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童年

作品:《神圣的亵渎

    罗宾汉在亚瑟消失的时间里嘴里总叼着根草,这是他焦虑的体现,也算是对亚瑟的纪念。他出生在鱼人与猎人的家庭,从小他就明白自己的不一样,因为后院的水沟里住着他的母亲。镇上从来没别的孩子像他这样,当他一个人拐到水湖旁发呆时,他那黏糊糊的母亲都会猛地掀起浪花,阴冷又潮湿的亲吻他。


    她总是念叨他根本听不懂的词句。他根本听不懂,却都记住了,日后学习起鱼人语的发音时又流畅又快捷。他后来才明白她重复的话都是我爱你的意思。


    父亲是个出名粗犷高大的悍夫,总是沉默的一言不发。他脸上有可怕的伤疤。镇上有人得到难以肢解的猎物,都会请他帮忙。他能拿起巨大的屠刀轻松的分开棕熊的头颅与身躯。家里挂着各式各样的皮毛,所以即使罗宾汉小时候瘦小、长相怪异,也从没有孩子们敢嘲笑他,只是赶紧拉着同伴们离开,不敢多看他几眼。


    罗宾汉记事早、开智却晚。他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个男人是他的父亲,那个女人是他的母亲。甚至没有奇怪过为什么自己不一样。他喜欢在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呆着,抠那些身上痒的地方,父亲没管过他,似乎不擅长这些。直到有天他看到儿子脸上长出了鱼鳞,他按着他把他的衣服扒下来,还发现他身上变出了腮一样的东西。


    腮是没法处理的。但是鳞可以,猎人知道。他把睁大眼睛的孩子摆在平时解牛的那张桌子上,按着他把鳞片刮了下来。值得庆幸的是,受到这样严肃的威吓,那些鳞片再也没长出来过。只留下了不太好看的疤痕在罗宾汉的身体上。罗宾汉并不恨父亲,也不恨母亲,甚至有点爱后者。他爱当他来到水边时那些若隐若现的漂亮的水波轨迹,他母亲的尾巴会兴奋的露出来一点。他喜欢那样。


    罗宾汉一句父亲的话也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如何抚摸他,用粗大的手掌和可怕的眼神,但却认真的抚摸着他的头发,他的眼眶,手上的老茧带过他的鱼鳍状的耳朵。罗宾汉梦到过他把它割下来,时至如今还经常做那样的梦,每次都会心脏悸动、一身冷汗。


    十四岁时他奇异的家庭彻底崩塌,父亲去了森林打猎,结果成为了猎物。有人说是被领主的纨绔儿子用弓射中,本来还有送医的机会,但是那孩子吓坏了,马不停蹄的离开了,准备去找他的父亲兜底。那个男人死后,家里的门槛都要被踏破了,大人们像蝗虫一样争先恐后的搬走他家的东西,白天不让就晚上来。父亲是个孤儿,罗宾汉也成为了一个孤儿。他受到了同龄人前所未有的欺凌,像是积压已久的怒火,那些人的笑声与绰号编排的都很快,和石头一起砸在他身上。罗宾汉的脸总是很脏,那些都是母亲凝固的粘液,她黑蓝色的眼睛悲伤又认真的擦拭他脸上的眼泪,却永远擦不干净。


    罗宾汉的眼泪比一般人沉一点,只是一点点。可是这也证明了他不是平常人,他的母亲在没多久后被拖走。因为他的哭泣,母亲从水底上岸了,她把他抱在怀里,只重复一句音调。发出悲伤的嘶嘶声,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般,罗宾汉用力抱紧母亲,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真正的爱。可晚上就有人发现了岸边那些干涸的鱼人粘液,他们把她拖了上来,抓着她的头发离开,她怒吼着,挣扎着,展示着自己的牙齿。


