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中考与离别

作品:《当物理成为修行

    1999年夏天,蝉声响彻整个小镇。


    中考成绩公布那天,林煜在镇中学的公告栏前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语文115,数学118,英语112,物理98,化学95,总分538分。


    全县第三名。


    被县一中录取。


    他站在公告栏前,看着那个分数,半天没回过神来。


    “林煜!你考了第三名!“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周围的同学都围了上来。


    “太厉害了!“


    “县一中啊,咱们学校好几年没人考进去了!“


    “林煜,你真是给咱们学校争光了!“


    林煜被人群围在中间,脸有些发红。他不习惯这样的关注,只是一个劲地说“谢谢,谢谢“。


    回到家,母亲看到通知书,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煜儿......“她抱着儿子,哭得像个孩子,“妈的煜儿,真的考上了......“


    林煜也红了眼眶:“妈,我说过我能考上的。“


    “好,好。“母亲擦着眼泪,笑得很开心,“妈就知道,妈的儿子最棒。“


    姐姐专程请假赶回来,看到通知书,激动得手都在抖:“弟弟,你太厉害了!县一中啊,那是全县最好的高中!“


    “姐......“林煜看着姐姐,心里有些酸涩。


    姐姐比他聪明,当年如果继续读书,一定也能考上县一中,甚至更好。


    但她放弃了,把机会让给了他。


    “别哭啊。“姐姐摸着他的头,“姐高兴还来不及呢。“


    “姐,等我工作了,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林煜说。


    “傻弟弟。“姐姐笑了,“姐等着。“


    只有父亲没在。


    他在镇上的工地干活,走不开。


    但当晚,他打电话回来,声音里带着少有的兴奋:“煜儿,听说你考了第三名?“


    “嗯。“林煜说。


    “好!好!“父亲的声音有些哽咽,“你真是......你真是给爸长脸了。“


    他停了一下,又说:“爸明天想办法请假回来,咱们好好庆祝一下。“


    “爸,你别请假了。“林煜说,“工地的活要紧。“


    “那怎么行......“


    “爸,真的没事。“林煜说,“等我上大学的时候,你再回来送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然后父亲说:“好。那爸就等着送你上大学。“


    挂了电话,林煜看着话筒,心里空落落的。


    他多希望,父亲能亲口对他说一句“你很棒“。


    但他知道,父亲说不出口。


    七月中旬,镇中学举行毕业典礼。


    操场上搭了**台,挂着红色的横幅:“热烈庆祝2000届初三毕业典礼“。


    学生们穿着校服,坐在台下。家长们站在后面,拿着手机或相机,准备记录这个时刻。


    林煜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要上台发言。


    他站在台上,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心里有些紧张。


    但当他看到母亲站在人群中,冲他微笑,挥手,他突然就不紧张了。


    他清了清嗓子,开始念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他说着那些准备好的话,感谢老师,感谢同学,展望未来。


    但念到最后,他突然停了下来。


    他看着台下的母亲,看着姐姐,看着那些熟悉的面孔,突然想说点别的。


    “我想说......“他放下稿子,“我能站在这里,不是因为我一个人很厉害。“


    “是因为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他们一直在支持我。“


    “我的姐姐,为了让我读书,放弃了自己的学业。“


    “我的父母,省吃俭用,把最好的都留给我。“


    “还有我的朋友......“他想到了小虎,“他们没能像我一样继续读书,但他们一直在鼓励我,让我替他们看看外面的世界。“


    他的声音有些哽咽:“所以,我不是一个人在往前走。“


    “我代表的,是所有支持我的人,是所有走不出去的人。“


    “我会努力,不让他们失望。“


    台下安静了几秒钟。


    然后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母亲在擦眼泪,姐姐也红了眼眶。


    林煜走下台,周围的同学纷纷过来拍他的肩膀:“林煜,你说得太好了!“


    但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寻着一个身影。


    姜以夏。


    毕业典礼结束后,林煜收到了一封信。


    是姜以夏写的。


    他拆开信封,手有些颤抖。


    “林煜:


