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莫言:痛,太痛了,我都被痛到了

作品:《我不是戏疯子,我是真能穿剧本

    当日被江文当众说的情绪,从当初的不忿,逐渐变成了屈辱.


    特别是得到了如今的成绩之后,那种感觉,就变得更加的旺盛。


    到了现在这个时候,这个也许我已将师傅超越,当我已经要将师傅超越的时候。


    他当初的贬谪对陆传来说,就会变成一种,愤怒的情绪。


    师傅,你看啊,更优秀的人,不就在这里吗?


    不就是我吗!


    那个泥腿子,他凭什么.


    “如果再让我遇到一次,我便会让他尝试一下,彻底的失败.”


    第七代的魁首,去欺负李轩,是否是一种小气了?陆传就询问着自己这个问题。


    但每次想起江文的评价,还有一些人对李轩,这个泥腿子的关注,而忽略自己这个‘魁首’,自己这个三代在这行业耕耘的贵族时,他就觉得不忿。


    自己这个,未来也许能够和张谋子马小刚站在一个层次的第七代导演。


    让所有人知道,谁是主角,谁是配角


    西北农村的大地。


    马老四说是和三哥合住,不过是一直充当免费的劳动力,勤勤恳恳被人使唤了大半辈子.


    现代的化妆技术就是厉害,李轩此时的脸上,爬满了老长的皱纹,被西北的风沙侵蚀出来的痕迹,在他的脸上,完全呈现的出来。


    但有些东西,是化妆呈现不出来的.那就是神态,那如尘烟隐没的神态,风沙就这么吹拂在李轩的脸上。


    除了主角之外,其他人都是素人的电影.


    此时,马老四在饭桌上,被赶了出来,他就蹲在驴子的旁边,吃着粗面馒头。


    眼见侄子就要结婚了,哥嫂嫌弃他是个累赘,便张罗着给他作媒,也好顺理成章的把他赶走。


    女人名叫贵英。


    和老四一样是个可怜人


    化妆让刘亦妃变得‘平凡’了不少,但还是难以掩盖她的丽质就算皮肤因为粗糙,但容貌还是绝美。


    在开始拍摄的时候,刘亦妃就不再想着让自己朝着【平凡】的感觉去.


    让原本以为刘亦妃没办法作出平凡感觉的余桦,看到了一种感觉.


    是——麻木。


    残疾的她被哥嫂嫌弃,残疾,小便失禁——最重要的是,丧失了生育能力,在这偏远农村里,失去生育能力的女人,就是绝对意义的边缘,绝对意义上的无价值的人.


    这两个人的家人都想抛掉累赘,光明正大的分家,将他们赶出家门,于是乎,就将这两个边缘的‘瘟神’,安排一场婚礼。


    在拍结婚照的时候,两人的脸上没有丝毫笑意。


    只有一种。


    尴尬。


    局促。


    不安。


    李轩还好。


    刘亦妃的演技——是怎么可以那么好的?


    至少,余桦就感觉到了。


    刘亦妃,也开始,渐入佳境了。


    和一开始,不同。


    此时。


    才发现,刘亦妃的眼神变得浑浊,便得有黄斑这不是化妆,也不是演出来的。


    看着盯着太阳的刘亦妃,余桦就有些震惊。


    “这也太拼了吧。”


    总是流传,刘亦妃有着绝强的家世,在娱乐圈里非常的优越,就是一个含着金汤匙进入这圈子的人,出道便能拥有别人绝对无法拥有的资源。


    对她的了解就更像是偶像派。


    但如今,刘亦妃在这里的表现。


    似乎,就不像一个家世优渥的大小姐。


    她,好拼。


    是为了什么?


    此时的刘亦妃,就坐在黄土地上,看着远方的土坡坡


    就这么看着高悬的太阳。


    盯着烈日,把眼白看出了黄斑来。


    很刺眼。


    但为了演好这个角色,至少,‘形象’上肯定是不能落下的吧。


    如果,我的代入感和演技没办法去达成效果,那就用一些外在的东西,让自己更像吧。


    此时,贵英看着马老四。


    看着李轩。


    我曾羡慕高媛媛总是明白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是什么,有时候会厌恶,憎恨自己的迷惘,和她比起来,我不过是更加漂亮,更加有名,家境更加好,更有资源而已——其他的东西,自己确实不如她许多。


    一个人,如果只会随波逐流,那不过是空洞的木偶罢。


    我喜欢高媛媛。


    我很喜欢


    此时,刘亦妃看着李轩,那已经‘隐入尘烟’的李轩。


    想要,追逐,追上他的脚步


    自己,是‘追逐者’。


    “你会帮我的吧,贵英。”


    带着驴子净身出户的马老四,就和贵英安居的地方,都是村子里废弃的房子。


    这一场婚姻,不过是两家人,将两个被嫌弃的东西,丢出来的一次举措而已。


    在炕上的时候。


    新婚之夜。


    老四睡去,贵英却低着头。


    她又一次尿了裤子,害怕被嫌弃的她只能尴尬窘迫的坐在床上一动不动,老四见状,也一声不吭的出门捡了些木炭回来,升起炉子,贵英便坐在火炉旁睡了一夜。


    第二天。


    老四带着贵英来到父母的坟前,告诉二老。


    自己成家嘞.


