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没有刑期的囚徒(4.4k求追订月票)

作品:《吟游诗人又幻想了

    莉莉丝不记得这是她被囚困的第几个年头。


    她曾试着细数过,从她拥有记忆开始。


    但这并不容易。


    毕竟她的睡眠时间并不固定,有的时候是几天,有的时候是几个月,她只能记忆自己睡醒的次数。


    但是当有一天,她忘记到底是第一万零七次清醒,还是一万一十七的时候,她就懒得再去细数这无关紧要的事情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像人不会记得自己吃了几顿饭一样。


    当一件事的跨度足够长久,次数足够繁多,那么有关它的一切都会变得无足轻重——在漫长的岁月里,不间断地重复这个过程而已。


    时间无意义。


    这让价值无意义。


    以至于人生无意义。


    所以她时常会羡慕那些短命的人——


    羡慕他们会拼命抓住有限的时间,在人生抵达尽头之前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不必担心欲望的消失。


    她时常有这种体会。


    还记得曾经的自己,只是品尝了一口鲜血,便觉得尤为香甜,于是尝遍了每个生物的血液。


    可到了现在,就连喝血都成了一种维系体征的必要义务,提不起兴趣。


    当然,她一般不会转化衍体,也不会杀人、或是动物。


    她能够活动的范围就那么大,如果周围的生命都死光了,她又去哪里寻找血液呢?


    后来,她试图让人感受恐惧,充作自己的精神食粮。


    为此她撤去了迷雾,时不时让土地暴露在阳光与晴空之下,再给居住在这里的平民,挨家挨户地分发木锥、大蒜和圣水,有时还直接洒在他们的脸上。


    这可吓坏了他们,一边哭着一边跪在地上,嘴上说着什么“真善神明”,向自己磕头求饶呢。


    但时间一长,她对恐惧也不太感兴趣了。


    反倒开始为太阳而感到兴奋。


    她喜欢上了正午的晴空下,那被烈日映照的海平面。光辉扑洒在青绿的潮水,折射出的波光会连成一条璀璨的金河。


    她觉得不会有什么,能比眼前的一切更值得留恋了。


    不是因为她感受到了景色的美好。


    她本能地厌恶这种景色。


    只是因为她无法直视阳光,也从没见过阳光。


    而痛苦,能让她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所以她撤去了保护自己的迷雾,坐在细白的沙滩上、树梢的高枝下、旷野的平原里,任由阳光将自己的肌肤灼烧地滚烫,直至火焰焚化了她的全身——


    可惜的是,她是囚徒。


    没有刑期的囚徒。


    她永远无法离开被圈定的土地,她的血肉终有一天会再度重塑,也许是几个月,也许是几十年。


    然后在复生后,继续等待黎明的回归,周而复始地游离在生死之间。


    到最后,她甚至习惯了阳光,开始寻找新的乐趣——


    幸好,痛苦让她察觉到了方向。


    既然讨厌白昼,暴露在阳光之下才能感受存在。


    那就选择吞咽人类的食物,哪怕到最后要恶心地呕吐出来,也比无趣的鲜血有滋味。


    无法享受他人的恐惧,那就从他人的喜爱中感受价值。


    这可不容易做到。


    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


    还记得有一次,她试图对一个路人释放善意,所以邀请了他,来到自己的墓地赴宴。


    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自己准备了很多惊喜。


    譬如吊在树上的尸体、挂在树梢的蝙蝠们、还有向他们打招呼的僵尸……每一样都是她钟意,而精心择取的欢迎方式。


    他可是亲口告诉自己,很喜欢这份热情呢,激动的都要哭出来。


    当时她甚至取出了两瓶珍藏:


    “你是想喝八十岁的,还是想喝十六岁的?”


    第一杯更暗沉,口感偏涩,但回味甘甜。第二杯更鲜亮一点,口感润滑,只是比较甜腻,


    “如果不合胃口,也可以尝一尝自己的血?”


    她其实尝过自己的血液,虽然没办法满足饥饿,却能够满足解馋的需求。


    “来,把刀子给我,我来告诉你哪里的血液最好喝。


    诶,你怎么晕过去了……”


    明明都已经展示了十足的诚意,为什么还是得不到他的喜爱呢?


    到底是哪里出错了?


    她感到了气馁——


    但气馁也是情绪。


    这份新奇的挑战,反倒让她焕发了生活的乐趣。


    于是她下定决心,主动去请教当地最受人尊敬的领主:


    “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像你一样受人爱戴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们不喜欢喝血?”


