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捕猎与重逢

作品:《今天也没有被顾客吃掉

    烈日高高悬在一望无际的格兰森林上空,哪怕经过层层叠叠叶片的遮挡,炽热的阳光还是无孔不入的渗透进森林的每一个角落。


    偶尔一阵风吹过,整片林海才从午寐中短暂苏醒,掀起一阵沙沙的浪涌,随即又复归于慵懒的平和。


    临近中午的时候,陆维回到了昨晚的“案发地点”。


    他昨天一路都用太阳莓留了路标,一夜过去,并没被鸟吃掉太多,所以过程还算顺利。


    地上的血迹已经干涸,周围还散落着那几包调味粉,证明应该没人来过。


    先去旁边的灌木丛中找到自己的背包,确认五个丝腺还在,陆维心里悬着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明明已经跻身“30金币俱乐部”了,结果还对这些不值钱的玩意儿这么上心,这件事很好的证明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填饱肚子永远是人的第一需求。


    而陆维从昨晚到现在,已经有十八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


    说实话,他现在非常想立马回到镇子,把丝腺卖掉,然后大快朵颐的饱餐一顿。


    可同时又觉得就这么回去了有点亏。


    毕竟往返一趟可是要四个小时。


    “要不再去起点之树守株待兔一会儿?看看能不能再卖掉点什么?”


    短暂的思考过后,陆维认为对于一名合格的奸商来说,饥饿可以忍,但却绝对不能容忍“空手而归”。


    于是立马把地上的调料包捡起来塞进口袋,打算在森林里多呆一下午。


    保不准就会再碰到一个跟弗伦一样的倒霉蛋呢。


    ......


    ......


    “很好,倒霉蛋出现了。”


    半个小时后,距离起点之树不远的密林之中,陆维看着地上新鲜的楔形足印面露喜色。


    再结合上旁边一簇被啃食过的草根,以及几粒散落的粪便......


    很明显,是兔子!


    仔细确认过后,陆维四下观察了一番,然后立马就凭借着高达18的感知找到了设置陷阱的最佳位置——


    一处泥土裸露,各种小脚印交汇的兽道。


    紧接着,找到一根低矮且富有弹性的幼树,将顶端拉弯至地面,用一根短树杈固定住。


    然后用细绳结了一个活扣的圈套,小心布置在兽道上。


    最后再用些枯叶稍作遮掩。


    很快,一个可以捕获大多数小型野味、甚至是辣条的套索陷阱就完成了。


    别问陆维为什么会这个。


    因为这是黑苔镇每一个男人在儿童时期就必然会掌握的技能。


    好比前世任何人都知道“宫廷玉液酒”的下一句是“一百八一杯”。


    如果一个人连这都对不上来,那他很可能是敌国派来的间谍。


    同理,在黑苔镇,如果一个男人连陷阱都不会布置,那么他的智商极有可能低于哥布林。


    “不错。”


    拍了拍手,陆维满意的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然后趁热打铁,又在周围做了几个落坑陷阱。


    做完这一切,他便回到起点之树旁边,拿出那几页《王国地理、风俗与奇观》,继续恶补这个世界的相关知识。


    【沼泽具备湿软泥泞、能见度低、毒气弥漫、难以通行等特点,在王国境内共已发现13处,常见的威胁包括亡灵生物、蜥蜴人、泥怪等......】


    【沼泽并非一片荒芜的死地,相反,它是一个过度活跃的生命熔炉。在这里,生命与死亡以一种浓稠、泥泞的方式紧密交织,循环往复。这里是文明疆域的尽头,是流放者、隐秘邪教和古老存在的天然庇护所......】


    【以位于罗兰郡的黑水沼泽举例......】


    ......


    ......


    另一边,森林更深处。


    就在陆维等“外卖”的同时,衣衫褴褛的弗伦则正快步走在林路上,不停左右张望。


    进入森林已经整整一天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冒险要比他设想的更加惊心动魄。


    昨天,才告别陆维不久,他就发现了一只落单的哥布林。


    偷袭虽然失败了,不过他紧接着就用一招【跳斩】干净利落的解决掉了这只绿皮小怪。


    然后,他继续深入,又在黄昏时找到了一个熊洞。


    虽然熊的战斗力远超哥布林,但真正的勇者无所畏惧。


    于是弗伦直接潜伏在洞中,并与觅食归来的棕熊展开了一场大战。


    过程一波三折,总之最后他成功将棕熊斩于剑下。


    但他的皮甲也报废了,肩膀还受了一点伤。


    好在这次的战利品十分丰厚。


    包括一只熊、一大块蜂蜡、以及一个安全的洞穴。


    当晚,弗伦一个人吃掉了两只“蜂蜜烤熊掌”,甚至还跑去旁边的小溪里洗了个澡。


    结果等他回来,却发现他的战利品已经全部被一群森林狼给抢占了。


    更令人无奈的是,也不知道是不是熊掌没烤熟,他很快就感到腹痛,并且把吃进去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


    再然后,他只能饿着肚子继续寻找露营地,最终在一片溪水冲刷出的溪滩上燃起篝火,勉强度过了第一晚。


    总之,跟所有第一次踏入格兰森林的新人一样,弗伦的第一天并不算多么完美。


    不过通过这次挫折,他至少懂得了“冒险不只是打打杀杀”的道理。


    于是,今天一早,弗伦就决定动身返回黑苔镇,打算先恶补完野外生存知识,然后再考虑进行下一次尝试。


    “真正的勇敢并非鲁莽,而是在冷静理智的基础上做出明智的选择。”


    “单靠力气可成為不了法兰尼斯大陆最伟大的战士。”


    “自己要学的还有很多。”


    “但是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填饱肚子。”


    “好饿......”


    揉了揉空空如也的肚子,弗伦不禁又回想起了那只棕熊。


    “唉,应该多看看冒险手册的。”


    “带不走的战利品不能叫做战利品,这句话真是太对了。”


    “难怪很少有人会招惹熊呢。”


    “又不好对付,又带不走......”


    小声碎碎念着,弗伦步履蹒跚,越想越委屈。


    而就在此时,一阵烤肉的香味突然从前方不远处飘了过来。


    一切反思在此刻戛然而止,弗伦瞬间瞪大眼睛,艰难咽了咽口水。


    紧接着就在饥饿感的驱使下,向着气味飘来的方向快步走去。


    甚至因为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这犹如少女嘴唇般诱惑的味道上了,导致他都没有发现脚下的林路已经变得越来越平整宽阔。


    直到一个熟悉的人影出现在视野之中。


    “......陆维兄弟!!”


    愣了一下,确认了是陆维之后,弗伦顿时激动不已的猛猛挥手。


    与此同时,听到喊声的陆维也抬头看了过来。


    “......”


    哈?


    弗伦?


    手里拿着串烤兔的木棍,正准备饱餐一顿的陆维一脸懵逼。


    不是,还真被自己守株待兔到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