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栏目霸道总裁

作品:《认路人甲当爹后我喜提反派全家桶

    ……


    对于父母试图谋杀宋观砚,但纷纷未遂的事情,沈衣毫不知情。


    她在家里躺了一个星期,爸爸也没去上班,和她一起在家里躺平。


    沈衣在家没事就喜欢摘掉他的眼镜玩。


    她不明白爸爸为什么总戴眼镜。


    沈思行长相并不张扬凛冽,是那种很秀气的模样,肤色苍白,看上去斯斯文文。


    戴上眼镜,再配上好似常年睡眠不足的模样,就是妥妥的社畜。


    又一次取下男人的眼镜。


    沈衣突发奇想将眼镜戴在自己眼上。


    本以为会看到一片眩晕,结果……


    视野清晰无比,毫无变化。


    她用力眨巴了下眼睛,发现这个眼镜竟然只是个装饰物,没有任何度数。


    沈衣:“?”


    “这个眼镜没有度数吗爸爸。”小姑娘声音带着十足的不可思议。


    沈思行笑笑:“对呀。”


    他从沈衣挺翘的鼻梁上摘掉眼镜,重新戴了回去。


    “那你戴眼镜的目的,只是为了让你更像个知识分子吗?”沈衣趴在他的怀里,发出了疑问。


    沈思行窝在沙发里想了片刻,好像确实是这样。


    他的长相不算惊艳,容易让人过目即忘。


    但问题在于,杀人杀得太多,身上那股属于活人感,早已被洗刷得所剩无几。


    敏锐的人靠近了会觉得不适。


    戴个普通的黑框眼镜,就会显得更加无害疲倦。


    以前和同伴组织犯罪的时候,他是所有人里面最不起眼的。


    很多犯罪分子性格或极端、或张扬。


    沈思行与之相反。


    他更喜欢平庸,无人在意,并在背地里偷偷摸摸搞事,事后没有人怀疑过他。


    不久前他便本色出演了只社畜,混迹在人群中,路过某个目标议员身边时随手笑着将人捅死了。


    全程没人会注意到是自己做的。


    谁会怀疑一个唯唯诺诺,可怜疲惫的社畜呢?


    沈思行不知在想什么,原本柔和的神色变得淡下来,笑容逐渐趋近于冰冷。


    这气息的明显变化,成功让沈衣这种感知力绝佳的人感到有点不舒服。


    女孩上手抓住他头发,打断他的施法前摇,决定还是先说点实质性的问题吧。


    “爸爸,你好像有点秃了?”


    “?”


    沈思行下意识摸了摸头发,理所当然控诉:“你把我薅秃了。”


    这小丫头偶尔就喜欢薅着自己头发玩。


    沈衣坚决不承认:“才没有。”


    “是你的头发本来就少,而且爸爸你为什么总是夜间出去工作?”


    如果不是沈思行性格懒懒散散,她真要怀疑她爹其实是什么昼伏夜出的恐怖分子了。


    大半夜出门,白天回来。


    很诡异你知道吗?


    沈思行对这一类问题总是含糊其辞,抱着她,抱怨同事,抱怨客户,“因为晚上工资高嘛,而且夜晚工作会很安心,你不知道,我们全公司的人都在欺负我,排挤我,还有那些客户的要求好高啊。”


    “我就是全世界最可怜的人。”


    “……”在旁边切水果的温雅动作顿了下。


    被你一枪送到九泉之下的人,听到你这种话会死不瞑目的。


    但沈思行是真情实意在抱怨。


    他的同事都脑子有病,他不喜欢和他们共事。


    他只是想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普通日子!


    沈衣知道父亲工作辛苦,她亲昵摸摸父亲的头发,郑重保证:“我以后绝对不揪你的头发了!”


    毕竟她爸快秃了。


    沈思行无比感动的相信了她的话。


    他正准备改天有时间就换个时兴的发型。


    沈思行随手翻开手里的时尚杂志,看到了杂志上面一个男人梳着大背头,穿着真皮大衣的造型,逐渐若有所思。


    不知道自己做个大背头造型会怎么样?


    ……


    对沈衣来讲,她现在的生活是,爸爸躺平睡觉,妈妈貌美如花,哥哥赚钱养家,自己快乐啃老。


    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晚上,温雅会抽时间教她练习,如何借力在墙壁上完成后空翻;如何在高处保持身体平衡,并让身子能够滞空。


    听上去很不可思议。


    人是怎么可能在半空滞留的?


    “这也不太科学吧妈妈。”沈衣情不自禁喃喃。


    “有吗?”温雅惊讶:“这是对我们来讲,就是最基本的呀,我的宝贝。”


    温雅能轻松踩在墙上走,攀爬上高楼。


    并且还可以轻盈站立在天台上,俯瞰下面。


    她总能轻松完成那种在常人眼里,不可思议的高难度动作。


    可这些自己的常识,对女儿来讲,好像有些困难重重。


    温雅为了证明这真的很基本,索性拉着女儿来到外面。


    简单助跑两步,脚尖在墙面轻点,整个人便如同如履平地般轻盈走上了垂直的墙壁。


    一个利落的翻身,再次落地,毫发无伤。


    沈衣瞠目结舌。


    ……她的妈妈简直是超人!


