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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每日新菜单(美食)

    第26章 鸡骨草煲猪横脷 好喝,祛湿又去油


    “老弟,你最好是真的,目前你是院里唯一的男丁,是该承担起重任,重的东西得你来提。”


    凌越说完,舀一碗猪横脷汤,递给路仁,语气宠溺:“快喝汤,这可是广式靓汤,别错过。”


    “老大,你偏心,怎么给路仁盛汤,不给我呢?我这一嗓子都喊哑了。”


    偏心凌越本人侧过头,语重心长:“锻炼,从自己舀汤开始。”


    “噗嗤,哈哈哈哈哈哈~”路仁一口汤差点收不住,论双标,越越也是蛮拿手的,但是她就喜欢这样双标的越!


    邓一珩故作伤心,含泪喝下一口鸡骨草煲猪横脷的汤,味道清新不油腻,还夹杂着些许的甜味,不仅是祛湿神器,还是去油神器呢。


    猪横脷,也是补血的一种食材,但煮不好会很腥,大部分饭馆都是大火爆炒的做法才能去除腥味。但在眼前这汤里,腥味完全没有,棉沙的口感,二分的咸一分的甜,混合着汤吃,爱死了。


    剁碎的瘦猪肉也不负众望的浸满汤汁,微微冒着热气,肉嫩,入味。


    “好喝,鲜爽过瘾,就是这个鸡骨草有点苦,味道难以形容。”


    “就是怕你们喝不惯,我才加了蜜枣。”


    凌越一脸我贴心吧?的神情,完全就是等待夸奖的模样。


    喝着汤的二人,不约而同地点头。


    他们吃过一顿美味的晚餐,撑死了也还要帮着凌越收拾好饭馆的卫生,这才各自离开。


    没过半小时,路仁又来了,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来一位新嘉宾,扫地机器人。


    “越越,这机器放我家没用,留在饭馆里吧,现在咱们人员少,有些活儿是该交给机器来完成。”


    路仁带来的机器不便宜,拖地扫地一体,功能灵敏,患难见真情啊!老板拿员工的东西,她也是头一位了。


    凌越非常感动的说一句:“贴心小棉袄。”


    路仁笑蓉灿烂:“你喜欢就好咯。”


    白天在闲下来时,她见凌越刷着手机看关于扫地机器的广告,但是一直舍不得买,这才送来的。


    这机器确实放在家里没用,那就拿来饭馆里工作咯,发挥它的作用。


    次日。


    下了些小雨,拍打着窗户,窗的那边是连绵的山,雾蒙蒙的,颇有点人间仙境的感觉。


    很美。


    但凌越很烦。


    她讨厌要干活儿时下雨,她的三轮车不挡雨。


    “下个月我一定要买一辆……面包车。”至少得遮雨啊。


    凌越在屋内,一边刷牙一边翻着食谱,她已经加了很多蔬菜商的微信,目前有些菜已经不需要自己亲自出门购买。


    这时候,院外门铃响起。


    她赶紧下楼开门,手里的牙刷都没放回去。


    “每天不用来这么早,这才六点。”


    “开饭馆的六点才起来已经算晚啦。”路仁甩了甩伞上残留的雨水,跟着凌越走进她的别墅。


    这是路仁第一次进来。


    说实话空空如也是她没想到的,偌大的客厅只有一个懒人沙发,还是刚认识凌越那天,她俩一起坐的那个沙发。


    哦,还有一个四只腿儿的伸缩小桌子,桌面上是凌越的早餐,三明治和麦片。


    讲真,配上她认为是神厨的凌越,格格不入。


    不应该是这样的。


    “太寒酸了,越越,你如果懒得做早饭,我可以帮你订,肯定是不如你做的好吃,但至少比三明治有味,还热。”


    “别,别浪费钱,今天是例外。”她必须赶紧拒绝,否则按照路仁的性格真会这么做。


    今天她会比较忙,不仅仅要订菜,烧菜,晚上还要进行面试。


    此时的凌越正叼着三明治回复招聘软件上的信息,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准毕业的烹饪专业的女生来询问,而且简历所写的各个方面都很适合,最主要的是还能早起!她得赶紧抓住了,早上六点投简历,肯定是自律的人。


    凌越想着,赶紧敲定面试时间。


    “晚上八点?”


    手机对面的陶庆英看着手机里的面试时间,皱眉。


    “这是一家正经饭馆么?哪里有晚上八点面试的啊。”陶庆英打着哈欠,眼底下乌青一片,她熬了一个通宵修改论文,想着趁早上去面试,回来再睡呢。


    她思考一瞬,还是决定赴约,这饭馆所在的地址有名的房价高地带,想来不会有危险。


    她已经要被实习工作搞抑郁了,同学们陆续找到满意的岗位,有的在后厨当学徒,有的回家继承小店,而她……


    罢了,这次一定态度好好,不再整顿后厨。


    陶庆英回复完凌越,定好闹钟,关掉手机补觉。


    *


    “把菜放在门外就好,我来收拾。”


    雨还下着,送菜的叔叔阿姨们穿着雨衣,十度左右的天气很冷,凌越也不好让他们太麻烦。


    “没事儿的姑娘,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说话的农民伯伯,穿着单薄的衣裳,笑容淳朴。


    “就是咧,放到厨房里不是什么难事儿。”


    “谢谢叔叔阿姨们。”


    “姑娘,腊肉给你放在桌面上吧,这厨房已经放不下了。”


    一位阿姨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好,谢谢阿姨。”


    “不客气!以后还需要腊肉啊,尽管打电话给阿姨,保证给你送最好的来~”


    做腊肉的阿姨是个爽朗的北方人,给凌越的腊肉都是最香的,而且足量。


    “一定。”正在忙碌的凌越不忘记回话。


    她买的都是一些家常菜,今天饭馆菜单主打平民风。


    就算是下雨,也阻止不了食客们前来真好吃就餐的心。


    送菜的叔叔阿姨已经离开。


    路仁和邓一珩二人在凌越的指导下忙碌,洗菜备菜。


    白天时间,凌越都会开着院门,所以食客们就算来得早,也可以进店休息。


    “凌老板,你每天都是一个人下厨,好辛苦……所以能不能再辛苦一点,延长营业时间。”


    凌越刚想点头的动作顿住,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张家钰。


    “以后说话只说前半句,好么?”


