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被他选择

作品:《男二把攻一养成老婆了

    要不要跟着他。


    时隔多日,沈毓一开始的问题,曲延昭终于给出了答案。


    不过沈毓确实有些意外,曲延昭竟然真的愿意。而且是得知自己早就知晓他的情况下。


    沈毓觉得这个少年的心思着实难猜了些。


    不过他忧虑的事以一种奇怪的方式达到了,也算得上没走错。


    只要曲延昭愿意跟着他,不管他出于什么理由,至少他在自己眼皮底下就好。


    就像那个话本里说的,现在他才十五岁,还不是之后那个凶残的大魔头。


    既然兰书卿能在他年少的时候种下善良的种子,就算他打断了他们之间的见面,那现在只要从现在开始好好教他,他相信假以时日,多多少少会有点变化。


    不说知孝悌恭信了,能让人刮目相看就成。


    想到这里的沈毓也不再纠结其他乱七八糟的,他面色变得柔和下来,朝曲延昭笑道:“当真跟着我?可是吃穿住行都不会很好。”


    刚刚曲延昭还说他穷的叮当响,怕少年后悔,沈毓又确定了一番。


    然而曲延昭举着夜明珠的手没放下,“嗯。”


    沈毓看他的意思,有些讶异,“给我?”


    曲延昭眨眨眼。


    沈毓接过那枚成色质地都是绝世珍宝的夜明珠,温润的触感与光泽随着曲延昭皮肤的温度传到他手上,的确摸着令人爱不释手。


    “你是想让我用它换银两?”


    “你们中原人,不是很喜欢?”


    二人都带着反问的语气,也从对方的话里听出了意思。


    沈毓知道他的想法后心里暖了暖,这个东西也的确能换取金银财宝,让他们不至于窝在这破落的土院子里。


    可是一个乡野村夫,拿着独一无二的世间珍宝,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就像还有一颗,藏在皇宫一样。


    这世间的真龙天子,九五至尊只有一个。


    世人得了独一无二的宝贝,自然有想要据为己有,甚至不惜花费大手笔毁掉同类,只留下“孤品”。


    而且有的东西,因为太过独一无二,一个普通人占着,绝对会招至有心之人的眼红。


    常言道一山不容二虎,如果再出现另一个,那上面那位得知后会怎么想,估计没人愿意去试探。


    现下的他并不是瑾王,只是一个普通的教书先生。


    不能大张旗鼓,也不能四处宣扬。


    如果他以“瑾王”的身份活了,那就是给皇上难堪。


    毕竟亲自降旨风光大葬了,又发现没事,德顺帝的面上肯定过不去。


    沈毓想到自己的情况,敛了敛眸,将夜明珠还给了对方。


    “这个太过贵重,你还是自己保管好,最好不要让别人看见。”


    沈毓叮嘱他,见曲延昭不解,再次补充道:“放心,我不会让你吃素睡床板的,还没有穷到当物的地步。”


    沈毓说完,前半句是真心,后半句说完有些心虚。


    想到自己之前刚回来抓药当玉佩的囧事,没想到反而一语成谶了。


    不过现在他身体好了些,又是抄书又是讲学,可以谋生的法子多了去了,所以再差也不会再回到最开始的状态。


    见沈毓将夜明珠还给他,曲延昭没说什么,又伸手拿了回去。


    沈毓正要跟他再说什么,他的门被敲响了。


    “沈先生可在?”一个声音传来。


    沈毓怕曲延昭被人看到,刚转过身,对方已经不知去哪儿了。


    神不知鬼不觉的,沈毓心想。


    沈毓怕人久等,便前去开门。


    “沈先生,我家二丫头脸上起了疹子,疼的翻身直哭,你帮着给看看。”


    一个挽着头的中年妇人一脸忧心,看到沈毓像是看到了大救星似的。


    “怎得不去看郎中?”沈毓疑惑。


    这妇人跟他住一条街,平日里常见,你来我往的也就熟悉了。


    “这丫头小时候常生病,怕郎中的很,死活不肯见人。唯独不怕兰大夫,但是今儿我去请他,没成想兰大夫去给县令公子看诊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得来。”


    妇人叹了口气,着急忙慌的,“沈先生之前不是替兰大夫抓过药嘛,能不能给看看是怎得了。”


    沈毓上一世在兰书卿那儿待了大半年,本来他是不通药理的,但住在兰书卿的药庐里,又和对方朝夕相处的,慢慢的也就看懂了些简单的病因。


    后来他能下地了,兰书卿忙的时候他便替他去写方子抓药,一来二去的,有时候兰书卿不在他也会替来的人看症状抓药。


    这个妇人当时腹痛,来找兰书卿的时候他不在,沈毓正好替她开了副药,她喝了立马就好了,所以来找沈毓也无可厚非。


    沈毓闻言怕将人的病情耽误了,所以也不再多问,忙道:“我且随婶子去看看!”


    妇人一喜,连忙带路。


    不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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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毓就到了妇人的家。


    刚进院门就听到一个女儿家的痛呼声。


    “就在这间屋子,沈先生请。”


    沈毓随妇人进去,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捂着脸在床上痛的翻滚。


    沈毓道:“劳烦婶子将姑娘扶起来,我看看她的脸。”


    “欸!”


    妇人连忙将少女按住,将她的手从脸上移开。


    “二丫头,沈先生来了,让他给你看看。”


    沈毓皱起眉,看到少年脸上已经挠破了,而且是大片大片的红疹。


    他也顾不上从小学的什么男女之防了,连忙拉着人的手腕诊了诊脉,又探了探她的眼球和舌苔,松了口气,道:“乃是急性疮斑,只是看着凶险,不会伤及要害。”


    妇人闻言安心了些,问,“那、那怎得能好?”


    “我给婶子开个药方,你去药铺抓来熬上,内服三日便好,若是要好的快些,再购一盒紫草膏,外敷半个时辰,也能缓解灼痛。”


    “我这就去!多谢沈先生!”妇人连忙道谢。


    沈毓摇了摇头,又温声叮嘱道:“姑娘,且忍耐半刻,手不要触碰面部,不然会更疼。”


    少女似乎被沈毓温润的和眼神说动了,手不再去抓脸,咬着唇尽量忍耐。


    妇人匆匆去抓药,沈毓在屋外看着,不一会儿,药来了之后沈毓亲自看着先把外敷的药涂上之后,少女也慢慢不再难受了。


    于是沈毓便提了告辞,那妇人要给他诊金,沈毓也没接受。


    “婶子不必客气,我这只是正好在兰大夫那儿见过这类症状才敢下药,要是再凶险些,我恐怕也无能为力。”


    “谢谢沈先生,您真是活菩萨。”妇人母子送别沈毓。


    沈毓笑了笑,回了自家院子。


    他刚进去,就看到院子里一个小男童和一个俊美少年大眼瞪小眼。地上是散落一地的红苹果。


    男童正是小六,脚边放着一个篮子,被少年吓住了似的,怯惧地缩在一边。


    少年坐在桌子上,一脚还搭在凳子上,手上拿着他那锋利的匕首在削果皮,琥珀一般的异瞳在日光下显得熠熠生辉。


    小六看到沈毓,连忙躲到了他的身后。


    曲延昭也看到他了,只是眨了眨眼,换了个翘腿的姿势。


    沈毓没太懂他们的状况。


    但是曲延昭这个乱坐桌子的毛病。


    怎么跟他养过的那只狸猫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