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第二十二章
作品:《成为逃荒文炮灰女配,反手建立粮食帝国》 林景骁一马当先,先挡住婶子和她女儿,而林昭穗则是直接将那人的胳膊往后掰,禁锢住。
那个邋遢少年嚷嚷道:“你们做什么?!”
然后见到林昭雁,少年顿时眼冒精光,“林姑娘,你来找我玩啊?”
林昭穗顿时冷笑一声,对林昭雁说道:“姐,你来扇他一耳光!”
闭了闭眼,林昭雁看着眼前那张猥琐的笑脸,还有不小心跌在地上,偷窥她的那双眼睛。
深吸了口气,林昭雁抬手就给了邋遢少年一巴掌,心中的郁气消散几分。
“你敢打我?”邋遢少年不敢置信。
不远处,婶子见到这幅场景,目眦欲裂,想要冲上去给那个小贱蹄子一巴掌,谁给她的胆量敢扇她儿子?
而她女儿噗通一声跪倒在地,面露哀求,对林景骁求饶:“求求你,放过我弟弟吧,你要做什么都行!”
说着,还想给自己脱衣服。
周围的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林景骁对母女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可林景骁却丝毫不管那女生的求饶,连边上别人谴责的目光通通无视,他只要拦住这母女两个就好了。
林昭穗冷笑,她也注意到母女二人的作为,这一家子,都是一丘之貉,等她教训完邋遢少年,再收拾那两个人!
她直接给邋遢少年的手臂扭了一圈。
少年顿时哀嚎:“疼疼疼!”
“儿子!”那婶子心急如焚。
林昭穗冷哼一声,“你敢再污蔑我哥,我把你心肝宝贝的手给折了,看他以后有没有人要!”
婶子害怕起来,可林景骁挡在前面,和个山岳一般。
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儿子被欺负。
林昭雁扫了扫周围,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声音虽然有几分颤抖,可还是能让周围听清楚:“大家听我说——”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看过来。
“这个名叫赵耀祖的,趁我爹娘不注意,假装摔倒,偷看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流氓!小小年纪不学好,他娘也哭闹着说他没错!”
那婶子,也就是耀祖娘,发了疯地喊着:“你们欺负人!不就是碰了一下吗?至于把我们欺负成这样!”
“碰一下?”林昭穗怒极反笑,“若是送到城里,你看看官府会不会抓你的好儿子,到时候还有游街、杖刑。我看啊,原来是有你们这种无赖,府城才不开门放人进去的!”
这句话无疑是把三人架在火上烤,尤其是把他们的品性与城门不开联系起来,周围的人都在焦虑怎么进城,这下找到个发泄口,都对耀祖三人口诛笔伐。
“他们太不要脸了!”
“以后离他们远一点,万一我的闺女被缠上了可糟糕!”
“你们滚远一点吧,别祸害人家小姑娘了!”
……
赵耀祖一家人在一片唾骂声中抬不起头,即便几人故技重施,下跪道歉,也没几个人吃这套的。
最后被人推搡着,往远离城门口的方向推,几人怒斥着林昭雁一家子,而林昭雁却跟着林昭穗往另一个方向前进,完全把他们抛之脑后。
林昭穗跟着林昭雁和王氏坐在驴拉的板车上。
而林景骁跟大伯骑着马,马顺着林景骁指着的方向前行。
“穗穗啊,这次多亏你们了,帮我们昭雁出了口气。”王氏十分感激地冲着林昭穗笑,这些日子不算忍饥挨饿,王氏脸颊的肉长了些,人看起来更精神了,整张脸协调不少,眼睛看起来不再大得可怕。。
林昭穗弯了弯眼睛,“没事啦大伯娘,不过这次昭雁姐做得很好,直接扇了那家伙一巴掌!”
林昭雁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穗穗,谢谢你,要不是有你们撑腰,我恐怕是吃下这个哑巴亏。”
一行人聊着天,没有注意到,身后一辆驴车亦步亦趋,始终跟着后面,保持一段不会被察觉的距离。
不多久,林大伯一家抵达了林文渊所在的地方。
远远就见着一辆熟悉的大马车停在边上,周围寂静一片,没什么人。
天色昏暗,沈兰芝带着林文渊开始做饭。
他们架着一口锅,在做一顿难得的野菜粥。
加了水,还用了糙米,在之前的大家看来,简直是奢侈,但在府城补充了一些物资,并且为了林景韶好消化,便做起野菜粥。
从这里跑到林大伯所在的地方,林昭穗和林景骁都饿得肚子咕咕叫了,作别林大伯一家,回去吃晚饭了。
野菜粥的香气飘散在空气中,映衬着温暖的火光,一时间感觉心都被烧地暖融融的。
一煮好,林文渊就开始给家人盛粥,先是给沈兰芝,再按年龄顺序分,最后才是林文渊自己。
到了后面,粥里的菜和米都被舀完了,只剩下米汤,而林文渊只是笑着,将那不填肚子的米汤喝下去。
林昭菀捧着破了角的陶碗,小口小口喝着粥,里面还撒了几粒盐,吃起来有滋有味的,林昭菀烫得直吹气,舍不得放下:“爹娘,好喝!”
