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各自的选择(4.6k)

作品:《吟游诗人又幻想了

    【冒充神明,假借神明的旨意,甚至以此来控制信徒的信仰……


    如果是在众神的足迹遍布大地的年代,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这么做——


    毕竟祂们是真的在注视这个世界,择取神选作为自己在凡间的代行者,以便宣扬信仰、拉拢信徒。


    而在遍地都是神选的年代,过于跳脱、渎神的行径,无异于矮人之中忽然忽然有人踩了高跷,简直不要太过显眼。


    但是现在?


    我甚至可以大骂格乌什是个没脑子,活该被众神嘲笑万年的蠢货。


    他当然听不到我的声音。


    毕竟假使神明真的存在,那么先一步来收拾我的肯定不是格乌什,而是矮人之神摩拉丁。】


    诸神的离去,给予了唐奇更改教义的勇气。


    【希望灯塔】的风度,又给予了他宣扬教义的能力。


    正因为此前在刻意的绝望下,出面领导了【烈吼】部落,已然让他们感到亲近。


    又通过对伤势的救治,获得了信任,取代了老先知芭芭娅的地位。


    种种相加,才给予了‘领导兽人’的可能。


    万事开头难。


    可如今有了烈吼部族,作为全新教义的践行者,只要运作得当,借由他们拉拢其它兽人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这是一桩无本万利的买卖,唐奇甚至都有些期待,收服兽人的这段历程,书写在日志上会造成怎样的轰动,获得怎样的奖励了。


    “而这一切的起点,都是这份教义——”


    唐奇瞧着手中的羊皮纸,越看眉头越紧。


    毕竟只是中心思想,内容不多,一张纸便足够承载。


    看着唐奇眉头紧皱的模样,亚瑟不知为何有些紧张。


    像是回到了圣教研习的过去,需要将对圣经的参悟撰写成感言,经过主教大人的查验,不合格者或将失去成为牧师的资格……


    “我写的有什么问题么?”他问。


    “不,你写的很好,只是……”


    唐奇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转而看向眼前聚集在巨龟背壳上,熙熙攘攘的部落子民。


    他听不懂兽人语、地精语,这两种语言都夹杂着大量的喉音,与短促的词汇,以至于喧嚣像是轰鸣的擂鼓,夹杂刺耳的铜钵,“嗡嗡”地让人觉得脑袋疼。


    但他还是清了清嗓子,朗声念诵出文本的第一段内容:


    “真神——


    神为铁血、征服、荣耀。


    勿疑尔等血中雄浑之力,此乃父神之天赐。生而为战,死亦无惧。将愤怒挥向天穹、大地,非为私欲,实乃以铁血铸就无上荣耀。”


    这段内容至关重要,用来明确兽人存在的意义。


    虽然他们并不在乎意义。


    但当他们意识到血脉中的本能——那无尽的愤怒与教义息息相关时,便会潜移默化地认为教义存在的合理性。


    “统一——


    昔者,先辈误奉伪神之邪语,令战神蒙污,愤然离席。此非薄情,实乃责罚。


    而今,耻辱刻于骨上,唯有以仇敌之血方能洗涤;父神之眸,需以燎原战火方可重燃。此乃重归神眷之唯一圣途。


    圣途之始,在于吾族意志之归一。内部之统一,乃铸就无上神锋之熔炉;凡裂我熔炉者,即为悖逆神旨之罪孽,当为仇敌。”


    这是教义的主干,以便让‘信徒’明确征服的目的。


    他们如今是为了拨乱反正,以求重获神明的垂眸,而并非单纯的杀伐。


    将之放在第二条,以便体现出‘统一’的重要性,让这帮兽人明白缓急轻重,以免胡乱向外部引发冲突,惹出麻烦。


    “荣耀——


    尔所夺之疆土,即为尔功业之丰碑;尔所献之颅座,便是尔重获神恩的凭证。


    生者不畏死,逝于战争者,魂灵归于父神之怀抱,伴神踏入星空之征途、诸神之战场,享征伐之永乐。”


    这能让兽人逐渐领悟荣耀的重要性。


    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正相反,死于战争途中,同样是一种荣耀,将会获得格乌什的青睐,成为征途军团的一员。


    而当他们开始在乎暴戾之外的事物后,下一条便有了发挥的余地。


    “先知:


    神怜子民,盼尔等重归征途。因而降临先知,以为引领。先知之言,即为神明之口谕;先知之行,即为救赎之圣轨。


    先知唯一,是饥饿之救助者,绝望之救赎者,统一之引领者。追随先知,即追随格乌什归来之脚步。”


    确定‘先知’的唯一性,以免被他人取代。


    同时让他们成为精神上服从命令的私兵,以便更好的控制暴力、稳定混乱。


    只能说不愧是从圣城中走出来的‘科班生’。


    根据暮光教义的基本逻辑,‘照着蜥蜴画龙’,就能总结出自己的中心思想,把它编纂地像模像样——


    这玩意儿很重要,只有确定了教义,才能保证之后的一切决策都有所参照,让人信服、不会跑偏。


    而整个大市场的喧嚣,都被这煞有介事的诵读,震撼地静默无声。


    一只渡鸦忽然从头顶飞过,那是才从囚牢中被释放出来的鸦人。


    “嘎、嘎——”


    希瓦娜站在人群的最前方,向前抻着脖子,在怔愣中甚至忘记合上撑张的嘴巴。


    那模样就像是在说……


    “这家伙在他妈说些啥?”


