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杀人犯

作品:《1994:我在美国做文豪

    腥气,混着廉价烟草,隔夜剩饭,还有一丝丝若有若无的DM甜腻味,丝丝缕缕往鼻子里钻。


    徐胜杰睁开眼,天花板上昏黄的灯泡晃了晃,好像锤死病人最后的心跳。


    腹部传来一阵阵痛感。


    低头,白衬衫……


    嗯,如果还能算是白色的话。


    前襟浸透了一片暗红,边缘已经发黑发硬。


    新鲜的,半凝固的血正在缓缓洇开,带着身体残余的温度,紧贴着皮肤。


    不是片场的道具糖浆!


    这认知,像根冰锥,猝然楔进他混沌的脑海。


    动了动手指,指尖触到了粗糙的木桌面,鲜血混着油渍,有点腻人。


    桌子上摊着一本翻烂的《阁楼》杂志。


    伊莎·维尼chi身luo体,一脸妩媚的笑容,正看着他,眼神里似乎带着一丝you惑。


    他妈的,我怎么知道这个封面女郎的名字?


    徐胜杰眉头一蹙,一把将杂志扫落垃圾桶,目光随即落在了桌上那黑沉沉的家伙上。


    枪!


    史密斯威森J型左轮,是他花了200美元在黑市购买的工具。


    记忆的碎片,猛地撞进来:狭窄的后巷,污水的臭味,闪烁的霓虹灯招牌,李瘸子瞪大的眼睛,脸上充满了恐惧之色。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亚裔女性……


    震耳欲聋的爆响,滚烫的液体,溅在肌肤上!


    胃里,一阵翻搅,他捂住嘴巴,冲进了洗手间,对着马桶一阵呕吐。


    ‘李瘸子’开枪了!


    如果不是那个亚裔女人的出现,让他分了神,根本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不过,他也开枪了,干掉了‘李瘸子’。


    所以说,我他妈的杀人了?


    徐胜杰激灵灵打了个寒颤,呼的起身,走到洗舆池前拧开水龙头,先是漱了漱口,稀释了口中那股子令人作呕的酸气,然后又用冷水冲了一把脸,猛然抬头。


    镜子里,是一个十八九岁少年的青涩且俊朗面容。


    有点,有点像华国版的阿兰德龙,俊朗,棱角分明……如果在国内,一定能成为一名顶级的idol,而且是最为富婆们喜爱的那种,哪怕是一掷千金都没有问题。


    可此时,这张本应该在银幕上招蜂引蝶的脸,却浸满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凶狠、蛮横以及一丝疲惫。


    那双黑色眼睛,闪烁着桀骜的凶光,唯独没有因为杀人,应该出现的恐惧和后怕。


    这是一双……何等凶狠的眼睛啊!


    直到此时,徐胜杰才真的清醒过来。


    这里不是上戏的宿舍,不是公司的剪辑室,不是片场,亦或者粤人社的编辑办公室,更不是医院里出满了消毒水气味的,让他越来越无力动弹的该死的病床!


    空气里,没有治疗渐冻症药物特有的苦涩。


    只有汗味、血腥、肮脏交易和底层挣扎发酵出来的,纽约曼哈顿唐人街独有的气息。


    是的,他穿越了!


    但是他并没有感到恐惧,甚至还有点点兴奋。


    虽然他开枪杀了人,成了杀人犯,可是他能动了,不再像一摊烂肉似地一动也不能动。


    “嘿嘿嘿……”


    徐胜杰忍不住笑了。


    他没有惶恐,只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


    ……


    徐胜杰,或者说,这具身体里刚刚拼凑起零碎记忆,来自于2026年的灵魂,撑着桌子,摇摇晃晃的站起来。


    腿,有点发软。


    心脏在肋骨后面,沉重的擂鼓。


    这是十九岁的心跳!


