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沈默临的身世
作品:《夺回身体后,她成了死对头的王妃》 沈默临嘴里嚼着糖块儿,将糖纸揉成一小团,扔到路边。
他扭了扭脖子,眼神轻轻一撇,正巧看到叶清安那张脸。
叶清安他认得,不就是当初他那位逃跑的夫人心心念念的男人吗?
这才过去多久?他就要娶妻了?看他这表情,似乎很开心嘛。
“这小子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不知道是怎样的女子会嫁给他?”
他从周围路人闲谈中得知,叶清安要娶的是侯府四小姐。
四小姐?他那“老爹”什么时候有个四女儿啊?
印象里永宁侯对外称只有三个子嗣。
难道说,这是哪个受宠的外室有了名分?或是使了些什么手段,才让自己的女儿成为堂堂正正的侯府四小姐。
哼,他还真是四处留情啊。
眼下明面上的子嗣是四个,背地里像他这样的私生子,还不知道有多少。
既然来都来了,他若不做点什么,岂不是对不起这个给他生命的父亲。
沈默临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嘴里还残留着糖的甜味,到底是富贵人家,这是他吃过滋味最好的糖块儿。
用料上一定是极讲究的。
这种糖在京城最有名了,他倒不是买不起,只是价格有些高,每次都只能买一两块尝尝。
在这些富家公子眼里,糖就跟不要钱似的,一把一把往外送,只为了让大家沾点喜气。
“东离真是富贵,就算是寻常人家,也能吃饱穿暖,感觉这儿比京城都好。”
沈默临感叹,他对东离没什么印象,只有一些零散片段。
记得五岁以前,他曾在永宁侯府住过一阵子,后来他父亲将他托付给了一个老佣人,给了一笔钱,打发走了。
老佣人待他一点都不好,连饭都不让他吃饱,每次喝醉酒就打他出气。
没两年,老佣人因为喝太多酒,醉倒在雪地里,被活活冻死。
那年他七岁,他被师父捡到。
师傅传授他武艺,就像亲生父亲一样,他也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家人。
但他师父天生是个逍遥的人,待他出师以后,就云游四方去了,已经许久没有见面。
偶尔他能在江湖上师父的事迹,确认他老人家没事就好。
沈默临是跟着叶清安的队伍走的,这条队伍,他都看不到尽头。
估计随便从箱子里头掏出一样东西来,都够他滋润的过一阵子。
沈默临摇摇头,心里感慨万分。
有钱真是好,他在最穷的时候,可是连续三天都没有一口饭吃。
还好他有这一身武艺,敢想敢干,不然早就饿死街头了。
他动起了偷点东西的心思,身血液都亢奋起来。
况且这么多箱子,少几样东西,他们短时间内也发现不了,神不知鬼不觉。
既然是送去永宁侯府的聘礼,他与永宁侯又有血缘关系,这就是自家的东西,拿点自家的东西怎么了?不是天经地义吗?
永宁侯府前,叶清安下马,沈默临站在人群中,继续看着还未结束的送聘仪式。
身边的小厮,声音洪亮这侯府大开的门喊道:“叶府公子叶清安,行纳征之礼,聘永宁侯府四小姐沈琼澜!礼车已至,吉时临门,良缘天定,喜结连理!”
紧接着,就听到一长串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从侯府里面响起。
这便是应允的意思。
周围围观的百姓纷纷鼓掌叫好,永宁侯深受百姓爱戴,他家有喜事,大家都爱来凑一下热闹。
很快,大门口就围得水泄不通,几个小厮出来维持秩序。
百姓们也非常自觉,不给侯府添麻烦,纷纷站到一边,不再往里挤。
给聘礼队伍让出了一条宽阔的道。
叶清安对着身后百姓俯身拱手行了一礼,以此来感谢百姓们前来捧场。
这种场合,人来的越多,就越喜庆,会收到更多祝福。
得知前方所发生的事,喜儿立马兴冲冲地跑到楚听忆屋中。
“小姐小姐!”
