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沈默临的身世

作品:《夺回身体后,她成了死对头的王妃

    沈默临嘴里嚼着糖块儿,将糖纸揉成一小团,扔到路边。


    他扭了扭脖子,眼神轻轻一撇,正巧看到叶清安那张脸。


    叶清安他认得,不就是当初他那位逃跑的夫人心心念念的男人吗?


    这才过去多久?他就要娶妻了?看他这表情,似乎很开心嘛。


    “这小子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不知道是怎样的女子会嫁给他?”


    他从周围路人闲谈中得知,叶清安要娶的是侯府四小姐。


    四小姐?他那“老爹”什么时候有个四女儿啊?


    印象里永宁侯对外称只有三个子嗣。


    难道说,这是哪个受宠的外室有了名分?或是使了些什么手段,才让自己的女儿成为堂堂正正的侯府四小姐。


    哼,他还真是四处留情啊。


    眼下明面上的子嗣是四个,背地里像他这样的私生子,还不知道有多少。


    既然来都来了,他若不做点什么,岂不是对不起这个给他生命的父亲。


    沈默临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嘴里还残留着糖的甜味,到底是富贵人家,这是他吃过滋味最好的糖块儿。


    用料上一定是极讲究的。


    这种糖在京城最有名了,他倒不是买不起,只是价格有些高,每次都只能买一两块尝尝。


    在这些富家公子眼里,糖就跟不要钱似的,一把一把往外送,只为了让大家沾点喜气。


    “东离真是富贵,就算是寻常人家,也能吃饱穿暖,感觉这儿比京城都好。”


    沈默临感叹,他对东离没什么印象,只有一些零散片段。


    记得五岁以前,他曾在永宁侯府住过一阵子,后来他父亲将他托付给了一个老佣人,给了一笔钱,打发走了。


    老佣人待他一点都不好,连饭都不让他吃饱,每次喝醉酒就打他出气。


    没两年,老佣人因为喝太多酒,醉倒在雪地里,被活活冻死。


    那年他七岁,他被师父捡到。


    师傅传授他武艺,就像亲生父亲一样,他也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家人。


    但他师父天生是个逍遥的人,待他出师以后,就云游四方去了,已经许久没有见面。


    偶尔他能在江湖上师父的事迹,确认他老人家没事就好。


    沈默临是跟着叶清安的队伍走的,这条队伍,他都看不到尽头。


    估计随便从箱子里头掏出一样东西来,都够他滋润的过一阵子。


    沈默临摇摇头,心里感慨万分。


    有钱真是好,他在最穷的时候,可是连续三天都没有一口饭吃。


    还好他有这一身武艺,敢想敢干,不然早就饿死街头了。


    他动起了偷点东西的心思,身血液都亢奋起来。


    况且这么多箱子,少几样东西,他们短时间内也发现不了,神不知鬼不觉。


    既然是送去永宁侯府的聘礼,他与永宁侯又有血缘关系,这就是自家的东西,拿点自家的东西怎么了?不是天经地义吗?


    永宁侯府前,叶清安下马,沈默临站在人群中,继续看着还未结束的送聘仪式。


    身边的小厮,声音洪亮这侯府大开的门喊道:“叶府公子叶清安,行纳征之礼,聘永宁侯府四小姐沈琼澜!礼车已至,吉时临门,良缘天定,喜结连理!”


    紧接着,就听到一长串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从侯府里面响起。


    这便是应允的意思。


    周围围观的百姓纷纷鼓掌叫好,永宁侯深受百姓爱戴,他家有喜事,大家都爱来凑一下热闹。


    很快,大门口就围得水泄不通,几个小厮出来维持秩序。


    百姓们也非常自觉,不给侯府添麻烦,纷纷站到一边,不再往里挤。


    给聘礼队伍让出了一条宽阔的道。


    叶清安对着身后百姓俯身拱手行了一礼,以此来感谢百姓们前来捧场。


    这种场合,人来的越多,就越喜庆,会收到更多祝福。


    得知前方所发生的事,喜儿立马兴冲冲地跑到楚听忆屋中。


    “小姐小姐!”


