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去你的传说

作品:《吟游诗人又幻想了

    “砰、砰!”


    巨大的闷响,炸进酒鬼们兴致缺缺的耳蜗。


    犹如平地激起的轰雷,惊醒了他们昏沉的意识:


    “谁他妈——”


    有人刚要骂街,却又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击掌,像是闷雷劈中了枯木:


    “啪!”


    他们着眼吧台,看到那个可笑的流浪汉,再次击响了木桌: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酒鬼们生于乡镇,哪会懂得什么音律。


    但奇怪的是,明明没有其他点缀,只是单纯敲击两次桌子、再合手拍掌,仅此而已。


    这简单却又明快的节奏,周而复始的回荡在耳边。


    居然有那么点被引诱的意味,要让他们跟着一起敲桌拍掌似的……


    “这是什么戏法!?”


    酒鬼们按捺着自己的手掌,强忍跟风的冲动。


    却全然忘记了嘲笑,没意识到自己陷入进节奏当中。


    唐奇知道目的达成了——


    作为网络歌曲预制菜的创作者,他当然清楚音乐并无好坏之分。


    但它具有功能性,也区分受众。


    协奏曲固然浩大恢弘,却未必适合忙碌一天,只想酗酒吹嘘的普罗大众。


    但给他们一些简单的节奏型,帮助他们放空大脑。


    兴致一高,双手就会跟着乐此不疲——


    酒鬼们要面子,吧台里的小丫头却不管这些。


    她只觉得这个节奏不复杂,自己似乎也能打出来。


    恍然不觉被带进去,跟着敲桌拍掌。


    “砰砰、啪!”


    “砰砰、啪!”


    两人拍出的节奏产生了共振,比唐奇独奏时要响亮的多。


    回荡在愈发静默的酒馆,让闷雷似要破土而出。


    ‘节奏’本就扎根在血液里,如与生俱来的本能,更何况它并不复杂。


    有了第一个人跟从,很快就会有第二人、第三人……


    “他妈的,还挺有意思。”


    听着‘雷声’渐响,豺狗忍不住放下酒杯,瘪嘴嘟囔,转身冲着唐奇喊道,


    “但如果觉得只敲桌子就算卖艺,恐怕还是卖钩子更适合你!”


    “闭嘴,豺狗。”他身旁的黑蛇也被‘雷声’震醒。


    “老大?”


    豺狗手足无措,但他恐惧黑蛇。


    正要解释,却看到黑蛇眉眼锐利,正瞧着吧台上的凯瑟琳——


    她好像也被这节奏带了进去,轻轻跟着酒鬼们击打节奏。


    于是黑蛇也跟着拍桌、鼓掌。


    “不就是拍桌子而已……”


    豺狗咬牙冷啐,


    “还能有什么花样?等一开口,还不是要跟着扫兴。”


    不会有人愿意听那些老掉牙的奉承、吹嘘。


    唐奇也心知肚明——


    这份简单的鼓声,完美执行了它的任务。


    吸引住酒鬼的目光,抬升了酒馆气氛。


    却不可能得到认可。


    一首能收获掌声的歌谣,只凭前奏可不够。


    它需要真正走入听众的内心——


    而学院里那些为达官贵胄服务的歌曲,歌词内容无非是歌功颂德、情艳风流。


    酒鬼们不会共鸣这些。


    能让这些劳苦一年,却被地主剥削的农夫们感同身受的,只会有一个题材——


    他们的生活。


    于是,当酒馆又一次连绵起,简陋而激昂的‘鼓声’时。


    唐奇扬声唱道:


    “当他们歌颂过去的时候,是谁在为明天拼搏?


    在他们锦衣玉食的今晚,是谁在被金钱胁迫?


    这世道太让人难过——


    让有钱的闯祸,没钱的背锅!”


    歌词配不上那首耳熟能详的名曲。


    他只能自己新编主歌,像是随意哼唱出的旋律。


    但旋律无所谓随意。


    重要的是好记。


    要朗朗上口,让听众都能跟着哼唱。


    学院不教这些,前身也只会用鲁特琴弹奏蹩脚的宫廷小曲。


    但预制菜制作者唐奇,对这类旋律简直信手拈来。


    至于歌词,就用最粗浅的词语。


    不必点名道姓。


    酒鬼们听得懂谁在歌颂过去,谁在锦衣玉食。


    “新的国家升起,旧的王朝坠落;


    请让神明诉说,谁在为原野蹉跎?”


