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越界(下)
作品:《[足球]情人与雀鸟》 芬夏不想理睬路易莎,路易莎在她身后发出抽气声,犹豫了一下,跟了上去。
她们走近了,能看清是四五个年轻人,穿着牛仔夹克或脏兮兮的连帽衫,脚下散落着几个空易拉罐。其中一个高个子、留着长刘海的男生正把玩着一个银色的酒壶。
芬夏在离他们几步远的地方停下。长刘海最先注意到她,吹了声轻佻的口哨。
“瞧瞧,下雨天还出来逛的小猫咪。”他打量着芬夏,目光在她湿透的外套和苍白的脸上停留,“迷路了?还是想找点乐子?”
他的同伴哄笑起来,其中一个戴着绒线帽的用胳膊肘撞了撞他。
“你们喝的是什么?”她问。
长刘海晃了晃手里的酒壶,“这个?好东西。不过……”他露出一口不算整齐的牙,“不给小朋友玩。”
“我不是小朋友。”芬夏说。
“哦?”长刘海走近一步,“那证明看看?比如……告诉我你叫什么?”
“阿洛黛拉。”
“阿—洛—黛—拉。”他模仿着她的发音,带着戏谑,“那么,阿洛黛拉,想尝尝大人的饮料吗?”他把酒壶递过来。
路易莎在芬夏身后急促地小声说:“别……”
芬夏伸手接过了酒壶。她拧开盖子,喝了一大口。液体比仓库里那罐更加灼辣,像一道火刃割过喉咙。她死死忍住,只有眼角被逼出一点生理性的湿意。
“哇哦!”长刘海和他的同伴们爆发出更响亮的笑声和口哨,“有点意思!”
芬夏把酒壶递回去,长刘海接过,就着她喝过的地方也灌了一口,目光一直没离开她的脸。“够烈吧?喜欢吗,阿洛黛拉?”
芬夏没回答喜欢与否。那口酒让原本仓库私酒带来的混沌醉意陡然升级,世界开始旋转,声音变得忽远忽近。一种麻木而危险的漂浮感。
接下来的时间变得喧闹。路易莎似乎克服了最初的畏惧,被这群人接纳进来。她很快恢复了那种略带夸张的自在,和长刘海聊得火热,表现得越来越醉。
芬夏靠在一旁的报刊亭铁皮上,沉默地听着,偶尔酒被递到手里就喝一口,不管是易拉罐里的啤酒,还是再次传过来的烈酒。
“我们要不要去溜达溜达,再喝一场?”喝完自己的酒壶后,长刘海敞开外套,给路易莎看一瓶还剩四分之一的伏特加。
路易莎收敛笑容。“但是,问题是,”她说,“问题是我不确定该不该离开我的朋友。”
“你的朋友不会有事的,”长刘海说,“对不对?阿洛黛拉好着呢,而且还有这些家伙照应。”
“好吧。”路易莎说,“等我一下。”
她回头去找芬夏,“你要跟他们里的哪个人约会吗?”
芬夏瞟了她一眼。
“说真的,你想吗?如果你不想……”
“你们是在为我争风吃醋吗,小妞们?”长刘海扯开嗓子喊道。
“他挺有意思的,”路易莎朝那伙人扬了扬下巴,掉头说,“你能说他没意思吗?是不是比菲利普·因扎吉更有男人味?”
“别傻了。”
“你嫉妒了,因为他感兴趣的人是我。”
“你是认真的吗?”
“天哪,你简直嫉妒坏了。”
“我没有嫉妒你,路易莎。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得了吧,你这么说就是想让我退出。”
“他确实不是。
“那你喜欢哪种?菲利普·因扎吉那种?”她露出个恶心人的笑。
芬夏皱起眉,她不想说话了。
“你不就是喜欢他们兄弟嘛,不是这个,就是那个!”路易莎不依不饶,“好嘛,你姐姐找了菲利普,你就得挨着西蒙尼!天天跟他混在一起,你当谁看不出来啊?”
