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改革中的辽东

作品:《明末狠人:苟在辽东开荒建后宫

    公审在鞍山城外的刑场举行。


    三个犯人被押上来时,围观的上千百姓鸦雀无声。


    主审官没有急着宣判,而是先让证人——那些死伤者的家属——上台说话。


    一个老妇人哭着说:“我儿子才十九…...说好了下个月娶亲…...你们这些天杀的…...”


    一个满人矿工也上来了,他的弟弟在爆炸中受伤:“我弟弟跟你们有什么仇?他就是为了混口饭吃...”


    三个犯人低着头,有人开始发抖。


    主审官最后说:“你们自称是反清复明,可你们害的是谁?是那些和你们一样的穷苦人!兴国军来了,给你们地种,给你们工做,给你们饭吃。你们就这么报答?”


    他拿起判决书:“按《兴国军暂行刑律》,蓄意破坏生产,致人死亡者,斩立决。立即执行!”


    铳声响起时,有人叫好,有人叹息。


    但这场公审达到了赵子龙想要的效果——让所有人明白,不管什么理由,害人性命就要偿命;也明白,兴国军的法令,对谁都一样。


    四月十五,兴国军颁布了《辽东暂行刑律》。


    这部律法很简单,只有三十二条,但条条都透着新政权的气息。


    最引人注目的是几条: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盗窃者偿。


    凡犯罪者,不论满汉,同罪同罚。


    罪不至死者,视情节判劳役,劳役期间表现良好可减刑。


    劳役场所设学堂,囚犯可学习手艺,刑满后可凭手艺谋生。


    律法颁布的同时,第一座“劳改矿场”在本溪建成。


    这不是普通的矿场,而是半监狱半工坊的地方。


    囚犯在这里劳动,但也学习识字、算数、手艺。


    刑期满了,通过考核,可以拿到“新生证”,成为正式居民。


    第一批送进去的,除了那几个爆炸案从犯,还有一批旧政权留下的恶吏、趁乱抢劫的匪徒、以及一些情节较轻的清军俘虏。


    马三也在这里——他作为清军士卒及参与斗殴,被判了三个月的劳役。


    马三被分到铁矿的碎矿车间。


    每天工作四个时辰,学习两个时辰。


    学习的内容包括汉话、简单的算数,还有铁矿知识。


    教汉话的是个老秀才,姓周。


    第一次上课,周先生问:“你们知道为什么让你们学汉话吗?”


    没人回答。


    “因为要在这片土地活下去,就得懂这里的语言。”


    周先生说,“不光你们学汉话,汉人也该学满话、蒙话。但饭要一口一口吃,先学汉话。”


    马三学得很吃力。


    他都四十岁了,从小在马背上长大,字认识不到十个。


    但周先生很有耐心,一个字一个字地教。


    除了学习,劳改场还实行“积分制”。


    劳动好、学习好、守纪律,可以积分。


    积分够了,可以减刑,可以换更好的伙食,甚至可以让家人来探视。


    马三的妻子和儿子还住在城里。


    儿子十二岁,进了学堂;妻子在纺织工坊做工。


    每个月他们可以来探视一次。


    第一次探视,儿子说:“爹,我考试得了第三名,先生奖了一支笔。”


    马三摸着儿子的头,哭了。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的孩子能读书识字。


    三个月劳役期满,马三通过了考核。他不仅学会了五百个汉字,还掌握了碎矿机的操作和简单维修。


    出狱那天,劳改场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拿“新生证”离开,自谋生路;二是留在矿场,转为正式工人,工钱比普通工人低两成,但干满一年后持平。


    马三选了第二条。


    “为什么?”


    场长问。


    “这里...这里把我当人看。”


    马三说得很慢,但很认真,“我想留在这里。”


    新政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


    五月初三,柳秀娘遭遇了一次暗杀。


    那天他正在鞍山视察新建的炼铁工坊,突然从围观人群中冲出三人,手持利刃直扑而来。


    卫队反应迅速,当场击杀两人,活捉一人。


    活捉的那人咬碎了藏在牙里的毒药,但被及时救下。


    严刑拷打后,他招了:是盛京派来的死士,目的就是刺杀兴国军官员,制造混乱。


    更让人震惊的是,他们能混进来,是因为有内应——鞍山一个姓傅的商户,原是大清包衣出身,暗中与盛京联络,提供了柳秀娘的行踪。


    贺一龙怒不可遏,同时后怕不已,这可是主公的女人,有什么三长两短,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


    他立即带兵要去抄了傅家。


    “贺军长且慢。”


    柳秀娘制止了他,“傅家上下几十口,不一定都知道。只抓主犯,其他人审查后若无牵连,放了。”


    “大人!这…..”


    “主公说过,我们不是残暴的清廷,不搞连坐那套。”


    柳秀娘淡淡道,“但傅家的所有财产都要没收,充作公费。另外,把这事公之于众,让所有人都知道,勾结外敌到底是什么下场。”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傅老板被公审处斩。


    但傅家的其他人——老母、妻子、儿女、仆役——经过审查后,确实不知情,都被释放了。柳秀娘还让人给了他们一些安家费,让他们自谋生路。


    贺一龙可不是仁慈的人,知道斩草除根的道理,找理由将傅家几个成年子女也连带处死了。


    这件事的影响极为深远。


    一方面,震慑了那些心怀异志的人;另一方面,也让人看到,兴国军执法虽严,但却也绝不滥杀。


    傅老板的老母临走前,对着县衙磕了三个头:“谢大人不杀之恩…...是我儿糊涂…...”


    五月二十,本溪举行了第一次“吏员考试”。


    不同于科举考八股,这次考的是实务:算数、文书、律法常识。


    参考的有三百多人,汉人占七成,满人两成,蒙人一成。


    统一要求本人及身家清白,拥护兴国军的政策。


    最后录取了五十人,其中满人有八个,蒙人三个。


    录取的人里,有个叫李秀姑的女子,二十二岁,是移民的女儿。


    她考了第十名,被分配到县衙做文书。


    这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女子为吏,前所未有。


    更让人惊讶的是,满人录取者里有个叫哈尔哈的,原来是清军的马夫,识字不多,但精通养马。


    他没考过,但远在济南的赵子龙特批,让他进了新成立的“马政司”,专管军马饲养。


    “用人要用其长。”


    赵子龙说,“科举取士,取的是读书人。但我们还需要工匠、农夫、马夫、医生…...各行各业,都要有人才。”


    为此,他设立的“技工学堂”开遍辽东各地,专门培养各类技术人才。


    学堂的老师,有汉人,有满人,甚至还有两个从澳门请来的西洋匠人。


    到六月初,本溪、鞍山两地,已有三千多人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晋升:有的当了小吏,有的做了工头,有的开了商铺,有的承包了土地。


    虽然距离“人人平等”还很远,但至少,一条向上的通道打开了,让各民族之间的对立减缓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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