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 4 章

作品:《长公主她天天黑化

    李瑛结结实实得病了一场。


    她昏昏沉沉地睡着,浑身烧得滚烫,几次病情凶险到命悬一线。


    她好累,好累,好累。


    实在想不起来,上一次这么舒服究竟是什么时候?在这份恍惚中,她仿佛挣脱了沉重的病体,轻飘飘地漂浮起来,停在半空。


    每当她感觉自己的灵魂逐渐升高升高的时候,她总听见江稚水断断续续的啜泣声,少年一边哭,一边用清凉的洛水擦洗着她的身子。


    李瑛的这条小命,半条都是江稚水哭出来的。


    直到六日后的一个下午,她猛地睁开了眼睛。


    入眼是李瑗小巧精致的下巴,他正垂眸看着她,没什么表情。


    而自己,竟然方才一直窝在他的怀里。


    李瑛刚刚苏醒,头脑还有些发懵,她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李瑗的手臂却收得更紧,将她稳稳钳在怀中。


    李瑛第一次见李瑗是在五岁的时候,这些年,哪怕与他文霄堂日日朝夕相对四年,她与他都没有过这么亲密的时刻。


    李瑗性子怪,不喜人触碰。


    李瑛性子冷淡,从小就是奴婢们跪着劝着地服侍她。


    三岁前,她是最难糊弄的,非的要阿母哄着,阿父抱着,整个大成朝最尊贵的两个人被第三尊贵的女儿指使得团团转。


    至于旁的人,她都懒得瞧他们一眼。


    她不高兴,自然有人忙不迭地捧着无数雕金嵌玉的珠宝珍玩、无数憨态可掬的奇珍异兽奇珍异兽供她赏玩。


    人间富贵、四海灵奇,她都不稀罕。


    可人家好东西见惯了,恨不得把指头大的东珠都一把一把地撒到鸡圈里喂鸡。


    哪怕是李瑛五岁时,元昭皇后薨了,她也被囚在文霄堂中整整四年。


    只是,文霄堂中一共就四个人,除了不捧场的便宜弟弟李瑗,稚水和魏姨更是视她为宝,当真是捧在手上怕跌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李瑗既然不愿意搭理她。


    李瑛又何必热脸贴他的冷屁\股


    李瑛在他怀里真是不自在极了,她整个身子都僵直了。


    李瑛哑着嗓子问:“阿难,怎么是你?稚水呢?


    王大女坐在她脚边,穿着一件藕色的麻布衣衫,见她醒来,立刻欢天喜地挨过来:“你醒了!真是要把我吓死了!这几天你烧得吓人,你知道吗?你阿兄急得夜里偷偷哭了好几回!”


    “因为你病了,我们已在此地停留数日。前一波队伍早已离去,我们决定在此等候,与下一批人结伴,再往雍州去。”王大女把右手搁在李瑛的额头上,试了试温度。


    李瑛一动都不敢动。


    好半晌,她才“哦”了一声,经历了这一遭,她是真的有些忧心。


    他们几个,一个面白无须的纤弱少年,一个剃了发的乖僻小郎,再加一个残疾的女童。


    这样的组合,在这乱世中如何保全自身?


    他们该何去何从?


    “我可以叫你李家姊姊吗?”王大女好奇地问,“为什么你和你阿兄不是一个姓?”


    李瑛闭着眼睛胡诌,一点也不脸红心跳,“我们是表兄妹。”


    “叫我李瑛就行。”


    “李家阿姊,说起来,稚水阿兄出去找吃的,去了快一整天了。”王大女又道。


    就在这时,李瑗从身后变似的拿出来一碗米汤,他微笑着递给王大女,支开她:“王女郎,烦请帮我把这米汤热一热可好?”