    从她饭馆刚开业那天,到现在一个多星期,张家钰每天都和自己的爷爷来吃饭,典型的人闲钱多,凌越也经常和两人聊天,你来我往的,熟悉不少,都能开玩笑了。


    “不行,我得每天在你跟前念叨,直到你延长营业时间为止。”


    张家钰喝一口果汁,是凌越早晨为提前来的食客准备的。


    已经有食客,为了这一杯果汁决定以后每天都提前来店里排队了。


    不过这是少数。


    凌越选择转移话题:“你爷爷怎么没来?”


    她说的是张远明。


    “老头晨跑呢,说什么,运动后胃口大开,能吃得多一些。”


    “我看他年纪大了,还是少吃一些油腻的食物比较好。”


    凌越看到张远明,就会想到她的爷爷,也是一个爱吃美食的小老头,最喜欢吃她做的水煮肉片,但这道菜味道比较重油腻,所以很少做给他吃。


    如今想做,也没机会了……


    凌越说着,情绪突然沉闷,和今天这雨一样,没由来。


    真想刀了这阴天。


    “没事儿,他喜欢吃就给他吃呗,开心最重要,这年纪难得还能有这么好的胃口呢,而且,凌老板都是公开下厨,卫生安全问题不用说,我爷爷在你这吃饭,我很放心。”


    他早就知道家里老头近半年食欲不高的事儿,还不容易这次能多吃一些,肯定得让他吃满意咯。


    “你说得对,你爷爷有你这样开明的孙子,很幸福,今天的菜单,看看需要吃点什么。”


    张家钰:前半句怎么感觉怪怪的呢?


    虽说饭馆十一点营业,但平时凌越在十点半时,就开始做菜,确保能让第一位食客在十一点能吃到。


    张家钰选择不看菜单:“全要!菜单,在凌老板这儿不需要看。”


    “还是得看的,你要付钱。”


    路仁走来,接过张家钰的话,“两道菜,一共98元。”


    张家看了一眼菜单,“今天只有两道菜呀?而且还是每桌限购两道菜。”不开心。


    “今天下雨,懒得出去买食材。”凌越解释。


    今天的鸡肉都是她前段时间路过农贸市场时,见到鲜活的鸡,直接买了二十只让老板处理好,放在食材包里,为的就是防止突发状况,例如今天。


    放在食材包里的鸡肉,依旧保持第一天刚屠宰时的新鲜。


    凌越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这时她已经在厨房忙碌,而邓一珩则是按照她的吩咐,切蒜苔,这小子有点刀工,切点蒜苔没问题。


    路仁呢,则是在洗香菇和剥蒜。


    今日饭馆菜单,粉皮鸡和蒜苔炒腊肉。


    红薯粉皮,和鸡一起炖,将粉皮炖得透明,粉皮滑溜溜的,解馋,是地道的营养农家菜。


    “越越,我还要准备什么吗?”路仁已经将蒜剥好,香菇洗好。


    “暂时不用了。”


    这没事儿干,路仁又开启话唠模式,“这粉皮鸡,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是哪里的特色呀?”


    她这话倒是给凌越问住了,大脑飞速旋转,终于记起来:“蒲坂那边的特色,我做的这道菜算是改良版,因为还要加入香菇,香菇粉皮炖鸡。”


    “那粉皮鸡,就是只有粉皮和鸡肉咯?”


    “是的,还有粉皮烧鸡,粉皮炖鸡块,鸡焖粉皮等,都可以统称为粉皮鸡,但烹饪手法不同,煎、焖、炖、煮,味道都不一样,但都一样好吃。”


    “听着就馋,咱老大就是行走的食谱,没有什么菜是她不会的。”


    凌越听完笑着点头:“一竖,你的话,我很赞同。”


    此时,饭馆内传开一道比凌越还要开心的嚎叫声。


    “哈哈哈!真好吃,我又来了!”


    站在门口的马文萱,手扶着额头,挡住自己的眼睛,看不到,假装不尴尬。


    她哥疯了,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第27章 粉皮鸡 怎么吃,都好吃


    察觉到其他人的目光,马文义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的失态,拳头捂着嘴,假装咳嗽一声缓解尴尬。


    但没用的,他自欺欺人,饭馆里人实在多,就连凌越都忍不住闻声望去,不过很快又被面前正在烹饪的菜勾回神。


    粉皮鸡最独特的一味料是砂仁,它是药,也是菜。可以煲汤、炖肉、煮粥,甚至作为零食。


    砂仁的加入,能够完美中和掉鸡肉自带的腥,还能为这道菜提升营养价值。


    处理好的鸡肉加入葱花蒜等大料,大火炖半个小时左右。


    趁这时间,凌越先炒蒜苔炒腊肉,蒜苔是今早刚买的,翠绿新鲜,本身就是一道很好吃的菜,甚至可以用“高级”来形容,鲜、嫩、趁口,囊括所有蔬菜的品质。


    和腊肉一起入口,有反差感,也是最佳拍档。


    蒸到七分熟的腊肉切成薄片,里头的油脂分泌出来,浓郁的香味侵袭厨房,有些腻,但很快厨房里的两位小帮手就不这么认为。


    腊肉炒出香味后,直接加切好的蒜苔和辣椒,直到蒜香味传出,和腊肉独有的醇厚香气交缠,二者的气味互不退让,充分表现自己。再加入生抽、老抽、胡椒和盐翻炒,虽然腊肉本身带着咸味,但盐也是必要的,否则蒜苔单独吃时,没有味道,而加入胡椒,也是为激发出蒜苔的味。


    蒜苔快炒脱水,如此一道蒜苔炒腊肉便完成,凌越一连炒了三份,让路仁端给食客们,这才开始做粉皮鸡。


    已经蒸好的鸡要再炒过一遍,才能做到入味软烂脱骨的效果。


    以前后厨流行一句话:炒鸡不炸姜,神仙也炒不香。


    她很赞同。


    姜入油,炸出刺鼻的姜气味,捞出姜片放鸡肉,大火翻炒到油清亮不浑浊的状态,此时的鸡肉呈现淡淡的黄色,加葱段、干辣椒、砂仁、桂皮、八角和香叶大料,翻炒两分钟激出香味。


    如果没有砂仁,也可以放白芷,同样有去腥的功效。


    文火炖一会儿,期间凌越在橱柜里拿出碗,调个喷香十足的酱汁。


    然后拿出今天的另一位重磅级嘉宾,粉皮。


    邓一珩都看傻了,不是?这一块塑料一样透明圆形的东西是吃的?


