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万水千山》女侠常歌(二)

作品:《普女变美:从跑龙套开始拯救内娱

    常歌将李今越放在地上,转身便要翻身上马。


    李今越连忙喊住她:“姑娘留步!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常歌脚踩马镫,回头看他一眼:“常歌。”


    “常歌姑娘,”李今越拱手,“在下李今越,此番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常歌扯了扯缰绳,语气轻松:“举手之劳,不必挂怀。”


    话音落,她双腿一夹马腹,骏马便扬蹄冲进林子,眨眼就没了影。


    李今越望着她消失的方向,苦笑一声,弯腰去捡散落的包袱。


    路引和书册都还在,只是碎银被抢了个干净。


    他叹了口气,拍了拍衣袍上的尘土,扶着树干慢慢站直身子,辨了辨方向,踉跄着往官道走。


    这边常歌骑马跑了约莫半个时辰,估摸着离城镇不远,才勒住马准备休息一下。


    常歌翻身下马,找了块河边的石头坐下。


    她利落拔了几捆干草,又寻了些枯枝,堆在一起,打火石擦出火星,很快就燃起了火苗。


    常歌将打猎来的山鸡串起来,架在火上慢慢烤。油脂滴进火里,发出滋滋的声响,香气很快漫开。


    常歌盯着火苗,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一块刻有“青衣楼”三个字的令牌。


    仙渡谷被灭当天,常歌只在现场找到了这枚令牌。


    她心里只盘算着怎么找青衣楼的人,报师门被灭之仇。


    忽然,常歌听见林子深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夹杂着男人的惊呼。


    “救命!救命啊!”


    这声音熟得很。


    常歌挑眉,循声望去,就见李今越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头发散乱,儒衫扯破了好几道口子,脸上沾着泥污。


    李今越看见常歌,眼睛瞬间亮了:“常歌姑娘!快救救我!”


    他身后还跟着三只呲牙咧嘴的野狼。


    狼的眼睛在日光下闪着凶光,紧追不舍,其中一只猛地跃起,爪子险些拍到李今越的后背。


    李今越吓得魂飞魄散,脚下一绊,重重摔在地上。


    眼看狼就要扑上来,常歌眼疾手快,抄起脚边的长枪,猛地掷了出去。


    长枪破空,精准地钉在最前头那只狼的身上。


    狼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滚落在地。


    剩下两只狼被惊得顿住脚步,警惕地盯着常歌,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嘶吼。


    常歌没给它们反应的机会,快步上前拿回长枪。


    长枪舞得行云流水,动作快得像风,又狠又准。


    两只狼吃痛,不敢再恋战,夹着尾巴逃进了林子深处。


    常歌走过去,拔出长枪,甩了甩枪尖的血,这才转头看向瘫在地上的李今越。


    李今越趴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脸色白得像纸,好半天才缓过神。


    他撑着胳膊想起来,却疼得龇牙咧嘴,低头一看,小腿上划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正汩汩往外流血。


    常歌走过来,蹲下身瞥了眼他的伤口:“你怎么会被狼盯上?”


    李今越苦笑,声音都在发颤:“我想着抄近路,谁知误打误撞进了狼窝。跑了一路,还是没能甩掉。”


    常歌手抵着下巴思索:“你跑的还挺快。”


    “概因有狼在后面追。”


    李今越抬头看向常歌,眼神里满是庆幸:“幸好又遇上了你,不然我今日真要葬身狼腹了。”


    “今日被常歌姑娘连救两次,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以身相许?”常歌接话。


    “这……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能随便定下。”李今越眼神游离。


    “哦……那就算了,我看话本经常有这样的事发生,还以为你们山下人都这样呢。”常歌挠了挠脸颊,没放在心上。


    李今越深吸一口气,只觉得脸上的笑容好像要维持不住。


    “姑娘说笑了。”


    常歌没说话,起身走到马边,从马鞍的暗格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扔给李今越。


    李今越接住瓷瓶,愣了愣:“这是?”


    “金疮药。”常歌言简意赅,“自己能上药吗?还是要我帮你?”


    李今越脸一红:“这怎么行,男女授受不亲。”


    “那你自己上。”


    她说完,转身走回火堆旁,翻了翻架上的山鸡。


    油脂滴落的声响更密了,香气也愈发浓郁。


    李今越看着手里的瓷瓶,又看了看常歌的背影。


    他咬着牙,忍着疼,一点点将裤腿卷起来,倒出瓷瓶里的药粉,撒在伤口上。


    药粉一碰到伤口,就传来一阵刺痛。李今越疼得额头冒汗。


    常歌那边啃着鸡腿开口:“看你这样像是没受过伤的。”


    李今越应声:“让姑娘见笑了,说实话,在下长这么大,这是受伤最重的一次。”


    他包扎好伤口,撑着地面慢慢挪到火堆旁,坐下时,还忍不住倒抽一口冷气。


    常歌撕下一条烤得金黄的鸡腿,递给他:“那你家里竟然忍心让你一个人出来?”


    李今越愣了愣,连忙接过:“多谢姑娘。”


    他饿得狠了,顾不上烫,咬了一大口。鸡肉的香气在嘴里散开,他眼眶忽然有些发热。


    自离了家,一路颠沛流离,先是遇山贼,又遇野狼,若不是遇上常歌,他怕是早就没了性命。


    “实不相瞒,正是因为在下自小没做过重活,家父才特意将我一个人赶出来历练。”


    “你要去哪?”常歌忽然开口,啃着鸡翅膀,语气依旧平淡。


    “进京赶考。”李今越老实回答,“只是如今盘缠没了,怕是要一路乞讨着去了。”


    常歌瞥他一眼:“手无缚鸡之力,乞讨都未必能讨到。”


    李今越被噎了一下,却不恼,反而笑了:“姑娘说得是。只是我苦读十余年,总不能半途而废。”


    他顿了顿,抬眼看向常歌,眼神认真:“常歌姑娘……不知你能不能……”


    常歌啃着肉的动作一顿,看向李今越干脆拒绝道:“不能。”


    李今越一怔:“……我还没说是什么。”


    常歌摇头晃脑道:“我师兄跟我说过,下山遇到这样吞吞吐吐问我的人,都要先说不能,因为他们多半没安好心。”


    李今越愣住,随即苦笑道:“常歌姑娘师兄言之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