    梅尔领主合法享有星梅镇的土地,但他绝不会亲自下乡开垦荒田。


    于是他划分出最肥沃的田地,建立了果园,让手下的农奴种出了成色最好的星梅。


    再将剩余的田地承包给自由农,收取他们的租金,把多余的作物低价回收——


    这里三山环绕,与世隔绝。


    想离开村镇,就要跨过危险的晨暮森林。


    诡谲的地貌变化与野外、乃至亡灵生物,能轻松剿灭一支整编的,没有施法者的冒险小队。


    偶尔会有像唐奇一样的幸运儿幸免遇难。


    但往往不会是商队。


    所以农夫们手里有货,却卖不出去。


    至于好处尽收的领主,当然不会冒着危险折返两地。


    他只要在龙金城的别墅中举办舞会,享受清福,再让手下的商队跑东跑西,每年都会有源源不断的金币钻进他的金库……


    那些真正将心血都埋进这片土地的人,换来的只是堪堪平衡的收支。


    谁是这里的主人?


    但是谁在这片土地上蹉跎?


    “是我、是我!”


    唐奇饿了太久,也渴了太久,以至于嗓音都有些沙哑。


    可舞台已经搭好,他绝不能怯场。


    哪怕要撕裂声带,他也要放声高歌,


    “别拿终将食言的承诺蒙蔽自我,


    别对老子的劳动强取豪夺——


    抄起你的锄头,哪怕杀人放火;


    昂起你的脑袋,就算喉咙喊破!


    去他妈的英雄,去他妈的传说;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


    敲打节奏的矮人痛饮梅酒,忍不住拍案而起。


    他出身山地,永远受不了贵族们的繁文缛节,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冒险者发酒疯可不会管谁付自己佣金。


    但豺狗却连忙压下矮人同伴的肩膀,又惊又怕:


    “碎石你疯了?那可是我们的雇主!”


    黑蛇伸了个懒腰,向后仰卧,紧贴角落的墙壁:


    “雇主在龙金城听不到,觉得不爽,骂一骂又怎样。


    我们是拿钱的佣兵,不是乞怜的狗。”


    他们要真那么忠诚,又怎么可能在夜晚执勤的时间,跑到酒馆酗酒?


    豺狗仍然不放心,匆匆环顾四周。


    却发现自己这个角落根本无人在意。


    唐奇的‘歌谣’简陋,但简陋的好处就是易学。


    当他重复到第二遍时,已经有人跟唱起了曲调。


    平日他们对领主不满,却不会明着声张。


    可今夜风雨交加,将酒鬼们圈在了这方寸之间。


    他们本就醉生梦死。


    只要明天还没到来。


    就还能假装活在梦里。


    没有人在乎梦话。


    喝醉就不怕口出狂言。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诗人,你简直是个妈生的天才!”


    “凯瑟琳,再来三杯星梅酒,哦,还有我最喜欢的土豆泥,今晚我要睡在这里!”


    “奶奶,我想你了……”


    在欢呼与碰杯之间,他们只觉得尽兴。


    以至于已经没人在乎这首歌谣的作者。


    更没人在乎他此前的笑话。


    他们只希望,这个夜晚可以更漫长一些。


    毕竟,当天际线亮起那抹鱼肚白的时候。


    他们还要忘记现在,从梦里醒来呢。


    于是唐奇闲下来,便轻咳着休息,发出气泡音:“额额额……”


    这能按摩自己疼痛的喉咙。


    一份托盘摆在了他的眼前。


    搁置着冷硬的黑面包、炖豆子、与一杯果香扑鼻,闪烁少许荧光的梅酒。


    他缓缓抬眼,对上了凯瑟琳明媚的眸子。


    听她说:


    “辛苦了,要吃些东西吗?”


    尊重需要自己挣来。


    他是诗人,不是乞丐。


    这是酬劳,不是施舍。


    “当然,谢谢。”


    唐奇点点头,却意外瞧见了凯瑟琳身旁的小姑娘。


    那是第一个跟着他敲打节拍的听众。


    少女还沉浸在歌谣里,举起小拳头,大声模仿着: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凯瑟琳伸出手指,狠狠敲上她的脑袋:


    “不要学脏话!”


    少女吃痛捂头:


    “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