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分别、相遇

作品:《我的青春,好似一摊烂泥

    原本这种活我是不接的,毕竟身体受限,风险就会无限递增。


    但没办法,缺钱。


    为了毕业证,为了去星光大学读书,我得捞一笔。


    就算被发现,被狠狠的揍了一顿,一万五,值了。


    事情顺利的话,三万,岂不是美滋滋。


    正所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收了钱,邓艳荣就是我的老板,至于她和她老公有什么纠葛,跟我没有关系。


    “资料我明天拿给你。”邓艳荣并不想跟我多说,撂下话便走向餐桌。


    我肯定不是她第一个找的人,多半是之前找的已经暴露了,这才找到了龚叔这,选我也是无奈之举。


    一万五对她来说,不过是小钱,就当是多上一层保险。


    摸着鼓鼓的口袋走向餐桌,我只能以客人的身份,和邓艳荣坐在一起。


    林笑笑那个狗腿子,抢了我剥虾的活,一个千金大小姐,跟我一个穷小子抢活干,真丧良心。


    “喝点?”叶叔叔指着一旁的红酒看向我。


    “行,那就陪叶叔叔你喝一杯。”这大过年的,陪长辈喝点就喝点吧。


    毕竟上位者的气势摆在那,说话跟圣旨似的。


    我并不是害怕叶叔叔,而是由衷的尊敬他。


    倒了大半杯红酒,以前我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别人喝这玩意,用个小玻璃杯接着,好像很高大上的样子。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尤其是浪漫的氛围感,比如烛光晚餐之类的,就感觉那红酒好喝的不行。


    我端起酒杯闻了一下,确实比白酒要好很多,哪怕是上千的茅台,酒精味都冲鼻子。


    “奶奶我敬你一杯。”我站起身,第一个敬的人是奶奶。


    谁是一家之主,我这心里跟明镜似的,叶叔叔他只能排老二。


    奶奶满脸笑意看着我,瞧见没,这就是长辈开心果的威力。


    汪敏林笑笑之流,岂能与日月争辉,我才是最讨长辈欢心的人。


    一口红酒下肚,我尼玛。


    极其难喝。


    说是红葡萄酒,一点葡萄的味道都没喝出来。


    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味觉有问题,因为叶叔叔和邓艳荣喝着就很享受。


    叶叔叔是什么人,买的酒不可能是什么劣质酒,但我就是感觉很难喝。


    “怎么,不喜欢吗?”似乎察觉到我的眼神,叶叔叔开口问道。


    “方圆他又不喝酒,你别让他喝了。”叶童撇着嘴替我说话。


    “不会喝酒,以后上了酒局,难道以茶代酒啊。”


    叶叔叔眉头一挑,叶童越是替我说话,他对我就越不满。


    “弱者适应环境,强者改变环境,酒文化不就是弱者对强者的依附条件嘛。”


    “叶叔叔你说喝什么,今天就喝什么。”我一口干了杯里的红酒,看向叶叔叔说道。


    所谓的酒文化,在我看来,也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服从测试。


    对上我们无从反抗,即便是叶叔叔,遇到那些手眼通天的人,也要用所谓的酒文化拉关系,但对下而言,他就是制定规则的人。


    被迫遵循酒文化的人,只是因为他不够强。


    当然了,龚叔这种酒蒙子除外,他是纯瘾大。


    “说话倒是一套一套的。”


    叶叔叔拿起酒瓶,顺手又给我倒了一杯。


    家庭聚餐,他表现的很随意,但我可没觉得他和蔼可亲。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拳怕少壮,我觉得酒难喝,但不代表我酒量差。


    至少我的忍耐力还是可以的。


    管他那么多,嘴巴一张往里灌就完事了。


    叶叔叔只要倒酒我都接,接了我就敬他,我醉了他也别想好。


    “爸,方圆明早还要来送我呢,你别给他灌醉了。”


    叶童把酒瓶拿到面前,不让叶叔叔再给我倒酒。


    “这才几杯哪能醉呢,我看他挺好的。”


    叶叔叔喝酒上脸,那脸和脖子都红通通的,跟个山顶洞人一样。


    “那也不能多喝啊,你们俩都少喝点。”叶童和叶叔叔的关系明显比之前融洽多了。


    她现在都敢管叶叔叔喝酒了。


    “好好好,听你的,不喝了。”对于这个宝贝女儿,叶叔叔还是比较宠溺的。


    只要不是触及他的底线,多数都是惯着。


    叶童将剩下的酒,分给邓艳荣和林笑笑,自己也倒了一杯。


    我终于发现她和叶叔叔相似的一点了,两个人喝酒都上脸,只不过叶童看起来比较可爱,叶叔叔看着就有点吓人。


    晚饭吃的还是比较愉快的,主要是做饭的阿姨厨艺属实不赖,而且食材又比较好。


    我这人,俗,就喜欢吃肉和海鲜。


    嘎嘎炫,那香辣蟹是真的好吃,恨不得把壳都嘬了。


    饭桌上,我的吃相应该是最不雅的一个,尽管我已经很克制了。


    她们几个女的,胃口本来就小,尤其是邓艳荣,吃一点菜,喝几口红酒,能不优雅吗?


    那嘴巴几乎就没动过。


    端个红酒杯,时不时喝上一口,和叶叔叔聊聊天,再夹一点菜,细嚼慢咽。


    观赏性十足,毫不夸张的说,比电影还有画面感。


    可我不行啊,饭量大,光吃菜还不顶饿,叶叔叔家的碗又小,我吃了两碗才算半饱。


    准备去盛第三碗的时候,他们都吃的差不多了,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去盛饭。


    真过分!


    “方圆,你顺便帮我也盛碗饭吧。”


    叶童了解我的饭量,见我放下筷子,她应该是察觉到了。


    “好嘞。”我拿着她的碗进了厨房。


    没有让叶童家的阿姨打饭,因为她打饭就打那么一小口,说实话,狗看了都摇头。


    我先给叶童打了一小勺,她多半已经吃饱了,我看她半天都没动筷子,说是让我给她盛饭,其实是想让我多吃一碗。


    自己那碗饭我用勺子压的实实的,怎么说,这临别前一餐也得吃饱饱的才行。


    回到桌前,我将碗递给叶童,她看着我,会心一笑。


    长长的睫毛轻颤,露出几颗白牙,就是这样单纯可爱的叶童,明天一早,就会坐上出国的飞机。


    彻底远离我的生活圈子。


    分别不是永恒,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相信再过一年,我们就会在星光大学,再次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