楚听忆正在书房练字,喜儿两声小姐,吓到她,墨点子不慎落在一个写得满意的字上。
楚听忆蹙了蹙眉,将笔搁上。
“有没有规矩?”
喜儿调整好呼吸,对楚听忆行了一礼。
声音不再像刚才那样激动:“小姐,前院哄哄的,似乎是叶家前来送聘礼啦。”
“送聘礼?怎么没人提前通知我呀?”
“小姐,东离的习俗,送聘礼是无需提前通知的,只要确认家中主母主君在即可。”
“那宴席可有备上?”
喜儿摇摇头:“宴席过两日才备呢。”
“好吧,那我出去看看。”
楚听忆正要出去瞧瞧外面到底是怎样一番景象时,喜儿连忙将她拦住。
“小姐,您现在可不能出去,要是被人瞧见了,可是会笑话你的。”
居然不能出去,不出去怎么去瞧那些聘礼啊?
楚听忆嘴里喃喃道:“想不到两地之间习俗相差如此之大。”
幸好,她给自己的嫁妆已经备的差不多了。
侯府嫁女,需要准备的东西极多,订婚过后,便要集中准备。
楚听忆想想都觉得麻烦,要是能省去那些繁琐礼节,直接成亲就好了。
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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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想到前院去看看,自己这位未来夫君。
沈琼夏身为楚听忆的姐姐,她倒是可以随父亲母亲去前院瞧瞧。
见那长长一串的聘礼往里搬的时候,她都瞪大了眼睛。
也太夸张了吧,东离有钱人家是多,她也没少见识大场面,但是今天叶清安所给的场面,是她活了二十年以来见过最大的。
有些富贵人家,因为身份阶层问题,不能把场面弄太大。
但叶清安和侯府不同,他们本就是皇亲贵族。
只要不僭越逾制,想办多大办多大。
场面堪比娶皇妃,准确的说,娶皇妃都没这么大场面,因为娶皇妃无需如此下聘。
沈琼夏:“天呐!这得多少银子啊?父亲,原来叶家这么有钱。”
已经完全超出沈琼夏的认知,她这种一个月只有十两银子的人,无法想象那沉甸甸的箱子里究竟装了多少东西?
她见那俩小厮抬箱子都抬得十分吃力,好奇里头究竟是放了满满的白银还是黄金呢?
沈复摇摇头,记得当初叶家女就是因为嫁妆丰厚,一进去就是贵妃的位子。
朝廷需要叶家的财富。
叶家只是是低调,从不显山露水,连宅子也没建得多气派。
但他们曾是拯救朝廷于水火中的家族,朝廷粮草不够了,都是从叶家这儿借。
整整一个时辰,这些箱子才被抬进侯府。
库房根本放不下。
沈琼夏兴奋地拉着楚听忆去库房瞧瞧那些聘礼。
随便打开一个箱子,就闪瞎人眼。
“天呐,我眼睛都恍了一下,那是什么?”
是满满一箱子的琉璃,阳光之下,琉璃光芒万丈。
“天呐!这一个小小的琉璃杯子,就价值不菲,四妹妹,你以后可是要躺在金山银山上过日子了。”
楚听忆拿起一个琉璃杯子,琉璃杯子散发着七彩光芒,东西都是来自西域的,她在王府的时候也有一套。
平时都很少用,就怕摔了,这是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的东西,可眼前却有一大箱子。
她从前只知道叶家有钱,却不知道如此有钱。
当年叶家去楚家下聘的时候,因为在京城不能过于张扬,这才没有像今日这么夸张。
“四姐姐,你喜欢这个杯盏吗?”
“自然喜欢啊,这么漂亮,我早就想要了,但是父亲从来不给我买,我的月例银子又不够。“
”姐姐要是喜欢的话,就拿几件走吧。“
”啊,这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抬进侯府就是侯府的东西了。“
”言之有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