    罗宾汉永远忘不了她的样子,他跟着大人们拼命的奔跑,他不在乎他们会不会踹他几脚,他拼命的奔跑着。


    “把她还给我!把她还给我!”罗宾汉说,他拼命的奔跑。


    罗宾汉什么也做不了,他只看到人群的大腿们围的水泄不通,血液,还有母亲戛然而止的嘶嘶声。待到人群散去,罗宾汉知道母亲被他们割下头颅,砍掉俩肢,精美的鱼尾巴和躯干被带走。他捧起母亲血淋淋的脑袋,听着脑袋里的巨大的轰鸣声,把它的额头抵在自己的额头上。这就是我的妈妈,她希望我活着,我就必须活着,无论怎样都得活着。年幼的罗宾汉想。我会用一生想办法再次认识她,怎样我都要活着,哪怕痛苦的活着,浑身是伤的活着。


    罗宾汉从那天起开始变得非常聪明,他识字,读书,学习杂技,讨饭,流浪。永远用一顶滑稽的帽子把脑袋和耳朵包的严严实实。他擅长歌唱和传颂故事,所有人都会被他奇妙的嗓音吸引驻足。他用赚来的钱过日子,换一个地方就换一个姓名,通常都是他认识的人的名字。不过最近他喜欢上劫富济贫的罗宾汉这个故事。


    他还喜欢去各种地方喝酒,甜酿或者苦酿。他其实对酒精的味道很敏感,受不了那些刺激的味道,但他就是有些自我折磨的爱好。一个人的时候,他不会笑。


    亚瑟是个有趣的人吶!罗宾汉有些轻恼的想。可惜他下落不明了。罗宾在亚瑟失踪后仍然努力帮忙维持着他的部下与兵马。安慰伤者,探望逝者,偶尔一俩次的激励与演讲。他擅长伪装情绪,每次他讲起那些自己都不相信的宏大理想的言论,那么慷慨激昂,在场的每个沉默的断兵残渣都会默默的热泪盈眶。


    这也是母亲留给我的。罗宾汉嚼着野草的那端想。我读到过,当天气潮湿、风雨闪电的时候,鱼人们会爬上嶙峋礁石放声歌唱,他们特殊的嗓子能通过这种蛊惑的歌声让人产生幻觉,让水手们自己跳下来,他们以为自己会获得一次艳遇,实际上只会被拖到水下咬死。他们还通过这种歌声获得□□权,唱的越好的鱼人越容易吸引到伴侣。


    罗宾从不歌唱。他只要说说话,就会有人为他停下来了,他们的眼睛都会紧紧的盯着他,仿佛听到了自己心中造出的那位神的声音。罗宾不喜欢这种感觉,自己被什么毒液黏了上去、塑成可笑的外形。但他靠此谋生,他安慰自己只是工作。


    此时他坐在城外,思考着要不要一走了之。把那顶帽子盖在脸上,领主威廉接见过他,要他务必帮忙留意养子的事业。那家伙暗中能做的事也就这些了,罗宾想。给我点钱,给别人点钱,用亚瑟痛恨的剥削赚来的钱,然后在别人面前假装不认识亚瑟。唉,这么复杂的东西,关我什么事呢?我为什么要冒着搭上性命的风险做这些呢?


    罗宾眯着眼睛看着太阳,太刺眼了。他很快又把眼睛躲在帽子底下。他想到亚瑟的金发在这些阳光下发光的样子,想到他总说:不能让这一切继续发生。他不想亚瑟死掉,单纯不想让那些金发粘上肮脏的血污。


    罗宾汉准备回去了。他把帽子戴回去,抱着最轻松的心情重新望向亚瑟失踪的那片危险森林的道路,他就是在几天前、被前来平定暴乱的士兵们追赶进入了那里。


    就在那时,他看到了让他以为自己眼花的一幕,硬生生停止了他的怀念与回忆。不远处,亚瑟穿着全套的、不停发出五彩斑斓光芒的盔甲从森林里走了出来,他看起来更加强壮、更加坚实。金色的头发也闪闪发光。他身旁跟着一个红发的少女,只一眼,罗宾汉就明白,那就是传说中的魔女。