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第 64 章

作品:《她在深山凶名远扬

    翌日清晨。


    吴秀秀打开铺子前门的木板,却再没见到沈扶苏的身影。


    “初一,沈公子今日怎么没来?往日我开门时他就在门口候着了。”


    孟初一努努嘴,“在家考取功名呗。”


    吴秀秀是过来人,早就看出沈扶苏对孟初一的心思,也知昨日县令夫人到访。


    “若是两心相悦,门第也不是大问题……”


    孟初一被水呛了一口,咳了好几声才缓过气,“你也看出来了?”


    “我又不是十五。”


    孟十五正在后院劈柴,每日需要煎茶,柴火用的很快,这也能拖延自己上二楼的时间。


    他打了一个喷嚏,茫然地看向铺子,又继续挥动柴刀。


    孟初一有些尴尬,“我哪有这个心思,一天赚银子都够忙了。”


    “那就是沈公子剃头挑子一头热?”


    “你这话可就难听了啊。”


    感情这东西很复杂的。


    孟初一从没有这心思,她对钱财那绝对是真爱,人?她从没想过。


    上辈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这辈子身边多了几个,但也没影响她的这种价值观。


    吴秀秀笑着点她的脑袋瓜,“谁家女子这个岁数不都早嫁人了,有的都一年抱俩了。”


    说到生孩子,吴秀秀的神色又落寞了几分。


    她已经不小了,可肚子怎个都没动静,她也不知道该求哪尊佛才能如愿得一个自己的娃。


    “胖婶儿,在城里找个郎中瞧瞧。”


    吴秀秀也想,可手里的那点积蓄都拿去建房子,她就是拼命绣衣裳,也攒不出看郎中的银钱。


    城里的郎中可跟乡野的赤脚大夫不一样,她打听过,开一次药都要好几两银子,她想都不敢想。


    再说她这种生不娃娃的毛病,寻常的大夫也难医好,就更是没了希望。


    只是每年都去那白马寺里头求神拜佛,花了不少的银钱。


    人总是在最绝望的时候,指望指望老天爷,买点心理安慰罢了。


    “到时官府给的赏银若是到了,你先拿去看病。”


    孟初一难得大方一回。


    吴秀秀太好了,她才舍得用自己最爱的银子报答。


    “人各有命,怕是银子花了都没用,糟蹋银子。”


    吴秀秀扭身去擦桌椅,孟初一看着她的背影出神。


    这真是难办,要是三九是她儿子便好了,她少了一个拖油瓶,胖婶儿有了自己的孩子。


    孟三九神采奕奕背着书箱站在柜台前,手一松,掌心里掉出几枚铜钱落在桌上,“昨日写大字赚的。”


    孟初一用手指头扒拉两下,“不错啊,八文钱,八碗粗茶够了。”


    孟三九有些骄傲,“我只帮着一人写了一副大字,等过几日,我能拿回来更多。”


    “行行行,说你还翘起尾巴来了。”


    孟三九背着书箱昂首挺胸去上学堂,孟初一则百无聊赖看铺子。


    在山里过苦日子的时候就想着吃饱饭,等吃饱饭的时候就想着住到城里自己的宅子里,等住到了城里,银钱怎么一直都不够花,她也闹不明白。


    胖婶儿的恩情大,得报答。


    粗茶铺子的生意还行,这也算是个好的开始。


    她闲来无事,又趴在柜台上拿起翻了好几遍的话本子,看得津津有味起来。


    早起的挑夫在包子铺买了馒头,便到她这喝上一碗粗茶,条凳边放着扁担跟背篓,三三两两,有说有笑。


    过的苦哈哈也要饮了粗茶再去上工,这也算是一种生活智慧。


    楼上是几个说私房话的小娘子,带着自己的茶叶来煎茶,就连茶具都是自备,只是借用个地方。


    泥炉上的大茶壶上冒着热气,发出好听的咕嘟声。


    还有个赶马车的车夫,刚把马儿带去孙瘸子那喂草料,直接进了粗茶铺子歇脚等待。


    他站在门口拍了拍落在身上的灰尘,跨过门槛,选了个人多的桌边,寻个空位便坐下。


    都是贩夫走卒,凑在一起就是闲扯打发时间。


    那两个脚夫正聊着头几日有人帮着个客商送出了桃源县,一趟便挣了一贯钱,都很是艳羡。


    “你瞧见个鸳鸯眼狮狸奴没?”车夫端起粗陶碗,往茶面儿上吹了吹,将粗茶梗吹到碗沿儿,小心吸溜一口茶汤。


    “没,怎个事儿?”其中一个脚夫好奇搭话。


    “张员外新纳的小妾养着一只,这几日跑丢了。”车夫装作无意透露的模样,说得轻描淡写。


    脚夫只觉这事儿压根不值得讨论,“跑只狸奴有何稀奇?又不是金子铸的。”


    “嘿!那比金狸奴还金贵,通身雪白,一根杂毛都没有,眼珠儿一蓝一黄,稀罕得很!”车夫语气夸张了起来,手上的粗陶碗都放下了,怕自己晃撒了茶汤。


    “跑就跑了呗,大户人家还缺狸奴?”两个脚夫相视一笑,“若说员外小妾养了个昆仑奴,那才……”


    要是花边新闻,还更有趣些。


    “那小妾哭天喊地的,员外没了法子,托人正寻呢,说是谁要是把那狸奴找回来,赏钱给十贯!”


