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血色莲华

作品:《末日:国家帮我搬空全世界

    【脑子寄存处】


    “……为半块面包就想让我们都死?凌萱,你做梦!你不是有空间吗?你不是能装东西吗?去啊!下去给老子装一车吃的回来!”


    耳边是男友张伟恶毒的咆哮,眼前是闺蜜林菲菲扭曲而狰狞的脸。


    “萱萱,别怪我们。这世道,谁不想活下去?你的空间那么好用,总该为大家做点贡献吧。”


    贡献?


    凌萱想笑,可喉管里灌满了血沫,只能发出“嗬嗬”的破风声。


    贡献就是把她从三十米高的天台推下去,作为诱饵,引开下方黑压压一片的尸潮?


    剧痛从四肢百骸传来,利爪撕开皮肉,牙齿啃噬骨骼的声音清晰得令人作呕。


    原来,她十年末世挣扎求生,最终却被最信任的两个人推入深渊。


    恨!


    总能不恨?


    如果……如果能重来一次……


    ……


    “啊!”


    凌萱猛地从床上弹坐起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浑身冷汗浸透了睡衣,黏腻地贴在皮肤上。


    被分食的剧痛仿佛还残留在神经末梢,让她控制不住地干呕。


    她环顾四周,心脏狂跳。


    这里是……


    干净的墙壁,柔软的被褥,桌上还放着她一本没看完的书。窗帘的缝隙里,透出城市霓虹闪烁的光晕。


    不对……


    她猛地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


    那是一双干净、完整且白皙的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而不是那双在末世挣扎求生、满是伤疤与污垢的爪子。


    凌萱连滚带爬地冲下床,扑进卫生间。


    镜子里,一张苍白但完好无损的脸映入眼帘。二十六岁的自己,还带着几分未褪的青涩,眼神里满是惊恐与茫然。


    没有狰狞的伤口,没有缺失的血肉。


    她颤抖着抬起手,抚摸自己光滑的脸颊,温热的触感真实得让她想哭。


    她不是死了吗?


    凌萱踉跄着回到床边,抓起手机。屏幕亮起,一行清晰的数字刺入她的眼球。


    【2034年6月13日,星期四,23:17】


    2034年……6月13日……


    末世爆发,是在三个月后的9月13日。那一天,全球百分之七十的人类,在诡异的红月照耀下,变成了只知啃食血肉的活尸。


    文明,在那一夜戛然而止。


    而她,在末世整整挣扎求生了十年,最终却死在了自己最信任的两个人手上。


    现在,她回来了。


    回到了末世降临前的三个月!


    巨大的冲击让凌萱的脑袋嗡嗡作响。


    这不是梦!


    就在这时,一阵滚烫的灼痛从右手掌心传来,仿佛被烧红的烙铁狠狠烫了一下!


    “嘶——”


    凌萱摊开手掌,只见白皙的掌心皮肤下,一朵妖异的血色莲华印记正缓缓浮现,脉络清晰,栩栩如生。


    是它!


    前世在末日的第三年,她九死一生才从一处古遗迹里得到的空间!


    正是因为这个可以储存物资、内部时间静止的【鸿蒙遗境】,她才能和张伟、林菲菲在那吃人的末世里活了那么久。


    也正是因为它,她才被那对狗男女毫不留情地推入尸潮!


    掌心的灼痛感,将凌萱从崩溃的边缘瞬间拉回现实。


    她死过一次,又活了!


    连带空间也一起回来了!


    压抑在喉间的啜泣,最终化为一声在空荡房间里低低回响的冰冷轻笑。


    “呵呵……呵呵呵呵……”


    笑声越来越大,充满了疯狂与快意。


    “张伟……林菲菲……”


    凌萱看着镜中那个眼神陌生的自己,一半脸映着窗外和平的都市灯火,另一半脸隐在阴影里,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


    “上一世,我把你们当亲人,你们却把我当食物。”


    “这一世,我会亲手把你们……送进地狱!”