    十一岁的李瑗笑起来是真的很好看,如果江稚水笑起来是腼腆青涩的,像是一颗被咬开的青杏,毛茸茸的果皮上还缀着杏花的胭脂色。


    那李瑗笑起来就像是洛都初春时解冻了的河水,荡漾着被风吹散了的粉色杏花,冰凉但是温柔,杀人于无形。


    王大女高高兴兴地接过碗,拄着棍子一瘸一拐地走远了。


    李瑛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和她同样虎口逃生的王大女,她抱有一种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


    就像是李瑗,她内心里揣摩着。


    但是她也不是那种自己能安然地躺在四肢健全的弟弟怀里,由得王大女一个残疾人为她奔波。


    李瑛挣扎地试图起身,李瑗却轻巧地将她拉回。


    “急什么?”李瑗的声音带着一丝慵懒的玩味,他的目光追随着王大女蹒跚的背影,嘴角噙着笑意。


    李瑛转过头,正对上弟弟澄澈的眸子,逃难数月,他头顶早就长出了发岔,新生的头发在晨光中泛着柔光,像田垄上初生的春韭。


    李瑗的那抹笑意深了些。


    "阿姊。"他唤道,“我想知道一件事。”


    “我弄丢了牛车,阿姊恨不恨我,怪不怪我?”


    李瑛看着他的眼睛,不夹杂任何悲喜,只是诚实道,“恨你,若不是你,我们早就到了南楚。”


    李瑗叹了一声,“可南楚未必就是生路。”


    他笑眯眯,“阿难想知道的是,阿姊通透,是否能对阿难与江稚水一视同仁?”


    李瑛皱眉,“什么意思?”


    李瑗却不再看她,目光投向远处,仿佛自言自语:“若真能如此……阿姊便堪称圣人了。”


    李瑛最烦这种玄而又玄的话。


    如今没了牛车,他们还剩些什么?


    除了那袋子如今赖以生存的黍米,还有那个最要紧的皂色包袱,他们真是算得上一贫如洗。


    李瑛扫了一眼空地,皂色包袱还在,那袋子黍米去哪里了?


    她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江稚水颓废的走在土路上,他原本是想给李瑛换些有营养的东西。


    黍米固然能饱腹,却补不了这场大病耗去的元气。


    想到李瑛的病,江稚水的心便揪紧了。


    昨日他估摸着李瑛似是退了,以为她晚上能醒来,就用半升黍米换了一条鱼,想着给她熬碗奶白的鲜鱼汤。


    谁知他年纪轻,又自小养在深宫,虽说日子过得一直勉强过活,但是若无机缘巧合,他身为黄门郎,定会老死宫中。


    这样一来,他五谷不分,六畜不认,也在情理之中。


    逃难途中还能弄到新鲜食物的都是顶顶精明世故的老江湖,坑他一个心情单纯的少年郎真是手到擒来。


    江稚水用半升黍米换来的鱼是条烂鱼。


    等他剥开鱼腹,一股难以言喻的腥腐气便扑面而来。


    鱼的内脏里长满了白花花的虫子,密密麻麻,乌压压地蠕动着,有些甚至已经钻进了粉色的鱼肉里,留下令人作呕的孔洞


    可那是半升黍米啊!


    他懊悔得无以复加,想去寻那卖主理论,人家早就带着一家老小逃之夭夭,哪里还找得到!


    此事只得作罢了。


    他不敢给李瑛吃,不敢跟李瑗吃,也不敢给李瑛的救命恩人王大女吃。


    王大女倒是干脆,又咽了口唾沫,小声道:“丢了也是糟蹋。”


    死鱼的绦虫煮熟了什么味道都没有,吃到嘴里口感是“粉粉的”,沙沙的,面面的。


    江稚水看着粗陶碗里的绦虫,只觉得形状像一根根水引饼,细细长长,但是又没有面食的筋道,牙齿一碾,就像在嘴里抹开碎沙泥巴。


    江稚水捧着碗,一边吃,一边呕,一边哭。


    他淌着眼泪,泪眼汪汪,“我真是糟蹋了这好东西。”


    也不知道是在心疼那半升黍米,还是在心疼那条烂鱼。


    王大女也在哭,她狼吞虎咽着,连着鱼刺都嘎嘣嘎嘣地咬碎,看得泪眼朦胧的江稚水惊叫连连。


    连着平日最不合群的李瑗都凑过来看王大女吃鱼。


    王大女抹着眼泪,呜呜咽咽道,“香啊,香啊。”


    江稚水兜兜转转了一整天,都没有找到有人有鸡鸭鱼,倒是抱着那袋黍米,如同做贼一样。


    俗话说财不外露,若是在太平年间,在洛都上穿什么的都有,什么都不穿的也有,大家都见怪不怪。


    可如今行走着乡间小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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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可的江稚水与这些面黄肌瘦的饥民里,倒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偶尔遇着人,他总把布袋子往怀里藏,可布袋子鼓胀胀的,根本藏不住的。


