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

作品:《卷王夫妇驾到[娱乐圈]

    夜幕降临,难得的是,这次是权至龙先醒来。


    权至龙迷迷糊糊地从黑漆漆的房间出来,进入依旧黑漆漆的客厅。


    面对这样黑暗和寂静的屋子,权至龙有那么一个瞬间以为他回到了韩国。


    但只是一瞬间,下一秒,书房的门就打开了,传来金胜昔不确定的声音:“至龙啊?你醒了吗?”


    “呐~”权至龙的声音闷闷的,摸黑打开了客厅的灯。


    白炽灯突然打开,两人不适应地闭了下眼睛。


    金胜昔眯着眼睛,晃晃悠悠地走到客厅沙发上坐下,权至龙呆呆地看了两秒,也走过去在旁边坐下。


    客厅再次恢复寂静,只有两人缓慢呼吸的声音。


    良久,才响起金胜昔的声音。


    “好久没有睡这么久了,晕晕的。”


    权至龙有气无力地回应:“我也是。”


    金胜昔颅内挣扎了一秒,“再坐十分钟。”


    权至龙:“我也是。”


    说十分钟就十分钟,金胜昔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站起来往厨房走,“晚上吃乌冬面怎么样?韩式辣乌冬面。”


    “可以啊。”权至龙跟在金胜昔身后,“那我要做什么?”


    “切一点洋葱和西葫芦。”金胜昔给权至龙安排任务,“我先煎两个鸡蛋。”


    “好。”权至龙快速找出金胜昔要的食材,熟练地将洋葱切丝、西葫芦切片。


    金胜昔接过权至龙切好的菜,继续下达指令,“把中午买的水果洗一下,还有奶酪、萨拉米那些都摆出来。”


    又说:“我这边没那么快,你慢慢摆。”


    金胜昔知道权至龙还没完全清醒,做事会有些懵懵的,其实她也是。


    就着煎鸡蛋剩下的底油,金胜昔先把洋葱倒进去爆香,接着用厨房剪将泡菜剪进锅里,放入韩式辣酱和粗细辣椒面翻炒均匀,加入清水。


    等水开的时候,金胜昔靠在料理台边看着权至龙白皙修长、骨节匀称的手在不锈钢盆和清水中穿梭,清洗着红的小番茄和草莓,紫的蓝莓和桑葚,虎口处的笑脸也在清水的冲刷下变得清晰谣言。


    金胜昔想到网上的分析贴,不由眼神一暗。


    权至龙将最后一颗蓝莓放在白色的瓷盘上,转头就看到金胜昔正看着自己的手发呆,开玩笑地问:“干嘛?担心我洗不干净,监工呢?”


    已经完全清醒的权至龙,又恢复了平日里的少年明媚模样。


    “怎么会?”金胜昔摇摇头,带上笑,“完全相信你的能力啊,只是觉得至龙你的手很好看。”


    “真的吗?”权至龙将双手摊在两人中间,“粉丝们说我的手好看,闪闪你也说好看,看来是真的好看呢!”


    “当然好看啊。”金胜昔看着权至龙的眼睛,非常认真地说,“G-Dragon就是神的毕业作品,无论哪里都是完美的,从大脑到外表,从灵魂到躯壳,没有一处缺点。”


    “呀!”权至龙看着金胜昔如此认真地模样,即便是自信如他,也不免难为情起来,“这也太夸张了,你这完全是朋友滤镜啊!”


    金胜昔“哼哼”两声,摇了摇头,“才不是朋友滤镜。”


    是滤镜,但不是朋友滤镜。


    听到锅里咕嘟咕嘟地声音,金胜昔不再说话,将注意力转回煮面上。


    金胜昔有条不紊地将切片的水豆腐和西葫芦放进锅里,轻轻搅拌。


    看火候差不多,又将乌冬面放进锅里,就着锅里咕嘟咕嘟沸腾着的汤,将乌冬面搅散。


    权至龙在一旁,边将下酒菜一样样摆进白色瓷盘,边看着金胜昔的动作。


    二十分钟前还是一片黑暗寂寥的屋子,此刻依然安静,但因为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和不时响起的水流声,变得温馨不已。


    两人各司其职,热腾腾的韩式辣乌冬面和各式下酒菜同时摆上了客厅那张比餐桌还要大一些的茶几。


    韩式辣乌冬面连着砂锅一起摆在茶几的左边,往右依次摆着香辣的鸭翅、鸭脖、鸡爪,美食下酒菜拼盘,水果拼盘,最右边是各式各样的酒水和漂亮杯子。


    不约而同的,两人掏出手机拍起了照片。


    没急着分享,拍了照后,两人默契地将手机丢在身后的沙发上,席地坐下。


    坐在砂锅边上的权至龙,先给金胜昔盛了一碗热乎乎的乌冬面,“先吃点面。”