    说着,那车夫两个食指交叠,举得高高的,生怕旁人瞧不真切。


    柜台后头的孟初一一下来了精神,立马坐直身子,竖起耳朵听。


    “嚯!十贯?!”


    满屋先是寂静,接着哗然。


    若说穷苦百姓,这辈子可能都没见过十贯钱摆在一块,可富家翁为了一只狸奴,就给赏那么多!


    十贯呢!这她得卖上一万碗粗茶!


    孟初一两眼放光。


    周围的几个脚夫都纷纷靠过来,各种询问那狸奴的长相,听那车夫一遍遍说,拼命记到脑子里。


    刚刚跟车夫同坐的两个脚夫简直开了眼了,一只狸奴竟然值这么多钱?


    等孙瘸子走进铺子,那车夫才放下一枚铜钱,悠哉离开。


    车夫一走,歇脚的脚夫货郎纷纷起身,扔下铜钱就往铺子外冲去。


    倒不是自己的营生多紧要,而是都去找那鸳鸯眼的狮狸奴去了。


    吴秀秀坐在窗下做绣活儿,也听到了那些人的议论,倒是没放在心上。


    寻狸奴?


    那狸奴还能蹲在地上让你抓不成?


    若是这般简单,那员外家的小妾就不至于出那么高的赏钱了。


    孟初一赶紧从柜台里走出,跑去后院找大猫。


    正在房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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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晒太阳的大猫睡得正香,每日昼伏夜出,白日都是在睡觉,却被孟初一拉着眼皮叫醒。


    “大猫,快出去寻一寻,狸奴,白色的,鸳鸯眼!”孟初一指着自己的两个眼珠。


    大猫瞪着两个大眼睛,看女主人一通比划,茫然极了。


    孟初一有些着急,想了想跑去三九的房间,拿他书桌上的笔墨,在纸上艰难画出个形状。


    额,画技感人。


    似猫似鼠,两个灯泡一样的眼睛,一只有墨,一只无墨,还特意画了一条炸毛的大尾巴。


    她拿着画好的狸奴像给大猫看,大猫更疑惑了。


    孟初一恨铁不成钢,“狸奴!猫!白的!听懂没?喵~眼珠子!不一样颜色!”


    大猫慢悠悠起身,先伸了个懒腰,又打了个哈欠,在孟初一殷切的目光下跃上屋顶,消失不见。


    孟初一想着不能全指望它,便匆匆去了前院的铺子,跟吴秀秀说自己出去一趟。


    她也不知这狸奴在哪,但是万一瞎猫碰上了死耗子呢。


    孟初一顶着毒辣的日头走街串巷,专往那旮旯胡同里钻,遍寻不着,又不死心。


    “喵喵喵——”她开始学猫叫。


    只是因为口渴,叫出来的声音让人觉得这猫烟酒都来。


    她口干舌燥,想了想还是甭费劲叫了,只寻找。


    铺子里的孟十五刚给八戒换好干草,院里院外的转悠,怎么也找不到初一。


    他站在吴秀秀身前,也不说话,唇角紧紧抿着。


    吴秀秀抬眼看他站得笔直,笑到,“找初一?她说出去一会儿就回。”


    孟十五转身就走。


    “诶?楼上还有客人呢!”吴秀秀看他大步流星走得极快,就这么一会儿见不到都不成。


    暑热难耐,孟初一转了半晌,身上就被汗湿,当然一无所获,还落得一身灰。


    狸奴倒是多,有浑身漆黑的乌云,有三种花色的滚地锦,还有白黄相间的绣虎,就是没有鸳鸯眼的狮狸奴。


    她晃晃悠悠往家走,迎面就看到了寻她的十五。


    孟十五额间带汗,想必也找她找了许久。


    “你怎个还出门来找我?楼上不管了?”


    孟十五也不说话,就直勾勾盯着她。


    孟初一又热又累,“回去烧水,我要洗澡。”


    “嗯。”


    两人并肩走着,倒是郎才女貌般配的很。


    酒肆里,胡徐撑着下巴看向窗外,“扶苏啊扶苏,你不觉奇怪?”


    沈扶苏喝得酩酊大醉,口齿不清,“怪?”


    “你说兄妹,我倒看这两人像是神仙眷侣,怕是你眼拙,根本就没发现罢了。”


    一边喝酒听曲儿的唐宏业顺着胡徐的目光朝外看去,也看到了街上的那两人。


    “要说还真是长得两模两样,胡兄你觉得非兄妹?”


    吕有为幽幽开口,“那日踏青,这十五生火跟军中老兵一样,我也觉得奇怪……”


    “查查?”唐宏业来了性质。


    胡徐手指点着木桌,“莫不是装傻充愣。”


    趴在桌上的沈扶苏早已神志不清,眼泪顺着眼角淌在桌上,嘴里嘟囔。


    “初一,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