    楚听忆正在书房练字,喜儿两声小姐,吓到她,墨点子不慎落在一个写得满意的字上。


    楚听忆蹙了蹙眉,将笔搁上。


    “有没有规矩?”


    喜儿调整好呼吸,对楚听忆行了一礼。


    声音不再像刚才那样激动:“小姐,前院哄哄的,似乎是叶家前来送聘礼啦。”


    “送聘礼?怎么没人提前通知我呀?”


    “小姐,东离的习俗,送聘礼是无需提前通知的,只要确认家中主母主君在即可。”


    “那宴席可有备上?”


    喜儿摇摇头:“宴席过两日才备呢。”


    “好吧,那我出去看看。”


    楚听忆正要出去瞧瞧外面到底是怎样一番景象时,喜儿连忙将她拦住。


    “小姐,您现在可不能出去,要是被人瞧见了,可是会笑话你的。”


    居然不能出去,不出去怎么去瞧那些聘礼啊?


    楚听忆嘴里喃喃道:“想不到两地之间习俗相差如此之大。”


    幸好,她给自己的嫁妆已经备的差不多了。


    侯府嫁女,需要准备的东西极多,订婚过后,便要集中准备。


    楚听忆想想都觉得麻烦,要是能省去那些繁琐礼节,直接成亲就好了。


    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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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真想到前院去看看,自己这位未来夫君。


    沈琼夏身为楚听忆的姐姐,她倒是可以随父亲母亲去前院瞧瞧。


    见那长长一串的聘礼往里搬的时候,她都瞪大了眼睛。


    也太夸张了吧,东离有钱人家是多,她也没少见识大场面,但是今天叶清安所给的场面,是她活了二十年以来见过最大的。


    有些富贵人家,因为身份阶层问题,不能把场面弄太大。


    但叶清安和侯府不同,他们本就是皇亲贵族。


    只要不僭越逾制,想办多大办多大。


    场面堪比娶皇妃,准确的说,娶皇妃都没这么大场面,因为娶皇妃无需如此下聘。


    沈琼夏:“天呐!这得多少银子啊?父亲,原来叶家这么有钱。”


    已经完全超出沈琼夏的认知,她这种一个月只有十两银子的人,无法想象那沉甸甸的箱子里究竟装了多少东西?


    她见那俩小厮抬箱子都抬得十分吃力,好奇里头究竟是放了满满的白银还是黄金呢?


    沈复摇摇头,记得当初叶家女就是因为嫁妆丰厚,一进去就是贵妃的位子。


    朝廷需要叶家的财富。


    叶家只是是低调,从不显山露水,连宅子也没建得多气派。


    但他们曾是拯救朝廷于水火中的家族,朝廷粮草不够了,都是从叶家这儿借。


    整整一个时辰,这些箱子才被抬进侯府。


    库房根本放不下。


    沈琼夏兴奋地拉着楚听忆去库房瞧瞧那些聘礼。


    随便打开一个箱子,就闪瞎人眼。


    “天呐,我眼睛都恍了一下,那是什么?”


    是满满一箱子的琉璃,阳光之下,琉璃光芒万丈。


    “天呐!这一个小小的琉璃杯子,就价值不菲,四妹妹,你以后可是要躺在金山银山上过日子了。”


    楚听忆拿起一个琉璃杯子,琉璃杯子散发着七彩光芒,东西都是来自西域的,她在王府的时候也有一套。


    平时都很少用,就怕摔了,这是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的东西,可眼前却有一大箱子。


    她从前只知道叶家有钱,却不知道如此有钱。


    当年叶家去楚家下聘的时候,因为在京城不能过于张扬,这才没有像今日这么夸张。


    “四姐姐,你喜欢这个杯盏吗?”


    “自然喜欢啊,这么漂亮,我早就想要了,但是父亲从来不给我买,我的月例银子又不够。“


    ”姐姐要是喜欢的话,就拿几件走吧。“


    ”啊,这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抬进侯府就是侯府的东西了。“


    ”言之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