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秋收冬藏 重拾猎弓

作品:《知青拒绝回城:赶山打猎娶俏寡妇

    今年的秋天来得格外早。刚进九月,兴安岭的阔叶林就迫不及待地换上了金黄的衣裳,枫树和柞树像是比赛似的,一片比一片红得热烈。山风里带着清冽的寒意,提醒着人们该为漫长的冬天做准备了。


    曹山林站在“山林贸易公司”二楼办公室的窗前,手里拿着一份刚送来的季度报表。账面上的数字很漂亮,利润比去年同期又增长了百分之三十。倪丽华把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生意越做越大,从皮货扩展到山珍、药材,甚至开始尝试做深加工。


    可不知为什么,看着这些数字,曹山林心里却空落落的。


    敲门声响起,倪丽华抱着一摞文件进来。她剪了利落的短发,穿着一身得体的深蓝色列宁装,看起来干练而精神。


    “姐夫,这是下个月的采购计划,您过目。”倪丽华把文件放在桌上,犹豫了一下,“还有……林海那孩子,这几天总缠着我问打猎的事。”


    曹山林转过身,看着这个已经能独当一面的小姨子。时间过得真快,当年那个瘦弱怯懦的小姑娘,如今已是公司里说一不二的副总经理。


    “林海?”曹山林想起儿子那双和自己年轻时一样黑亮的眼睛。


    “是啊,小家伙五岁了,整天嚷嚷着要跟爸爸进山。”倪丽华脸上露出难得的柔和笑容,“昨天还把家里的鸡毛掸子当猎枪,满院子追着猫跑。”


    曹山林也笑了,可笑容里有些复杂。这些年,生意越做越大,他亲自进山的机会却越来越少。更多时候是在应付各种饭局,和这个领导那个干部打交道,处理永远处理不完的文件。


    “丽华,”曹山林忽然问,“你想不想再进山看看?”


    倪丽华愣了一下,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但很快又黯淡下去:“公司这么多事,我走得开吗?”


    “公司离了谁都转。”曹山林走到墙边,打开一个尘封已久的木箱,“再说,也该让林海知道,他爸爸不只是个坐在办公室里的老板。”


    木箱里,是曹山林当年的狩猎装备。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保养得油光锃亮,陨铁猎刀躺在鹿皮刀鞘里,几副不同型号的套索整齐地盘着,还有一把自制的硬木弓和一袋已经有些发硬的箭。


    他拿起那把弓,轻轻抚摸弓身上岁月留下的痕迹。弓弦有些松了,但整体依旧完好。


    “姐夫,您这是……”倪丽华惊讶地看着他。


    “秋围。”曹山林吐出两个字,眼神里重新燃起了久违的光彩,“带你和林海,进山玩几天。”


    这个消息在家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晚饭时,曹山林宣布了这个决定。五岁的曹林海兴奋得差点把饭碗打翻,要不是被妈妈按住,估计能直接跳到桌子上。


    “真的吗?爸爸真的带我去打猎?”小家伙眼睛瞪得溜圆,“我能有自己的枪吗?”


    “枪还早。”曹山林摸摸儿子的头,“不过可以教你用弹弓。”


    倪丽珍却有些担忧:“山林,你这都多少年没正经进山了?再说现在公司那么忙……”


    “公司有丽华看着,再说就几天功夫。”曹山林给妻子夹了块红烧肉,“你也该出去走走,成天围着锅台转。”


    “我就算了吧。”倪丽珍连忙摇头,“家里还有双胞胎要照顾呢。”


    双胞胎女儿已经一岁多,正是满地爬的年纪。丽娟在省城读师范,丽芬在县中学住校,家里确实离不开人。


    最后决定,曹山林带着林海和倪丽华进山,铁柱和栓子也跟着,算是护卫加帮手。赵老蔫年纪大了,留在公司坐镇。


    接下来的两天,曹家后院成了临时装备库。


    曹山林把所有的狩猎工具都搬出来,一件件检查、保养。步枪拆开重新上油,弓弦更换了新的牛筋弦,箭头重新打磨。他还特意为儿子做了一把小号的弹弓,用的是上好的自行车内胎和Y形柞木叉。


    林海像个小尾巴似的跟在爸爸身后,问这问那。


    “爸爸,这个套子是抓什么的?”


