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荒原异客(25)

作品:《鱼塘太满了会怎样

    元镜无法形容那一刻的庆幸。


    她狠狠松了一口气。


    红眼左看右看,绕过峭壁最艰险的地方,奔走几公里寻找到下谷地的缓坡,最后叼着从谷底找到的小兔的尸体,又绕远跑回来了。


    它得意地带着战利品归来,脚步从容,甚至带了几分炫耀的意味。


    元镜:“过来!”


    红眼这才小跑过来,松开嘴将小兔放在元镜面前,吐着舌头笑。


    元镜上上下下检查了一遍,发现它就是旧伤的那条腿运动过量,有点落不了地,其他没什么问题。


    她狠狠敲了红眼的脑壳一下。


    “你傻是不是?我让你死你就去死不成?”


    红眼歪了歪脑袋,狼耳动了动。


    这一刻,元镜不知为何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红眼并不是傻,也不是在逞能。


    那条裂缝的宽度对红眼来说即便爆发全力也只是勉强跃过,但凡它有一丁点失误都会摔下去,生死未知。


    它那么聪明,怎么会预判不到呢?


    它知道的。


    但它还是没有丝毫犹豫地做了。


    元镜有一种荒唐的念头。


    她想,假如有一天她真的让红眼去死,它也会毫不犹豫地照办。


    *


    兔子很美味,但是肉也很少。


    这是元镜少数能自己操作放血的猎物。元镜吃了一点没有什么腥气的兔肉,满足了馋欲,剩余的都给红眼吃了。


    她只是指挥官加侦查员加辅助,主要出力的都是红眼。它所需的食物量又大。在食物不充足的情况下,元镜必须仔细分配,首先保证红眼的体力充足,他们才能有可持续性的发展。


    天气终于有变暖的征兆了。


    极地的春天,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春天都令人振奋。


    越来越长的日照时间,越来越温暖的夜晚温度,越来越少的暴风雪……


    有一天元镜起来,看见灌木林边缘被太阳照射的地方有了雪融化的痕迹,露出光秃秃的土地,她简直像是沙漠里的旅人看见水那么高兴。


    天上有了鸟叫,地上也有了绿植。


    元镜看着周围的变化,作出了一个决定——


    她要离开飞机,去更远的地方寻求救援。


    这不是冲动之下做出的决定,而是她考虑很久以后的结果。


    冬天的时候,她需要飞机遮蔽风雪来保暖,但现在温度上升了,而且有善于打洞还能给她保暖的红眼在,她必须要趁这个短暂的春夏时节玩远处走,寻找河流,寻找聚落,寻找人类的踪迹。


    她总不能在这里用这样的方式生活一辈子。等到春夏过去,下一个最低气温能有零下四五十度的极夜来临,她未必能挺得过去。


    元镜收拾好了必备的东西,拉上雪橇,自己拉着雪橇前行。


    她不能让红眼拉雪橇。一来这是个技术活,专业的雪橇犬都需要长时间的训练,野生的红眼根本没办法在短时间内学会;二来红眼不能在路上被绳子绑在雪橇上。它可是元镜敢离开飞机在野外行走的最大保障,一旦有危险来临,它必须要最快作出反应。所以元镜得保证它行动自由。


    一切都准备好了,红眼却出了问题。


    它不愿意离开。


    狼是一种很眷恋故土的动物。很多狼如果不是被驱赶或者猎物不足生活所迫,基本不会离开自己从小长到大的狼群,而狼群的领地除非爆发“战争”通常是代代相传永不离开的。


    它们身体里好像天生流淌着对家人、对故乡、对每一棵陪伴自己从小长到的老树的充沛感情。


    即便是离家出走的狼,晚年的时候,也会不惜跋涉千里,回到自己小时候生活的领地,在熟悉的地方安心地死去,化为泥土和食物。


    红眼即便是出走狼群的孤狼,也把领地圈在了那五只狼的狼群周围。


    这里对元镜来说是绝望的荒野,但对于红眼来说这里却是它最熟悉的家。


    它看着元镜收拾行李,坐在雪地里,前腿不安地动来动去,发出没有安全感的“嗯嗯”声。


    从左到右,从右到左,它看着元镜走来走去,忙来忙去。


    元镜停下来,回头无奈地看着它。


    “我们得离开这里了,好吗?”


    红眼舔了舔鼻头。


    元镜忽然有些愧疚。


    红眼完全不用离开故土就能生活得很好,可是她必须要寻找人类的救援。光靠卫星发射信号,引来的估计不是救她的人,而是杀她的人。


    “我需要你。”


    她将额头抵在红眼的额头上,好像这样他们就可以交流了一样。


    “红眼,帮帮我,送我去找到人类,行吗?”


    几秒钟之后,红眼舔了舔她的手。


    *


    旅程开启了。


    元镜肩上托着拉雪橇的绳子,雪橇上绑着简单的必要生活物资。红眼缓步跟在元镜身边,时不时低头闻一下沿途的气味。


    春天就比冬天容易生存多了。


    不仅可以比较容易地找到果实,还有更丰富的猎物可以吃。北归的鸟、迁徙而来的鹿、结束冬眠的小动物……


    红眼和元镜几乎就没有饿着。


    但也有一次,他们比较倒霉,两天没找到吃的。


    于是红眼凭借敏锐的嗅觉发现了一头正在享用猎物的棕熊。


    棕熊几乎算得上是狼的死对头之一。如果是比较大的狼群,在发现单独行动的棕熊捕获到猎物的时候,会围上去骚扰棕熊,迫使棕熊放弃剩余的猎物逃走,狼群就能吃上剩饭了。


    不过现在只有元镜和红眼,一人一狼。庞大的棕熊根本不怕他们,甚至还很有可能反杀。


    红眼渴望地看着棕熊口中喷香的牛腿,最终还是咽了咽口水,跟元镜一同离开了。


    元镜摸了摸它的脑袋,什么都没说。


    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元镜别的没学会,但深刻地学会了一个道理——


    万物之下,生存不易。


    食肉动物只是天生以肉为食,但它们却并不是什么所谓的“草原之王”“森林之王”。它们的生活并不轻松。竞争者的獠牙、寻找不到的猎物、可怖的鹿角牛蹄,以及十天里有八天空空如也的肚子……


    元镜和红眼一起忍耐下了饥饿,分食了一块珍贵的存粮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