    “康撒哈密达!”金胜昔双手接过面,放在面前的桌上,等权至龙也盛好面才说,“好香好香,快吃快吃。”


    权至龙夹起一筷子面,吹了吹,入口嚼了两下,还没等咽下去就竖起了大拇指,“超好吃,wuli闪闪真的做什么都是第一名。”


    “那当然,我是离天才最近的人。”金胜昔一点也不谦虚。


    权至龙也没觉得金胜昔这么说有什么不对,认真地点了点头,他们家金闪闪就是很聪明,说是天才也没什么不对,更别说她只是说自己是离天才最近的人。


    金胜昔边吃面边将对面的幕布放了下,选了一部文艺电影做背景音乐。


    眼见吃得差不多了,权至龙伸长手臂把酒水都拿到了自己这边,“要先喝哪个?”


    金胜昔扫了一圈,“福佳白吧。”


    福佳白是一款超级经典的比利时白啤酒,口味清新独特,入口带有淡淡的柑橘香和香菜味,尾调有一丝微甜,不苦,口感非常丝滑。


    也是金胜昔非常喜欢的啤酒,从她专门买了福佳白的杯子就能看得出来她的喜爱程度和喝它的频率。


    “好。”权至龙拿了两瓶啤酒,瓶口相对,瓶盖互相抵着,一手按住瓶盖,一只手握住上方啤酒的瓶身,动作迅速轻巧地往旁边挥了一下,表情都没变,瓶盖就开了。


    这个动作属实帅到了一直都只会用开瓶器开酒的金胜昔,“哇啊,好帅!这到底是怎么开的?”


    权至龙害羞地笑了一下,“很简单的,要学吗?”


    “呐~”金胜昔点头,“每次看到都觉得很帅,但是不知道是怎么开的。”


    “理论基础是完全难不倒你的,其实就是杠杆原理,难的就是操作。”权至龙又拿了一瓶示范给金胜昔看,“两瓶酒这么上下相对的拿着,瓶盖的边缘互相顶着,然后用我的手指握住形成一个支点,在上面的那只手轻轻撬动一下,底下那瓶就打开了。”


    权至龙手松开,果然放在桌上的那瓶酒瓶盖已经打开,冒出一缕白色的气体。


    “我试一下。”金胜昔拿过两瓶酒,按照权至龙所说的一步步操作。


    果然,在权至龙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法和金胜昔聪明的小脑瓜的双向加持下,“哧”的一声,瓶盖就打开了。


    “聪明!不愧是wuli金闪闪!”权至龙鼓掌。


    “还是权老师教的好。”金胜昔也觉得自己一次就能成功很厉害,但还是不忘夸夸自己的老师,“老师nim,让我来为您服务吧。”


    福佳白有官方的喝法,先贴壁倒三分之二的啤酒液,然后左右摇晃瓶子,将剩下的液体摇出丰富的气泡,倒进杯子里,形成一层奶盖。


    一瓶福佳白刚好就是一杯。


    权至龙双手接过金胜昔双手奉上的就,“康撒哈密达,胜昔同学,老师会好好品尝的。”


    看权至龙已经喝上了,金胜昔赶紧给自己倒了一杯,咕嘟一口,满足地喟叹:“啊~就是这个味道,爽!”


    权至龙手肘撑在茶几上,拳头抵住侧脸,笑着看金胜昔满足的模样,“要说你不养生吧,除咖啡外,你基本只喝温水喝各种热饮。可要说你养生吧,偏偏你钟爱在冬天喝冰啤酒、吃冰激凌。”


    “冬天喝冰啤酒就是很爽啊,从头凉到脚。”金胜昔不认为自己这样有什么问题,“而且我都喝酒了,还管什么养不养生的,难道我要在啤酒里加几颗枸杞吗?”


    权至龙笑趴下,摆摆手,“现在还不用,等到六十岁再说吧!”


    将啤酒放在一边,权至龙又开了一瓶白葡萄酒,倒好递给金胜昔,“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喝酒吗?”


    “记得啊!”金胜昔小口品着酒,表情难得的有些心虚。


    “哇啊,当时我就知道,三好学生金胜昔xi果然不是大家看到的好学生呢!”


    想到当时自己做的事,金胜昔理不直但是气很壮,“到那个时候才发现是不是有点太晚了。”


    那是两人第一次一起喝酒,也是权至龙和金胜昔第一次喝酒。


    那是初中毕业后的书架,金胜昔每补课六天才能休息一天,那天一般下午权至龙回去找她玩。


    以往都是两人找个小吃店吃点东西,聊聊天,或是找逛逛商场,但主要还是聊天。


    那天金胜昔出门时背了一个小的双肩包,两人照旧去便利店买零食。


    买好零食后,金胜昔就提议去附近的公园坐会儿。


    反常的是,进了公园后,金胜昔四处张望,选了一个很隐蔽的未知。


    平时两人总是面对面坐着,这次金胜昔坐在权至龙身边,凑到他耳边,悄声问:“至龙啊,你喝过酒吗?”


