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4章 送哪个女人被窝里了

作品:《驯吻

    方幼瑶身形微僵,垂眸,“那我下次找别人。”


    宋颂一怔,干脆道,“那你还是找我吧。”


    想起她喝醉后那娇媚的样子,宋颂敢确信百分之九十的男人都忍不住。


    方幼瑶又抬眸看他。


    宋颂勾起唇,笑得痞气,露出右边的小虎牙,“不是谁都像我这么好心,小心碰到坏人。”


    冲她轻轻扬起下巴,甩了甩额前的碎发,“下次想喝酒还找我。”


    他将外套搭在肩上,转身,冲她挥挥手,“走了。”


    早上八点,宋颂回到工地。


    工地位于浦东新区,是一处新开发的国际金融社区地块。


    塔吊林立,机器轰鸣。


    高中读了一半,被迫辍学后,他来这里打工。


    这里辛苦一点,但是赚钱多。


    宋颂在这里主要工作是外涂墙料辅助和材料搬运。


    这活不需要太高的技术,但有一定的危险性。


    工地提供简陋的板房宿舍,四人间,能省去租房子的钱。


    一个月到手工资七八千元。


    加上晚上和凌晨跑外卖,能有三四千元额外收入。


    一个月下来能攒一万左右。


    宋颂开销低,不抽烟不喝酒不找女人,只吃点饭,几乎不怎么花钱。


    剩下的钱全都送进了医院。


    他在努力给宋萱挣命。


    宋萱是小姨的女儿,他的妹妹。


    宋颂从小就和母亲还有小姨一起生活。


    从有记忆起,他就没有父亲。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印象里,母亲对他父亲的事闭口不谈,讳莫如深,也不许他问。


    就连小姨也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


    但宋颂听小姨模糊地说过,他父亲很可能是个大人物。


    因为宋颂的母亲曾在港城打工,在一户有钱人家做保姆。


    后来是带着孕肚回来的。


    小姨是背着母亲偷偷告诉他这些的。


    不过这些也都是小姨自己的猜测。


    他十二岁那年,母亲因白血病离世。


    母亲离世前,拉着他的手嘱托,“永远不要打听你的父亲是谁,也不要去港城,记住了吗?”


    宋颂不解,为了让母亲安心,他做下承诺。


    母亲走后,宋颂和小姨一起生活。


    小姨被渣男骗后,生下一个女儿,渣男卷走小姨的钱,跑得不见踪影。


    小姨给女儿取名叫宋萱,独自抚养宋萱长大。


    不幸的是,小姨和宋萱都有白血病。


    那是家族遗传病。


    三年前,小姨身体每况愈下,因为没钱治病,不想拖累两个孩子,也不想忍受病痛折磨。


    他过了十八岁生日后,小姨自杀了。


    小姨留下遗嘱让他照顾好宋萱。


    两年前,宋萱高烧后病发,住进医院。


    宋颂卖了家里唯一资产,那套三十平米的老破小房子,给妹妹治病。


    银行卡里的余额如流水般撒出去,可宋萱的病却越来越严重。


    宋颂被迫辍学。


    一边打工赚钱,一边照顾宋萱。


    他没想过自己的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他只想让宋萱能有未来。


    宋颂先回宿舍换衣服,穿上蓝灰色工作服,戴上头盔。


    宿舍很简陋,老旧的铁门咯吱响。


    一推门,铺面而来一股脚臭,汗酸,劣质烟味,还有食物馊掉的气味。


    地上桌上堆满乱七八糟的东西,烟头,油腻的饭盒,空酒瓶,臭袜子,扑克牌……


    一年多下来,宋颂从最初的洁癖,到现在已经能脸不改色在这里穿行。


    麻木了。


    因为他没得选。


    屋里有两个人在。


    他们已经起床了,正在穿衣服。


    大山是一个中年汉子,长得粗狂,膀大腰圆,不上工的时候喜欢喝点小酒。


    见他进来,说着荤话打趣他,“宋小弟,昨晚去哪快活去了?一宿不见人影。”


    另外一个工友叫二窜子,是个精瘦的年轻人,25岁,长得像猴。


    这里只有宋颂最小最纯情,大家没事就爱开他玩笑。


    二窜子一边系腰带,一边挤眉弄眼,“瞧你这魂不守舍的样子,昨晚送外卖送哪个温柔乡去了?跟哥说说。不会是送进哪个女人被窝去了吧?”


    宋颂一僵。


    知道二窜子是无心开的玩笑,但……


    还真叫他给说对了。


    可不就是送女人被窝里去了。


    早上是在方幼瑶被窝里醒来的。


    方幼瑶身上总是香香的,干净又好闻。


    长得美艳,性格大方。


    昨晚陪她一晚,她给了三千块。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想到这里,宋颂眸色微暗。


    大山见他沉默不语,朗声笑着,“不会去找哥前两天给你介绍的那个,巷口发廊的……”


    二窜子抽了根烟,接他的话,“你推荐的那个小兰是真不错,那小腰一扭,细皮嫩肉的,那滋味,叫人去过一回就还想再去第二回。”


    “是吧,价钱也不贵,不比你那个什么芳姐强多了?又老又矫情,这也不愿意,那也不愿意。”


    “还是大山哥会找。”


    面对他们的调侃,宋颂没有恼怒窘迫,知道他们没有恶意。


    这是这群被生活压弯腰的男人,为数不多的粗粝娱乐方式。


    这里的环境就是这样,有家庭的牵挂老婆孩子,没家庭的每天想的无非就是钱和女人。


    他们总想拉他一起去享受女人的快活。


    宋颂不去。


    倒不是他没有欲望。


    只是觉得脏,怕得病。


    他还得照顾宋萱,还有责任压在肩上,不能肆意妄为。


    至于找女朋友,他没想过。


    送外卖的时候也有女孩子看上他,想追他。


    可像他这样的人,自己生活的水深火热,和他在一起也只能受苦。


    承包工地的那个王总的妹妹,好像看上他了,最近一段时间来工地看了他两次。


    宋颂知道自己这张脸有吸引女人的资本。


    但宋颂对王总妹妹不感兴趣。


    他其实有点颜控,对脸很挑。


    喜欢长得好看,下巴尖,眼睛漂亮的女孩。


    方幼瑶那张脸,恰好长在他心坎上。


    她随便眨下眼睛,就轻轻松松勾住了他的心。


    第一次给她送外卖,他就没挪开眼睛。


    宋颂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只知道见过方幼瑶一次之后,就总想继续见她。


    所以总是刻意抢她的外卖单子。


    只为了能在递外卖的瞬间,多看她一眼。


    很多次他都想着那张脸疏解欲望。


    他想和方幼瑶睡觉,但又觉得自己不配。


    她是光鲜亮丽的都市白领。


    他是沾满水泥灰的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