    两人坐在黄土坡上。


    另一个问题,困扰着他们,身无分文的他们,连吃饭都城了问题.老四默默的将贡品递给了贵英。


    贵英扭扭捏捏的不接。


    老四说道。


    “后人不吃,先人不得~”


    地道的甘宿老农的口音。


    太阳下,啃着硬邦邦的贡品,贵英的心却变得有些柔软。


    这个构图。


    烈日下,黄土上,一对‘被遗忘者’的新婚夫妇,他们啃着贡品迷惘,但又.温暖。


    苦,却暖的构图。


    “余桦,是不是你偷偷收的徒弟?”


    此时,旁边的莫言,就悄悄的在余桦的身边说道。


    莫言也来了,这一次就纯粹是为了取材,来到这甘宿,本来也就是抒发一下自己的人文情怀,结果也就来探班了。


    也就是顺便。


    来到片场的时候,他就看出了这剧本,肯定是脱胎于《活着》的。


    那种感觉。


    就差不多,你跟我说原作是余桦写的,他都相信。


    “别说你看起来像,就连我看着也像,简直就像这个世界上另外一个我,写出的本子。”


    余桦就有一种复杂的喜悦。


    这感觉。


    就好像后继有人一样。


    那种幸福。


    并非是留下后代那么简单,并非原始本能的血脉流传,而是知识与精神的传递。


    余桦虽然快乐。


    但是对于剧组的其他人来说,就没那么好受了。


    村里的首富。


    就是在贫穷的山村,都有阶级之分。


    首富病了,需要输血,


    村长的儿子号召全村的人来献血,所有人都低下头,但是又敢怒不敢言,毕竟首富还欠了村里人工钱,谁又敢和他过不去呢?


    担当知道全村唯一符合血型的人是马老四,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是马老四不是我。


    如果说村民们是底层的话。


    然后马老四就是底层中的底层。


    他没有任何拒绝的权利,只是沉默之后说了一句。


    “能不去医院吗?我还要带上老婆。”


    能啊!


    虽然不知道马老四的这个不知所谓的要求是为什么,但首富的儿子便做的到这一点。


    对于穷人来说,医院是一个卖健康这种‘奢侈品’的地方,马老四对医院的天然畏惧和恐惧,让他拒绝医院的环境.


    卑如尘土


    贵英第一次坐车去城里的时候,她第一次坐汽车,却晕车了,还尿在了车里,首富的儿子很不满。


    “尿水早点说嘛,咋就尿在车里了。”


    可毕竟需要吸马老四的血,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到达目的地之后,看着富丽堂皇的豪宅和满桌子的山珍海味,老四和贵英有些不知所措——对于虚幻的山珍海味他们就并没有那么渴望,只想快点抽完血,然后回去干农活。


    没想到到了之后还要提前作化验。


    此时,穿着白大褂的医生用小声的话跟女主人说道。


    “没病,能采。”


    血液嘎嘣嘎嘣的从马老四的血管里泵出来,满满的抽出一管子又一管子的血


    贵英就看着老四。


    所有人看着血。


    只有贵英看着老四。


    是《许三观卖血记》吗?


    不是的。


    卖血至少有钱,但是给首富‘献血’之后,开春的一百六十块的种子和化肥,都要赊账。


    因为首富儿子觉得,一顿农村人吃不起的美味佳肴,便能打发他们了。


    听到同村人在嘲讽尿了裤子的贵英,老四只是默默的将自己唯一的大衣,盖在她的身上。


    小心翼翼的遮住了贵英的屁股。


    马老三则是突然找上门来,他让老四早明早五点套上驴车,去一趟城里,给他儿子拉新婚家具——将马老三赶出家门只是嫌他占地方,并不是嫌他这个免费劳动力没用啊!