    唐奇叹了口气,拍了拍亚瑟的肩膀。


    果然,总不能指望一群只知道“哇啊啊”的兽人,能听懂这些书面语与雅言。


    于是,他向希瓦娜勾了勾手指,示意她走近前来:


    “我说一句,你翻译一句。”


    “凭什——”


    希瓦娜下意识地拒绝,转而想起自己作为奴隶的事实,


    “可以!”


    她只能这么答应。


    于是,唐奇重新诵读起教义上的第一条:


    “真神!咱们生下来就他妈的是为了干架!”


    “哇啊啊!!!”


    这下听懂了。


    “统一!咱们现在要先打那帮狗娘养的伪信徒!”


    “哇啊啊!!!”


    “荣耀!别当他妈的懦夫,死在战场上才能去天上打!”


    “哇啊啊!!!”


    “先知!”


    唐奇喘了口气,向站在一旁的菲德挥了挥手,让她将赔偿的食物抬了过来——大部分是换来的黑麦,还有一些狩猎来的肉类,狼肉居多。


    教义当然重要,但让他们看到好处,也不可或缺:


    “格乌什派老子过来带你们吃肉、打架,以后都他妈听老子的!”


    “哇啊啊啊!!!”


    库鲁用兽人语忽然大吼道:


    “伟大的格乌什,伟大的先知!”


    “伟大的格乌什,伟大的先知!”


    亚瑟眼睁睁看着唐奇,用堪称粗鄙的方式,将一众兽人团结在了一起。


    有那么一瞬间,他是真的害怕眼前这个吟游诗人,在未来的某一天带领着兽人,成为南方长城的一大威胁……


    但想到他在古堡中所做的一切,又觉得不至于邪恶到那个地步。


    只能在胸前默默画起圣徽,祈祷自己不是真的上了贼船。


    “这么做是为了世界和平,慈父会原谅我的……”


    从未见识到部落如此团结的希瓦娜,也诧异地揉搓起自己毛躁的脏辫,到最后,忍不住皱起鼻子,瞪向唐奇:


    “我才是酋长!”


    “是,你当然是。大家都知道的——”


    唐奇说着,当着部落一众子民的面前,拍了拍希瓦娜的肩膀,


    “希瓦娜还是部落的酋长,大家记住这一点。”


    “酋长希瓦娜、酋长希瓦娜!”


    兽人与地精们欢呼着她的名字,反倒让希瓦娜像是受到了惊吓——


    要知道,自从她一年前坐上酋长的位置,接受交易,带领部族逃脱‘五彩斑斓海洋’的威胁,抵达晨暮森林开始。


    关于她的质疑,便从来没有停歇过。


    可如今只是这个人类的一句话,就解决了她沉积已久的心病……


    这甚至冲淡了他过去所带来的耻辱。


    希瓦娜看向唐奇,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个男人。


    但至少有一件事,是她必须要承认的——


    这个男人,比她想象中的要强大太多。


    【烈吼】部族,崇尚力量为尊。


    可力量,有时又不止体现在体魄与气力上。


    能解决自己无力解决的困境,做到自己无力做到的目标……


    “谢谢。”


    他理应获得自己的尊敬。


    唐奇挑了挑眉头,倒是没想到她这么快就选择了服软:


    “听我的话,少不了你好处。”


    “切……”


    希瓦娜暗啐一口,撇过了头,却也没再像之前一样反驳更多。


    唐奇却有些好笑——


    和这种没心眼的人打交道,总让人忍不住发笑。


    她还在为自己‘酋长’的身份得到认可,而暗自窃喜。


    压根没发现,是因为被自己这个‘先知’所认可,才同样获得了部落的拥戴。


    “甚至傻的有些可爱了……这是好事。”


    唐奇耸了耸肩,最后看向菲德:


    “所以你们村子的事情也解决了?”


    菲德点点头,能看出来她的心情也不太好:


    “有三分之一的人想要解除诅咒,少部分人想要离开这里,自己谋求生活……村子只剩下一半的人了。”


    虽然尊重每个人离去的自由,但维系十年,才发展到如今的村落濒临解散,很难不为失去的同胞情谊而感到难过。


    “凯恩呢?”