    “阿尼。”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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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一脸纯真,“还没成年,不能喝酒。”


    说完权至龙愣了一下,不敢置信地看向金胜昔,瞪大眼睛,嘴巴张开又闭上,白嫩嫩的包子脸上写满了震惊,虽然他什么都没问,但是又好像什么都问了。


    “呐~”金胜昔老实交代,还有些小自豪地说,“我喝过哦。”


    “什么时候?”权至龙看了眼四周,压低声音问。


    “昨天晚上。”金胜昔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昨天补习班下课之后,阿爸和偶妈带我去吃烤肉,有点咸。半夜起来没找到水喝,本来想喝点冰牛奶,就看到冰箱里的啤酒。”


    “看阿爸和偶妈喝,感觉很好喝来着,就想试试。”


    权至龙:“然后你就喝了?”


    金胜昔小心看了眼权至龙,点头,“嗯……”


    “哇啊,厉害啊,金胜昔xi!”权至龙震惊又佩服,“谁说你是又乖又老实的三好学生来着?三好学生偷酒喝?”


    “……”金胜昔低着头没说话,安静听着权至龙对她的控诉。


    “真是没想到啊,金闪闪你居然是这样的人呢,我还以为你到25岁都不会喝酒,结果你居然是我的朋友中第一个喝酒的人……”权至龙好笑地说,“酒很好喝吧?像大人那样喝酒的感觉很酷吧?”


    金胜昔一直在等待时机,显然就是现在。


    “你要喝吗?我觉得还挺好喝的。”金胜昔将背包塞到权至龙怀里,“我带了,刚刚从冰箱拿出来哦,还是冰的。”


    “这么热的天,喝冰啤酒很解暑的。”金胜昔继续诱惑,“像阿爸偶妈他们那样,喝一大口,然后‘ha’一声,超级超级刺激。”


    金胜昔边说,还边模仿大人们喝酒的样子。


    而权至龙则在持续震惊中,不知道该生气还是该笑。


    这个全校公认的三好学生,不仅晚上自己偷偷喝酒,还会想着自己,大白天从家里偷酒带到公园来和自己分享。


    “真的很聪明来着。”那天的场景,权至龙记忆犹新,“你居然还能想到把酒装进牛奶瓶里带出来。”


    “当然啊。”金胜昔也很佩服自己的聪明才智,“拜托,我们当时能去的地方都是像公园那种完全公开的地方,我们一看就没成年,就那么大咧咧的拿着酒出去,不是等着人来抓我们吗?”


    “还好啊……”权至龙感慨,“还好你的聪明用对了地方,不然后果真是难以想象。”


    “是吧,人家都说天才和恶魔就是一念之差。”


    “马甲。”权至龙又问,“那叔叔阿姨就一直没发现你偷酒吗?”


    “当然发现了。”金胜昔叹气,“那天回去他们就发现了。那段时间他们很忙,没什么闲心喝酒,冰箱里突然少了两瓶啤酒,一下子就发现了。”


    “哦莫,他们骂你了吗?”


    “没有。”金胜昔摇头,“因为我承认了,没有撒谎,所以没骂我,但是训了我。因为没成年,喝酒会影响发育,而且没办法为自己酒后的行为负责,这样做是非常非常没有社会责任心的行为。”


    “当时很羞愧吧?”


    “呐,羞愧,但是不后悔。”


    金胜昔羞愧在于自己做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事情,并且父母的训诫确实是对的。但是她并不后悔,没什么原因,就是因为她确实好奇来着。


    权至龙笑了,不过也在他的预料之中。


    所有不熟悉金胜昔的人都觉得她是一个非常乖巧非常优秀的孩子。


    每一次考试都名列前茅,从来不会有厌学的情绪。不仅白天在学校好好学习,放学后和假期从来没有旷过一节补习班的课。


    对人也非常有礼貌,总是笑脸相迎。还很友善,热心帮助身边的朋友和同学,前提是别惹她。


    完全就是一个模范孩子。


    但只有熟悉的人才知道,那只是金胜昔的一面。


    聪明、努力、礼貌、友善、乐于助人,这些确实是金胜昔的品质,但并不是全部的她。


    “所以至龙你在那之前都没想过我会做那样的事吗?”


    “我能感觉的出来,你绝对没有大家看到的那么乖,但是没想到15岁的你会偷偷喝酒。”


    “一样的,一开始我也没想到至龙你居然是个乖孩子来着。因为是练习生,而且还是rapper,虽然在学校里总是很有礼貌,但是总给人一种感觉。”金胜昔皱着眉头停了下来,像是在思考该如何表达更准确。


    “什么感觉?”权至龙追问。


    “看过眼镜蛇表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