    “抓兔子,还有狐狸。”


    “这个夹子呢?”


    “那是踩夹,对付獾子、貉子。”


    “爸爸你打过最大的猎物是什么?”


    曹山林手上动作顿了顿,眼前闪过白熊、豹子、狼王……那些惊心动魄的画面。


    “打过一头比你高好多的大熊。”他轻描淡写地说。


    林海“哇”了一声,眼睛里全是崇拜。


    倪丽华也抽空过来帮忙。她虽然这些年主要打理生意,但基本的狩猎知识都没忘。曹山林教她辨识几种常见的动物足迹模型——这是用石膏翻模做的,有狼、狐狸、狍子、野兔。


    “狼的脚印比较圆,趾印清晰,走路成一条直线。”曹山林指着模型,“狐狸的瘦长,走路喜欢踩在一条线上,像模特走猫步。”


    倪丽华听得认真,不时提出问题。林海也凑过来看,小手在模型上摸来摸去。


    “姑姑,这个呢?”他指着一个分瓣的蹄印。


    “那是狍子。”倪丽华耐心解释,“你看,它前蹄印深,后蹄印浅,说明它在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曹山林列了清单:帐篷、睡袋、干粮、药品、工具……每一样都亲自检查。铁柱和栓子也各自准备着,他们虽然这些年主要在公司担任安保工作,但骨子里还是猎人。


    出发前一天晚上,曹山林在书房里研究地图。他计划去的是距离县城六十里的一处老猎场,那里地势相对平缓,猎物种类多,危险性小,适合带新手。


    倪丽珍端着一碗银耳汤进来,轻轻放在桌上。


    “都准备好了?”她在丈夫身边坐下。


    “差不多了。”曹山林揽过妻子的肩,“就是放心不下你和孩子。”


    “有什么不放心的。”倪丽珍靠在他肩上,“家里有老蔫叔照应,还有那么多伙计。倒是你们,千万小心。林海还小,别让他乱跑。”


    “我知道。”曹山林握紧妻子的手,“丽华也是第一次以猎人的身份进山,我会照顾好他们。”


    月光从窗户洒进来,在两人身上镀了一层银白。这些年风风雨雨,他们早就成了彼此最坚实的依靠。


    “记得咱们第一次一起进山吗?”倪丽珍忽然轻声问。


    曹山林笑了:“怎么不记得。你背着一大包干粮,走几步就喘,还非说不累。”


    “那会儿年轻嘛。”倪丽珍也笑了,“现在要是再让我背那么多,非得趴下不可。”


    两人回忆着往事,时间仿佛倒流回那些艰难却充满希望的岁月。那时候他们一无所有,只有对未来的憧憬和彼此的扶持。


    “等孩子们再大点,”曹山林说,“咱们也找个时间,就咱们俩,进山住几天。像当年一样。”


    “好。”倪丽珍温顺地应着,眼睛里闪着光。


    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两辆吉普车就停在了曹家门口。除了曹山林三人,铁柱和栓子还带了两个年轻伙计——都是狩猎队老队员的孩子,一个叫大壮,一个叫小顺,都是二十出头,机灵能干。


    林海穿着一身崭新的小号猎装,背着一个迷你背包,兴奋得小脸通红。倪丽华则换上了久违的猎装——鹿皮坎肩,灯芯绒裤子,高筒靴子,长发扎成利落的马尾,看起来英姿飒爽。


    “路上小心!”倪丽珍抱着双胞胎站在门口送行,“林海,听爸爸和姑姑的话!”


    “知道啦!”林海挥舞着小手。


    车子驶出县城,沿着颠簸的土路向山里开去。秋天的兴安岭美得惊人,层林尽染,五彩斑斓。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林间投下斑驳的光影。


    林海趴在车窗上,眼睛都不够用了。


    “爸爸你看!那只鸟好漂亮!”


