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拳脚了得

作品:《边关战王,从搬尸体开始变强

    “你还别不信,知道一匹战马值多少银子不?在官老爷眼里,战马可比咱们杂役金贵。”


    包明达解释说。


    “行了,都别磨蹭了!现在前往黑塔寨送辎重,争取在辰时之前赶到。”伍长陈烈呵斥道。


    随即,一行人上路了。各自搬运着东西,向黑塔寨走去。


    包明达坡着腿,一脚深一脚浅,由于胳膊受了伤,用一只手与王术拎着大箱子。


    还没走多远,他呼吸变的沉重,额头布满细汗,表情有些痛苦。


    王术瞥头问道。


    “包叔,你累了?”


    “不累,包叔一点都不累,这才哪到哪!”


    包明达硬着头皮道。


    怎么说自己也是杂役营的老师傅,不想丢了面子,再者看王术瘦的像麻杆似的,绝对不能让他比下去。


    役头刘禹等人时不时回头,目光瞄向王术,面露阴险之色。


    他故意安排受伤的包明达与其一组,目的就是想让他吃点苦头。


    “昨天敢踹我好腿?今天累死你个小王八犊子!”刘禹恶狠狠道。


    旁边几名杂役溜须拍马。


    “一个瘸子,一个瘦子,肯定走不到黑塔寨,他要是敢半路停下来,咱们正好趁机责罚他,打断他的腿!”


    “嗯嗯,谁让他不懂事,得罪咱们禹哥。”


    “待会让他哭都找不着调!”


    刘禹听闻这些奉承的话,神情得意,一脸美滋滋,现在只等着看热闹。


    可走了大约两刻钟后,王术依旧面不红心不跳,一脸悠哉之色。


    甚至还有心情与包明达闲聊。


    “包叔,你那条腿到底是咋瘸的?”


    “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当时你包叔我拳脚了得,当上魏卒长的亲兵护卫。后来敌军来犯,有一蛮兵想用钩镰枪钩魏卒长的马腿。”


    “我一看这还了得?上去就是一脚!结果……镰枪就钩我腿上了。”


    包明达侃侃而谈道。


    王术暗暗咋舌。


    “你这拳脚...还真是了得。”


    “那当然。”


    包明达颇为自豪,“经过那一战,魏卒长立了不少战功,后来晋升为百夫长了呢。”


    “他没奖赏你?”


    “赏了,当时给了我些银子,让我离军还乡。但我没同意,想着继续在边关发光发热,请求到杂役营工作。”


    “主要当时我女儿还小,在武馆习武,正所谓穷文富武,每月至少花费十两银子。我要是回乡种地,肯定供不起她。”


    “然后你就藏器于身了呗?”王术问。


    “嘘!你这孩子,小点声!瞎嚷嚷什么。”


    包明达神情变的紧张。


    又向前走了几里路,包明达喘息声更重了,肺部像破风箱似的,豆大的汗水,顺着下巴滴落。


    他现在是又困、又累、又饿、又渴,整个人都快要虚脱。


    余光瞄向王术,发现他依旧风轻云淡,面色如常,连一点变化都没有。


    如今这点重量,对王术体魄来说,轻若无物。


    “不是,你...你小子,一点都不累?”包明达上气不接下气。


    “不累,这刚哪到哪?”


    王术模仿着他之前语气说。


    “……”包明达满头黑线,见其同样单手拎着箱子,走了将近半个时辰,却不见一丝疲惫。


    这小瘦子...体魄这么强?


    就连前方的刘禹,同样频频回头,本想着看王术笑话,结果发现他面不改色。


    “怎么回事?他竟然不累?”


    “禹哥,我都快不行了,那小子搬的是箭矢,可比我这棉被重得多。”旁边一名杂役呲牙咧嘴道。


    “你个废物!”


    刘禹轻斥一声,“别急,看他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不对啊禹哥,他好像自己搬箱子了!”


    “啥?”


    刘禹偷偷瞄了一眼。


    发现王术自己捧着箱子,稳步向前行走。


    因为包明达实在太累了,已经坚持不住,王术干脆替他分担一下,反正这点重量对他不算什么。


    “这家伙耐力还不错...”刘禹心里犯嘀咕。


    若这样下去,恐怕就没借口惩治他。


    旁边杂役问:“禹哥,咱是不是失算了?”


    “你闭嘴!”


    刘禹面色阴沉。


    由于有陈伍长等士兵护送,没法直接动手,不过等从黑塔寨回来,可就剩自己这群杂役了...


    陈烈一众走在前面,目光警惕地扫望四周,他们的任务,自然就是押送辎重,以免遇到游荡的北蛮敌兵。


    关外大地苍凉,冷风猎猎,目前看来还算顺利。


    不多时,前方传来潺潺流水声。


    满头大汗的杂役们,感受到迎面吹来的凉风。


    “陈伍长,前面是龙溪河,咱们要不要去取点水喝?”一名杂役满脸兴奋。


    “嗯,去吧。”


    陈烈点头答应。


    众人面露喜色,终于能喝口水了,顺便休息个一时片刻。


    “二狗,有水喝了,咱们也快点过去。”包明达连忙道。


    “以后叫我王术。”


    “哦,好的,二狗。”


    包明达满脸笑呵呵,大步走上前。


    王术:“……”


    众人满心期待,来到龙溪河边,但很快,一股腐烂臭味,夹杂着潮湿水汽刺入鼻腔。


    作为常年清扫战场的杂役,对这股气味太了解了。


    他们心里‘咯噔’一下,站在河边看去,当即都傻了眼。


    “这...”


    人们眉头紧锁,满脸愤恨。


    因为河水通红一片,漂浮着残肢断臂,以及腐烂过半的尸体,大多都是女人和小孩。


    转眸看向上游,还有尸体源源不断流下来,数不清有多少具。


    原本清澈见底的龙溪河,如今被染成一条血河。


    “是蛮人干的!一定是蛮人干的!”


    “这群畜生,简直不是人!”


    人们双拳紧握,牙都快咬碎了。


    看那些女人尸体的服饰,明显都是他们乾国人。


    王术看着血河景象,眉头微微皱起。


    “怎么回事?”


    “蛮人把虏来的女人全杀了...”


    包明达目露悲怆,“蛮人粮食短缺,以人肉为食,打到哪吃到哪,嫩的火烤,老的煲汤。”


    “三月前蛮人攻破临山城,掳走一万名女子,全被他们糟蹋了。据说到咱们啸马关时候,人被吃的就剩三千。估计现在带着嫌麻烦,全都推到龙溪河淹死。”


    “这样做也是为了污染水源,散播瘟疫,让咱们没法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