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
作品:《被人蛇捡回家后[GB]》 【星际】
“但从你的表现看,我以为你们俩关系还不错。”
林风杏边说边在点单屏上点了一杯苏打水,左边凑过来一个脑袋,卷毛蹭得他脸颊发痒,“要冰的!”
他假装没听见,刚要下单被酒鬼制裁,手指被捏着把“常温”改成“多冰”。
程俞祁喝了苏打水后,消停了一点,但依旧不甚清醒,说话翻来覆去。
“我姐不喜欢我,但我感觉不是她的问题,如果我是我姐,我也不喜欢我,所以我不讨厌她。其实,我觉得我哥也不喜欢我,为什么呢?如果我是我哥,我想不到为什么他不喜欢我,明明我们相处的时间更长,难道他也觉得我太笨了。”
假的,并没有消停。
林风杏看着她打开终端,飞快地点来点去,还没等他制止,终端里就传来自己老板的声音,带了点疲惫,“小祈,怎么了?”
程俞祁跳过问候,火速打直球,“哥,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
从对面的沉默中,林风杏能想到那张万年冰山脸平静中带着迷惑的表情,看到老板吃瘪,打工人的本性让他心里暗爽。
他直接向后一靠,打开这张餐桌的隔音模式,撑着下巴开始看戏。
终端里,程俞晰的声音带着浓浓的困惑,“你为什么会感觉我不喜欢你。”
程俞祁的声音低了许多,小声道:“比起我姐,你比较不喜欢我。”
大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哪来的死脑筋,我对小安确实比较关注,但这不代表我不喜欢你。”
程俞祁眼睫颤了颤,其实她知道的,但今天就是很想说话。
上初中的时候,她突然发现父母对自己和对哥姐的态度不一样,心里父母完美的形象就塌陷了一个角。
今天发现父母对自己的疼爱下藏着浓厚的阴霾,她迫切地想找一个最亲近的人寻求安稳,就像洪水来临前紧急购买一个游泳圈。
“小祈,你从小到大都比较迟钝,所以不到紧急的时刻,有些东西我不喜欢和你说的太明白……”
一旁的林秘书突然起身,用口语说他去走廊透透气,说罢端着杯子消失在门口。
“你有没有发现,程安的名字和我们不太一样。”
程俞祁:“有。”
胸腔里,心脏跳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已经超过她第一次独自猎杀星兽。
“你知道,程安刚出生的时候,父亲给她取的名字是……”
“我的名字。”
“对。”
“为什么后来这个名字变成我的名字了?”
一向平静的大哥突然嗤笑了一声,“因为她病了,不符合神的指示,没办法给程氏带来神的赐福。”
“神?”
他笑着嘲讽道:“对,我们的名字都是神赐的。父母本来坚定地答应我不会生第二个孩子,但我七岁时,神见了我一面后突然说,‘可惜了,第二个孩子是神在世间的化身,能带来更多的财富’,所以毫无犹豫,九个月后程安就出生了。”
“一出生就带着一种罕见的基因疾病,本来说有机会治愈,但尝试了两年后新的医嘱说可能活不过四岁,这明显和神的旨意有出入,去教堂礼拜的时候神父说,‘错了,这个不是。’”
“一年后,你出生了。”
“这个神赐的名字就传到你身上了。”
程俞祁愣了好久,“对不起,哥,我不知道这些。”
程俞晰安抚:“小祈,你不需要知道这些,对你来说没有损失,既然他们喜欢演,就让他们继续演吧。”
他接着道:“后来啊,把小安送到疗养星的时候我在场,他们随口问我‘这个孩子叫什么名字好’,我就说‘平平安安,叫程安吧’,很草率地定下来了。所以,这些年我更操心她,她的名字是我想的,照顾她是我需要承担的责任,但其实我也没做好。”
“小祈,安安心心地在这待着,等开学再回去上课。附近有挺多地方可以玩,我叫林风杏给你安排。至于小安被绑架的事,我找了最好的侦探和最大的船队,后续的一切我都会处理好,你不用操心这些,听话。”
“哦。”程俞祁闷闷地应了一声。
可是她也想帮忙。
“她知道吗?”
“我猜,知道。。”
林风杏回来时,椅子上已经没有人,往旁边一看,才发现落地窗边有人正抱着腿蹲着装蘑菇。
“走吧,回去休息?”
Alpha拖拖拉拉地站起身,像生锈的老机器,慢吞吞地跟在他身后,“林秘书,我心里不得劲。”
林风杏把她推进房间里,“睡醒就得劲了。”
【兽人星】
狼人要五顶斗笠,三天后来取。
程安问他天黑了,要不要在山上呆一晚上,等天亮了再下山。
狼人匆忙地摇头,“不行,我现在就得下去,狼不可以离群太久。”
说罢,猛地朝天嚎叫,得到山下狼群的应和后,用竹叶裹了点烤肉就原路返回下山了。
程安目送他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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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只见他突然摔到,像对地面过敏一样,飞速弹起来继续赶路,“怎么这么着急?”
青竹熄灭火堆,扶着她往山洞里走。
“回去太晚,会被赶走。”
“被狼王赶走?”
“嗯嗯。”
“狼王是他姐姐?”程安联想到克里五句话不离他姐的德行。
青竹拿着湿布擦尾巴,“几个月前,狼王的伴侣,和几头狼脱离狼群,被发现,狼王把他们咬死了。”
程安眯起眼睛,觉得不对劲,“上次那只鹦鹉说会说话的不能杀。”
人蛇冷血动物之魂闪耀了一霎,“别被发现就可以,你要是讨厌他,我们也可以偷偷……”
程安即刻制止,“太血腥了,别。”
人蛇露出自己的尖牙,“没有血,我有毒,能毒死他,很快。”
接着尾巴尖凑到她手臂上,“或者,我可以勒……”
程安:“也不用,兽人不犯我我不犯兽人。”
人蛇听得表情懵懵的,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半夜,躺在床上,程安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想法不周全,既然决定留在这,必须得防范于未然。
如果青竹突然翻脸,朝她露出尖牙,她需要有武器自保。
腿好了,得找飞船,也许能找到激光木仓。
现在嘛。
她看着地上堆着的竹竿,想到了一个简易的武器。
次日,程安先教青竹做斗笠。
她们决定量产,带到夏日集市上卖,而且大小一致的斗笠垒在一起,一点也不占地方。
竹编似乎已经刻进蛇的基因里,他上手非常快,从头到尾完整地学一遍后就可以复刻出来,并且他的手艺更加娴熟,成品比程安的精细美观。
蛇很霸道,学会了以后,就给她一小筐洗好的野果让她在旁边休息。
等他完成订单的功夫,程安挑选出最坚硬的老竹竿,劈开,削平,再找到竹片、兽骨和从野牛上剩下的筋膜,花了半天的时间组装成一个简陋的竹制弓箭。
看着像一个小孩玩具,但把笔直的细竹竿削尖为箭射-出,十米内可以把麻雀串成串串,直接上火堆烤。
“安安,好厉害。”蛇把麻雀串串捡回来放在旁边,主动帮她削竹箭,看着她的眼里藏着火,炙热纯粹,满是崇拜。
程安低头用石头把竹弓上的毛刺磨掉,这个步骤早前就干过了,如今只是为了避开他的眼神。
她被这团火烫到了,从皮肤到心脏,都不太舒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