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进城要介绍信

作品:《穿书七零,我的当铺能典当万物

    路上的人多了起来,大多穿着灰蓝绿的衣服,骑自行车的、挑担子的、赶牛车的,都行色匆匆。


    程云梨站在路边,喘着粗气。


    10公里路,她走了将近三个小时。


    脚底磨出了水泡,每走一步都像踩在针尖上。


    喉咙干得冒烟,肚子饿得发慌,背上的伤口因为出汗又开始刺痛。


    但她顾不上这些。


    她得进城,找到当铺,然后想办法活下去。


    城门口有个简陋的检查站,两个戴着红袖章的人在检查进出行人的介绍信。


    程云梨心里一沉,遭了,她没有介绍信。


    原主打小没出过村子,要开介绍信本就不易,偏程母还是村里干部的姐姐,这干部手握开介绍信的权柄,肯定不会给原主开介绍的。


    她心里明镜似的,怎么可能给原主开这个方便?


    这明摆着是断了原主想往外走的路。


    她躲在路边一棵树后,观察了一会儿。


    检查不算特别严,挑担卖菜的农民、拎着篮子的大娘,有的掏出一张纸晃晃就进去了,有的甚至连纸都没掏,笑着跟检查的人说了几句就放行。


    看起来像是熟面孔可以通融。


    但她这张脸是生面孔,还满身伤。


    正发愁,系统界面跳了出来:


    【检测到宿主面临身份障碍,建议进行交易。】


    “我又能典当什么?”


    程云梨苦笑,“典当我的左脚水泡记忆?”


    程云梨轻轻揉着左脚,不用看也知道,肯定磨出了水泡,一阵阵刺痛钻心。


    她忍不住在心里叹口气,自己这命真是苦。


    人家穿越,不是带着金手指,就是有空间、灵泉,再不济也有超能力,妥妥的大女主配置。


    可她呢?


    唯一的“金手指”竟是等价交易,可浑身上下实在没什么能拿来换的。


    总不能真为了点东西,就把健康、甚至灵魂都拿去换吧?


    若是为了这点眼前的利益,就把自己彻底搭进去,那也太不值当了。


    【提示:无形技能可典当。】


    技能?


    她现在有什么技能?


    鉴宝?


    经营?


    这些在七十年代县城可能还不如会种地。


    等等。


    原主虽然没读过书,但长年干活,会缝补、会做饭、会挑水砍柴。


    这些都是生存技能。


    而她程云梨,从原主记忆里继承了这些技能,再加上她自己的一些……


    “我典当‘现代服装设计相关知识’。”


    她试探道。


    这是她大学选修过,后来开当铺时接触高档服装也积累了些知识。


    在这个年代,也许能跟裁缝之类的工作沾点边?


    【评估中……‘现代服装设计知识’,包含剪裁、配色、流行趋势等,价值中等。但因时代背景差异,实际兑换价值调整至低等偏上。】


    【可兑换:伪造的临时介绍信一份(有效期三天),或基础缝纫技能强化(入门升为熟练),或县城临时居住证明。】


    “兑换介绍信。”程云梨毫不犹豫。


    知识没了可以再学,但进不了城一切都白搭。


    【宿主,确认典当?】


    “确认。”


    这次剥离的感觉很微妙。


    不是情感,也不是具体记忆,而是一套知识体系:人体比例、面料特性、色彩搭配、巴黎时装周的历史。


    这些东西像书页一样被抽走,留在脑子里的只剩下“衣服是穿身上的”


    “布料有厚有薄”这种最基本的概念。


    手里多了一张折叠的纸。


    展开一看,是手写的介绍信,盖着某个公社的红章,字迹工整:


    兹有我社社员程云梨同志(女,18岁),因探亲前往贵县,请予以通行。


    此致


    红旗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5年7月12日


    日期就是昨天。


    章子看起来挺像那么回事,系统造假水平不低啊。


    程云梨把介绍信小心揣进怀里,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头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体面一点。


    虽然破衣服和满身伤怎么也体面不起来。


    她深吸一口气,走向检查站。


    “同志,请出示介绍信。”一个瘦高个红袖章伸手拦她。


    程云梨掏出那张纸递过去。


    瘦高个接过去看了看,又抬头打量她:“程云梨?红旗公社的?怎么一个人来?探什么亲?”


    “探……探远房表姑。”程云梨努力让声音平稳,“家里没人了,来县城找表姑。”


    “表姑叫什么?住哪儿?”


    “叫王秀兰,住……住哪儿我记不太清了,就说在县城西街那片。”


    这是她瞎编的,但西街是玉佩指引的方向。


    瘦高个又看了她几眼,目光在她脸上的伤上停留片刻:“你这伤怎么回事?”


    “路上摔的。”


    程云梨低头,“走夜路,没看清。”


    旁边另一个矮胖的红袖章凑过来:“小姑娘家家的,一个人走夜路多危险,你表姑也没去接你?”


    “表姑不知道我今天到。”程云梨声音更低了,带着点恰到好处的怯懦,内向。


    两人对视一眼。


    瘦高个把介绍信还给她:“行了,进去吧,要是找不到人,去街道办问问。”


    “谢谢同志。”程云梨接过信,赶紧低头走进去。


    走进城门,她才松了口气。


    县城比心里预估的要大上一圈,可若论起热闹繁华,跟乡下那间仅够周转日常的供销社比起来,简直是两番天地。


    主干道是条两车宽的是砂石路,两边是灰扑扑的二三层楼房,挂着各种牌子:国营饭店、供销社、邮电局、新华书店。


    街上人来人往,自行车铃铛声、吆喝声、广播喇叭里的革命歌曲声混在一起。


    程云梨站在路边,有些恍惚。


    七十年代的日子,真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带着股朴素又扎实的劲儿。


    不是电视剧,不是小说,是活生生的、带着尘土味和标语口号的1975年。


    颈间的玉佩又开始发热,这次更明显,像是指南针一样拽着她往某个方向走。


    她跟着感觉,拐进一条小街。


    小街更窄,两边是平房和小院,晾衣绳上挂着衣服,几个老太太坐在门口摘菜聊天。


    看见她这个生面孔,都投来好奇的目光。


    “姑娘,找谁啊?”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问。


    “我找……找亲戚。”


    程云梨含糊道,“大娘,请问西街槐树胡同怎么走?”


    “槐树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