    对不起,我没有参加毕业典礼。


    因为我爸妈的工作又调动了,我们要搬去省城。


    我要去省城读高中了。


    我知道这个消息很突然,我自己也没想到会这么快。


    原本想当面告诉你,但我怕我会哭,所以只能写信。


    林煜,你还记得吗?小学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离开的。


    那时候我说,我会回来找你。


    我回来了,但现在又要走了。


    我觉得自己像个骗子。


    但这次,我想跟你做一个约定:


    我们一起考北京的大学,好吗?


    不管是清华还是北大,只要我们都在北京,就一定能见面。


    到那时候,我们就不会再分开了。


    等我,林煜。


    我会等你。


    以夏


    1999年7月15日“


    信的最后,还有一行小字:


    “如果你想送我,我后天下午三点的火车。“


    林煜看完信,心里像被掏空了一样。


    他想起小时候,姜以夏说“等我,我会回来找你“。


    她真的回来了。


    但现在,她又要走了。


    他把信叠好,放进口袋,深吸了一口气。


    他要去送她。


    后天下午,林煜来到县城火车站。


    这是他第一次来火车站。


    站台上人很多,拖着行李,抱着孩子,提着大包小包。喇叭里不停地播报着列车信息,声音嘈杂而混乱。


    林煜在人群中找到了姜以夏。


    她穿着白色的T恤,牛仔裤,扎着马尾辫,旁边是她的父母和一堆行李。


    “林煜!“她看到他,眼睛一亮,跑了过来。


    “你来了。“


    “嗯。“林煜点头。


    两人站在一起,很久没说话。


    周围的人来来往往,但他们像站在另一个世界里,安静而孤独。


    “林煜......“姜以夏先开口,“你看到我的信了?“


    “看到了。“


    “那你......愿意吗?一起考北京的大学。“


    “愿意。“林煜毫不犹豫地说。


    姜以夏笑了,眼里有泪光:“那我们说好了。“


    “说好了。“


    广播里传来声音:“K571次列车即将进站,请乘客做好准备......“


    姜以夏的父母走过来:“以夏,该上车了。“


    “等一下。“姜以夏转过身,看着林煜,“我还有话要说。“


    她深吸了一口气,脸一下子红了:


    “林煜,我......我喜欢你。“


    林煜愣住了。


    周围的人来来往往,但他的世界突然安静了,只剩下她的声音。


    “不是朋友的喜欢。“姜以夏低着头,声音很轻,“是......那种喜欢。“


    “从小学的时候就喜欢。喜欢你认真的样子,喜欢你看世界的方式,喜欢你和别人不一样。“


    她抬起头,眼泪掉了下来:


    “但我不要你现在回答我。“


    “因为我们都还小,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等我们都考上大学了,都站在更高的地方了,你再告诉我答案,好吗?“


    林煜的心跳得很快,很快。


    他想说“我也喜欢你“,想说“从小时候就喜欢“。


    但他说不出口。


    他只是用力点头:“好。“


    姜以夏笑了,擦了擦眼泪:“那我等你。“


    “我也等你。“林煜说。


    火车进站了,巨大的轰鸣声淹没了他们的话。


    姜以夏的父母催促着:“以夏,快上车!“


    “我走了。“姜以夏说。


    “嗯。“


    她转身,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林煜,你要好好的!“


    “你也是!“林煜喊道。


    火车的门关上了。


    姜以夏站在车窗前,冲他挥手。


    林煜也挥手,拼命地挥手。


    火车慢慢开动了,越来越快。


    姜以夏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模糊的点,消失在铁轨的尽头。


    林煜站在站台上,看着火车远去的方向,久久没有动。


    周围的人渐渐散了,站台上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想起小时候,姜以夏说“我会回来找你“。


