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3章 野人

作品:《一条名叫王美菊的狗竟然会修仙

    这个该死的冬天...


    每有微风吹来,那股完全浸透了的血腥味儿,压都压不住,就这么朝着人的鼻子里不停地猛钻,那股子血味夹杂着泥味的混合味道,当真令人崩溃。


    可这又能怎样呢?


    百令关之战,其惨烈的程度,丝毫不亚于苏庆广所参与的那场千叶关之战。


    要知道千叶关之战,南楚方投入的总兵力超过了十万余人,而龙寰一方,加上苏庆广中期增援关上的四千山字甲骑,其参战的总数也不过一万好几。


    如此之悬殊的兵力,苏庆广还能让他脚下的这座千叶关,是在南楚的眼皮子底下存活了那么久的日子,这足以见得,他这位安国侯,以及他所带来的这四千山字甲骑,当真对得起精锐二字!


    相较之千叶关,百令关的战斗,同样惨烈无比。


    六千龙寰守军,愣是在叶功名所部面前,苦苦支撑了数十日之久!


    那可是叶功名啊,是昊天剑宗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人,是真正可以让自己在乱军之中以一敌百的狠角色啊!


    而核心点在于,百令关上的这六千守军,他们当时所面对的,可不仅仅只是叶功名一人。


    那一眼望去,南楚大营里飘起的锅灶烟气,少说得有三四千灶,就按照每灶十人来算,那也得三四万人之数。


    六千打四万,这怎么打?


    用头打?


    所以可想而知,百令关之战,龙寰打得其实也非常困难。


    而现在,随着尉迟琉璃的那把火,把沉寂千年的马尾山给彻夜点了个通红,在那之后,算是彻底断送了秦煜部接下来的战略部署。


    无奈之下,秦煜只能带着余下的铁枪军打算回撤宝仓山,然后在宝仓山静待朝廷的下一步部署。


    可好巧不巧的,秦煜等人前脚刚到宝仓山,后脚他们就遭遇了南楚回撤云湖的叶功名部。


    于是咯...


    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更别说火烧昊天剑宗了。


    所以当叶功名从探子的口中知晓,不远处的那股龙寰部队是从马尾山的方向来到,那股子火,在这个老头儿的肚子里,就再也压制不住了。


    打是肯定的了,不仅要打,还要狠狠地打!


    以多打少?


    别以为就只有秦煜会这招!


    他叶功名也会!


    于是乎,一场二十余万打五万的遭遇战,就在这宝仓山的外围展开了。


    好家伙...


    不得不说,武功再高也怕菜刀,这话可真不假!


    尉迟琉璃够厉害了吧,即便不考虑她体内所隐藏的那位太古神魂烛姬,就光是她本身,其修为也远非寻常之人可比拟得了的。


    放眼秦煜这方,秦煜、蓉月、兰汐、刘熠、洛蕊、慕容淼,可以说这六位其实已经算是非常能打的人了,可结果呢?


    他们六个在尉迟琉璃的面前,多少还是差些火候的。


    若论单挑的话,相信以这六位的本事,怕是没一位能打过现在的尉迟琉璃!


    灵剑宗的东煌剑法和天极功,铸剑山庄的凌虚剑法、玉魂掌和菩提逍遥步,现如今的她,都已经练得有模有样,尤其是铸剑山庄的凌虚剑,更是被她练得炉火纯青,其剑招的威力,足以开山裂石。


    然后呢?


    在叶功名的大军面前,如此厉害的她,都不堪一击...


    仅仅只是一波冲锋,连人带剑便被这股战马嘶鸣的钢铁洪流给冲昏了过去。


    所以...


    江湖是江湖,战争...


    是战争!


    是截然不同的两种!


    真得很难想象,这支刚刚打赢了宝仓山之战和马尾山之战的铁军,在叶功名的面前,一触即溃?


    是再没了火烧马尾山的那份傲气了!


    也难怪现在的秦煜会率残部躲回百令关上呢,若没有这座残缺不堪的关隘,那山关之下的叶功名,怕是会当场撕了他不可。


    其结果就是,能活着逃到百令关上的铁枪军,已不足万人了。


    从最初的近乎八万余人的队伍,到现在不足万人之数,前后只用了不到三个月。


    这场仗...


    秦煜终究还是打输了!


    (皱了皱鼻子...)


    秦煜:“怎么了?”


    尉迟琉璃:“没事儿...”


    秦煜:“你就不应该上来,你刚醒没几天,应该多休息休息的。”


    (皱着眉头地摇了摇头...)


    尉迟琉璃:“叶功名那个疯子就在关下,我实在有些不放心你...”


    (惨然一笑...)


    秦煜:“要打,人家早就打上来了,又何必等到现在?你净瞎操心。”


    他本想像往常一样,用手轻抚尉迟琉璃的脑袋,以安抚安抚这妮子紧绷的神经,可等到他的手刚一碰上,尉迟琉璃脑袋上所传来的那份异样触感,令他感到无比的心痛。


    一个女孩儿家,头上没有柔顺的秀发,更不见精美的装饰,有的就只是沾满了污泥和结痂的血块,已看不到一丁点儿大家闺秀的模样了。


    就算秦煜清楚,尉迟琉璃身上的这些血污并不是她的,可这种脏兮兮的视觉感受,还是让他心里破防。


    眼前的这个女孩儿...


    他本应给她一个完整又幸福的生活,可现在呢?


    从他选择朝着陆锋跪下的那一刻开始,这种生活,便只能成为他心底的梦了。


    若放在以前,远的不说,就只说岭川血祭之前,他或许都不可能向陆锋臣服的。


    可现在时代变了,随着他亲身经历了岭川血祭,亲眼见证了一剑堂内祸,亲自感受了万机神宫之恶,他终于醒悟了。


    他若想复仇,摆在他面前的,其实就只有一个选项!


    自始至终,其实就只有一个...


    不要再追求曾经的真相,不要再排斥所谓的深渊...


    想要让自己成为一名复仇者,那便凝视它,那便接受它!


    业火,它从来不是命运对他降下的恶咒,而是一份恩赐,一份让他有这个能力去直面审判的礼物。


    秦煜:“琉璃...”


    尉迟琉璃(小脸煞白):“嗯?”


    不等尉迟琉璃反应过来,秦煜便一把将她搂在了怀里,越搂越紧...


    秦煜:“我们结婚吧...”


    秦煜的话,让尉迟琉璃大脑宕机。


    只因他的这句话,她等了太久太久...


    ... ...


    (十七年前,燕湖岛上...)


    尉迟琉璃(幼年):“哎那个小孩儿,别走,叫你呢!”


    秦煜(幼年):“?”


    难道...幻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