倒塌下来。


    大哥肖红见状脸色一变,急忙去救围墙下的孩子。


    最后孩子倒是被推出来了,大哥肖红却因为这场事故,头上的鲜血直流,变成了天上的星星,永远消失在了胡同巷口。


    紧接着,时间线往后推移,故事来到十年以后。


    一座大杂院,有一对长得一模一样的姐妹正在吵架。


    两人为了谁去下乡当知青的事情,吵了三天三夜,仍旧喋喋不休。


    大姐肖秀荣认为,在这个家里,她最不该去,因为早在三年前,大姐肖秀荣就继承了母亲在制衣厂的正式职工名额,有了正式工作,她干嘛还要跑到乡下受苦。


    对应的,小妹肖碧荣也认为自己最不该去,她今年刚初中毕业,还想着边进厂做工,边考大学呢,凭什么她一定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