    察觉到他疑惑的眼神,凌越终于出声解释:“粉皮,你没见过啊?这样的粉皮很好吃。”


    “真没见过,第一次见,我刚刚还以为是哪来的塑料袋呢。”


    凌越一边调配酱汁,一边笑着回答说:“你真幽默,你才是杀死厨房。”


    “啊?”老大说话莫名其妙的。


    凌越没在搭理邓一珩,手里搅和着酱汁,这是一碗集甜面酱、黄豆酱、蚝油和生抽的绝味酱汁。


    “切点青红椒,滚刀切。”凌越突然出声。


    二人:who啊?


    凌越视线落在邓一珩身上,虽然等级是杀死厨房,但刀工却有一点,或许是和他所学的专业有关。


    毕竟学艺术设计的,也需要用刀不是?


    刻刀切刀也是刀。


    “得咧,俺老邓这就来。”邓一珩放下手中擦桌的活儿,屁颠屁颠跑来。


    路仁:我也要学切菜!!


    锅里滋啦滋啦地响,开盖倒入酱汁翻炒,鸡肉瞬间变色,甜面酱与黄豆酱的香气被充分的挥发,整个厨房都甜腻腻的,加热水稀释,锅一样大的粉皮加入,遇水后的粉皮慢慢软化,再加入香菇,鸡肉事先蒸过,再文火炖十分钟就可以,加入青红椒煮到断生出锅。


    菜被端上桌,食客们便迫不及待夹起煮得透明的粉皮,软糯糯的,浸满了红色的汤汁。


    又夹一块鸡肉入口,骨头便随着筷子的移开而脱出,鸡肉里头不似这道菜表面这般红润,而是些许的嫩白,但口感软嫩而且带着淡淡的咸味,如果你想吃重口味一点的?那就蘸上汤汁。


    “要我说,这汤汁才是一绝。”热闹的饭馆传出一道兴奋的声音,“汤汁拌米饭,不吃肉都香!”


    三种吃法,怎么吃,都好吃。


    每周来真好吃就餐,简直是对牛马生活的慰藉。


    张家钰转过头看向声音来源,一脸认同:“姐们儿,你说得对。”


    在场都是老顾客,大家多多少少都认识。


    不仅是食客们在吃,厨房内两大馋嘴也在吃。


    凌越在做菜时稍微留了几块肉出来,给二人解馋,此时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最后一块肉。


    路仁看着凌越,问:“你不吃吗越越?”


    “吃油烟味吃饱了,你们吃吧。”没有厨子刚做完饭会有很大胃口的。


    凌越收拾着厨房,她每次做完饭习惯把灶台清理干净再重新下厨,很麻烦,但改不掉。


    这该死的好习惯。


    雨越下越大,她们早就已经将阵营转到饭馆一楼的厨房,饭馆里目前没有新的客人,倒比前几天清闲了些。


    此时某大学宿舍内,刚收拾好行李的楚诗语,看着手机上的图片景惊呼出声。


    宿舍其他三人好奇转头,“怎么了诗语?”


    “还记得我之前发朋友圈那美女姐姐耍菜刀的视频么?我找着她了!”楚诗语激动地说,拿着手机走到室友身边,“你看,这个帖子里面,这图里拿菜刀的姿势和我之前见过的姐姐一模一样!”


    当时她本想发在网络上,但又没经得美女姐姐的同意,就只发在了朋友圈,第二天她再去买炒饭,但怎么都等不到美女姐姐再出摊。


    原来是开店了!


    梁倩不以为然:“这……又看不见脸,你怎么就这么肯定呢。”


    “就是她!这是咱们左撇子独有的心灵感应。”


    楚诗语所说的确实是凌越本人,图片里的她正在切菜,是被马文宣抓拍的,她也不是左撇子,只不过十七年厨龄让她学会双手都能熟练切菜而已。


    “一个学期不见你疯啦?太夸张了,不就是一份牛肉炒饭嘛,咱们食堂也有啊。”


    楚诗语听到室友的话,立马跨起小脸:“stop!不准你侮辱我的厨神姐姐,咱们食堂的牛肉炒饭,不配。”


    说完,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刷着底下的评论,独自呢喃,“真好吃饭馆,明天就去!”


    凌越不知道这一个小插曲,如今正坐在饭馆门前,和食客们聊天。


    “凌老板,你这是在哪买的这粉皮啊?太正宗咯!我买到的都个头小,还难煮。”


    李婶时隔多天,终于又来到凌越的饭馆用餐,依旧是和家里一起来的,他们只是普通家庭,每天都要来饭馆吃饭的话,工资真吃不消,因此他们决定每周六全家一起来吃!


    凌越闻言挑眉,这粉皮还真是她阴差阳错买到的。


    “在青华菜市场尽头,有家新开的农产品店,店长北方人,是用红薯粉做的,我偶然发现多买了些,现在市面上很多粉皮都是用木薯粉做的,难煮肯定会有。”


    “怪不得咧!改天我也去买一份回家煮!虽然没有凌老板这样的厨艺,但也不至于太差。”


    “下厨嘛,自己满意就好了。”


    “凌老板说得对!”


    屋外的雨声淅沥,偶尔有风吹来带着寒意,饭馆里头却是热暖呼呼的,被饭菜的香味和食客们的聊天声覆盖,不仅有温度,还有人情味,感觉也没那么冷了。


    晚上七点。


    雨终于停下,路仁两人在知道凌越晚上要进行面试时,都决定留下。


    用他们的话说:新员工要入职,是不是得让老员工也瞅一瞅?


    凌越点头同意,毕竟整个偌大的饭馆就只有她的话,或许会给人一个饭馆即将倒闭的错觉。


    陶庆英按照导航的提示,来到真好吃门外,她惊讶地张着嘴,好久才反应过来。


    “我竟然能,来规模这么大的饭馆工作?”在这之前,她认为真好吃只是一间规模很小的饭馆。


    有点不敢进了。


    在她犹豫时,门被推开,一名年轻可爱的女孩子手里拿着垃圾袋,看到她,并不惊讶:“是来面试的?”


