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白眼狼

作品:《结婚恨我三年,放手后她却崩溃了

    一提到这茬,叶凌宣握着方向盘的手猛地收紧。


    车内的空气仿佛瞬间被抽空,她的声音也随之冷了下来。


    “都怪王浩晨!”


    她咬着牙,每个字都带着恨意,


    “若不是他伪造了那出英雄救美的戏码,我早就该去查当年的事了,也不至于……不至于误会林天佑这么多年……”


    话到最后,那股刻骨的恨意终究没能压住心底翻涌的酸楚,她的声音里染上了一丝哽咽。


    这些天,她越想越觉得后怕。


    如果永远不知道真相,她将一辈子活在欺骗里。


    任舒雅轻叹一声,没有接话。


    王浩晨的骗局像一颗毒瘤,早已侵蚀了太多人与事。


    如今,再多的“如果”也无济于事,唯一的指望,就是在这片被遗忘的过去里,找到一丝真实的线索。


    车子在老城区蛛网般狭窄的街道里穿行,最终停在了一个锈迹斑斑的铁门前。


    这里,是另一个世界。


    墙皮大片地剥落,露出内里灰败的砖石。


    空气中弥漫着经年累月的油烟味、潮湿的霉味,以及垃圾桶旁散发出的、若有若无的酸腐气息。


    与叶凌宣居住的那个精致、空旷的高档别墅区,判若云泥。


    两人踩着楼梯,那木板发出“吱呀”的呻吟。


    到了501室门口,叶凌宣深吸一口气,那口气里混杂着希望与不安。


    她抬起手,用一种近乎虔诚的力道,重重地敲了三下门。


    “谁啊,来了!”


    门内传来一阵拖沓的脚步声,门被“咔哒”一声拉开一道缝,一个中年男人的脸探了出来,正是罗彦。


    看到叶凌宣和任舒雅这两个衣着光鲜、与周遭格格不入的陌生女人,他愣了一下,眼神里瞬间竖起一道警惕的屏障。


    “你们找谁?”


    一个女人也凑了过来,是李乐珍。


    她上下打量着两人,目光像探照灯一样,毫不掩饰,眉头很快皱成一团。


    “你们是谁?我们不认识你们啊,是不是找错人了?”


    叶凌宣往前一步:“请问是罗彦叔叔和李乐珍阿姨吗?我是叶凌宣啊!你们还记得双河村吗?十几年前,我们还是邻居!”


    “双河村?叶凌宣?”


    罗彦和李乐珍对视一眼,浑浊的眼珠里闪过一丝恍然。


    “哎呀!”


    李乐珍猛地一拍大腿,声音瞬间拔高了八度,


    “哦!我想起来了!是小宣啊!当年那个扎着两个小羊角辫,整天跟在我家涛涛屁股后面跑的小丫头!


    哎呀呀,都长这么大了,还这么水灵漂亮!”


    确认了身份,叶凌宣那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巨大的喜悦和委屈瞬间涌上心头,眼眶都有些发红。


    “是我!我找了你们好久!我今天来,是想找一下你们的儿子,他现在在哪里?”


    “我儿子?”


    罗彦愣了一下,随即回头朝屋里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涛涛!出来一下,有客人要找你!”


    很快,一个穿着松垮运动服、嘴里嚼着口香糖的少年晃了出来,他低着头,手指在手机屏幕上飞快地滑动,一脸不耐烦。


    “爸,妈,谁啊?我正打着团呢。”


    他头也不抬地问,直到抬起眼,才看到门口的叶凌宣,眼神一亮,吹了声轻佻的口哨,


    “哇塞,美女啊,这是国家统一发的媳妇儿吗?”


    叶凌宣看着眼前这个顶多十七八岁、满身油腔滑调的少年,整个人都僵住了,脸上那期待的笑容瞬间凝固,碎裂成一片茫然。


    不对,这不对!


    记忆里的那个邻家哥哥,比她大好几岁,沉稳又可靠,怎么可能这样的?