    “他很受伤,我接替了他的职责。”


    “夫妻感情不会受到影响吧?”


    “他敢有意见,我就不让他上我的床。”


    “嗯……也行。但除此之外,需要有些处罚、和赎罪的途径。立规矩,是一个集体必须要面对的。”


    “我明白。”


    想到兽化人的身份,唐奇给了她一些其它思路:


    “话说回来,前段时间龙金城大批逃窜出了一群兽化人,如果想招揽同胞,可以在采买物资的时候去城里碰碰运气。”


    “真的?”菲德眨了眨眼,不太相信。


    “我放出来的,我能不清楚?”


    “你!?”


    菲德颤抖着嘴唇,


    “该死,你到底在龙金城做了什么?”


    “《唐奇的龙金城指南》,能解答你的一切疑惑。”


    唐奇不忘打个广告,


    “还有,你可以重点留意一下深井区的孤儿院,那里有位玛丽安院长,她认识许多兽化人,如果她还活着的话。”


    莱昂的丑闻总会发酵一段时间,这给了许多人喘息的时机。


    唐奇对龙金城兽化人的处境,还算保持乐观。


    “好吧,我会留意的。”


    不论真假,菲德总归是牢记在心,又郑重地看向唐奇,


    “总之……谢谢你。唐奇·温伯格,虽然只有几天的时间,但——古堡的那段历程,你的‘冒险精神’,我大概会一辈子记在心里。


    当然,希望你以后能好好说话,别动不动就……”


    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谈判的手段,当时我没打算让你死。亚瑟不救,我也会让晨曦救你。”


    “好吧,我可以理解,毕竟当时我本来就打算带你们走进血雾,然后偷偷溜走……就算是扯平了。


    反正以后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来找我,只要能帮上忙,我一定会拼尽全力。”


    在菲德看来,这算是唐奇帮助自己,找到真正‘归属’的感恩。


    “那我可不会推脱的。”


    虽然是意料之外,但收获一段友谊,也算是个不错的结果。


    【世界那么大,作为一个吟游诗人,你总有需要帮助的时候。


    也许是问路、也许是找个地方躲避昨晚上和夫人偷情,而追杀来的对方丈夫……总之,多条朋友就多条路。


    实在不行,后路也是路。】


    《赞美》如是记载着。


    “你呢?”


    唐奇看向亚瑟,“你怎么说?”


    亚瑟知道唐奇有了离开的打算,思索一阵后说道:


    “不用等我,我会在解除这些人的诅咒后,将他们护送出森林……然后,回到之前的那个村落。”


    “碰到吸血鬼的那个?”唐奇有印象。


    那是亚瑟深入这片森林的理由。


    亚瑟点点头,语气中听得出他的迟疑:


    “我应当……去面对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


    “你指什么?”


    他只知道原因,却没听说过这件事的细节。


    亚瑟叹了口气:


    “我从没与你说过真相——


    那只吸血鬼衍体,被他的父亲锁在了地窖中,用自己的鲜血喂养着他的孩子。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伤害过别人,但当时的我并没有仔细查证,只觉得他不应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然后不顾他父亲的意愿,为他带来永恒的安歇。


    可或许,我应该容许光与暗的交界处,有一抹灰色的存在——就像肖恩的背叛,是为了家族的延续。”


    “就像夕阳的暮光,并不如烈日一般耀眼。”


    唐奇说,


    “不过你也无法确定,当有一天他的父亲也无法献给他更多血液后,他是否会伤害别人。


    所以我不认为这是错误,只是这么做的原因,是否源自你的冲动,那才是你应该思考的问题。”


    “你说得对,理解它,才是我离开圣城理应面对的课题。”


    “那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你已经拥有了答案。”


    唐奇拍了拍他的肩膀,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忽然好奇道,


    “对了,你为什么始终戴着头盔?我还不知道你究竟长什么模样。”


    “摘下头盔,会为我带来麻烦,所以……”


    “这么神秘?”


    唐奇更好奇了,却也没有强人所难的打算。


    “总之,祝你之后的旅途好运。”


    亚瑟向他挥了挥手,紧跟着与菲德一同爬下龟背。


    没多久,号角声响彻静谧的林间,巨龟沉重而轰鸣的脚步声,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真够吓人的。”


    但紧随号角之后的,是鲁特琴所弹奏出的悠扬旋律。


    像跃动的精灵,徘徊在树梢与枝叶间。


    亚瑟对这旋律极为熟悉。


    这是《梦中的希露薇》。


    严格意义上讲,是一曲连结了他们三人的歌谣:


    “意外化作连结的长河,带走你我彼此的隔阂。


    虽然也是人生的过客,至少友谊还停留此刻。


    邂逅、争吵,短暂的旅途也有快乐。


    分别、再见,我们还有各自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