林昭穗笑着,把自己碗里的粥分给小妹一些,她自己还可以偷偷吃空间的东西,“菀菀,慢些喝,别烫着舌头了!”
小妹嘿嘿笑,摆手:“姐,我吃饱了,你不要把粥分我啊!”
马车内,林景韶一脸愁闷,听着外面嬉笑的声音,想,若是自己也可以自由活动就好了。
沈兰芝把自己那份喝完,摸了摸林景韶的那份,已经不烫了,才送进马车,让林景韶喝下。
“好喝!”林景韶暗想,他平常吃的流食,大多是面粉搅成糊糊喝下,或者是红薯煮糊,哪有这次的野菜粥香,里面还加了盐。
林景韶大口大口喝着,不一会一碗粥见底,他还意犹未尽。
吃完饭,林昭雁来找林昭穗了,经过刚才的事件,两个小姐妹亲近很多。
林昭雁还给林昭穗展示自己刺绣的作品。
逃荒赶路时,她无聊,还会坐在板车上绣些帕子什么的,想着到了南方,还可以卖掉,赚点补贴家用。
只见她手里拿着一个小荷包,上面绣着青竹,图案清雅,针脚细腻,摸上去平整顺滑。
林昭穗看着她的荷包,嘴里止不住夸赞:“昭雁姐,你绣的真好!太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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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其他的绣品,图案有花鸟虫鱼,各类主题,样样都很鲜活,透着股灵气,一看就是有天赋的。
“昭雁姐,你也太厉害了,这鸳鸯的翅膀,是怎么做到渐变的?真好看!”
林昭雁的刺绣不光形准,连色彩搭配都很精妙,据说是自己琢磨的,林昭穗感叹,若是放到现代,不说是刺绣大师,也算个画家吧?
林昭雁笑吟吟的,说起刺绣来,眼睛都闪着光,“穗穗,我给你的衣裳绣个花吧?”
顺着堂姐的视线,林昭穗一低头,见到胳膊肘破了个洞,顿时有些心疼,这还是在府城新买的衣裳。
“好!”林昭穗一拍手,“对了,我们还在府城给你们买了新衣服,我去拿!”
林昭穗去翻东西的时候,还顺便在给林昭雁一家的衣服中,添置了些保暖内衣,从空间取出的,天气越来越冷了,得注意保暖才是。
递给林昭雁时,林昭穗还胡诌道:“这些是保暖内衣,府城才有的,说是富贵人家才会穿的。”
林昭雁有些惊奇,爱不释手地摸着顺滑的布匹,还有上面毛茸茸的质感,最后还是推辞:“穗穗,这很贵吧,我不能要!”
按住林昭雁拒绝的手,林昭穗道:“姐,你都帮我补衣服了,这点衣服算是我的酬劳!”
见林昭雁还想拒绝,她便继续补充:“这样吧,你知道我手笨,之前大伯教我编草鞋,我最后编得丑丑的,你帮我绣几块漂亮帕子吧,别人恐怕没你的手艺,到了南方,恐怕大家都来羡慕我呢!”
林昭雁实在喜欢那些内衣,上面的针脚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犹豫片刻,到底是应下了。
拿回去,林建忠摇头失笑:“穗穗那个小丫头,真是鬼灵精。你收下吧,好好记着穗穗的情,到时候多帮衬。”
林昭雁郑重地点头,心中已经埋下了一颗要对林昭穗好的种子。
第二天,天蒙蒙亮,外面传来窸窸窣窣的说话声。
林昭穗揉着眼睛,往外看,结果看到意想不到的人。
“苏珩?”林昭穗惊讶。
苏珩的伤还是很重,这些日子还总是下板车活动,搞得伤口撕裂,司九和陆八拿他没辙,伍七已经随缘了。
如今见着林昭穗,陆八赶忙嚷嚷:“哎呀,我家少爷就是不听劝,身上有伤还下来活动……”
林昭穗蹙眉,之前在后山,苏珩都快咽气了,如今还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苏公子,你真是有精神。”
被外人见了笑,苏珩的面皮薄,耳根都红了,回头剜了一眼陆八,便拱手道:“好巧,我本以为要分道扬镳,却不想巧遇了。”
“少爷,我们在此修养一段时日再行吧……”司九劝道。
苏珩眨了眨眼睛,“既然你这么说,我便勉为其难答应吧。”
林昭穗自从知道她从苏珩身上翻下来的玉佩是皇室的,对他的身份有所怀疑,而如今见苏珩这种嬉皮笑脸的模样,反倒怀疑起他究竟是不是皇子了。
她心中暗想:“若是苏珩当太子,肯定比剧情男主那个极品智障好一些吧,总归不会让她把粮食送给小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