    陶庆英紧握住自己的双肩包带子,有些吞吐:“是……嗯。”


    “你是凌老板吗?”没想到这么年轻漂亮,看她回复消息的话语,还以为是中年人。


    “我不是,我也是真好吃的一员,快进去吧,凌老板等着你呢。”路仁说完,带着垃圾袋走到马路对面扔掉。


    而陶庆英则是松了一口气,原来不是老板,但她同时也有一丝遗憾,因为她还喜欢全员年轻化的工作氛围。


    陶庆英抬脚进院,和其他人刚来时的人们一样,先是感叹院子的美丽。


    如今院内有邓一珩打理,比刚开业时更规整,更有花园那味儿。


    她看着指示牌来到真正的饭馆门前,只见一男一女正在笑着聊天。女生转过头来,看到陶庆英,随即起身。


    “陶庆英?”


    女子手上拿着一份简历,朝她走来。


    “我是……是凌老板吗?”陶庆英惊讶,这个女生,看起来比刚刚的可爱姐姐更年轻。


    甚至可能比她的年纪还小?


    凌越在陶庆英错愕的眼神中点头,“不用紧张,就是一个简单的烹饪面试,跟我来厨房。”


    凌越没有多说什么,直接进入主题,等清楚面试者的真正实力后,再深入了解。


    毕竟她招的是帮厨,厨艺必须得过她这一关。


    陶庆英:这个简历投对了!喜欢这个老板!


    回过神,她赶紧跟随凌越的脚步走进厨房……


    第28章 鸽子粥 真好吃再添一员


    怎么说呢,这是她见过最明亮最干净的饭馆厨房,各式各样的调料摆放得整齐有序,一眼就能准确判断位置。


    在这样的厨房里烹饪,也能笑到下班。


    突然间,她有点羡慕能来这里吃饭的食客们,这里的价格应该很高,不是她这个刚毕业的准牛马能够消费得起。


    “看你的简历,擅长做湘菜?”


    湘菜,八大菜系之一,重油色浓,口味比较多变。


    “嗯!虽然我是辽城人,但小时候跟着父母在潭州生活过几年,很喜欢吃湘菜,后来就读烹饪专业,就顺势专攻湘菜。凌老板,我有过两段实习经历,但是因为我与后厨师傅各执己见,各自不欢而散……”


    陶庆英见着凌越面无表情翻看她简历的模样,一紧张将之前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情全抖了出来。


    “以前的事我不过问,真好吃只看实力和勤奋,先做一道菜看看,能体现刀工和火候的辣椒炒肉。”


    凌越指着灶台的位置,自己则站在陶庆英的旁边,双臂交叠于胸前,认真看着她。


    陶庆英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近在咫尺的菜刀都差点没找着,切肉的动作更是有些颤抖。


    凌越:这孩子线上线下两幅面孔啊?


    “我有这么吓人么?”凌越不解地问。


    陶庆英连忙摇头:“不吓人,美得惊心动魄,我只是有些紧张。”


    凌越听完控制不住的嘴角上扬:“嗯,有眼光,放心大胆炒,我不挑食。”


    “好的。”


    陶庆英全神贯注,辣椒炒肉是她最常做的一道家常菜,还算游刃有余,瘦猪肉和五花肉一起混搭。


    凌越注意到陶庆英切肉的动作,斜着纹路切,这样猪肉嫩,不会塞牙。


    她动作利落,肉片厚薄基本均匀,手有力。


    作为厨师,双手有力是最基本的,否则砂锅都提不起来。


    凌越多年烹饪经验,多少能从一个人的下厨方式看出其性格。


    辣椒她放得很多,火开大,炒断生,腌制好的猪肉倒入,全程都是用大火,以最快的速度炒完一道菜,辣味随着关火的动作顷刻间钻入在场所有人的鼻腔。


    “越越,你也做过辣椒炒肉,这姑娘的做法跟你不一样。”路仁凑到凌越身边小声地说。


    她点头:“嗯,是个果断的人,但太着急,或许是之前在其他饭馆实习中留下来的后遗症,这都可以慢慢改。”


    七分钟后,陶庆英有些忐忑的将辣椒炒肉拿到凌越身边放下:“凌老板,您试试看。”


    她有些期待,也有些慌张。


    她蛮想留在真好吃工作,这里的环境很直观的就是比其他饭馆要好,有这么多的漂亮花朵作伴,就算每天上班十个小时,也能开心。


    但这还是要取决于凌老板,喜不喜欢她做的菜。


    这个在班里各项考核第一,整顿两家饭馆后厨的女子陶庆英,第一次心里没底。


    凌越夹一块辣椒炒肉送入嘴里。


    入口就感觉到辣椒味很浓郁,因为大火爆炒的缘故,味道已经呛到了肉里,这点很成功,但本身她味觉就敏感,这一呛,加上周围还未散的油烟味,她终于忍不住剧烈咳嗽起来。


    路仁见状赶紧拍拍凌越后背,一脸担心:“没事吧越越?喝点水缓缓。”


    “凌老板。”


    陶庆英也担心,她内心想完了,忘记问口味,她按照自己家乡的口味做的,这辣椒炒肉,全是辣椒。


    “我没事,你们也试试看吧。”凌越让路仁和邓一珩先吃着,自己则抬头认真看了一眼陶庆英。


    “因为我不是潭州人,所以不好评价这道菜到底该是什么味道,只说菜本身,味道还算可以,另外还有一点我想说……下次再炒这么辣的菜,记得开油烟机,呛死我了,也辣死我了。”


    等着批评和被拒绝的陶庆英:凌老板啥意思?


    路仁却是很快反应过来:“这一关厨艺算你过啦,到屋里来聊聊薪资福利待遇的问题吧。”


    论老员工的自觉!就是会察言观色哈~


    陶庆英眼前一亮:“得咧!”


    她脱下围裙,小跑着来到饭馆内。


    凌越不是浪费食物的人,将刚刚陶庆英做的辣椒炒肉端到桌上,边吃边面试。


    “你期望的实习工资是三千五,转正后五千五,没错吧?”


