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 6 章
作品:《最佳损友》 “为什么不算?”
沈祈的手还被程屹反扣在怀里,声音听起来有点哑。
在他的记忆里,他从什么开始萌生出“自我意识”,就和程屹当了多久的朋友。
当年沈跃莹海外求学归来,通过人才引进政策回到本科母校海大,和她的父母一样,在这座养育了她的城市安家扎根。
自建校起,海大为教职工及其家属建立了家属区。而沈跃莹搬入家属楼的那天,事业刚刚起步的程文彬与妻儿恰好住在她的楼下。
沈跃莹和程文彬的岳父都在海大数科院任教,基于这场上天注定的缘分,两家逐渐熟络,沈跃莹与林心艾也成了密不可分的好友。
沈祈和程屹是在同一年出生的,程屹只比他大一月零六天。
他们周岁是一块办的,抓周也是一块进行的。
林心艾说,抓周的时候,沈祈身边围了一圈科普绘本,还有地球仪和崭新的化学生物实验仪器,程屹则被所有与经商相关的物品环绕,右手边甚至还放了一把金算盘。
当沈祈问到他们分别选了什么,林心艾神秘一笑,说他们第一次抓周抓的是彼此的手。
之后许多年,诚然也验证了这句话的分量。
他们从未松开过对方。
沈祈无法接受任何可能导致他失去程屹的假设。他太害怕了,耳朵里已经听见几声尖锐的嗡鸣,一股虚假的恶心感压着舌苔涌上来,沈祈此刻浑身都在难受。
“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沈祈。”程屹施放在手腕上的力气瞬间消减大半,眼睛也垂落下来,“……你是不是不舒服?”
沈祈“啊”了一声,从刚才那种分离焦虑带来的假性反胃中剥离出来:“没有。”
“我只是有点饿了。”
“那去吃饭?”
沈祈还有点晕乎乎:“去哪里?”
“这附近有家牛排馆还不错。”程屹说,“工作日人不多,有你喜欢的芝士蛋糕。”
沈祈嗜甜如命,喜欢一切加了致死量糖的甜品,糖分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他的负面情绪。
程屹说的那家牛排馆室内光线很暗,放着不知名的舒缓纯音乐,餐桌边沿的素白瓷瓶中插着一束洋甘菊。算上他和程屹,店内只坐了五桌人。
其中四桌都是情侣。
沈祈合上菜单,尴尬道:“下次还是别来这种地方了吧。”
程屹正在翻看菜品,没抬头:“怎么?”
沈祈不好直说这里看起来像个约会餐厅,委婉道:“太黑了,黑得我连菜单上的字都看不清。”
程屹和一名服务生对上视线,点完餐,将两本菜单递给对方,目光转而投放到沈祈脸上:“那你应该考虑配一副老花。”
沈祈微笑:“配你二舅爷爷。”
“不行。”程屹正襟危坐,“我二舅爷爷今年才五岁。”
沈祈:“……”
彳亍。
餐厅里很暖和,沈祈摘下棒球帽,手指插进发间整理了一番被压塌的头发。脑袋稍稍侧过去的那一瞬,露出圆润小巧的耳垂,以及那颗泛着蓝色偏光的耳钉。
程屹眸光一动,双手伸进风衣口袋,慢慢收紧,握住两个巴掌大的饰品盒。
这是出国前林心艾硬塞过来,让他带给沈祈的礼物。
下一秒,饰品盒被程屹放到沈祈眼前。
“这是什么……老花镜?”
沈祈坐的这个位置确实可见度较低,他稍微凑近了才发现,饰品盒上有一圈克罗心标志的浮雕。
他拆开盒子里的绒布袋,两枚窄十字花戒指落在掌心。另一个袋子里装的是一对三十字架耳坠。
“我妈送的,她让你先选。”程屹说。
沈祈比了比指围,把小的那枚留下了。至于耳钉……他和程屹一人一半,戴单边也挺时髦的。
逻辑自洽以后,沈祈将耳钉拆了,像小时候过家家那样,你一个我一个地分盒子。
“你手机呢?”沈祈摊平掌心,手指蜷了两下,“给我。”
程屹不语,手机拍在沈祈手心,发出“啪”的一声:“密码六个一。”
“谁问你密码了……不说我也知道。”
沈祈嘴里嘟囔着,点开锁屏右下角的相机按钮,把屏幕横过来,切换镜头:“快帮我举一下。”
他取消了闪光灯模式,所以镜头里的他五官被昏暗的光线隐去大半,只有高低分明的中庭部分还算清晰。
尽管眼睛和嘴唇看起来有些模糊,但那是程屹注视过千万次的地方,也是辗转难眠的时候描绘过无数次的地方。
没人比他更了解沈祈眼睛的形状。
沈祈一心调试相机画面,根本没注意到手机背后的程屹看向他时,目光究竟有多么专注炽热。
镜头就位,沈祈抬起头,看到程屹挪开脸,聚精会神地盯着一旁的洋甘菊,皱眉道:“你不看我怎么拍?后脑勺长第三只眼睛了?”