“你干嘛不承认?你惦记的不会真的是那个大的吧?反正你们是双胞胎,眼光都一样,你让吉拉索那小婊子把男人让给你啊,她也不差这一个,她可是出了名的——”
“她是我姐姐。”芬夏打断她。
路易莎的话卡在喉咙里。她似乎被这突如其来的冷意噎了一下,脚下不稳,踢到一个滚落的空罐子,哐啷一声。
“……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她稳住身体,抬高下巴。
“喂,你到底来不来?”长刘海喊道。路易莎立刻把肩膀往后一甩,“来,当然来。”她说,仍旧看着芬夏。
“她是我姐姐,”芬夏重复,“如果你那张嘴——胆敢再吐出一个不该吐的字——”她向前踏了半步,盯着路易莎的眼睛,微微歪头,“记得老维托里奥仓库的角落里放着什么吗?工业级强力胶。不是普通胶水,是那种粘合力足够让两头暴怒的公牛动弹不得的真正工业胶。我知道那玩意儿放在哪儿,也知道怎么用它。我会用它把你的脏嘴粘起来。它会和你嘴唇的皮肤长在一起,等你想撕开的时候——”
她笑了笑,“你的嘴会像被扯烂的墙纸那样,连皮带肉,一起揭下来。血会渗出来,但不会流,因为伤口马上会被底下那层皮肉黏住。你会疼得想尖叫,但叫不出声。你想用手去抠,手指却沾上更多的胶,黏在脸上、头发上……最后越挣扎越糟糕,只能缩在脏兮兮的地上打抖。”
路易莎的脸色唰的一下白了,瞳孔放大,嘴微微张开。
“现在,你听懂了吗?”
路易莎终于找回了呼吸,她猛喘了口气,后退一步。“你……你疯了!你绝对疯了!”她转身就朝长刘海跑去,长刘海被她撞得一愣,不耐烦地拽起她的手。很快,他们的身影被夜色和雨水吞没。
芬夏在原地一动不动站了很久。然后,她把易拉罐里的残酒喝完。
眼睛渐渐蒙上一层雾,心扑通直跳,扑通、扑通,好像她刚在广场上跑了几圈似的。酸腐感从喉咙里不断上涌,她踉跄着后退,背脊抵住身后冰冷的铁皮。
剩下几个家伙交换了几句话,有一个人走过来站在她身边,又递给她一罐酒。他长着一头黑色卷发,一只耳朵戴着小小的银耳环,穿着一件皮夹克。
他们肩并肩站着,各自沉默地喝着酒。
“那么,”终于,他含混不清地说,“你是要跟我约会还是怎么着?”
“和你约会?”芬夏说。
皮夹克靠得更近了。“要么?”他的呼吸带着啤酒的酸涩,他的嘴唇又薄又干裂,“你没怎么喝过酒,看样子也没约会过。要不要试一试?”
试一试?来吗?
来吧。
你不想知道接吻的滋味吗?你不想知道他们,她和他,亲吻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吗?