    他想起刚才,她说“我喜欢你“。


    他的心里,第一次有了一种明确的感觉。


    不是“看见“规则的兴奋,不是解开难题的成就感,而是一种温暖的,柔软的,让人想哭的感觉。


    那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回家的路上,林煜一直在想姜以夏的话。


    “我喜欢你。“


    “等你考上大学,再告诉我答案。“


    他把手放在胸口,感受着心跳。


    他突然明白了,自己也喜欢她。


    从小时候,她第一次问他“你怎么知道的“,第一次说“你真厉害“,第一次陪他打篮球,第一次说“咱们一起“的时候,他就喜欢她了。


    只是他一直没意识到。


    或者说,他一直不敢承认。


    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他家穷,她家富。


    他只是个会“看见“奇怪东西的怪人,她是人见人爱的好学生。


    但现在,她说她喜欢他。


    那他就有了答案。


    他也喜欢她。


    他会努力,考上北京的大学,站在更高的地方。


    然后,亲口告诉她答案。


    那天晚上,林煜打开笔记本,写下:


    “1999年夏天,中考与离别。


    我考了全县第三名,考上了县一中。


    全家人都很高兴,只有父亲不在。


    但我知道,他也为我骄傲。


    姜以夏走了,去省城读高中。


    她说,她喜欢我。


    那是我听过最美的话。


    我也喜欢她。


    从小时候就喜欢。


    喜欢她看我的眼神,喜欢她说''咱们一起'',喜欢她从来不觉得我奇怪。


    她让我觉得,我不是一个人在''看见''这个世界。


    至少还有一个人,愿意陪我''看''。


    我们约定了,一起考北京的大学。


    到那时候,我会告诉她答案。


    我会说:


    姜以夏,我也喜欢你。


    从小时候就喜欢。


    等我。“


    他合上本子,看向窗外。


    夜空中,星星在闪烁。


    他突然觉得,那些星星不再冰冷了。


    它们像姜以夏的眼睛,温暖而明亮。


    照亮他前方的路。


    第二天,林煜去了小虎家。


    小虎正在院子里劈柴,看到他,放下斧头:“煜哥!听说你考了第三名?“


    “嗯。“林煜点头。


    “太厉害了!“小虎兴奋地拍着他的肩膀,“我就知道煜哥能行!“


    “小虎......“林煜看着他,“我要去县一中了。以后可能很少回来。“


    “我知道。“小虎笑了,“煜哥,你去吧。好好读书,以后当大科学家。“


    “嗯。“林煜说,“等我有能力了,我会帮你开店的。“


    “我记着呢。“小虎说,“煜哥,你别忘了我就行。“


    “怎么会忘?“林煜说,“你是我兄弟。“


    两人坐在院子里,看着天空,都没说话。


    蝉声此起彼伏,夏天的风吹过,带着青草的味道。


    “煜哥。“小虎突然说,“你说,我们以后还会像现在这样吗?“


    林煜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就是......“小虎想了想,“你去了县一中,以后去大学,去大城市,见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厉害。“


    “你会不会......就不记得我了?“


    林煜的心一紧。


    他转过头,认真地看着小虎:“小虎,你听我说。“


    “不管我走多远,不管我见到多少人,你永远是我兄弟。“


    “因为你是第一个在我打球时给我喝彩的人,是第一个说''煜哥真厉害''的人。“


    “你让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


    小虎的眼眶红了。


    他用力点头:“好,那咱们说好了。“


    “说好了。“


    两人的手握在一起,紧紧的。


    那一刻,他们不只是两个少年。


    他们是两个在时代洪流中挣扎的兄弟,彼此扶持,彼此承诺,不会忘记,不会放弃。


    章末金句:


    那个夏天,我考上了县一中,送走了姜以夏,告别了小虎。我的人生第一次清晰地分了叉——有人继续往前走,有人留在原地。但我知道,不管走多远,我都会记得他们。记得姜以夏说“我喜欢你“时的眼神,记得小虎说“你会不会忘了我“时的担忧。他们是我的起点,也是我的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