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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功分土制。 说起来简单,就是按兵甲功劳大小分配土地以用农耕。 早期这般行事,无疑能调动生民从军的积极性。 其效果,恐怕比历史上冉闵的SH令还要好用。 只此一来,恐怕每家每户,除妇孺老弱尽数从军。 而土地在军籍家属手中,自可抽调重税供养大军。 同时,一旦冀州土地尽数分配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