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奶,堂哥,咋好像在做生意?

作品:《重回年代,从摆摊开始赚到10亿

    找裁缝?


    家里虽说忙活不开,但有缝纫机啊。


    媳妇儿吴娟,他妈胡爱芬,虽说比不上手艺精湛的裁缝,但是做一身夏天穿的衣衫,那是没问题的。


    这有啥?


    找裁缝,又要浪费钱!


    沈军皱着眉头,正准备开口说些什么,沈琰却转头看了他一眼。


    眼神微妙。


    到底是两兄弟。


    这一看,沈军顿时明白沈琰这是有别的打算。


    沈军虽然不清楚。


    但是还是顺了沈琰的话。


    “去哪里?”


    沈军问道。


    沈琰笑道:“就去那个一中旁边的裁缝铺吧!那家裁缝手艺不错!”


    李翠花不知道两兄弟之间的幺蛾子。


    就听着沈琰要给自己做衣服,当下那叫一个高兴!


    她喜滋滋的坐在驴车上,叨叨了一路。


    总算是到了地方。


    “奶!你慢点儿,我扶你下来!”


    沈琰和沈军两人扶着李翠花下了驴车。


    又将驴车拴好,直奔裁缝铺。


    裁缝带着李翠花进去量尺寸,做衣服。


    一系列操作下来后。


    李翠花心满意足的从店里走了出来。


    她这辈子,做新衣服的次数一只手都能够数得过来。


    想想跟着大儿子沈建军生活了这么些年。


    肉没吃着,新衣服也没穿着。


    如今这才短短两天。


    吃了一辈子都没吃过的那么多肉,也做了一套新衣裳。


    她心里越想越美。


    只觉得这之前不成器的小孙子,似乎也没那么差劲儿。


    李翠花站在店门口,摸出旱烟,正准备美滋滋的来一口。


    忽然就听见原本一直站在店门前的沈琰开了口。


    “咦?奶,我咋好像看见堂哥了?”


    李翠花头也不抬。


    “你国华堂哥啊?他今天来县城,说要买文具呢!”


    李翠花点了烟,吸了一口,快活极了。


    沈琰当然是故意的。


    实际上。


    他今天原本打算直接进店里,抓到沈成材。


    这小子性子弱,墙头草,稍稍威逼利诱一下,肯定会将沈国华一起招了。


    而没想到的是,自己运气居然爆棚。


    直接就看见沈国华在店里做生意!


    这小子。


    手还挺溜。


    卖东西,收钱,直接揣进口袋。


    啧!


    沈军原本一直站在驴车旁边。


    听见沈琰的话,他也下意识地跟着抬头朝着对面瞧去。


    而这一看。


    他就看出了不对味儿来了。


    “奶?”


    沈军走过来,指了指对面,“堂哥买东西?我看着咋好像是做生意呢?”


    李翠花这会儿总算是抬了头。


    她眉头一皱,瞪了沈军一眼:“说啥呢?!哪儿?我瞧瞧?!”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啥做生意不做生意?!你堂哥那出来那是要吃公家饭的!”


    她说着,抬头朝着斜对角看去。


    果然就看见沈国华正在文具店里。


    今天端午,学校没课,满大街都是扎着麻花辫的学生。


    这会儿几个小姑娘,正走进店里。


    三人都穿着碎花裙。


    上面乔其纱长袖,一条碎花裙,脚上穿着搭扣黑色坡跟布鞋。


    看起来青春蓬勃,朝气十足。


    三个姑娘一眼就瞅见了沈国华。


    这一身打扮,那可是最时髦,最洋气的!


    而且这男人皮肤白,手上还带着钢表,那可是真正大城市里人才戴的时髦玩意儿!


    “同志,这铅笔怎么卖呀?”


    最前面的小姑娘怯怯的瞧着沈国华,脸蛋通红,显然是少女心思萌动,害羞极了。


    沈国华笑着道:“二分钱一支。”


    其余几个小姑娘听见他话里的一点儿京腔味。


    顿时眼睛一亮。


    “你是从首都来的吗?”


    “这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啊?”


    “是呀!我经常听广播,只有首都那边,他们才这样说话呢!”


    ……


    三个姑娘一脸崇拜的神情让沈国华心里愉悦极了。


    他挣扎了一辈子,就为了跳出这穷乡僻壤。


    如今去京都念书,努力学京都腔调。


    出来更是包分配工作,注定是吃公家饭的人。


    为的不就是这一天么?


    他沈国华,注定就要成为人上人!


    “我在京都念大学。”


    沈国华对着三个姑娘笑得礼貌又温柔。


    这模样,将三个小姑娘迷得不要不要的。


    当下又是发出一阵崇拜的惊呼声。


    大学生。


    那可太稀罕了!


    沈琰蹲在这边瞧着。


    心里对沈国华的认识再次多了几分。


    这小子。


    别的不会,把妹倒是挺溜。


    李翠花这会儿脸色已经有些隐约不好看了。


    她虽说不相信沈国华在做生意。


    但是这大庭广众之下和三个女学生聊得这么火热。


    实在是有些扎眼。


    这要是被人举报了。


    定个流氓罪。


    可真完蛋了!


    李翠花这会儿有些慌了。


    她将烟杆子在地上敲了敲,皱着眉头就准备朝着对面走去。


    她这金孙孙。


    可千万别被这群小狐狸精给迷住了!


    沈琰赶紧给沈军使了个眼色。


    后者站起来,拦住李翠花。


    想着再拖一拖时间。


    没想到的是,李翠花脸色一沉,正准备开口骂人,下一刻,她脸上的神情就僵住了。


    就看见那三个姑娘,一人买了十支铅笔。


    一个个从背着的碎花布包里拿出了淡绿色的二角钱,递给了沈国华。


    后者笑着和三人说了些什么。


    之后……


    将那钱,揣进了口袋。


    李翠花的脸色,就像是噎住了一口屎。


    脑袋里猛地炸开了一团火,又惊又气,她身子开始发抖,眼睛瞪得溜儿圆,枯老如树皮的手,下意识左右胡乱抓着,想要稳一稳身子。


    啥?


    她,她,她看见了啥?!


    李翠花震惊的当口。


    又来了几个小姑娘。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又成交了一笔生意。


    沈国华甚至还对着她们笑得十分开怀,叫人刺眼极了!


    沈军赶紧伸手扶住了她。


    皱着眉,开口道:“奶,别气坏了身子!”


    虽然李翠花偏心。


    但是沈军心里清楚,他奶这一辈子的希望都在沈国华身上了。


    如今亲眼瞧见沈国华做生意,对于李翠花来说,没气死都算是好的!


    沈军扶住李翠花。


    忽然朝着沈琰看了一眼。


    后者仍旧是一副笑着的模样,只是,无端令沈军生了个念头出来。


    他这弟弟。


    咋像是早就知道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