她闭了一下眼睛,又睁开,点了点头。
十四岁,茱丽叶十四岁就结婚殉情了。
“你想要亲嘴,是吗?”他问。
“对。”
“那就来吧。”他抓住女孩的手。
芬夏不乐意牵他的手,可她没让自己说话,让他扯着一直往前走。
“到这里来。”皮夹克说,往废弃公园走去。他们蜿蜒穿过一些乱七八糟的灌木丛,来到一个长满黄色蕈类的树桩前。
“好了。”皮夹克停住,让芬夏坐下来。
他几乎立刻俯下身来,她僵硬如木,毫无反应,任由他的手捧起脸。“哦,老天,赶快了事吧。”她心中暗暗猛催。
她现在还不知道被吻是什么感觉。但至少她会多了这么一点经验。尽管吻她的只不过是个面目模糊,她连名字都不在乎的人。她感觉下面的树桩冰凉凉的,雨水从树枝上滴落下来,滴到脖子和脸上。
他咧嘴笑着,双腿化作覆满绒毛的羊蹄,山羊耳和犄角从卷发里冒出来。他变成了森林中的牧神潘恩。而她现在像一丛芦苇,仙女绪拉克斯变成的芦苇。
她柔韧的茎秆,会被人折断、捆扎,做成一只小小的排箫。会有甜美的唇齿贴近中空的苇管,将她轻轻吹响,吹成一首在林间自在飘荡的曲子,一曲飞鸟追逐流云的歌儿。
他吻了她,闭着眼睛,嘴唇潮湿而粗裂。这个吻出自谁都没差别,何况她跟他可以说毫不相识。这个吻似乎没完没了,她纳闷他干嘛要这么做,把他的嘴盖在她毫无欲望的嘴上。地面在她脚底下陷,是一片被雨浸透的落叶泥泞,一些没了叶子的小树枝像只剩骨头的指节拂打着她的胳膊。
皮夹克把舌头伸进她双唇之间,在她嘴里试探寻找她的舌。这一刻压倒了她,眼前炸开刺目的黑暗,一切都变成黑色,她呛住了,挣扎着,双手握拳捶打他,这样肉//欲又亲密的联结令她充满痉挛般的惊恐。鸡皮疙瘩在皮肤上此起彼伏,到处都是,胳膊、大腿乃至腹部的每一寸肌肤。身体不受控地摇晃,脚下的泥浆像张开的巨口,将她拖入深渊。
皮夹克被她的反抗惊得后撤,但还是抓稳了她。不管她怎么打他,他双手握住她的肩,让她不至于跌倒。等她稍微平静下来,他慢慢放手,抽回身体。
“没事吧?”他说,用手背擦擦嘴。
她镇静了一点,感觉啤酒在喉咙深处打转。“滚开。”她说。
“什么?”
“滚开。”她重复道。
“嘿,小妞,用完就甩啊?”皮夹克把双手插在口袋里,斜看着她。
芬夏突然起身,啤酒变成一股热流从她喉咙里喷涌而出。
“这他妈的怎么回事?!”皮夹克跳着脚后退,“你是吐了吗?”
芬夏双腿发软,树桩支撑住了她。“滚。”第三次吐出这个词,她缓缓抬起头。月牙的光里,少女的金发参差不齐,发梢舔舐过泛起潮红的苍白脸颊,一对绿莹莹的瞳仁,亮得瘆人,像丛林里的野兽。
“咯咯……”喉咙里滚出几声笑,是一种让人很不愉快的笑。
“靠,”皮夹克说,“你笑得老子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你要是再不滚,我就把你的舌头咬出来,连着你的气管一起。”
“哦——你想象过吗?”她的声音忽然变得轻软甜腻,“气管断裂时的样子,不是完整的一根,是像一棵倒置的、分叉的小树,泡在血泊里。那些更细的枝杈,挂着血沫、黏膜,其实是软骨环的碎片。”
“这棵小树会开始扭动,像一条粉白色的虫子,或者你小时候一松手就咻咻乱颤的彩虹弹簧玩具。你说不上一句话,拼命想喘气,每吸一下,它就带着血沫抖得更厉害。最后你只能听着自己咕噜咕噜的冒泡声……你说,好不好玩?”
