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米高梅和温仔壬!

作品:《我15岁拿金棕榈很合理啊

    米高梅!


    好莱坞的传奇!


    20世纪30年代,米高梅在电影方面可以说是吊打全世界。


    很多人或许已经不记得这家公司了,但是他们电影的LOGO,很多人应该都还记得!


    那就是一头狮子,在金色胶片的环绕之中,发出两声狮吼。


    当然,第一代是没声音的……


    这家公司曾经无比辉煌,它所出品的电影,拿下过170多个奥斯卡奖项,可以说当真无敌。


    当然,也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奥斯卡就是米高梅牵头给弄出来的。


    说难听点,如果国内有一家公司能拿下170个金鸡奖,那也是非常无敌的。


    柯克·克尔科里安是一个人才。


    他曾经先后三次买下米高梅又卖掉米高梅。


    等到了2005年的时候,他会最后一次卖掉米高梅,然后玩自己的房地产去了。


    之后的米高梅,就彻底成为累赘,因为索尼等公司拿下米高梅,只为了他那最诱人的片库!


    你不得不承认,米高梅的片库,是全好莱坞最让人垂涎的。


    可就算是这样,到了2012年,米高梅依然有投资的电影,例如《霍比特人》三部曲和《007:大破天幕杀机》,可就算这几部电影赚了大钱,依然无法阻止米高梅找人“卖身”的想法。


    终于,到了2025年,陈泽穿越之前,有消息传出来,亚马逊要以八十多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米高梅,而且交易还没有任何的附加条件。


    只能说,做电商的真有钱。


    “柯克先生,35万美元一部的价格并不合适,相信您应该已经在剧本前面看到了,所有电影剧本不仅仅要剧本费,还要拥有40%的投资份额!”


    “Z,你还太年轻了,这样的投资份额,就算是在好莱坞也是不现实的,我可以做主,给你10%的投资份额,但是必须你来执导,这是米高梅最大的善意!”


    10%!


    不得不承认,柯克真的胆子大。


    实际上这的确已经十分的具备善意了,甚至可以说诚意十足了。


    10%的投资份额,加上陈泽来亲自拍摄,这换做国内任何一个“非大导”都是无法拒绝的。


    大导指的还是张亿谋和陈楷歌。


    但是很可惜,陈泽可是清楚的知道2003年米高梅的情况。


    因为2002年的《风语者》,直接导致米高梅现金流陷入巨大的危机。


    这场危机会持续到2004年,然后米高梅直接债务爆炸了,最后引来索尼的入场。


    其实,陈泽没想到米高梅的董事长会给自己打电话。


    2003年,米高梅全年都在发行低成本电影,但是没有一部是破亿的。


    所以,这一次他看到陈泽的剧本,想要赌一波。


    而现在,陈泽也想赌一波。


    在此之前,陈泽一直在思考。


    自己要找好莱坞哪家电影公司合作,毕竟要赚钱,肯定得靠着好莱坞公司的,中小成本的电影,陈泽可以自己找个公司制作和发行,但是大成本的电影,风险太大,陈泽不可能单独抗风险,更不可能吃独食。


    人家的地盘,你在那边吃独食,作死吗?


    背后中枪自杀了解一下?


    而现在,有人自己送上门来了。


    米高梅!


    拥有全球发行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它势弱啊!


    以及……


    可以掌握话语权。


    当然,这并不容易。


    “柯克,这样吧,我再退让一步,30%的投资份额,以及我推荐一个导演!”


    “不,Z,10%已经是好莱坞最大的让步了,你在好莱坞并没有任何的名气,你的剧本并没有得到市场的印证,除非你的电影能在全球票房过亿,不然没人觉得你的剧本是个好东西!”


    这话……


    合理!


    为什么好莱坞现在不来跪舔陈泽?


    很简单,没票房!


    《爱》在好莱坞还没上,但是在别的国家已经上映了,票房并不理想。


    虽然评价很高,可人家好莱坞是资本市场,是看向美元的市场,陈泽的电影能赚钱,但是时间太久了。


    比起别的电影公司,米高梅现在就抓救命稻草一样,最适合让陈泽张开话语权,迪士尼等公司对话语权看的太重了,到时候合作拍电影指不定连剪辑权都没有,那可太闹笑话了。


    一番激烈的讨论过后,陈泽和柯克表示,先拍一部试试看。


    投资200万美元,陈泽拿到了20%的投资份额,一个电话打给了张颂梅,张颂梅都无语了。


    自己刚买下一个公司,自家儿子就给自己找活儿干。


    然后,就拿着传真过来的授权书,开始和米高梅交接。


    谈判期间,不是没有别的公司过来询问价格,但是很遗憾,都不愿意给投资份额,就算是愿意,也只愿意给5%之类的。


    陈泽也知道自己没有成绩,所以必然得卖个好的片子出来。


    那样下一部,陈泽就有资格谈判了。


    那种写一本《天龙八部》就要拿20%版税的情况,在现实世界里是不可能出现的。


    40万美元,陈泽还是拿得出来的,网易的股票卖了400多万美元,花350万买了弗兰克的公司,取名“水晶影视”,然后陈泽账户上的稿费全注入到了公司里。


    拿出其中40万美元,投资《电锯惊魂》。


    剩下的留作公司运转所用。


    但是……


    问题来了!


    谁去拍?


    陈泽自己去拍?还是找温仔壬?


    现在的温仔壬还在上学呢,对《电锯惊魂》的创意都还处于一种朦胧的态度。


    能拍好吗?


    找国内的?


    村长宁皓?


    现在的宁皓,不知道拍完《香火》了没有。


    陈泽自己是肯定不能去拍的,因为恐怖片导演,是一种限制,你会发现好莱坞基本上没有“恐怖片”导演冒出头,因为这群人很难驾驭大场面。


    温仔壬只是其中极少见的一部分。


    “算了,选温仔壬,大不了飞一趟美国教一下!”


    既然确定了合作,米高梅的动作比陈泽快。


    温仔壬被找上门的时候,人都傻了,不过一听到能执掌长片电影,条件是成为“水晶影视”的签约导演,二话不说他就同意了。


    好莱坞愿意给有关系的新人机会,温仔壬的关系显然不够硬。


    虽然他的局限性很大,但是做一个工具人导演,温仔壬是完全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