    这个工资在长海这样的地方不算多,毕竟房租都得有个一二千元。


    “嗯,管不管饭都可以,而且我每天能够上班十个小时,绝不迟到早退。”


    “饭馆暂定的上班时间为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不会一直忙碌,实习期一个月,这期间,不会让你真正做菜给食客们吃,而是我的帮厨,会不会觉得委屈?”


    陶庆英摇头:“不会。”


    “咱们饭馆目前人少,活多,所以每个人的工作岗位并不固定,你虽然是我的帮厨,但偶尔也要做些其他活,比如招待客人,端菜,打扫卫生等,会不会觉得不耐烦?”


    陶庆英再次摇头:“不会!”


    “会买菜么?”


    “不会!”


    “嗯?”


    “对不起,顺口了,会!”


    陶庆英显然比一开始更放松。


    “还有其他问题么?没有的话,那就签合同吧,我们有午饭,其他的注意事项,让你路仁姐姐跟你说。”


    已经敲定的人,就没必要多废话,合不合适,考察期再看。


    “倒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陶庆英弱弱举起右手。


    “嗯?”


    “咱这能盖实习章么?”


    她只是一名被实习盖章支配的一枚实习生罢了。


    “有,可以。”


    “那我没问题了!”


    真好吃又添一员。


    夜晚,凌越调出任务面板,这些天充实且开心,差点忘记任务这一回事儿。


    “刀工值为什么才28啊,这么难提么。”凌越郁闷。


    虽然完不成任务没有惩罚,但她却是生出一股要征服这个面板的想法。


    总有一天它得显示999+!华夏女人从不认输!


    【斯哈斯哈,越越,这个小学员烧的辣椒炒肉比你差多了,但也挺好吃。】


    “问你话呢,别老吃。”


    【当然是你现在基本都让员工们备菜咯,所以刀工值比火候值要低一点儿,不过你也不用太注意数据,现在我已经全面升级,28你可以当做288!】


    虽然绑错宿主,但既定好的数据不能随意改动,只能将错就错。


    “算了,我主要是来看一下营业额的,和路仁算的没差,确实是一个算数天才呀。”捡到宝了。


    次日,大晴天。


    凌越独自出发前往批发市场,饭馆要长期发展,肯定要有几个固定的供货商。


    当然有自己的农场更好,但这目前对她来说是奢望。


    批发市场不像是菜市场那样热闹,来这里的基本都是商家,生意人与生意人的博弈。


    由于凌越年轻,而且还是新面孔,老板们一个个盯着她看,都想着要宰一把。但凌越却不在意,她有目标。


    禽类区域确实不太好闻,就算戴着口罩,但一路上各种异味还是在周身环绕,比臭鸡蛋的味儿还难闻。


    凌越找到之前合作过一次的养鸡老板,是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大叔,皮肤黝黑,正在店里抓鸡。


    见到凌越,还震惊了会儿。


    毕竟搞养殖这么多年,他第一次遇上亲自挑选二十只鸡让他负责拔毛,而且选的还是平时最活泼爱跑的走地鸡,那肉质,弹牙的咧。


    “老板你好,上次走得匆忙,听说你在长海专门搞养殖场是么?”


    “是,是。”大哥擦一把额头上的汗,笑着点头。


    “今天下午有时间么?我想去您的养殖场看看,顺便跟您谈一笔生意。”


    她更偏向于跟买过的商家合作。


    严选的,有保证。


    这大叔家里走地鸡应该不少,不过还得亲自瞧一瞧,养殖场的卫生环境也得了解。


    “当然可以!”大叔走进店里洗干净,这才拿纸写上地址和号码递给凌越,“随时给我打电话。”


    “好的,再帮宰两只鸡。”凌越又伸手指定两只。


    被她点到的公鸡,咯咯叫,想跑,却被大叔遏制住命运脖颈。


    *


    凌越提着大包小包食材回到饭馆时正好是八点,员工三人已经蹲麻了。


    凌越看着冷风中等待的三人,一脸歉意:“不好意思啊,下次如果来店里没见到我的话,可以先回家。”


    令她没想到的是,陶庆英也已经到达饭馆,看样子,也跟着等了蛮久。


    “我给你发了消息,但你没回。”路仁委屈。


    “我的错~厨房里有煮着鸽子粥,都吃好后就开始干活吧。”


    路仁一听到吃的,立马来了精神。


    陶庆英同样。


    刚刚一直听路仁夸赞凌越的厨艺,没想到这么快能尝到!


    鸽子粥是保温的状态,肉被去掉了骨头,可见烹饪之人的耐心,光是这一点,就让陶庆英佩服。


    而她的佩服不仅如此。


    冒着热气的鸽子粥,喝一口暖胃,晶莹的香油稀碎地附着在粥的上面,点缀绿色的葱花,香。


    虽然鸽子有着“一鸽胜九鸡”的说法,但鸽子肉却很腥。而面前这碗粥没有腥味,还保持了鸽子的鲜,米的口感清香绵软,好吃绝了。


    可以说,这碗鸽子粥,是她二十年人生中,吃过最香的一顿早餐!


    凌越悄然走到正在喝粥的陶庆英旁边,“能吃出来这粥里,都加了什么米吗?”


    厨师,不仅要会做菜,而且得学会品鉴,要能吃出名称。


    “珍珠粳米?好像还有香米,鸽子肉应该有事先爆香过,因为肉没那么白,反而有些焦脆,很好吃!”


    陶庆英一边吃一边说道,她看着凌越,试图从她的神情中赶紧知道自己说得到底对不对。


    见凌越点头,顿时松一口气。


    “说得不错,鸽子肉我事先用姜片和料酒爆香,下次教你,鸽子肉怎么脱骨。”


    这锅粥是她特意煲的,就算只是帮厨,她也不会吝啬传授烹饪技巧。


    第29章 铛爆肉 死嘴,就犟


    “谢谢凌老板!”


    凌越抬手,刚想说话就被路仁抢先:“还喊凌老板呢,这是食客们叫的,以后直接叫姐。”


    陶庆英听闻,视线看向凌越,意思很明显。


    可以这么叫么?