“你说啊,好不好玩——”金发天使对他笑着。
“看在他妈的份儿上。”他惊悚地瞪着她,不远处有只野猫嗲叫了一声,活似婴儿被掐住脖子的啼哭,在这荒无人烟的黑夜里简直令人汗毛倒竖。他吓得一哆嗦,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上帝他老人家的裹脚布啊,好不好玩?你有什么毛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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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从四周滴落下来,嘀嗒,啪嗒。芬夏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个声音上,那涓涓细流的声音,好将方才的记忆冲刷殆尽。
皮夹克走了,她慢慢把自己包裹进一丛灌木里。根本没有“橡木和玫瑰的味儿”,也不像“在喝柠檬苏打水”。
也没有春天,只有恶心,只有鸡皮疙瘩,连成一片,密密麻麻。
她想象自己在这里溶解,在她的秘密基地。她一点也不怕这里,她想象自己被一滴一滴地冲进腐叶和泥土中。树木在往下掉落大根树枝,但还是浓密得连鸟都没有飞翔或鸣唱的空间。森林在延伸,延伸到什么也没有的地方,延伸到此时已逐渐落下的雾气中。没有任何动静,没有别人,没有虫鸣。
她把自己抽离出来,想象自己变成了那株整棵倒下的榛树,树根掀在半空中,附着苔藓的树干被埋在芜蔓、潮湿的冬日丛林里,沉默地望着眼前的金发少女。
此情此景看起来一定十分有冲击力,她和这棵死去的树,紧拥在这处游乐园的坟场里。“游乐园的坟场”,这是西蒙尼的话。当时她是怎么说的?
“所以这里的绝望特别强烈。”
绝望。如果这里有绝望,那一定是源自宿命的恐惧,惧怕有朝一日钢铁巨兽的履带碾过这片土地。它们不需要人类的照料,它们能自己长得很好。它们只想不被打扰,它们只会惧怕彻底在世上消散,没有一丝痕迹,就那样轻易地死去了,毁灭了,消失了。
“芬夏——”
小猫一样的声音从夜色里飘过来。她从沾满夜露的枝叶里望出去,瞧见了一个静悄悄的少年。黑夜没有掩去他柔和的色彩,他看起来就像是由象牙刻成、镶着黑玛瑙的一座珍贵小雕像,一枚西洋棋子。
“西蒙尼。”她喃喃道。
这里满是荆棘、尖草组成的陷阱,但西蒙尼步履稳健,仿佛对这片混乱土地的每一寸都很熟悉。
她看见他剥开杂乱的枝叶,自己的脸小小地映在他的眼瞳里。她还是以前的模样吗?不,她的头发剪短,她和吉儿不一样了。
西蒙尼已经比她高出很多,她被他很小心地从乱枝丛里抱出来,像抱着一只羽毛凌乱的雏鸟,一片片摘掉头发里的叶子,再放到草地上,她几乎需要仰头看他了。也许再过几年,他就会长得比他哥哥还要高。
他的手掌握住她的手指,带她往前走。
“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看到了路易莎。她倒在广场的石凳上,身边还有一个男人。我走过去问她你在哪儿。她醉得不省人事,她旁边那个家伙说,看见你往公园里来了。”
他没有问芬夏之前是不是和另一个什么人在一块儿,也没问她为什么一个人藏在树丛里。
“以后不喝酒了。”女孩嘟囔,“难受死了。”
他们踩着碎叶往林外走,熟悉的地界退到身后,他们走出了公园。小镇像个沾了煤灰的指印,依稀间亮着一些灯光。
他们回到广场找到了路易莎,跟她在一起的却又不是那个长刘海了。
“路易莎,”芬夏扣住她的肩膀,“我们现在得走了。”
“你们要干什么?”路易莎身边的那个醉鬼说,打着酒嗝。
“我们必须得走了。”芬夏说。
那个家伙摇了摇头,踉跄着靠在雕像上。
“走吧。”芬夏说,和西蒙尼一人一边架起瘫倒的女孩。
他们朝她家走去。她太虚弱了,膝盖彻底失去了支撑力,最后一段路几乎是西蒙尼半抱半拖着她往前走。把路易莎交给她憔悴的妈妈,他们又并肩向家里走去。
街道满是泥泞,水沟里流水潺潺,在月光下发着银光。夜晚的声音那么细小,没有嘈杂,只有一片温暖、持续、喃喃低语的嗡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