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紫金醇
作品:《六道异闻录》 见我酒杯空了,秦瀚继续为我添酒。
“那亨利家族光送你猩红,就没送你几瓶Flowing blood,让你尝尝鲜?”
“送了,我没收。那种东西太过于血腥,哪是人喝的酒。”
“这种猩红,那族长送了你多少?不会也是长期供应吧?”
“怎么可能?”秦瀚笑道,“这种猩红是他们祖先在两百多年前酿造的,存世量极少,喝一瓶少一瓶,就算是他们亨利家族,如今也只剩下不到三桶,那族长送我五瓶,已经是大出血了。”
“你这酒太贵重了,我这种俗人消受不起,还是喝我的吧。”
我取来两个大碗,打开黄泥酒封,抱起酒坛,开始往碗中倒酒。
随着琥珀色的酒汩汩而出,一股浓郁的醉人酒香顿时弥漫开来。
秦瀚开始还一边剥着大虾一边笑我小家子气,说我不懂享受,再贵的酒不也是用来喝的吗。
然而当闻到弥漫在空气中的酒香时,秦瀚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为诧异的表情。
我将斟满酒的大碗递给秦瀚。
“来,尝尝我的酒,看看合不合你这秦大法师的口味。”
秦瀚放下手中的大虾,双手接过酒。
他先是看了看碗中的酒体,然后放在鼻下闻了闻,最后才放在嘴边轻轻抿了一小口。
品过之后,秦瀚的眼中闪过一丝奇异的光。
“这酒从哪弄来的?”
秦瀚问我。
“我的一个大学同学送我的,怎么样,不错吧。”
“你那同学姓什么?”
秦瀚追问道。
“姓许,怎么了?”
“姓许?许……”
秦瀚自言自语,眉头微皱。
“你打听我同学姓氏干什么?”
我见秦瀚的表情有些不对劲,连忙问道。
“你知不知道,你这酒,可不是一般的酒。”
秦瀚放下酒碗,对我说道。
“你还真猜对了,这酒还真不是一般的酒。”
我将我这同学是酿酒世家,当年这酒还作为贡酒专供朝廷的事告诉了秦瀚。
秦瀚听后,笑而不语。
我问他笑什么。
秦瀚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我,“你知道这酒叫什么吗?”
秦瀚的这个问题还真把我给问住了。
说实话,我还真不知道这酒叫什么名字,因为当初我那哥们送我酒的时候,只说这酒如何如何牛×,根本也没提这酒叫什么。
“我告诉你,此酒名叫紫金醇,乃是当年汉高祖刘邦一统天下的时候,为了庆祝大汉朝的建立,特意召集八位当时极负盛名的酿酒师,齐聚长安,共同为皇帝酿造的美酒,一共一百零八坛,坛高九尺,宽五尺,取九五之尊之意。此酒极为珍贵,就算是皇帝,也只有在极为重大的场合才会取出一部分来享用。”
“这……这酒的来头居然这么大……”
我满目震惊地看着桌上的那坛酒,如置梦中一般。
要真如秦瀚所说,这酒可就值老鼻子钱了!
那个Flowing blood都能值等重量的黄金,我这紫金醇怎么着也得值等重量的钻石吧?
可我转念又一想,不对啊,要真这么值钱,我那哥们早就发家致富了,何必现在混的连自家酒厂都倒闭了。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秦瀚。
秦瀚笑着说,这很好解释,因为我的这两坛酒并不是真正的紫金醇,当年的紫金醇可要比现在的这坛酒好出千万倍。
我的这两坛酒,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紫金醇的仿品,里面有些许当年紫金醇的醇香之气,不过尽管是仿品,这酒已经足够香醇了,在当今这个时代,已经很难得了。
听完秦瀚的话后,我就更纳闷了。
他怎么知道当年的紫金醇是什么味道?
难道他喝过?
秦瀚接着解释说,之前他还在国内的时候,还真的有幸见过这紫金醇,只不过那紫金醇也不是当年的原液,而是稀释品。比如将一勺紫金醇放入一大桶寻常的酒中,这一大桶酒就会瞬间变得醇香无比。他当年所尝到的紫金醇,就是这种用紫金醇勾兑过的酒。
尽管是勾兑过的酒,也比我现在这坛酒香醇百倍,光是香气,就能让人欲罢不能。
勾兑的酒尚且如此,那真正的紫金醇有多醇美,可想而知。
说到此处,秦瀚问我,我那位同学家里的酒厂现在经营情况怎么样。
我说不怎么样,听说快要倒闭了。
秦瀚说那就对了,想来你朋友的祖上也曾机缘巧合下得到过一小部分紫金醇,然后用紫金醇来勾兑美酒,从而名声大噪,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紫金醇被稀释的越来越过分,到了这几代,就只有一点点余味了,所以才会变得不景气,不倒闭才怪。
秦瀚的解释合情合理,无可挑剔,让人深信不疑。
我端起酒碗,也尝了一口,还别说,这酒确实是甘冽醇美,回味无穷。
浓郁的酒香在口中瞬间炸开,铺天盖地,无孔不入,与刚才的猩红完全是两种不同的风格。
如果说猩红给人的感觉是一位风华绝代的美人,那这紫金醇就像是一位驰骋疆场、大杀四方的开国将军,威风凛凛,所向披靡。
“来来来,是时候享用这真正的美食了。”
秦瀚说着,伸手拿起桌上的那个保鲜盒,将缠在上面的保鲜膜一层一层的撕掉。
保鲜膜被撕掉后,我这才看清里面的东西。
盒子里装的是那种琥珀色的粘稠液体,液体里面浸泡着一块淡金色的东西,看上去有点像刚刚割下来的那种整块整块的蜂巢蜜。
秦瀚将盒盖打开,一股浓郁的蜂蜜香气从保鲜盒里散发出来。
“蜂蜜?你藏着掖着一直卖关子的人间美味,就是蜂蜜?”
我有些哭笑不得地问秦瀚。
虽然现在市场上已经很难买到正宗的纯天然蜂蜜,但把蜂蜜定义为人间美味,尤其又是秦瀚这种见过大世面的人,我真的有些无语。
“这你就外行了,这种好东西必须用蜂蜜才能保存,要不然就不新鲜了。”
“你的意思是说,里面的这块东西……不是蜂巢?”
秦瀚神秘一笑。
他取来一副刀叉,用餐刀在保险盒内轻轻划了几刀,将浸泡在蜂蜜里的那块淡金色的东西均匀地分成几块。
秦瀚用餐叉取了一小块,放在我的餐盘里。
“尝尝。”
我用筷子夹起这块淡金色的东西,放在眼前仔细观瞧。
这东西整体呈粉金色,横切面呈现出很多不规则的纹理,而且这些纹理是那种纯金色,十分好看。
从纹理到质感,以我多年的经验,这是一种动物的肉。
至于什么肉,我就不得而知了。
毕竟这东西已经沾满了浓稠的蜂蜜,想闻气味也闻不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