    木讷老实的马老四早已习惯了颐指气使,默默答应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蒸了一大锅子馒头,留给贵英。


    中午。


    晚上吃。


    生怕饿着她,锅里还有菜,生怕饿着她。


    贵英只是低头小声的叮嘱。


    “路上黑黝黝的,你慢些。”


    “嗯。”


    明明台词很少。


    明明也很苦。


    但给余桦和莫言的感觉,却能感觉的到,这一丝丝苦里的——甜。


    在这里的时候。


    李轩就并没有切换到‘导演’和‘马老四’的身份里。


    他就一直是‘马老四’。


    而刘亦妃一直是‘贵英’。


    因为这就是两个人的戏,对其他人来说,只要本色的说话便可以了.


    首富的儿子,买了一件大衣给马老四。


    一百块钱。


    虽然只是想要继续让他献血,但实际上,也守住了马老四的一丝丝尊严。


    当马老四回到村子之后。


    看到了黑影在寒风之中瑟瑟发抖,那是贵英.


    老四第一次对贵英发了火。


    “深更半夜你不在屋里蹲着,出来干嘛?冷飕飕的!”


    贵英只是默默的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水瓶。


    里面的水还是温暖的。


    她已经来来回回换了好多次水了,在这里等着丈夫回来。


    老四愣了下,然后喝下了热水。


    “给你也喝一口去,我身上都走出汗了,也不冷。”


    地道的甘宿方言。


    说完,老四将新大衣给贵英披上。


    能遮住她尿裤子的地方。


    能给予她尊严的。


    温暖的大衣。


    好暖。


    两个被遗忘的边缘人。


    彩色的色调笼罩着这两个被遗忘的人


    两夫妻干着农活,搭配不累。


    两人厚着脸皮去邻居家借了十几个鸡蛋,等着来年小鸡出生。


    然后这个家就有了能够下蛋的小鸡了。


    在土坯房子里。


    箱子戳上洞。


    然后放进去一盏小灯,看起来,就像这什么家具都没有的寒酸屋子里,装进了一盏盏的星辰星光.


    贵英忍不住伸手捧着‘星光’,而老四则满脸含笑着摇着电灯,让星光在整个屋子都能见到。


    一种极致的浪漫感觉,就在这黑夜的剧组里——


    所有人都看着这一段‘穷苦’的爱情,生怕自己的呼吸声重了一些,去打扰到这一刻的宁静和幸福.


    去打扰了他们。


    旧屋要拆迁了,几万块呢,老屋主赶紧从外地回来,将贵英夫妇赶出房子


    老四也只能和贵英带着毛驴和不多的家当离开这本就属于别人的‘家’,一个被别人遗弃的.但因为如今有利可图,又回来的‘家’。


    失去了‘家’的他们,决定自己建个房子,自己造一个小家来。


    请不起工人,就像祖先一样,用自己的一手,一脚,像一个地道的老农民,去一步步的磊起砖房来。


    但是大雨又一次冲垮了他们的‘家’。


    大雨倾盆里,两人又哭又笑——但总归是回到了平静里。


    房子终究还是建起来了,一次次的倒塌之后,再一次建起来了。


    期间,富人再一次的要马老四‘献血’,这一次,马老四提了一个要求。


    能把村子里的人的工钱结了不,大家都是农民。


    首富的儿子笑了。


    “你连自己都顾不过来,还有心思操心别人。”


    一件廉价的衣服,再一次打发走了马有铁。


    我都不嫌你的血脏了,你还给我提要求呢.


    转眼到了收麦子的时候,无论生活怎么苦,只要回到了那破土屋里,只要旁边还有‘贵英’。


    马老四拿出麦子,在贵英的手上按出印子来。


    “我给你种了朵花,作了个记号,你跑到哪里就丢不掉了。”


    这是一个特写镜头,给了马有铁还有贵英。


    此时的马有铁和贵英对视着。


    沉默。


    镜头给怼脸的特写,两人的眼神,皮肤的纹理,风沙吹出的痕迹,妆容和角色融为一体。


    刘亦妃就看着李轩的眼,眼神涌出的情绪。


    感受着手上,被麦子印出的印子。


    西北的荒漠种不出玫瑰,小麦印花是我最汹涌的爱意。


    此时。


    拍摄的进程已经到达了一半有多,很顺利,基本上没有NG的点,都是一遍过的。


    对于余桦这个曾经参与过顶级剧组的文学顾问而言,这个速度,甚至比《活着》还更快。


    旁边的莫言也是这么说的——《红高粱》也是如此。


    “他真的有你的火候了,真就是你的精神传人呗。”旁边的莫言就跟余桦说道:“我就有点后悔了。”


    “后悔什么?”


    “后悔为什么要来这剧组探你的班”


    这是一种很‘痛苦’的感觉,在这件艺术品还没完成的时候,来看了这部作品。


    还没等他完整的时候,就【品尝】了一部分。


    现在莫言就走了.一来是不想继续看下去,二来也是不忍心看下去了。


    汹涌的爱意之后,就是痛。


    就是。


    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