    他低头看了一眼腹部的枪伤,是贯穿伤。


    ‘李瘸子’用的是改造的M1911,9mm的子弹直接穿透了他的腹部。


    不过伤口,却在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刚才还在流血,这时候已经开始长肉芽了。


    我这是……


    该不是诡秘之主的世界吧。


    应该不是,原主零碎拼凑起来的记忆告诉他,这是一个正常的世界,而非那种飞天遁地的美综世界。


    他,也叫徐胜杰,算是这曼哈顿唐人街的第三代华裔。


    祖父在二战时逃难来到纽约,父亲是混黑的,曾经是鬼影帮的成员。


    八十年代,威震纽约的鬼影帮老大殷先生被抓,鬼影帮四分五裂,成为唐人街上的一个小帮派。


    徐胜杰的父亲死于帮派混战。


    而母亲……


    在他的记忆里,好像没有母亲的印象。


    他那死鬼老子告诉他,他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离开了阿美莉卡,然后不知所踪。


    他是在鬼影帮那些老人的帮助下,长大成人。


    去年联考失败后,也没有继续复读,而是加入了帮派,成为鬼影帮的一员。


    本来,一切顺利!


    在靠近小意大利的布鲁姆街堵住了‘李瘸子’。


    这家伙和BTK勾结,黑了鬼影帮的一批货……至于是什么货?他也不清楚,反正鬼影帮现在的代理帮主肯尼·张下令除掉‘李瘸子’,他不幸的成为了行刑手。


    如果不是那个女人突然出现……


    徐胜杰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那个女人的面孔。


    咦?


    有点眼熟!


    但又想不起来是谁。


    他除掉了‘李瘸子’之后,那女人发疯一样的逃跑,以至于连背包也丢在了小巷里。


    徐胜杰也醒悟过来,快步走出洗手间,来到桌前,就见旁边的椅子上,丢着一个红色的帆布背包。


    不过,上面都是血……


    布鲁姆街,在唐人街和小意大利之间。


    总体而言算是唐人街的地盘,但也是唐人街和小意大利的缓冲地带,距离这里并不算太远。


    否则,他还真不一定能跑回安全屋。


    嗯,这里是安全屋!


    徐胜杰环顾四周,逼仄的单间,墙皮剥落,贴着几张明星海报。


    其中一张,是黛米摩尔在《人鬼情未了》之中的剧照,旁边的一张海报……嗯,是安迪·麦克道尔!徐胜杰想起来了,那应该是《土拨鼠之日》的电影海报。


    嗯,安迪·麦克道尔,就是土拨鼠之日的女主角。


    屋子里摆放着一张木板床,毯子皱成一团。


    行动之前的三天时间里,他一直住在这里。


    角落堆着几个看不清内容的纸箱,房间唯一的窗户,对着防火梯,蒙着厚厚的灰尘。


    窗外,一片漆黑!


    “操!”


    徐胜杰突然骂出声来。


    怎么就成了杀人犯了?


    而且,还是一个混迹黑帮的杀人犯!


    穿越重生,固然可喜。


    但成为杀人犯,却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有目击者。


    一旦对方反应过来,肯定会去警局报警……才活过来,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就又要失去自由?


    那我不是白穿了吗?


    心头,一下子格外烦躁,好像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


    他一把将黏在身上的血衣扯下来,露出健壮的身体。


    收起桌上的枪,又擦干净桌上的血迹,清理掉残留在房间里的个人痕迹。


    徐胜杰没生病的时候,是个勤快人。


    后来在病床上躺了六年,如今重新活过来,感觉全身都充满了力气。


    把房间清理干净,确认屋子里没有残留太多明显的证据,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顺手拿起了背包。


    腹部的伤口,已经愈合了。


    至少表面上,看不出任何枪伤的痕迹。


    徐胜杰这才松了口气,翻看背包里的物品。


    没有太多东西,有钱包,里面有四五张钞票,但都是小面值,加起来不超过三十美元。


    还有一些硬币!


    他没有仔细看,继续在背包里翻找。


    化妆品,还有……一本护照和一张绿卡?


    徐胜杰把护照拿出来,把护照打开:周文琼,江苏苏州人,六五年出生,那今年二十九岁?


    好熟悉的名字啊!


    他的目光落在护照的照片上,总觉得这个女人眼熟。


    要不……


    他眼珠子滴溜溜转动,既然已经是杀人犯了,那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笃笃笃!


    房门突然被人敲响。


    徐胜杰连忙把血衣和护照塞进了背包,顺手从后腰拿出手枪。


    “谁?”


    他走到门口,低声问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