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6章 新女朋友
作品:《小巷:我成了林栋哲的女儿》 吴擎转头怒瞪:“你还问我为什么?你为什么和林蓁蓁承认说你要破坏她家庭,她这死丫头鬼精鬼精的,给你录音传出去了,现在你转正是没希望了,我也保不住你。”
越想越生气,他好心把她弄进来,结果现在被她连累,这次升职怕是也要黄了。
“你在我家也住了这么久了,你舅妈早就有意见了,你现在就算被开除工资也会给你,你过几天就给我搬出去。”
叶可不可置信的瞪大了双眼,“舅舅你怎么能那么绝情,我追林总你不也默认吗?外面房租那么贵,我哪有钱租房子。”
大学都是靠她自己勤工俭学交的学费,受尽了苦楚,所以她告诉自己一定要变有钱,在这个城市扎根。
看吴擎态度还是那么冷漠,她索性心一横,“舅舅你怕是不知道我有这个想法和表妹脱不了关系,她说林蓁蓁家里很有钱,让给我出的主意。”
她表情变得淡然,轻轻倚靠在办公桌上,“如果你赶我出去,我现在就在公司说是你出的主意,你嫉妒林总比你年轻比你有能力,所以让我损害他名声,让他不能和你竞争集团副总。”
真是会咬人的狗不叫,吴擎现在后悔不听老婆的话了,自己妹妹都不管的女儿他瞎操心。
“说吧,你想怎么样才不乱说。”
虽然现在风言风语很多,但是没有证据他还是有机会的。
叶可笑了,“你给我安排一个更好工作,顺便再给我两万块钱,我需要租房子。”
本来她也不想继续寄人篱下,舅妈天天摆着个脸,表妹吴乔栀盛气凌人,天天使唤她干活。
吴擎思考了下,“两万块可以给你,至于工作不行,你以为你的学历好工作轮的到你吗?我在这里说的上话,其他公司可说不上话。”
“那你给我五万块,工作不用你找了。”
得罪了舅舅就算给她找到工作肯定也不是什么好工作,她年轻又貌美可以去那种小公司,说不定直接当上老板娘。
吴擎给她转了五万块,“你拿了钱就老老实实的不要乱说话,知道什么话什么不该说。”
叶可收到钱,笑眯了眼,“舅舅放心,我嘴严着呢。”
叶可出了办公室,立马就被围住,“你和你舅舅说什么那么久,不会又在想着怎么算计林总吧。”
叶可面色不变,依旧笑眯眯,“没有的事,我是自己对林总一见钟情心术不正,不关我舅舅的事。”
其他人散开,在八卦群里继续聊,明显没人信。
下午人事徐芝芝走过来,“叶可你实习期间表现不合格,结算了工资就可以走了。”
什么不合格只是对外的说法,公司不需要这种败坏风气的。
叶可爽快的答应了,“好。”
等人走了刘姐一副顿悟的表情,“看来吴总给了她好处,她才不吵不闹就走了。”
其他人深以为然,心里已经决定支持林总了,吴总心机太深了。
林蓁蓁没关注这件事了,她去了林畅新房那里。
他神神秘秘的把她叫去,说他这次遇到对的人了。
说实话林蓁蓁有点佩服他,两次不好的经历一点不受打击,还是纯爱战神。
林蓁蓁到他新房门口,才敲了两下门就打开了,门口站了三个人。
林畅兄妹和一个长的挺可爱的女孩子。
她戴着一副眼镜眼睛圆溜溜的,皮肤雪白,个子也比较娇小,应该一米六吧。
看着比他前女友好相处多,这回应该能长久吧。
田甜看林蓁蓁打量她,有点紧张,不过能感受到她目光是善意的,又感觉没那么紧张了,而且她真的好漂亮哦。
“蓁蓁,我是林畅的女朋友,很高兴认识你。”
看的出来她有点紧张声音都有点颤抖,林畅拍了拍她肩膀安抚,让开位置招呼林蓁蓁进去。
“赶紧进来,别大眼瞪小眼了。”
林蓁蓁笑着对田甜说,“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等林蓁蓁坐下,田甜立马叫她吃水果,生怕怠慢了她。
林蓁蓁和她聊了会天渐渐熟悉了才开始八卦,“你们到底是怎么认识的,我太好奇了。”
田甜性格太好了,或许就配林畅这种虽然直但是挺单纯的男孩。
林畅和田甜谈了好几个月了,感觉她就是他对的另一半,现在看林蓁蓁好像也觉得她好,就有点骄傲。
“蓁蓁我们能认识和你有关系。”
他卖了个关子,等林蓁蓁要锤他了才继续说。
“你不是介绍我去实习吗?她妈妈特喜欢我觉得我长的帅,非要把女儿介绍给我,我本来不想去,又拗不过她妈妈,所以就去见面了。”
田甜听他这样说,轻轻的扭了他腰间的软肉,“现在还不情愿吗?”
“情愿情愿,这是我做的最对的一件事,你别打断我。”
林畅接着说,“去了以后我发现她挺好看,性格还特温柔,我就有点心动了。”
“而且她妈妈说只要我对她好,她们家也可以陪嫁一套房。”
林畅一副自己捡了大便宜的样子,女朋友本地独生女,长的也好看。
林蓁蓁只能说傻人有傻福,给他介绍工作顺便还有得到一个女朋友。
旁边的田甜目光闪烁了下,其实她妈是看中了他有一套全款房,学校虽然不算太好,但是他堂妹是小傅总的好朋友,他以后工作肯定稳了。
而且他家还做生意,还能给他帮扶,这种条件在上海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她当机立断就促成了这次见面,现在还老在家里炫耀自己英明神武。
在他家玩了一会,三个女孩就约好去逛街,林畅就负责提包。
期间林畅又抢着给林蓁蓁买了两套衣服,田甜表情没有一点变化,还叫林蓁蓁再买两套。
她眼皮子没那么浅,林蓁蓁看着不差钱,都是相互的,况且做哥哥给妹妹买买衣服很正常。
【汪汪汪,用爱发电我要一个叼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