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南方水乡,柳镇
作品:《重生之少帅的掌心娇医》 这里是远离战火的世外桃源。青石板铺就的长街,蜿蜒流淌的小河,乌篷船摇曳的橹声,构成了一幅淡雅的水墨画。
相比于北方的肃杀与寒冷,这里的风都是软的,带着湿润的泥土气息和早春的杏花香。
镇东头,一座临水的小院。
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去,院子里的那棵老柳树已经抽出了嫩绿的新芽。
“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二二得四……”
一阵稚嫩却清脆的读书声从屋内传出。
一个约莫三四岁的小男孩,正端端正正地坐在小板凳上,手里捧着一本线装的《算术初阶》,摇头晃脑地背诵着乘法口诀。
他长得极好,粉雕玉琢的小脸,皮肤白皙,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像黑葡萄一样灵动。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双剑眉,虽然稚气未脱,却已经隐隐透出一股与年龄不符的英气与倔强。
像。
太像了。
尤其是那抿着嘴唇思考问题的神态,简直就是那个远在北方的“修罗战神”的缩小版。
“团圆,背错了。”
一道温柔的女声从里屋传来,“三三得九,不是三三得六。”
门帘掀开。
一个身穿素色碎花旗袍的女子走了出来。
她手里端着一簸箕刚晾晒好的草药。岁月似乎对她格外宽容,三年的时光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沧桑的痕迹,反而沉淀出一种温婉如玉的气质。只是那双曾经锐利如刀的眸子,如今变得平和而深邃,藏起了所有的锋芒。
她就是“死去”三年的沈晚清。
如今,她是柳镇上的一名普通医女,化名——柳云。
“娘,乘法口诀太简单了。”
小团圆放下书本,从凳子上跳下来,迈着小短腿跑到沈晚清身边,抱着她的腿撒娇。
“我想学打枪!我想学骑马!就像……就像画报上的那个大英雄一样!”
沈晚清的手微微一顿。
她放下簸箕,蹲下身,替儿子整理了一下衣领,眼神复杂。
“团圆,娘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咱们是行医的人家,不学那些打打杀杀的东西。”
“可是阿福叔叔说,我不一样!”
小团圆撅着小嘴,一脸不服气,“阿福叔叔说,我的骨头硬,天生就是当大将军的料!而且……而且那个大英雄也姓陆,我也姓陆,说不定他是我爹呢!”
沈晚清的心脏猛地抽搐了一下。
这三年,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为了给陆淮锦一个没有软肋的复仇环境,她带着孩子隐姓埋名,在这个偏远的小镇扎了根。
她骗孩子说爹**,或者说爹去很远的地方做生意了。
但这孩子太聪明,也太敏感。那种血脉里的东西,是藏不住的。
“团圆,去帮阿福叔叔磨药。”
沈晚清避开了孩子的目光,轻声说道,“娘要出去一趟。”
“哦……”小团圆有些失落地低下头,转身跑向后院。
看着儿子小小的背影,沈晚清轻轻叹了口气。
……
柳镇,临河茶馆。
沈晚清并没有去出诊,而是来到了一家茶馆,买了一份刚从上海运来的《申报》。
她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展开报纸。
头版头条,是一张占据了半个版面的巨幅黑白照片。
照片上,是一场盛大的阅兵式。
那个男人骑在高头大马上,身穿特级上将戎装,胸前挂满了勋章。他的脸庞比三年前更加消瘦,更加冷峻,眼神如鹰隼般锐利,却透着一股化不开的孤寂与寒意。
标题是几个加粗的大字:
【北地大帅陆淮锦,昨日抵达上海,将与南方军政府举行和平谈判,共商国是。】
沈晚清的手指轻轻抚过那张照片。
指尖在那张熟悉的脸上停留了许久。
“瘦了。”
她低声呢喃,眼眶微红,“还是那么不爱惜身体。”
三年了。
他在北方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霸主,把北六省治理得铁桶一般,再也没人敢欺负陆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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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真的做到了当初的誓言——把那些害过她的人,全都送下了地狱。
但他过得不好。
照片里的他,虽然站在万人中央,却像是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魂。
“听说这陆大帅是个痴情种啊。”
隔壁桌,几个茶客正在闲聊。
“可不是嘛!听说他老婆三年前**,他到现在都没续弦!而且还在原来的帅府废墟上,按照原样修了一座一模一样的院子,每年忌日都在里面一坐就是一天。”
“唉,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可惜了这么个大人物,为了个**,把心都锁**。”
“听说这次来南方,除了谈判,也是为了找那个传说中的‘神医’给他治头疾。这陆大帅好像因为思虑过重,头疼病很严重……”
头疼病。
沈晚清的心猛地揪紧。
是啊,当年坠崖留下的旧伤,加上这几年的殚精竭虑,他的身体怎么可能好得了?
“咳咳……”
沈晚清捂着胸口,那种压抑了三年的思念,在这一刻如潮水般爆发。
她想他。
发疯一样地想。
可是……
她看了一眼窗外那个安宁的小镇,想到了家里那个还未长大的孩子。
现在的局势虽然稳了,但暗处的敌人并未死绝。陆淮锦越是身居高位,盯着他的人就越多。如果她现在带着孩子回去,一旦暴露,这三年的隐忍就白费了,孩子又将成为众矢之的。
“再等等……”
沈晚清收起报纸,深吸一口气,将那份悸动强行压回心底。
“等你彻底扫平了南方的障碍……等你真正君临天下的时候。”
“我就带团圆回家。”
她站起身,拿起雨伞,走入绵绵春雨中。
背影纤细,却透着一股坚韧的力量。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命运的齿轮已经开始转动。那个她日思夜想的男人,此刻距离她,只有不到三百里的路程。
而且,他也正在往这个方向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