    凌越手上拿着一杯热牛奶,半个身子倚靠在门框边,姿态慵懒,气质绝佳,素面朝天,却白的发光。


    她竟一时间看呆了。


    不过很快凌越的声音又让她回过神来。


    “嗯,以后就叫姐。”


    她终于能当一回真正的姐!陶庆英比她还小三个月呢。


    “越越姐~”陶庆英是发自内心的开心,上班时间早点怎么了?这地方空气好而且同事氛围和谐!给她24小时待在这里都愿意!


    大家都是很好的人,所以相处起来非常融洽,这份融洽直至十点半,饭馆营业前的半小时。


    凌越没见着人,先见其声。


    “就是这一家饭馆啊?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啊,张家钰就为了一顿饭拒绝我的邀请,太没礼貌了。”


    女子傲慢的声音传遍饭内的四人耳朵里。


    路仁皱眉,这声音好耳熟?她带着疑惑走出院子,边说:“我倒要看看是哪个小贼敢质疑我家越越,质疑我们真好吃!”


    说完,和一张明艳美丽的脸撞了个正着。


    “咦~是你啊。”路仁也学着女子,插兜,一脸不屑。


    院外的女生便是上个月和凌越发生过口角的黎姿颖,同时也是张家钰的未婚妻,路仁知道她的事情,但凌越一概不知。


    “你是谁啊?”女子上下打量着路仁,确定这人她没见过,估计也是她的某个嫉妒者吧,不重要。


    黎姿颖自恋地想着。


    路仁感受到轻蔑,却不生气,而是拦在院子门口,不想让这女人踏进来,脏了真好吃的地。


    “我是谁不重要,还记得炸酱面么?”


    这三字点中了黎姿颖的燃点,她正了正神色,仔细看一眼饭馆门前的招牌,将包跨在肩膀,抬脚想走进去看看。


    被路仁拦在前面。


    “你个土鳖看门的,有什么权利不让我进去?开店不就是为了迎客?给我让开。”


    黎姿颖继续输出。


    自从上一次吵架输了之后,她待在家花了三天时间学习怼人话术,她现在无坚不摧!


    “我看门的?”路仁不可置信地反指自己的脸,“我真好吃预备厨师好吧?你什么眼神,我土鳖?你个头上插鸡毛的斑马,你才土好吧?”


    “我这是条纹大衣!你怎么说话呢?”


    两人说着就要在店门口吵起来,邓一珩连忙出来阻止。


    这是凌越的意思,客人想进店,她没理由阻止,做生意最忌讳的就是赶客。在她们家乡,赶客是要破财的,有点迷信在身上。


    “哼!”黎姿颖看了一眼邓一珩和路仁,倒是没再吵架,因为在门口吵架有失脸面,要吵也得进屋吵。


    黎姿颖抬步走进店里,对上迎面走来的凌越。


    漆黑不见底的瞳仁和冰冷无机感的脸,她真的很美,自己也是真嫉妒。


    黎姿颖回过神,突然明白刚刚路仁话里的意思,那卖炸酱面的老板!


    “既然来了,吃了再走?”


    凌越冷不丁冒出一句和刚刚二人的吵架内容完全不搭边的话。


    黎姿颖还是那副不屑的死样:“切,那就试试呗,你店里所有的菜,都只给我上半道,钱,我照付。”


    “黎姿颖!砸场子来的是吧?”路仁作势就要拿着抹布招呼上去,还半道,给她掰成两半!


    邓一珩连忙阻止冒火的路仁:“别冲动,你难道不相信老大的厨艺?这女人绝对真香。”


    邓一珩这话倒是让路仁的火“唰”的一下被扑灭大半。他好歹在职场待过两年,很会察言观色。


    老大压根没把这女子的蛮横放在眼里,老大就是这样,始终保持冷静,反正他是没见过老大发飙的模样。


    小美:她私下里情绪极度不稳定的……


    而黎姿颖则是沉浸在自己有钱任性的游戏世界里,压根没注意到路仁叫出了她的名字。


    “没问题,钱到位了都好说,但如果你下次还想来我真好吃用餐,必须跟我的朋友道歉,态度要诚恳,之前的一切我都可以既往不咎。”


    “你就这么有自信?”黎姿颖愣了。


    不是,第一次见到比自己还无脑自信的人。


    凌越没说话,而是递上菜单,抬了抬下巴示意她,扫码付钱。


    黎姿颖不在意价格,她在意的是居然只有三道菜?


    付完钱,她的视线紧随凌越。


    厨房里,大部分菜已经被陶庆英处理干净。


    “不错。”凌越发自内心的夸赞。


    陶庆英摆摆手,连忙说:“这都是我该做的。”话毕,陶庆英便识趣儿地站在一旁,等待着凌越的吩咐。


    今天的菜单里有一道铛爆肉,凌越拿出直径55厘米的铛,“虾油、香油、黄豆酱油、酱豆腐汤分别准备半碗,再泡一碗姜水。”


    得到任务的陶庆英立马动手。


    凌越拿出猪后腿肉,铛爆肉不能用太瘦的肉,七分瘦三份肥最好,斜刀切成柳叶片。


    在准备酱料的陶庆英时不时看着凌越的动作,顺势感叹她精湛的刀工,她的老师五十多岁了,感觉刀工都没有越越姐好呢。


    “铛爆肉的食材很简单,只有猪肉、香菜和大葱,这道菜吃的是火候,所以不能操之过急,慢炒,先下猪肉,出香味,不要大幅度翻炒,等猪肉变色再放姜水等调料,一勺一勺加。”


    凌越说得仔细,陶庆英也听得认真。


    一时间,厨房变成了实践课现场。


    厨房内有多宁静,厨房外就有吵闹。


    今天的客人是昨天的一倍多,院子内的吵闹让黎姿颖有些不太习惯,大家都是成群结队的,只有她一个人坐在饭桌,有些无聊。


    不过很快就不无聊了,她的第一道菜被端到桌上。


    铛爆肉的颜色比较火红,还冒着白烟,生葱熟蒜,绿色的香菜不仅发挥着造型上的作用,还给这道简单的荤菜增加香味,此时一阵风正好吹过,带着这道菜的香味一同扑在她的脸上。


    黎姿颖顿时觉得,这菜貌似也还不错?