    “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喜欢喝血?你们短命的要求真多。”


    “想要受人爱戴,首先要了解人类。”


    “我不是人类吗?”


    她不觉得自己和人类有太多区别,所以才一直拿短命与长命作区分。


    “……严格意义上来讲,您不是。”


    “那我是什么?”


    “您是吸血鬼。”


    “吸血鬼是什么?”


    “就是——好吧,这没什么,也许是我们对您的存在抱有误解。”


    她记得那位领主很诚恳地说,


    “但我想,在这方面我应当可以帮助到您——


    同我一起维护这片土地的和平,一定能让您备受尊崇。”


    “怎么维护?”


    “譬如,帮忙抵挡敌军的侵犯?”


    “太远了,我可出不去。而且我很累,有没有什么不费力就能成功的办法?”


    “那您是否能赠予我一滴血液?由我来作为您的代行者,为您声名远扬。”


    “哼,还说你们人类不喜欢喝血?”


    她划下自己的手腕,送给了对方整整一瓶,以表明自己的诚意。


    这很有效,领主紧接着向她献上了忠诚:


    “请容许我为您修建陵墓,将住址搬迁到您的身旁,既能随时向您汇报进展,您也可以借此观察人类的活动,从而更加了解人类。


    当然,届时请您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毕竟吸血鬼的恐惧还是深入人心的。”


    这确实是消解她无聊的必要手段。


    在她的应允之下,一座合她心意的古堡就此修建在了山崖之巅,就连她的墓穴也跟着翻修了一遍。


    这就是被人尊敬的感觉吗,感觉还不错。


    虽然没有恐惧香甜,甚至还有一种羞耻的酸涩,但确实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她决定在下次无聊之前,先这么生活下去。


    而生面孔总是让人好奇的,许多人像叽叽喳喳的耗子一样围在她的身边,寒暄问候:


    “您真漂亮,眼睛像一颗红锆石,真让人着迷。”


    记住,你需要了解人类,受到他们的喜爱,这是一项艰难的挑战。


    莉莉丝这么告诉自己。


    决定尽可能地展现自己的亲和:


    “那我送给你。”


    她将自己的眼珠剜下,掌心上的眼球覆盖着腥甜的鲜血,顺着指尖流淌到了地面。


    身旁的‘耗子们’尖叫着逃离了原地。


    她有些难过,觉得自己的真诚没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明明是她说喜欢眼睛的,怎么给了她,她反而觉得害怕呢?


    等等?


    难过也是一种不错的情绪,好像在酸痛中多了几分苦涩。


    这件事最终被领主摆平了:


    “那个人我已经遣送回家,我保证她一句话都不会多说,更不会损害到您的名誉。只是在之后的行为上,您或许要多注意一些……”


    “我哪里做得不对吗?”


    “对于人类来说,有些诡异。您不如再多观察观察?您喜欢看书吗?”


    “书,是什么?”


    “您能看懂文字,却不知道什么是书?好吧,总之我会让人带些书籍过来,您也可以通过书籍来了解人类。”


    于是她避开了人群,在自己的墓室中读起了书籍。


    她这才意识到,过去那种喝饱了就睡,睡醒了就喝的生活,原来只是维系这个世界、塑造一个人的冰山一角。


    除了口腹之欲外,艺术,也是他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她沉浸在了书籍的海洋之中,试图汲取着一切的养分。


    甚至已经不在乎最初的目的。


    毕竟她只是想给人生找点乐趣而已。


    如今,才终于了解到人类这种生物,怪胎一般的生活习性:


    “原来他们是白天出没,晚上休息?”


    “比起喝鲜血,他们居然更喜欢吃尸体,有什么资格说吸血鬼残忍。”


    “什么叫结婚,诞下子嗣又是为了什么?”


    她认识到了生物的习性,却根本无法理解。


    这分明和她与生俱来的天性是相悖的。


    直至一个少年意外跌进了活板门,闯进陵墓,意识到了她的存在,才为她讲解着一切原因:


    “因为人类在光照中更精神,在黑暗中更容易睡着啊。”


    “听说吸血鬼也吃不惯人类的食物,只能说种族不同。”


    “人的一生是有限的,结婚、生育都是为了将有限的生命,用另一种方式延续下去。”


    莉莉丝摇了摇头:“听不懂。”


    只有短命的才会在意这些。


    “你可真奇怪,该不会是吸血鬼吧?他们都说我的祖父养了一支夜行军,是不是跟你有关?”