    她下意识地后退一步,眼神里满是混乱和惊疑。


    任舒雅连忙扶住她的胳膊,凑到她耳边低声说:


    “宣宣,你是不是记错了?你说的,是‘邻家哥哥’对吧?可这孩子……看着比你小太多了。”


    “我不知道……”


    叶凌宣摇着头,像是在否定这个荒谬的现实,她猛地转头,用求助的目光看向罗彦夫妇,


    “不是他!你们当年……是不是还领养过一个孩子?


    比我大,那时候总是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脸上总是带着灿烂的笑容、”


    “你要找领养的那个?”


    一提到林天佑,罗彦和李乐珍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刚才那点热情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刻骨的厌恶。


    李乐珍往地上“呸”地啐了一口,语气里满是怨毒:“你说那个白眼狼啊!可别提他!提他都脏了我的嘴!”


    “白眼狼?”


    叶凌宣心里“咯噔”一下,一种不祥的预感像冰冷的藤蔓,瞬间缠住了她的心脏。


    “他怎么了?你们为什么这么说他?”


    “怎么了?”


    罗彦梗着脖子,音量陡然拔高,


    “我们养了他五年!供他吃供他穿!结果他发达了就不认我们了!


    前几天我们去他公司找他,想让他帮衬一把,他倒好,直接让保安把我们像拖死狗一样拖出去了!


    还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们没对他有过养育之恩,说我们把他当保姆使唤!”


    “就是!”


    李乐珍也跟着尖声附和,拍着门框骂道,


    “狼心狗肺,没良心的东西!当年要不是我们发善心收养他,他早饿死在路边了!


    现在开了个大公司,就把我们这些旧人抛到脑后了!这种忘恩负义的东西,提他都脏了我的嘴!”


    “提他干什么,”她斜睨着叶凌宣,语气里带着警告,“我看你们小姑娘家家,不要跟那种人混在一起,小心也成为一丘之貉!”


    叶凌宣站在原地,如遭雷击,浑身冰凉。


    他们说的那个忘恩负负义、开了大公司的领养孩子……


    是她心心念念、找了这么多年的邻家哥哥?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那个在她记忆里,温柔、善良的邻家哥哥,怎么可能变成他们口中这种不堪的人?


    她下意识地反驳,声音都在发抖:“不会的!他不是那样的人!你们……你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能有什么误会!”


    罗彦瞪着叶凌宣,不满地吼道,


    “我们亲眼看到的!要不是他做得这么绝,我们能这么生气吗?”


    她踉跄着后退一步,后背重重地撞在身后的楼梯扶手上。


    “诶?”李乐珍突然发现了什么,眼神陡然一亮,闪烁着贪婪的光芒。


    她凑到罗彦耳边,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嘀咕:


    “老罗,你看这两个姑娘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有钱人。


    我听别人说过,叶凌宣的爷爷后来当了大老板,那她现在肯定非富即贵。”


    她暗暗盘算着,脸上的表情变得扭曲而兴奋:


    “她不是要找那个白眼狼吗?咱们不如让她帮咱们去讨公道!


    林天佑那小子现在是大老板,肯定要面子!见咱们有这么个‘靠山’,还能不乖乖给钱?”


    “好呀!”罗彦顺着李乐珍的目光,瞬间反应过来,兴奋得连连点头,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这茬!你太坏了!她跟那白眼狼好歹也算旧识,有她出面,事情肯定好办多了!”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心照不宣的算计。


    当即,他们默契地转过身,脸上重新堆起夸张而虚伪的委屈神色。


    “小宣啊,你是不知道我们有多难啊!”


    李乐珍挤眉弄眼,硬是挤出了几滴眼泪,


    “当年我们收养他的时候,家里条件多差啊,我跟你罗叔省吃俭用,把最好的都留给他,结果呢?他开了公司就翻脸不认人!”


    “上次我们去他公司,他不仅让保安拖我们,还骂我们是癞皮狗,说我们是想讹他的钱!”


    罗彦也跟着添油加醋,声泪俱下,


    “可不是嘛!他小时候有一次摔得满脸是血,还是我背着他跑了五公里山路去的医院!


    那医药费,都是我跟你罗婶借遍了亲戚才凑齐的!”


    “现在他发达了,连句问候都没有,反而嫌我们穷酸,怕我们沾他的光!这种没良心的东西,真是白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