    “那是蓝大胆,学名松鸦。”曹山林耐心讲解,“它可是山林里的哨兵,一有动静就叫。”


    “那边有松鼠!”


    “嗯,花栗鼠,在囤积过冬的粮食。”


    一路上,曹山林就像一本活的百科全书,随口就能说出各种动植物的名字、习性。倪丽华认真听着,不时记笔记——这是她多年的习惯。


    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后,公路到了尽头。接下来的路,只能靠走了。


    众人下车,背上行囊。曹山林给林海分配了一个最轻的小包,里面装着水壶、零食和他那把宝贝弹弓。


    “从现在开始,咱们就是猎人了。”曹山林严肃地对儿子说,“猎人第一课,保持安静,仔细观察。”


    林海立刻挺直小身板,用力点头。


    一行人沿着猎道向深山走去。秋天的山林格外热闹,鸟鸣声此起彼伏,偶尔还能看见松鼠在树枝间跳跃。落叶在脚下沙沙作响,空气中弥漫着腐殖土和松针的清香。


    走了约莫五六里地,曹山林示意大家停下。


    “看这里。”他蹲下身,指着地上的一串脚印。


    那脚印比狗的大,趾印分明,走路呈一条直线。


    “是狼吗?”林海小声问。


    “是狐狸。”曹山林纠正,“狼的脚印更圆,而且这是单独行动的足迹,狼很少单独走这么远。”


    他沿着足迹走了几步,在灌木丛边停下:“它在这里停留过,可能发现了什么。”


    果然,在灌木丛下,有几根灰色的羽毛和一些散落的血迹。


    “野鸽子。”铁柱捡起一根羽毛,“被狐狸抓了。”


    林海蹲在地上,仔细看着那些脚印,小手在空中比划着,似乎在想象那只狐狸的模样。


    继续前行,曹山林开始给儿子和两个年轻人讲解基本的狩猎知识:如何通过足迹判断动物的体型、速度、方向;如何通过粪便判断动物的健康和食谱;如何通过被啃食的植物判断是什么动物来过。


    “打猎不只是开枪。”他说,“观察、追踪、判断,这些比开枪更重要。”


    中午时分,他们在一处小溪边休息。栓子和大壮去取水,小顺便地搭起简易炉灶,铁柱从背包里拿出干粮和肉干。


    林海迫不及待地掏出弹弓,在附近寻找目标。很快,他就发现了一只落在树枝上的松鸡。


    “爸爸,我能打吗?”他压低声音问。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曹山林看了看距离,大约二十米:“试试,记住要领。”


    林海屏住呼吸,拉开弹弓。他的手有些抖,第一发射偏了,松鸡受惊飞起。但小家伙不气馁,又瞄准了另一只。


    这一次,他稳住了。皮筋弹出,石子划出一道弧线——


    “噗!”


    松鸡应声落地!


    “打中了!我打中了!”林海兴奋地跳起来,跑过去捡起那只还在扑腾的松鸡。


    曹山林走过去,检查了一下。石子打在翅膀根部,不会致命,但飞不了了。


    “不错。”他难得地夸奖儿子,“第一次就打中,比你爸爸当年强。”


    林海抱着松鸡,小脸兴奋得通红。倪丽华也走过来,摸摸他的头:“我们小林海真厉害,晚上有鸡汤喝了。”


    小家伙更得意了。


    午饭是简单的干粮就溪水,但每个人都吃得很香。那只松鸡被铁柱处理干净,放在锅里煮汤。不一会儿,香味就飘了出来。


    喝着自己打来的猎物煮的汤,林海的眼睛亮晶晶的。这一刻,猎人的种子在他心里悄悄生根发芽。


    下午,他们继续深入。曹山林开始教大家设置简单的陷阱。


    “套索是最基本的。”他选了一处兽径——地面有明显的动物行走痕迹,“要选在动物必经之路,高度根据目标大小调整。”