    象征性地夹上一小块肉,入口,和她平时吃过的各种猪肉做的菜很不一样,它没有一味的追求嫩,而是带着些许咬合感,在牙齿工作的过程中,肉的焦香气、调料的香气慢慢的滋出来。


    不得不承认,味道真的还不错。


    但不至于到念念不忘的程度。


    直到第二道,茄汆面被端上桌。


    因为是周日,凌越便将三道菜中的一道菜改成面,这碗面的价格不高,而且不限量,卖完为止。


    这只是一碗看起来稀疏平常的面,最多也就是看起来精致了一些,黎姿颖随便搅动两下筷子,抱着不好吃的心态嗦了一口。


    面是宽面,凌越亲自手擀的,面粉里面放了鸡蛋,配菜有肉、有菌、有菜,营养搭配均衡的一碗。


    她曾经听过一句话,软面饺子硬面汤,这碗面同样也有嚼头,吃起来滑溜溜的,有点弹牙。


    肉不是肉末,而是肉丁,还有香菇丁、青红椒、茄子和土豆,各种色彩都有,附着在面上一同被送入口中,炸过油的茄子喷香十足,外壳是酥的,而里面是软的,有咸味,不涩口。


    土豆绵软,抿一口便在口中散开,青红椒不辣,是甜的,香菇的味道并不重,发挥着散发香气的优点,面里每一种菜的口感都不相同,却同样的好吃,没有违和感。


    黎姿颖没发现,在吃的同时,她自己内心竟然将凌越做菜的步骤一一回想了一遍,甚至还在心里暗自认同凌越这样的做法,茄汆面,就该是这样的。


    她后悔了,转头看着凌越忙碌的身影,想跟她说再要一份面,但是又不太好意思。


    妈的,死嘴,就犟。


    “怎么样?好吃吧?”路仁不知何时坐在她的对面,同样在吃着一碗面,周围吵闹,但路仁的话却很清晰地进入她的耳朵。


    一边是自己的脸面,一边又是美味的食物,真要选……


    脸面,不要也罢。


    “对不起!”


    “你看吧,我就说这女生,并不坏得彻底,最多是有些骄纵了。”凌越此时也朝她们走了过来,她还记得之前路仁和她说过的话。


    路仁则是迷妹且崇拜的眼神看着她,一脸不值钱的笑容:“你说什么都对,我以后都听你的,越越。”


    黎姿颖一脸无语地打断二人的对话。


    “喂,我道歉了,你们表示一下啊?我还想再加一碗面,你这面不是,不限量么。”


    “得看她的意思。”凌越看向路仁,意思很明显,全凭路仁做主,毕竟刚刚在外面,是她被骂了。


    “嗯,我想想啊。”路仁摩挲着下巴,故意停顿两分钟,在看到黎姿颖那焦急的眼神时,终于出声,“既然你都道歉了……那就原谅你咯,美女何苦为难美女,是吧?”


    原本黎姿颖心里还是有点不太开心的,但听到路仁说美女二字。


    好吧,没有女生能拒绝这个词汇。


    第30章 冰糖肘子 酥烂脱骨而不失其形


    “那……那就这样吧,我要吃面,还挺好吃的。”她纠结着说出这句话。


    正巧,此时的张家钰刚走进院子,就见到动作扭捏的黎姿颖。


    丝滑转身,想逃。


    却被张远明及时拉住胳膊,一脸疑惑问:“你干啥呢?”


    见张家钰瞥向不远处,便跟着他的视线望过去,顿时喜笑颜开,放下张家钰的胳膊走上前。


    “小颖,你也在这啊?怎么不去家里找爷爷啊。”


    张家钰见到只留给他一个后脑勺的爷爷,深呼吸一口,他真的不理解,他的爷爷为什么就这么喜欢黎姿颖呢?


    而黎姿颖,本来还想和凌越探讨一下关于美味面条的做法,就听见一道熟悉的声音在叫她,转过头发现是熟悉的长辈,立即切换乖巧模式。


    “张爷爷!我来这儿吃饭呢,听说你和家钰最近都喜欢来这里用餐,我也来试试咯,一起么,我请客。”黎姿颖说完,偏过头,果然见到假装看不见她,且双手插兜的张家钰。


    比她还能装。


    “我不要,我自己一桌。”张家钰的嫌弃,在场的二人连同不远处的凌越等,都看得清清楚楚。


    她难得八卦一回,和路仁小声讨论:“这姐们儿和咱们饭馆里的回头客还有点渊源呢?”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张爷爷给他的孙子指定了一门婚事,两人算是青梅竹马吧,一起长大的,但那哥们儿不喜欢这姐们儿,躲得咧。”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清楚?”邓一珩也加入二人的话题讨论。


    真好吃所有员工只剩下陶庆英在两耳不问窗外事的择菜,一旁还有一杯美味的果汁,今天的阳光好,风也舒服,她很惬意充实。


    路仁一脸得瑟:“害,我小神通,长海这一带没有我不知道的事儿。”


    事实是她派人去查过。


    “哟,你长海老大啊,整个长海都是你的呗。”


    “切,你不如直接说整个地球都是我的好咯~”


    二人又开始斗嘴,凌越叹一口气,摇摇头,无奈地说:“你们豪门家庭真复杂,本小厨师还是好好做饭吧。”


    凌·小厨师·越本人,走到厨房继续做菜。


    今日第三道菜冰糖肘子。


    “越越姐,咱们每天的菜单都这么随性么?”陶庆英不由得问,刚刚她听到食客们的谈论声,得知菜品每天都换,煎炸炖煮,啥都会,这也太全能了吧!


    凌越搅糖色的锅铲没停,神色淡淡地说:“嗯,每日新菜单,想到什么做什么,以开心为主。”


    “那开这饭馆一定是越越姐的爱好。”


    “一半一半吧。”烹饪是爱好,上班不是。


    无肉不欢,没肉不成席,凌越作为肉食爱好者,自然菜单也基本都是以肉为主。


    冰糖肘子,入口清甜,咸味少,不油腻。


    前腿肘子先汆水,大料还是那几样,桂皮花椒香叶白芷。过水的猪蹄再油炸一遍,这才捞出将猪蹄筋切断,切到骨头内看到缝,这样这个猪蹄更好脱骨,且入味。


    清水加料酒,加大葱炖猪蹄到断生。


    “你按照我刚刚的操作,将猪蹄处理到断生这一步骤,有什么不明白的一定要问。”


    “好咧!”陶庆英积极回应,她早就想试一试了,撸起袖子就是干!