    饥民的眼睛就黏在上面,恨不得用眼睛挂破那麻布袋子,恨不得从里面刮出黄澄澄的米粒来大快朵颐,吃个痛快。


    江稚水只觉得这一道道目光,像长了舌头似的,湿漉漉、粘糊糊地舔过他全身,贪婪的好似要冒绿光,恨不得在路上就把他剥皮拆骨,吞食下咽。


    江稚水又可怜又恐惧又厌恶。


    他想要去找碗牛乳来喂给李瑛吃,米汤吃久了,他喂一半,李瑛几乎就吐一半。


    不过几日功夫,少女眼窝便深陷下去,本就不丰盈的面颊也迅速消瘦,只剩下一层薄薄的肌肤紧绷在骨头上。


    嘴唇更是干裂,起着灰白的壳。


    “小兄弟,你在这里做什么?”男人朝江稚水友善的笑道,此人正是抱李瑛回来的夫妻里的丈夫。


    男人脸上带着憨厚而实在的笑意,喜气洋洋地瞅着他。


    不待江稚水回答,男人已自顾自地咧开嘴,“我做阿父了,我媳妇生了,她生了,生了一个儿子!"


    江稚水惊讶地张开嘴,道了好几句恭喜之类的吉祥话,他心里惦念着正事,与他周旋几句,就欲转身离去。


    临走,忽然福至心灵,江稚水犹豫了一瞬,还是咬咬牙,吱唔道,“请问,请问尊夫人…能否借我一碗奶水?”


    他脸红透了,恨不得立马解下裤腰带吊死在街旁的枯树上。


    那不行,裤子会掉下来,更不体面,若是非得选一个死法,江稚水恨不得立刻捂着脸投江去。


    话一出口,江稚水羞愧欲死,颤颤巍巍地连忙补充:“我、我愿以一升黍米相换!”


    “实在是我妹子病的起不了身,我想给她补补。”


    男人的笑容敛了敛,语气淡了许多。


    江稚水愈发无地自容,头垂得更低,脑袋简直要耷拉到地上。


    半晌,男人叹了口气,“大灾年间,又逢乱世,大家都不容易,你家妹子也是怪可怜见的,才那么大的一个女娃,当真是死里逃生。


    “这样吧,你跟我回家去,我和我新妇商量一下。这事儿,得她点头。”


    江稚水如蒙大赦,忙不迭地扛着布袋子跟上了男人大步流星的步伐。


    说是“家”,不过是用几块破烂油布和树枝勉强搭起的窝棚。


    但比他们的的那个要好上许多。他们到底还是孩子,几乎从未出过宫门,并不懂得如何生活。


    江稚水站在棚外,听着里面传来妇人低柔的哼唱声和婴儿细微的嘤咛,一时有些恍惚。


    棚内妇人听了丈夫的转述,竟噗嗤笑了出来,声音爽利:“我当是啥子大事!这有啥子的?”


    她抚摸着无名指上的那枚玉戒指,玉华流转,倒是漂亮。


    这枚戒指正是从前鲁香娘的爱物,也是江稚水替昏迷不醒的李瑛,送给这对夫妻的答谢之礼,价格不菲。


    妇人又对丈夫道:“我瞧那郎君说话斯文,模样也周正,细皮嫩肉的,怕不是落了难的贵人哩!你把帘子掀开些,把儿子抱去给那个郎君瞧瞧,也沾沾喜气。”


    男人依言掀开帘子,随后小心翼翼地从妇人身边抱起一个襁褓,递向江稚水。江稚水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接过那孩子。


    那人以为他是贵人,却不成想他只不过是一个最不起眼的内侍。


    不抱怕是违逆了人家夫妻的一片好心,惹人家伤心。


    其二,若是不抱,人家不高兴了,怎会又借奶给李瑛?


    可若是抱了,回想起他这辈子,他竟不知是将好运传给这孩子,还是将霉运传给这孩子。


    一时间静极了,只余婴孩细微的呼吸声。


    男人的手臂仍伸着,爽朗幸福的笑容渐渐有些凝住了,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婴儿脱离了母亲身上安然的气味和温暖舒适的窝棚,小手摇晃几下,就张着嘴哇哇大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