    “他不让我说我是吸血鬼。”


    “哈哈,你很想了解人类社会吗?”


    “目前是这样的,等我对读书感到无趣之后,应该会找点别的事情做。”


    “比如呢?”


    “没想好。”


    “不想读书了,那就试试写书,怎么样?”


    “我不会。”


    “可以先慢慢来——譬如看到什么,就写什么?”


    “之后再说吧。”她现在只想看书。


    “好吧,我在这里呆了太久了,应该回去了。对了——我叫肖恩,你叫什么名字?”


    “莉莉丝。”


    “交换了姓名,我们就是朋友啦。”


    “我在书上看过这个词。但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经常在一起聊天、吃饭,分享些有的没的?”


    自从拥有记忆以来,她始终被困在这片土地上,孤身一人。


    拥有一个朋友,似乎也是一项全新的体验:


    “那我们一起吃饭。”


    她割破自己的手腕,将血肉模糊的小臂递给对方。


    “不行不行,我已经继承了祖父的血脉,再多喝一点,都有可能成为吸血鬼——我可不想一辈子见不到阳光!


    但哪怕不一起吃饭,我们也可以是朋友!”


    从那以后,领主来到墓室的次数便越来越少,少年便时常遛进墓室里找她说话:


    “祖父的腿脚不方便啦,以后就由我来给你送书。”


    “可以。”


    “我们是朋友,所以我不想骗你。祖父其实根本没有将你的名字宣扬出去,因为他觉得等你感受到拥簇的时候,你就会感到无聊,然后离开——那样当领土遭遇无法承受的打击时,你就不会帮助我们。”


    “是的。”


    “你不生气?”


    “现在我不无聊。”


    “那就好。话说回来,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可是我的哥哥似乎也喜欢她,这让我有些纠结,不知道究竟该不该放手。”


    “把他带过来,我帮你解决他。”


    “嘿,等等,他是我的哥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虽然我很喜欢她,但是我认为她和我哥哥在一起会更幸福……抱歉,我不该跟你说你听不懂的事情。”


    她说的话很少,是因为始终沉浸在书籍里。


    但却说不上多么开心。


    她不知道这段时间以来,究竟看了多少本书,积累的数目或许能堆积成山,但这让她逐渐感觉到许多桥段的相似之处。


    也许过不了多久,那股无趣感便会再度袭来。


    到时候她应该做些什么呢?


    如果可以,她当然想要挣脱这份桎梏,去书中描绘的其它地方瞧一瞧。


    只可惜,她是个囚徒。


    没有刑期的囚徒。


    肖恩看出了她的想法,在最后一次将书籍送到墓室,忽然问道:


    “你听说过【魔域】吗?”


    这像是触及到了她灵魂中最深处的讯息。


    她倍感熟悉,可回忆起来,却对此却一无所知。


    肖恩从最新找来的书籍中,抽出一本黑皮书:


    “这上面似乎记载着【魔域】的消息——那是一个潜藏在囚禁着【黑暗领主】的恐怖半位面,位面的边际被迷雾包裹,从不属于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


    每一个魔域的中心,都是一位各不相同的领主。


    他们邪恶、在囚禁中饱受折磨、永生不死,甚至不知道自己便是世界的中心……


    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会与现实接壤,也不知道你犯下过什么罪行。


    但我认为你正是其中之一。”


    她对自己的过去也一无所知。


    从她拥有记忆开始,便维系着这个模样,度过了不知道多少日夜。


    如今翻看着肖恩递来的书籍,不免关注起最为扎眼的字迹:


    “从魔域中解脱的方法,是寻找一个合格的继承人。”


    肖恩点了点头:


    “你想从这里离开,对吗?


    我来帮你。


    南方的魔网出现了紊乱,【混乱之潮】已然势不可挡,用不了多久就会侵蚀这片土地。


    我牺牲了大半的夜行军,才拼死从保卫战场上逃了回来。


    我知道你没有插手其中的打算,但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我的家族因此埋没——


    所以让我来代替你的位置吧。


    我会在你面前,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到那时,你来将黑暗的力量过渡给我。


    你会获得自由,我来接受囚禁。


    用我自己的方式,带领家族走下去。”


    ……


    唐奇翻阅着笔名玛丽苏,实名莉莉丝的记事本。


    随后抬眼瞧着穹顶之上,如心脏般鲜红跳动的晶石,点点头说:


    “所以你们失败了,这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