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8章 他有什么底气,看不起他?

作品:《饥荒年,我囤货娇养了古代大将军

    黎强听言十分高兴,大将军终于让他去单挑城主!


    黎强或许脑子不如阿七阿九,但他一身蛮力,还是个武痴。


    他早就听说,楚国有一个城池,建立在原始森林中,城中百姓崇尚武力,各个都是弓箭高手。


    城主之位的更迭,不是靠士族延续,而是以武力单挑城主。


    若是单挑成功,就能上任城主之位。


    城中所有贸易都要交一成的税给城主。


    若是农耕种田,也需给城主纳贡,不受楚国管辖。


    他当杀手时,早就想好了退路。


    若是哪天不干了,就来这林州城单挑城主,当上这无人管辖自由之地的王。


    谁料,真的有一天他能单挑城主。


    黎强十分高兴,连连对战承胤保证。


    “大将军,您放心,我一定会成功拿下城主之位!”


    “咱们不费一兵一卒,顺利拿下林州城!”


    战承胤对黎强的自信,很是欣慰。


    “嗯,先游说,若是不行再单挑!”


    “治愈水随时带在身上!”


    “将军,您就等我们的好消息!”


    黎强把对讲机,交给了田秦。


    田秦说:“大将军,我们已经到达了城主府邸大门前,这一片府邸都是木质结构的平房,富有异域特色,但并不结实,很好安装炸药!”


    “他若是不配合,咱们可以炸了!”


    战承胤无奈失笑道:“先礼后兵,去游说,若是不行,枪支弹药轮番上,给他们来点现代的震撼!”


    “是,将军!”


    挂断对讲机,战承胤调整马头,朝着城主府方向而去。


    林州城太大,地域宽广!


    战承胤对许明吩咐:“其他人,朝着城主府方向集结!”


    许明点头:“是!”


    身后,依旧有几个小尾巴跟随,他们扮成逃难商人的模样,继续前行。


    当穿过第一个村落时,战承胤抬手,让所有人停下。


    叶苜苜看了战承胤一眼,莫名地有些紧张。


    因为,前面村庄太安静了。


    经历过第一个村庄时,他们还能看见路过的农户,破损窗户上,冒出几个头发凌乱,几双漆黑的眼睛紧紧盯着他们,在狂咽口水!


    也看见躺在路边逃荒而来的男人,他们露出贪恋的目光。


    尤其是战承胤怀里的叶苜苜,脸盘饱满,双目盈盈纯澈女!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貌美的女子。


    若是吃上一口,可比那龙肉更美味!


    吃前能把玩一番,那滋味~


    死了也值得!


    第一个村庄见过太多人,到达这个村庄时,安静得太不寻常了。


    路边没有等死的逃荒者。


    家家户户房门紧闭,就连窗户都封死。


    这也就罢了,林州城地处原始森林,若是以前有大批野鹿,野羊,野牛成群出现。


    老虎,黑瞎子,更是肆无忌惮闯入村庄。


    而现在什么都没有,太安静了。


    安静的不寻常!


    莫非,这个村庄里有埋伏?


    忽然,咻的一声……


    一支箭精准的朝着战承胤眉心射来。


    战承胤拔出唐横刀,叮的一声,把箭打断。


    而后,在他们面前出现了几百人,和前面村庄的百姓穿着不一样。


    他们脸上画了泥,头包着头巾,每个人背后都有箭筒,里面装着几十只长剑。


    几百人里,几乎全把箭对准了战承胤一行人。


    战承胤目光阴沉露出杀气,手握住倒闭,阴鸷扫向面前拦路打劫的几百人。


    战承胤白马前的一个奴隶摩达,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


    和这批打劫者,在沟通。


    “这是我的主人,叫你们的部落首领出来,他,你们得罪不起!”


    带头的,额头缠着一块红色布料,他抽出大刀,扛在肩膀上。


    “这批肥羊,我们寨子要了,谁要是敢抢,别怪老子刀快!”


    就在他举起大刀,让人射箭时。


    忽然,战承胤他们身后,一路尾随的另一个部落的人,站了出来。


    在他身后,站了十来个村民,手里都拿着砍柴的刀,背后也是弓箭桶!


    “这几只羊,是我们先看上的,怎么,你们想抢?”


    红头巾呸了一口,把大刀插在面前的土地上,骂道:“放屁,他们既然走到我们的地盘上,就是我们的!”


    “怎么,跟老子抢货,就你们几个崽子,老子剁了你们!”


    身后那十来个人,看对面几百号人,硬抢毫无胜算。


    直接放下狠话,“你等着瞧,我们马上去叫人,你们不是第一次抢我们的货了,我们寨子不会放过你们!”


    然后十几个人就跑了。


    叶苜苜回头看了眼,问:“他们就这样跑了,不挣扎一下!”


    摩达向叶苜苜解释,“他们是不同部落的,跑路的是神鹰部落!”


    “头戴红金为首的,叫赤虎部落!”


    “这两个部落算是世仇!”


    叶苜苜不解的问:“那还住在这么近?”


    “恩怨已久,城主是希望他们和解,才把人安排很近!”


    “加上两个部落喜欢闹事斗械,放在城门口附近,进来的人都会被他们吓唬的,安安分分!”


    “那他们应该杀了很多人!”


    摩达道:“如今饥荒年代,部落里人口没有损失多少,大概是吃了人!”


    人肉,在这里成为了贵重的粮食物资。


    在路边等死的逃难者,也会被部落投喂。


    倒不是因为部落居民可怜他们。


    若死了很容易发臭长蛆,带来瘟疫。


    平日里投喂,不让逃难者饿死,没有粮食时,杀一个人来充饥。


    从这个入口进入林州城的逃难者,几乎都成他们圈养牲畜。


    这里没有文明,崇山武力,谁强,就为被众人追捧。


    他们不仅杀从外面逃难而来的百姓,遇到部落冲突,也相互残杀,尸体直接当腊肉挂着熏干。


    当储备粮用。


    没有文明,蛮荒的部落!


    赤虎部落的老大红头巾,见几人如今镇定的站在原地,丝毫不惧。


    是他第一次遇见逃难进入城中最特别的。


    他杀过很多人,只看一眼,就瞧见这群人个个双手沾满了鲜血。


    除了那漂亮的女人。


    那女人双眸干净纯粹,没有杀心,反而带着不谙世事的好奇心地打量他们!


    那个抱着女人的男人,眼神带着威压,睥睨望过来!


    仿佛在他眼里,红头巾就是一具尸体。


    怎么可能呢?


    他们三百多人,对方只有七八人。


    他有什么底气,看不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