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位于港岛的第一块土地

作品:《四合院:天天吃肉,气死众禽

    刘海中凑到他耳边,阴险地笑道:“你想啊,那房子现在已经不是陈阳的了,是厂里的公产,跟他陈阳已经没关系了,他凭什么管你住不住?”


    王建华一听这不是废话吗,不解道:“刘师傅,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很简单,”刘海中低声说道:“你趁他不在家的时候直接把那锁给撬了,然后把你的东西搬进去!等他回来,生米都煮成熟饭了,他还能把你怎么样?”


    “万一那个狗东西打我怎么办?”


    “他要是敢动手,你就去报警啊,你怎么每次都由着他打?”


    王建华的脑子一下子就活络了。


    “刘师傅,你说得对啊,明天我就搬!”王建华高兴说道。


    刘海中笑了笑,忽然又装作为难的样子:“建华同志,这事儿吧,我帮你出主意,也担着风险。我也有个小小的请求,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帮忙。”


    “刘师傅你说,只要我能办到,绝不推辞!”王建华现在简直把刘海中当成了亲人。


    刘海中叹了口气,说道:“实不相瞒,我们家这房子也太小了,光福和光天都大了,还挤在一个屋,实在是不方便。你看,等你搬到那大房子里去,你那间小屋子,能不能跟你舅舅说说,就分给我们家?”


    王建华一听,当即拍着胸脯保证道:“嗨,我当是什么事呢!刘师傅你放心,这都是小事一桩,等我搬进去了,就跟我舅舅说一声,保准让你住上那房子!”


    他答应得痛快,心里却压根没当回事。


    先解决了自己的房子问题才是要紧的。


    “那可就太谢谢你了,建华同志!”刘海中激动地端起酒杯,“来,我敬你一杯!”


    两人碰了一杯,各怀鬼胎地笑了起来。


    陈阳关上门后,防止别人打扰,还特意插了门闩。


    然后他看着眼前浮现出的世界地图,琢磨自己应该在哪里选择土地。


    他觉得自己要先找个小地方练练手,发展出一定的势力,之后再领取更大面积的土地。


    最终他选择好了自己的第一站,那就是港岛。


    这个年代的港岛,正处于一个混乱而又充满机遇的时期。


    英政府疏于管理,黑帮横行,社会秩序混乱。


    但也正因为这种混乱,只要有能力,有胆识,就能从那里攫取到巨量的财富。


    那里,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打造的冒险乐园和淘金地!


    打定主意后,陈阳直接用意念在地图上找到了港岛的位置。


    【请宿主选择领取土地的面积和具体位置。】


    陈阳想了想,第一次去,还是先低调点,别搞得太引人注目。


    “先在港岛的元朗地区,领取一万平方米土地。”陈阳在心里对系统说道。


    【土地领取成功。】


    【恭喜宿主,获得货币兑换功能、实时传送功能、粤语精通。宿主可随时前往已拥有土地的区域。】


    太好了!


    陈阳心中又是一喜,有了传送功能,以后管理自己的土地可就方便多了!


    他不知道这一趟去港岛要多久才能回来,为了保险起见,他决定先做些准备。


    次日上午他把黄河卡车送回轧钢厂,然后又去找李怀德,请了两天假,理由是家里有点私事要处理。


    一切准备就绪,陈阳回了家。


    将门上了栓后,他先兑换了一万块钱的港币,放进了系统空间。


    然后,他再次打开了那张虚拟的世界地图,在港岛的位置上,点击了“传送”。


    只觉得眼前白光一闪,下一秒,周围的景象就完全变了。


    原本熟悉的房屋,瞬间变成了一条陌生的,带着点潮湿和咸腥味的街道。


    街边的招牌,也都是繁体字。


    陈阳知道,自己已经成功抵达了港岛。


    他打量了一下四周,这里似乎是一个小镇的集市,街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他按照系统提供的地址,开始寻找那个叫“利丰律师楼”的地方。


    走了大概十几分钟,他就在一个墟市的边缘,找到了那栋挂着“利丰律师楼”牌子的二层小楼。


    陈阳推门进去,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中年男人,立刻就从办公桌后站了起来,恭敬地迎了上来。


    “请问,是陈阳先生吗?”男人用一口还算标准的普通话问道。


    “是我。”陈阳微微惊讶后,点了点头。


    “陈先生您好,我是许仲明律师。”男人伸出手,跟陈阳握了握:“您的事情,信托公司那边已经全部交代给我了,所有的文件,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陈阳心里暗暗感叹,系统办事就是靠谱啊。


    许仲明把陈阳请到会客区坐下,然后从保险柜里,取出了一个厚厚的牛皮纸袋。


    他从纸袋里,拿出了一份看起来很有年头的,泛黄的纸质文件。


    “陈先生,这就是您继承的那块土地的红契原件。”


    陈阳接过那份所谓的“红契”,仔细地打量起来。


    契约是用毛笔字写的,纸张已经泛黄,上面盖着一个鲜红的官府印章,看起来很有年代感。


    许仲明在一旁解释道:“陈先生,这份红契是清光绪年间立的,是当时政府官方认可的土地契约。按照现在港英政府的规定,持有红契,就等同于拥有这块土地的永久使用权,是不需要向政府重新批租的。”


    他顿了顿,又从牛皮纸袋里拿出一份新的文件。


    “这是按照港府的要求,去土地注册处补办的登记证明。有了这份证明,您对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就有了双重法律保障,任何人都无法质疑。”


    陈阳点了点头,心里对系统的安排佩服得五体投地,连这种细节都考虑到了,简直是天衣无缝。


    他翻开那份红契,上面的内容是用繁体字竖着写的。


    “地块位于元朗山贝村旁,面积壹拾伍亩,内含鱼塘叁亩,平地柒亩,林地伍亩……”


    红契上详细地记载了地块的面积、四至边界,以及当时的持有人“陈锦堂”。


    落款的时间是光绪二十三年,也就是18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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