    凌越看着干劲儿十足的陶庆英,又露出欣慰的微笑,还得是年轻人,使不完的牛劲儿。


    冰糖肘子的糖色她用油熬,这样颜色并不焦黑,反而有点晶莹剔透那意思,颜色非常漂亮。


    “有点冰糖葫芦熬糖那味儿了。”路仁看着锅里的糖色,馋。


    凌越听到路仁的小声嘀咕,转过身说:“你想吃啊?今晚给你弄一串。”


    “越越,你真好~”


    要不是凌越正在下厨,她真想要自己冲上去来一个狠狠的拥抱。


    “也没多麻烦,小陶,你到时候也拿几串回家吃。”


    被cut到的陶庆英,猛的点头:“谢谢越越姐~”


    “老大,你忘记大明湖畔的修花郎了么?”邓一珩携大剪子出现,无辜的表情,撒娇的语气?


    “瞅瞅你那死样子。”凌越嫌弃地说:“没忘,都有。”


    邓一珩:?


    “我这被人怼的一生啊~”说完继续回到角落修花。


    厨房小插曲过后,凌越继续手上的活儿。


    油炒糖色到冒小泡时,转小火搁葱姜等小料,等到料香味和葱香味被激出来,兑清水。


    “哇,好红亮,还有点橙,跟红茶是一个色泽。”陶庆英不由得感叹。


    凌越弯唇一笑,没说话,继续给搪塞调味,加半碗红酒,再加些盐,有一个底味。紧接着拿出高压锅,放煮透了的肘子,再倒入糖色,与肘子平齐,焖煮半个小时。


    剩下的糖色则捞出大料,加冰糖继续熬,等猪蹄熟了后少量多次地淋入。


    这道菜的需要的时间比较长,但点的人不少,好在有茄汆面在,吃点解馋,此起彼伏地嗦面条的声音在饭馆内响起。


    同样的声音,也在某大学女生宿舍里上演。


    “诗语,之前是我不识好歹了,这面真好吃!是你那牛肉炒饭姐姐做的吧?”


    “那当然,今天算我们幸运,这面不限购,所以我才能打包四份带回来。”


    “啊?饭馆还搞限购啊?”梁倩抬起茫然的脸,虽然懵,但嘴里依旧在咀嚼着面条,活脱脱大馋丫头一个。


    楚诗语喝完最后一口汤,满足地嗯了一声,说:“老板厨艺好,任性,食客们也都惯着,每天只营业……”楚诗语数了数手指头,最后比了个数字五。


    “五个小时?”另一位同样在吃面的女生惊讶出声。


    “是啊,不过至少比摆摊好,以后想吃的时候咱们都可以过去!摆摊啊,容易见不着人。”


    “说得也对,那咱明天再去一次吧?我想坐在饭馆里吃一顿,那刚出锅的菜,肯定要比打包回来更好吃。”


    梁倩说完,看向手里的面,已经吃了大半,但依旧散发着浓郁的茄香,不吸油。面不带一点汤汁,吃起来却不干,面条软硬适中,还浸润了各种配菜的香味。因为打包的缘故,热气蒸发出一些水分,让面条坨了一些,却丝毫不影响其美味。


    而且搭配的高汤也很清嗓,很浓郁的鸡肉味,咸淡适中,甚至里头还有几块鸡肉,肉已经被炖烂,肉糜混杂在汤汁里,好喝!


    路过她们宿舍的其他人,纷纷探头,香味太霸道,根本低调不了。


    当楚诗语再次抬起头时,见到的便是好几双渴望的眼睛,是同班的,都认识。


    “嗨~你们干嘛?”


    门外的人:她明知故问!


    “诗语,这是什么面呀,好香,是我们学校食堂新开的哪个窗口么?”


    “你太高估咱们食堂了,这是我在外面买的。”


    彭雪雷听闻,赶紧凑近,“快,发我位置!”正好今天周末没课!


    而她还没开心多久,一盆凉水浇下来,只听楚诗语说:“我给你发位置,但是比较远,而且,三点就关门了。”


    “哈?”


    正在掏手机的彭雪雷:不是吧?


    楚诗语无声点头,是的。


    *


    凌越这边,猪蹄已经煮好,连续上了五份,每一份都是二斤多的大猪蹄,食客们脸都要笑烂了。


    满院子的甜香,桌上的每一道冰糖肘子,在阳光的映衬下,晶莹闪烁,像大红玛瑙,猪蹄随着端起的动作,肉眼可见duangduangduang,那烂呼劲儿,实在勾人。


    张家钰看到这,非常庆幸自己一桌,独享大猪蹄,哈哈哈~


    黎姿颖看到窃喜的张家钰,也不生气,男人什么的,哪里有美味的食物重要?


    “张爷爷,你先吃!这猪蹄太香了~”她先给张远明夹了一块肉,虽然平日里比较能作,但从小的教育让她知道要尊重长辈,得长者先吃。


    这也是张远明喜欢黎姿颖的原因。


    肘子的肉很软,肉质酥烂,酥烂到什么程度?夹一块带骨头的肉,抖一抖骨头便自然脱落,酥烂脱骨而不失其形。


    肘子外头的皮如同果冻一般的质感,筷子挑开,里头的肉是淡粉色。筷子也想挽留这块肉,但已经被黎姿颖一口吃干净,没有肥肉的腻,首先会尝到甜,待肉到嗓子眼,才感受到微微的咸。


    真正的外头挂甜,里头咸鲜。


    用筷子吃已经满足不了食客们,有些人直接用手抓,提溜着骨头,仰起头张开嘴,让肉落入口中,实在美!


    “用手抓着吃才是对这冰糖肘子最大的尊重,大口吃肉,这才爽!”


    此话一出,立刻有人开始效仿。


    陶庆英活这二十年,第一次见到全是好评的饭馆,朴实无华的红色桌椅,和这样精致的花园格格不入,甚至桌子的腿儿还有些晃动的迹象,却丝毫没有让食客有扫兴的感觉,甚至觉得真好吃很独特!


    要说唯一的缺点嘛,就是馋,上班时看着食客们美美吃饭,羡慕。


    就连平日里最注重形象的黎姿颖,也有些狼吞虎咽,她对凌越没有了恨,只有饿,纯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