    他示范如何打活结,如何固定,如何伪装。林海学得认真,小手笨拙但努力地跟着做。


    倪丽华则学得更快。她本来就有基础,这些年虽然没实践,但理论都记得。很快,她就在另一条兽径上设好了一个套索。


    “不错。”曹山林检查后点头,“伪装得很好,不容易被发现。”


    他们一共设了五个套索,两个踩夹。曹山林在每个陷阱旁做了只有自己能看懂的标记,以便明天来检查。


    黄昏时分,他们抵达了预定的露营地——一处背风的山坳,附近有水源。帐篷很快搭起来,篝火也升起来了。


    夜幕降临,山林换了一副面孔。白天的热闹渐渐沉寂,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夜行动物的声音。远处传来猫头鹰的叫声,近处有不知名小虫的鸣唱。


    林海裹着睡袋,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跳跃的篝火。


    “爸爸,山里晚上会有大老虎吗?”


    “这片区域很少了。”曹山林往火堆里添了根柴,“不过可能有熊,所以咱们得轮流守夜。”


    他安排了守夜顺序:铁柱第一班,栓子第二班,他自己值最后一班。倪丽华本来也要排,被曹山林坚决拒绝了。


    “你照顾好林海就行。”


    夜深了,林海终于抵不住困意,在倪丽华怀里睡着了。曹山林把他抱进帐篷,盖好被子。


    出来后,倪丽华还坐在火堆旁。


    “姐夫,谢谢你。”她忽然说。


    “谢什么?”


    “谢谢你带我来。”倪丽华看着跳动的火焰,“这些年,我差点忘了山是什么样子,忘了当猎人是什么感觉。”


    曹山林在她身边坐下:“你本来就是个好猎人。”


    “可是……”倪丽华欲言又止。


    “可是什么?”


    “可是我觉得,我好像离这片山越来越远了。”她的声音很低,“整天对着账本、合同,有时候我都怀疑,我还是不是那个能在雪地里追狐狸的倪丽华了。”


    曹山林沉默了一会儿,说:“丽华,人都会变,山也会变。重要的是,不管走多远,别忘了自己从哪儿来。”


    倪丽华抬起头,看着姐夫在火光中坚毅的侧脸。这么多年,他一直是她的榜样,她的支柱。


    “我明白了。”她轻声说。


    夜深了,山林完全安静下来。只有篝火噼啪作响,守夜人的影子在帐篷上晃动。


    曹山林没有睡意,他走出营地,站在一处高坡上。月光如水,洒在连绵的群山之上。这片他奋斗了半辈子的土地,在夜色中显得神秘而庄严。


    他想起了很多年前,自己刚重生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那时候他一无所有,只有对这片山林的敬畏和活下去的决心。


    如今,他什么都有了:家庭、事业、声望……可有时候,他反而怀念那些一无所有的日子,怀念那种纯粹为了生存而战斗的感觉。


    “也许人就是这样。”他自言自语,“得到了就怀念失去的,富足了就怀念贫穷的。”


    但很快,他就摇了摇头。不,他不是真的怀念那些苦日子,他只是怀念那份纯粹。


    而现在,他有了新的责任——把这份纯粹传递给下一代。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众人就起来了。林海第一个冲出帐篷,嚷嚷着要去看陷阱。


    昨天的五个套索,有三个被触发了。两个空套,一个套住了一只野兔。兔子还活着,在套索里挣扎。


    “爸爸,怎么处理?”林海问。


    曹山林走过去,检查了一下兔子。是只成年野兔,很肥。


    “如果是狐狸或者狼,通常会直接杀死。”他说,“但兔子可以养,也可以吃。你决定。”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林海看着那只兔子黑溜溜的眼睛,犹豫了。最后他说:“咱们放了它吧,它还有小兔子要养呢。”


    曹山林笑了,解开套索。兔子一溜烟跑进灌木丛,消失不见。


    两个踩夹有一个被触发了,夹住了一只獾子。獾子已经死了,脖子被夹断。


    “这个可以要。”曹山林提起獾子,“獾油是好东西,治烫伤、冻疮都管用。”