    手机屏幕上,一条新闻弹窗跳了出来。


    【气象台发布全球极端天气预警,多地出现罕见高温与反常磁暴现象,专家提醒市民减少外出。】


    凌萱嘴角的笑意愈发冰冷。


    要来了。


    那个将人间化为炼狱的末世,要来了。


    这一次,我不会再任人宰割。


    掌心的灼痛感渐渐平息,凌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复仇固然重要,但活下去,才是根本。


    现在不是沉溺于仇恨的时候,她只有三个月。


    三个月,对于一场即将席卷全球的文明浩劫而言,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她必须争分夺秒。


    凌萱的目光落在客厅桌上的一杯凉白开上,眼神变得无比专注。


    她清晰地记得,前世第一次激活空间时的情景。


    那时的她,正被一群丧尸追杀,绝望之中,她下意识地想要将挡路的桌子变没……然后,奇迹就发生了。


    凌萱的呼吸微微有些急促,心脏在胸腔里擂鼓般跳动。


    虽然重生已经是最大的奇迹,但在亲手验证之前,她依旧不敢百分之百地确定。


    “收。”


    凌萱在心中默念。


    桌上的玻璃水杯突兀地消失了。


    成了!


    下一秒,她的意识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进入了一个奇异的维度。


    这是一片灰蒙蒙、无边无际的空间。


    脚下是坚硬的灰色地面,头顶是混沌不清的天空。


    大约十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视野清晰,再往外便是浓得化不开的迷雾。


    而在空间的中央,她刚刚收进来的那杯水,正静静地悬浮在半空中。


    凌萱心念一动,意识回归身体。她再次默念。


    “放。”


    “啪嗒。”


    水杯重新出现在桌上,位置和消失前分毫不差,连杯壁上凝结的水珠都没有任何变化。


    她又拿起桌上的一个苹果,将它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收入空间。


    这一次,她没有立刻取出,而是静静地等待。


    前世,这个空间最大的特性,也是它最逆天之处,便是——时间绝对静止!


    凌萱闭上眼,强迫自己回忆着前世的种种。


    被追杀的画面,饥饿的滋味,以及临死前被分食的剧痛,一遍遍在脑海中冲刷,让她保持着绝对的清醒。


    不知过了多久,她估摸着至少有半个小时,才睁开眼,将苹果取了出来。


    桌子上的一半苹果早已泛黄,而空间里取出来的苹果依然鲜红欲滴,散发着清新的果香,丝毫没有氧化的迹象。


    成了!


    时间静止!


    巨大的狂喜如同电流般窜过四肢百骸,让凌萱几乎要颤抖起来。


    这意味食物可以永久保鲜,药品不会过期,武器不会锈蚀,精密仪器不会损耗!


    在物资匮乏、一切都会腐朽的末世,这就是神迹!


    是足以让任何人疯狂的宝藏!


    前世,她就是守着这个神迹,才引来了豺狼。她以为自己拥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却没想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一个毫无背景的普通人,拥有了这样逆天的宝物,就像一个三岁孩童抱着金山走在闹市里,结局只有一个——被抢掠,被分食,尸骨无存。


    前世她的死亡,就是最好的证明。


    凌萱走到窗边,拉开窗帘。


    楼下,街道上依旧车水马龙,远处的商业区灯火璀璨,勾勒出这座钢铁都市繁华的轮廓。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对即将到来的灭顶之灾一无所知。


    他们会在三个月后,变成疯狂的活尸,或者……变成在废墟中为了一口食物而互相残杀的野兽。


    信任?人性?


    在末世挣扎了十年的凌萱,对此只剩下冷笑。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末世里最可怕的,从来不是行动迟缓的丧尸,而是活人。


    单打独斗,是死路一条。


    她需要一个“合伙人”。


    一个强大到任何人都无法觊觎,任何势力都无法撼动的合伙人。


    一个能将【鸿蒙遗境】的价值发挥到极致,能为她提供最顶级保护的合伙人。


    放眼全世界,这样的合伙人,只有一个。


    当一个人拥有了超越时代的力量,要么成为神,要么成为被分食的祭品。


    而她凌萱,要当就要当那神明背后的执刀人。


    凌萱转身回到桌前,深吸一口气,开始盘点自己重生后的所有可用资源。


    银行卡里所有的存款加起来,不到三十五万块。人脉……几乎为零。


    但她拥有最重要的东西——领先全世界十年的末日生存记忆,以及一个可以保鲜物资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