“……”
程屹把头转了回来。
他一口气摁了十几次快门,就几张能用,沈祈一边删一边对程屹的摄影天赋表示怜悯。他选定了一张耳钉没被拍重影的照片,让程屹发林心艾看看,并替他代为转达,说他很喜欢这个礼物。
消息发送以后,林心艾很快有了回复。
【林心艾:就不能带小祈去亮堂点的地方吃饭吗[/皱眉]】
【林心艾:[转账]】
【林心艾:做人大气点,拿去花。】
程屹一接收,余额多了五万。他找了张“谢主隆恩”的表情包发过去。
沈祈切下一小块牛排,问道:“干妈说了什么?”
“她说,自家人别客气。”程屹把手机熄屏,并没有给沈祈看聊天记录的打算,“然后转了一笔钱,叫我再请你吃十顿饭。”
他神色坦荡,不存在一丝阳奉阴违的心虚。
沈祈嘴里咀嚼着牛排,右侧腮帮鼓鼓囊囊:“行啊,下次吃饭叫我。”
程屹笑了一声:“嗯。”
饭后,沈祈本想坐地铁或公交回去,但出去时看到夜色已深,犹豫地想是打车还是发消息给室友。
英国是三年制本科,陶辛海开学便是大三,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毕业,这时候正着手筹划毕业设计,全天候宅家,基本足不出户。
平日里,陶辛海酒没少喝,夜没少熬,游戏没少玩,一问就说“别管,我有我的节奏”,沈祈也不知道他现在进展如何。
“我送你。”
程屹晃了晃手机,Uber界面显示轿车正在赶来的路上。
沈祈晚饭吃得有点多,大脑被强烈的饱腹感催眠,途中发饭晕发了好一会儿。恍惚间,脑袋好像靠到一个暖和坚实的位置,更让他晕得不知天地为何物。
不知道睡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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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颠簸让他惊醒。沈祈迷迷糊糊睁开眼,第一个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被压皱的衣襟,就连纽扣也被沈祈无意间蹭开了好几颗,显出平实紧绷的肌肉线条。
再抬头,沈祈看到了程屹锐利的下颚线条。
“……”
补兑。
他挣扎着爬起来的时候,程屹将放在一旁的棒球帽扣在他发顶,表情淡淡的:“睡醒了?”
程屹左胸口的风衣外套也被他压出一道一道的褶,沈祈不好意思地退开几寸。
他刚要开口,程屹扯了扯嘴角,语气有些冷:“猪。”
沈祈睡太沉了,颧骨那块微微泛红,还有几道红印,大概是蹭程屹胸口蹭的。
“舔舔嘴巴能把自己毒死吧,程屹!”沈祈揉了揉脸,把帽檐扶正,“跟你讲话真没意思……”
“我们到了。”程屹打断道。
伦敦夜晚温度更低,沈祈推开车门,一下去,迎面吹来一股冷风。他弯着腰,双手撑住膝盖,打了个大喷嚏。
沈祈不高兴地质问罪魁祸首:“是不是你又在心里说我坏话?”
程屹:“没那么无聊。”
沈祈:“哼。”
沈祈从背包里翻出公寓钥匙,等到上电梯了,后知后觉地扭头看着程屹,警惕道:“你跟着我干什么?”
“不能跟着?”程屹反问道,“我口渴,上去喝杯水不行吗。”
不知怎么的,沈祈从他这句话里听出一点抱怨的意思。
算了,毕竟是他叫的车,他请的饭。
不和金主一般计较。
沈祈拿钥匙开门,进去的时候,玄关处站着一个高个青年,棕发、卷毛,眉宇浓郁深邃,却又带着亚裔的面部特点。
像是混血。
男生看到沈祈也是一愣,用蹩脚的中文和他打了声招呼,随后转身离开。
沈祈不明所以地进了屋,陶辛海站在餐桌边,手里捧着一杯不知道是咖啡还是可乐的黑色液体,头发一如既往的乱。
“刚刚出去的是谁啊?”沈祈问他。
“同专业的学弟。”陶辛海说,“问我想不想和他一起创业,他觉得我专业能力很强。”
沈祈指指他嘴角的破口,又问:“那这是怎么回事?”
陶辛海“呵呵”一声:“狗咬的。”
沈祈沉默不语。
看上去,恐怕是只混血狗。
陶辛海视线越到他身后,玩味地勾起一抹笑:“不介绍一下吗?”
沈祈赶忙回头,在鞋柜里翻出一双干净拖鞋,夹在程屹和陶辛海中间说道:“这是我室友陶辛海,也是我在伦艺的学长。”
“程屹,我朋友。”沈祈朝陶辛海递了一个警告的眼神。
“噢,你好。”
陶辛海补充道:“小沈的厨子朋友。”
沈祈:“……”
防止陶辛海继续语出惊人,沈祈倒了一杯白开水,急匆匆塞给程屹:“不是要喝水吗,喝吧,喝完就走。”
“后天一起吃饭?”程屹不疾不徐地抿了一口水,说道。
沈祈:“行行行,哪天吃都行。”
程屹拖鞋没穿几秒,又换了下来。他被沈祈推到门口,“晚安”的口型做到一半,大门“啪嗒”一声,无情合上。
门背后,沈祈仰头把剩下的水喝了,手指控诉似的朝陶辛海隔空戳了两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