    温雅对上沈衣崇拜的目光,非常自豪告诉女儿:“小衣等到像妈妈这么大,一定也能够做到的。”


    “妈妈十三岁时候就能养家糊口了。”


    她十三岁就能一个人完美的完成任务了。


    本以为女儿会夸她很厉害,但沈衣只是靠在母亲的怀里,轻声,“那妈妈以前一定也很辛苦。”


    沈衣不觉得成熟是好事情。


    除却沈寻这样子的天才。


    任何同龄人的早熟,都一定是童年经历了很多的不愉快。


    沈衣十三岁的时候也在想办法努力活下去。


    她想过独自赚钱,带着弟弟一起逃离那个家,可是那群人总是不放过她。


    温雅轻柔用脸轻轻贴了贴她,喃喃道:“宝贝……”


    不知为何,沈衣这样讲的让她有些心碎。


    总觉得,女儿像是受了很多很多的委屈,才努力走到了他们的身边。


    温雅是个很正常的女性,她从小就是孤儿,吃百家饭长大。


    没有父母的孩子,会格外渴望一个完整的家庭。


    她不想每时每刻为了任务辗转逃亡,只想有个温暖的家。


    只是,与沈思行结婚后这个家,与她向往的正常家庭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沈思行每次做完任务,大部分都在睡觉。


    儿子们一个比一个性格古怪早熟,难以亲近。


    她作为母亲,常常感到无从下手。


    沈衣的到来,让这个家里逐渐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死气沉沉。


    也再一次,让她感受到了做妈妈的幸福。


    母女俩温馨的贴贴后,又是一轮新的练习。


    沈衣每天都被训练着怎么增加力气和耐力。


    她力气很大,可偏生就是瘦瘦的,温雅喂了一年也没有成效。


    沈闻祂不知道抽哪门子的风,这几天给她找了个营养师。


    在家休养的这一个星期。


    沈衣三餐都变得健康了很多。


    清淡得她无比怀念温雅偶尔做的重油重糖的家常菜。


    ……


    新的一周,沈衣身上的淤青终于好全了。


    不得不告别了家里的温柔乡,重新背起书包,踏上去学校的路。


    她一边走,一边习惯性地踢着脚下的小石子。


    就在这时,她感觉到一道格外强烈的、带着愤恨的视线钉在自己身上。


    沈衣抬起头,正好对上了不远处,被几个女生簇拥着的宋怡的目光。


    小女孩今天依旧打扮得像个小公主,但看向沈衣的眼神里,再没有了之前那种天真好奇,只剩下愤怒和敌意。


    哦豁。


    沈衣心里吹了声无声的口哨。


    看样子,因为之前宴会的事情,这傻白甜是彻底恨上自己了。


    她都有些想说,至于吗?宋观砚又不是你亲爹。


    你亲爹亲妈早在八百年前被宋观砚派人干掉了。


    那不是你爹,是你仇人。


    你爸妈在天上失望的看着你!


    想吐槽的槽点有些太多,沈衣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沉默着和宋怡的小团体一起进了教室。


    她书包刚一放下,斜对面坐着的陈娇娇像是看到亲妈一样扑过来。


    “沈衣!你可算回来了。”


    陈娇娇抓住她的胳膊,语气激动,“你不知道,你不在的这几天,我一个人对抗邪恶的宋怡势力有多辛苦!她们人多势众,我寡不敌众啊!”


    沈衣郑重其事:“…辛苦你了,孤胆英雄。”


    两人友好握了握手后,沈衣在凳子上坐下,目光习惯性地在教室里扫视了一圈。


    好像又走了几个熟悉的面孔,同时又多了两张陌生的新脸孔。


    这个学校就是这样,学生流动性很大。


    这三天两头就有人转学进来。


    反正只要你家世足够好,钱给的够到位,都能进。


    也经常会有人转学离开。


    不是举家移民去国外念书,就是跟着父母工作调动去其他城市了。


    陈娇娇见她在打量那两个新来的人,她戳了戳沈衣,“我最近好像琢磨出来了一个规律。”


    沈衣:“什么规律?”


    陈娇娇:“好像咱们这里每来一个转校生,宋怡的舔狗护卫队就多一个成员。”


    “世界上竟然有你这样的天才。”沈衣给她竖起大拇指。


    她都没注意到这种规律。


    毕竟,宋怡身边的人太多了,走两个又来两个新的再正常不过。


    “是吧。”陈娇娇被这么一夸也有点得意了。


    陈娇娇就是典型记打不记疼的性格,动不动就冲上去挑衅宋怡。


    然后被一顿捉弄讽刺,然后再次灰头土脸地败下阵来,跑回沈衣身边气鼓鼓地吐槽。


    ……还挺可爱的。


    反正只要恶意不针对自己,沈衣看谁都觉得不算坏。


    新来的那两个人,在她看起来都不是什么阳间生物。


    那男生和女生,沈衣更愿称之为阴间人。


    女孩看上去似乎很腼腆,长得并不起眼,只能说是肤色很白,勉强称得上是清秀。


    戴着圆圆的眼镜。


    笑起来很羞涩。


    宋怡身边的人物形形色色太多了,沈衣不是每一个都有印象的。


    但那个女生,她确实是有些模糊的记忆。


    是个阴湿女。


    总喜欢粘着宋怡。


    有点像病娇,谁和宋怡关系好,谁就会遭殃。


    不过好在,自己和宋怡关系并不好。


    因此这女孩也没对自己下手。


    再次感恩自己的坏人缘。


    至于新来的男生——


    要沈衣说,他就有点像自己上辈子遇到的那种,动不动就掐人脖子,不遵守交通规则,喜欢横穿马路,有红眼病的法制栏目霸道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