    林海看着那只死去的獾子,小脸上有些难过。曹山林看在眼里,说:“打猎就是这样,有的放,有的杀。重要的是知道为什么放,为什么杀。”


    他们收拾了猎物,继续今天的行程。今天的目标是教授更高级的追踪技巧。


    曹山林找到了一处新鲜的马鹿足迹,带着大家沿着足迹追踪。他教大家如何通过足迹的深浅、间距判断鹿的体型、速度,如何通过被啃食的植物判断鹿群的规模和方向。


    追踪了约莫两里地,他们在一个小溪边失去了足迹。


    “现在怎么办?”林海问。


    “分头找。”曹山林说,“铁柱往上游,栓子往下游,丽华带林海在附近找交叉的足迹。我上高处看看。”


    他爬上一处高坡,用望远镜观察周围的地形。很快,他发现了目标——一群大约七八头的马鹿,正在对面山坡上吃草。


    他打出信号,众人悄悄围拢过来。


    “距离太远,打不到。”铁柱估测了一下,“至少三百米。”


    “而且咱们这次不是来猎鹿的。”曹山林说,“看看就好。”


    他们潜伏在灌木丛后,观察着鹿群。林海第一次在野外看到这么多大型动物,激动得小手直抖。倪丽华按住他的肩膀,示意他安静。


    鹿群很警觉,不时抬头张望。一头体型硕大的公鹿显然是头鹿,它站在最高处,担任着警戒任务。


    观察了约莫半小时,曹山林示意撤退。他们悄悄离开,没有惊扰鹿群。


    “为什么不打?”回去的路上,林海忍不住问。


    “因为不需要。”曹山林说,“咱们的干粮够吃,不需要猎鹿。而且那是带崽的母鹿群,打了影响繁殖。”


    他趁机给儿子讲解狩猎伦理:“好猎人知道什么时候该打,什么时候该放。赶尽杀绝不是本事,让山林生生不息才是真本事。”


    林海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但这句话他记住了。


    下午,他们开始返程。路上,曹山林继续传授知识:如何通过树皮上的痕迹判断有什么动物来过(熊会蹭痒,鹿会磨角),如何通过叫声判断鸟的种类,如何寻找可以食用的野果和蘑菇。


    倪丽华采了一大包榛蘑和猴头菇,说是晚上给姐姐和孩子们加菜。


    傍晚时分,他们回到了停车的地方。两天的行程虽然短暂,但每个人都收获满满。


    回程的车上,林海累得睡着了,小脸上还带着笑。倪丽华看着窗外飞逝的景色,忽然说:“姐夫,以后咱们能不能经常这样?每年至少进山几次。”


    “好啊。”曹山林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公司再大,也不能忘了根本。”


    车驶入县城时,华灯初上。炊烟袅袅,人声熙攘,那是人间烟火的气息。


    但曹山林知道,在山林的某个角落,那只被放生的野兔正在哺育幼崽,那群马鹿正在安然吃草,他设下的套索也许又套住了新的猎物。


    山林永远在那里,沉默而丰饶。而猎人的心,也永远属于那里。


    回到家,倪丽珍早就准备好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双胞胎女儿扑上来要抱抱,林海兴奋地讲述这两天的冒险,虽然有些话还说不清楚,但那份激动感染了每一个人。


    晚上,曹山林在书房里,把这两天的经历简单记在日记本上。最后他写道:


    “带林海初入山林,见其兴奋好奇如我当年。丽华重披猎装,英姿不减。山河未老,人已中年。唯愿此心常系山林,此志传承后世。”


    合上日记本,他走到窗前。夜空晴朗,繁星点点。远方的山峦在夜色中只剩下起伏的轮廓,如同沉睡的巨兽。


    他知道,这次的秋围只是一个开始。以后,他还会带儿子进山,带孙子进山,把猎人的精神一代代传下去。


    因为山在那里,家在那里,根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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